㈠ 求計劃生育優秀宣傳員的先進事跡材料,3000字
MD 計劃生育的人還有優秀的,全是 垃 圾
㈡ 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的四大措施有哪些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完善「打、防、控、疏」一體化社會治安長效管理機制,扎實推進「平安開發區(街道)」建設,構建和諧社會,根據區綜治委的統一部署,決定在開發區(街道)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專項工作。
一、組織領導 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專項工作在開發區(街道)黨工委、管委會的領導下,由開發區(街道)綜治委牽頭,以轄區內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為單位組織實施,公安、城管等部門緊密配合,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為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餘杭經濟開發區(臨平街道)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俞洲國同志任組長,姚雲良、黃雪梅、賴炳權同志任副組長,湯德新、翁金友、洪君婉、洪福根、黃亮、陳鵬、徐春蘭、趙金寶、金丹陽、樓秀華、金忠祥、平勝剛、俞順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臨平派出所)。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落實專人負責。 二、工作目標與重點
(一)工作目標。
按照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相關要求,通過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專項工作,達到如下目標: 1、各村、社區、企業轄區內流動人口底數清楚,信息採集及時、准確,登記率、發證率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
2、各單位轄區內流動人口的重點對象情況明確,監控得力。對其中的違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時得到發現和打擊。
3、租賃房屋(含出借房)的登記備案率和治安責任保證書簽訂率在90%以上,委託保安管理率達95%以上,各村(社區)與出租房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合同簽訂率在95%以上;對出租房屋管理中出現的違法情況得到糾正;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隱患得到整治。
4、各單位(企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簽定率達95%以上;外來育齡婦女《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率達90%以上。
5、流動人口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管理人員和經費做到「兩到位」。
6、流動人口服務措施進一步落實,對流動人口的教育、維權、計生、法律等服務保障措施得到加強。
㈢ 社區里開展宣傳流動人口心理健康,社會和諧的文章怎麼寫
隨著祖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流動人口進入城市,給城市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加速的左右,同時,大量的流動人口又需要面臨著很多的挑戰,他們還面臨著如何融入這個新社會的困境
㈣ 把健康帶回家公益活動優惠標准
主題:健康帶回家
時間:2018年春節期間
主要:開展健康傳、播提供健康服務
主要內容:
(一)整合資源提供健康服務。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針對本地流動人口主要健康問題,在流動人口比較集中的企業、工地、市場、社區等場所開展下列活動:組織一次健康教育服務,通過健康知識講座、健康技能培訓等形式,圍繞合理膳食、科學就醫、職業安全、婦幼保健、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留守兒童健康關愛、衛生應急等內容,引導流動人口學習、掌握健康知識及必要的健康技能,提升廣大群眾自我防範意識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能力;開展義診咨詢服務和政策宣傳,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力量,為流動人口提供現場義務診療和健康咨詢、發放免費避孕葯具等服務;大力宣傳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全面兩孩、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跨省、跨市異地就醫結算等政策;對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可以享受但未能享受免費「兩癌」篩查的婦女進行補查;對准備結婚、生育的返鄉人員進行免費婚檢和優生優育檢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流動人口開展健康體檢。
(二)突出重點開展健康傳播。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結合流動人口特點和健康需求,向流動人口發放一批宣傳資料和健康用品,倡導流動人口將健康知識技能、政策、健康工具的使用方法等傳遞到家庭成員中,形成健康文明的家庭氛圍。重點傳播與流動人口健康緊密相關的核心信息。
(三)集中力量強化環境宣傳。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在春運期間,在流動人口密集的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等場所和火車、長途大巴、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微博微信、樓宇電視等載體,以及流動人口服務站點和返鄉沿途交通服務站點進行立體化宣傳,播放(刊登)健康主題的公益廣告和宣傳片;設置宣傳欄、宣傳資料架,免費發放衛生計生政策、健康知識、衛生應急科普等宣傳手冊、折頁,推廣衛生計生系統主辦的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有條件的地方可在交通場站設置宣傳咨詢台,組織工作人員、志願者開展宣傳咨詢服務,大力營造健康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講好健康幸福故事。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積極挖掘春節期間衛生計生工作者堅守崗位的故事,特別是偏遠艱苦地區和急診科、兒科等科室醫務工作者克服種種困難為群眾提供健康服務的故事。要結合春節期間喜慶祥和的節日氣氛,在媒體報道如產房大年初一嬰兒誕生、醫生家庭過節等故事,營造醫患和諧氛圍。要組織醫療衛生專家積極參與電視台和互聯網的專題健康節目欄目,介紹健康過年的相關知識,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目的:倡導農民工在內的流動人口養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流動人口健康的社會氛圍,提升流動人口對衛生計生服務的獲得感,讓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在春節期間將「健康身體、健康知識、健康用品」帶回家(家庭、家鄉),使他們成為健康關懷的受益者,健康生活理念的傳播者。南昌二七等一系列健康機構都積極配合開展活動。
㈤ 鄉鎮計生辦如何提高流動人口管理和宣傳
新時期加強鄉鎮流動人口管理的對策分析 ——關於加強臨海鄉鎮流動人口管理的思考和建議 發布時間: 2008-11-8 中國台州網 http://www.taizhou.com.cn 【大 中 小】 【列印】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外來流動人口不斷湧入東部沿海城市、鄉鎮,成為當地社會的重要成員。人口的流動有利於勞動力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經濟社會進步,但也帶來了新的挑戰。如何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不僅關系低生育水平穩定這一大局,甚至還影響我市社會和諧穩定和城市化發展的進程。流動人口,誰來管?怎麼管?管什麼?新時期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工作不容輕視,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新時期的流管工作在社會綜合治理中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階。
一、臨海外來人口管理現狀與問題
據臨海市計生局數據顯示,2007年我市常住人口數1138195,外來育齡婦女數38500,占常住人口總數的3.38%。隨著我市流動人口管理制度的日趨完善及各級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針對流動人口的「城鄉一盤棋」管理模式全新啟動,城、鄉、村三級服務脈絡清晰,建立了通報及時的流動人口月報告單制度及動態跟蹤制度,各級管理部門的服務意識強化,流動人口享受到社會保障和權利也大大增多,我市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但從筆者調查情況看,我市一些地方、個別部門對流動人口的管理上仍存在不少誤區和盲點,特別是在對流動人口生育監管、暫住證登記、租房等方面還存在「登而不管」,重形式輕服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多頭管理,權責不清。目前,我市可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的部門眾多,有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計生局、各級政府機關、流動人口局及其下設鄉鎮所(部分地區已成立,臨海仍處於試點階段)等。這些機關、職能部門在流動人口管理上往往自成一派,行政職能部分重疊,配合不夠緊密。如派出所在辦理流動人口《暫住證》時,並不需要對象出示婚育證,這不利於提高流動人口在戶籍地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意識。這種多頭管理的混亂局面,不僅增加了各部門的行政管理成本,更使得外來人口在遇到問題時投奔無「門」。
2、經費不足,管理不力。尤其是鄉鎮一級服務意識淡薄,這與流管工作經費落實差也有關。流動人口管理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必須投入大量的物力和人力。而專項資金不到位,使工作開展困難。按規定每村都需配備一名專職流動人口協管人員,負責對轄區內流動人口進行登記造冊,協助並向公安、計生、衛生等部門提供外來人口實時信息;在一些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村或規模上鄉鎮企業,應配備至少兩名以上流動人口協管員。但由於受經費等因素的限制,一些鄉鎮的協管員都由村級聯系員兼任,《婚育證》查證、驗證比例低,所謂管理只是「走過場」,收效甚微。
3、制度缺失,服務被動。對於流動人口的管理缺乏明確的制度細則,許多都流於形式。比如《浙江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只規定了「成年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現居住地後的10日內,持本人的身份證件和婚育證明,向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交驗婚育證明」,卻沒有規定不按期交驗婚育證明將受到什麼處罰,對外來人口不具備行政約束力。另外,一些基層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還不強,對流動人員的管理仍處於登記造冊的原始階段,很少能主動為他們提供生育、教育、就業等方面的優質服務,使他們游離於社會主流群體之外,給我市的綜合治理埋下隱患。
4、跟蹤困難、信息不暢。隨著辦公自動化的普及,全國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也已啟動幾年時間,但卻並沒有真正用起來。首先一些鄉鎮信息上報、反饋不及時,結果幾經周折查到對象戶真實信息,違法生育對象可能早已不在該地了;對於在異地接受孕環檢查的對象,通過交換平台反饋信息,並不能使之免除「三查」(仍以書面寄達的證明為准);同一個人在當年度的幾次跨地區流動無法在交換平台上反映……這些都給流動人口的跟蹤管理和提供服務帶來了不便。
二、新時期加強鄉鎮流動人口管理的對策措施
流動人口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多管齊下、綜合治理」的整體工作思路,長抓不懈。針對上述問題,為做好鄉鎮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必須強化政府服務意識,依法落實管理措施:
1、明確管理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在管理機制上,應採取取逐級管理、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模式,理清各方職權、責任,結束「各自為戰」的局面。在形式上,可借鑒一些先進鄉鎮的做法,成立鎮(街)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牽頭,任組長,鎮長、黨委副書記、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其他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由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實行"一站式」流動服務。部分相近的行政管理職能,如派出所的暫住證辦理和計生辦的流動人口證辦理,大可合二為一。政府部門還應與外來人口、用工單位、村委會及各房屋出租戶簽訂一份責任協議書,明確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建立「誰接收誰管理,誰用人誰負責,誰租房誰有責」的有效監管機制。對於違背協議的人、事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以防協議書變成一紙空文。
2、保障專項資金,健全網路管理體系。根據各鎮(街)行政區域劃分,在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之下,成立若干個村委會(社區)流動人口管理聯系點、企業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點。根據各點的流動人口結構和出租屋數量,在專項資金的保障下,配備若干名流動人口協管員,形成「點線面一起抓」的流動人口網路管理體系。協管員應經常深入到各村(社區)查證、驗證身份證、暫住證、流動人口證,對於無證或未辦證的對象要通知當地流動人口辦公室責令處理;轄區內,一旦發現未經處理的政策外生育對象,應與流出地政府取得聯系,在流入地兌現處理,補征社會撫養費;還要加強日常報告和服務,做到「人來登記,人在管理,人走注銷」,對流動人口實行信息化、人日常化、制度化的實時管理。
3、完善管理制度,提供優質主動服務。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如《鎮政府流動人口管理辦公職責》、《鎮派出所流動人口管理職責》、《村委會流動人口管理職責》、《用工單位流動人口管理職責》、《出租房屋戶流動人口管理職責》等工作細則,明確各方責任認定及處罰。基層服務人員要強化服務意識,變過去的坐等式被動服務為登門式主動服務:1)加大對流動人口的宣傳和各項咨詢工作,做到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同宣傳、同教育」,為流動人口提供有關生育、教育、就業等咨詢信息,增強他們的社會歸屬感;2)及時拜訪流動人口,把技術服務、葯具發放、宣傳教育、證件審驗、證件辦理等服務送到他們中間去,提升服務的有效覆蓋率;3)在外來人口較多的企業及外來人口比較集中的地方協助成立計生協會組織,深入開展會員聯系人和聯系戶活動,加強思想溝通,掌握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引導工作;4)針對流動人口普遍素質不高的情況,對流動人口進行法律法規、文化技能、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提高流動人口的綜合素質,提高他們遵紀守法、勞動致富和依法維權的意識。
4、互通人口信息,共享管理平台資源。首先要強化跨區域間的信息溝通。各鄉鎮應主動將對象的信息數據反饋給戶籍地政府,由他們核查身份、生育、經濟、犯罪等情況,再做處置。其次,計生部門要與各部門協調,經常互通信息,做到資源共享,如在工商、教育、就業、社保等方面參考外來人口的計生情況。最後,通過軟體開發和網路技術革新,努力實現暫住證登記、出租房屋登記和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三者之間的對接,做到資源共享,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隨著我市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體制的不斷革新,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必將被當作一項系統工作來長期抓。綜上所述,我們要認清當前時期流動人口管理的嚴峻形勢,在對流動人口提供人性化服務的同時,更應探索出一條「依法管理、制度管理、協作管理」的新路子,堅持發展地方經濟與健全流動人口管理相結合,改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市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煥發新活力,更上新台階!
㈥ 如何抓好流動人口的計生管理與服務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區人口計生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創新服務管理體制,更新服務管理理念,針對本轄區外來流動人口分布的特點,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
一、加強管理,注重引導。
組織各社區積極宣傳流動人口相關服務內容以及《**省流動人口條例》等政策法規,一旦發現當年懷孕、生育未持證人員,立即督促其回原籍地辦理婚育證明,要求限期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二、加強協作,及時反饋。
為切實掌握流動人口的准確信息,為流入人口提供優質服務。
一方面對未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流入已婚育齡婦女,通過信函、電話等形式及時與戶籍地計生辦取得聯系。
另一方面通過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及時將流動人口相關信息提交給戶籍地計生部門,做到信息互通,管理互動。
三、加強服務,親情關懷。
始終堅持「屬地化管理,親情化關懷」的原則,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機制,為流動人口建立生育、節育檔案,免費為育齡婦女查環查孕、提供政策咨詢和發放計生宣傳品及避孕葯具等服務,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好評。
四、加強宣傳,服務群眾。
積極通過開展內容豐富、貼近群眾的宣傳服務活動,使轄區育齡群眾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優惠政策等知識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積極推動轄區流動人口計生工作,同時受到廣大育齡群眾的一致好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計劃生育知識的知曉,使計生政策深入人心,達到家喻戶曉的成效。
㈦ !!!!!!流動人口宣傳資料
為進一步推進市本級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做好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工作,加快實現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接軌的步伐,逐步實現城鄉社會醫療保障一體化。現就進一步做好市本級2005-2006年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目標任務
(一)農村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參加率以區為單位達到90%以上;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參加率達到其中的50%以上。
(二)積極組織城鎮居民、在本地就學或就業並辦理暫住證的非本地戶籍的中、小學生和農村企業職工等流動人口參加合作醫療保險,並逐步提高參加率。
(三)全面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實現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介面聯網,積極推行實時報銷制度。
(四)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區一級基金統籌管理;統籌年度與財政年度相一致。
(五)落實市、區、鎮(街道)合作醫療經辦(管理)機構人員、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工作經費,達到省級規范化建設要求。
二、參保對象
(六)本地戶籍的農村居民、城鎮居民中非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參保對象以及非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對象的人員及其子女。
(七)在本地就學或就業並辦理暫住證的非本地戶籍的中、小學生和農村企業職工等流動人口。
三、政策措施
(八)籌資辦法。2005-2006年度,市本級合作醫療保險資金由個人出資、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三部分組成,具體按以下標准籌措:
1.大病型合作醫療保險。農村居民參加大病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出資為30元/人·年。區、鎮(街道)財政分別對參加大病型合作醫療保險的農村居民,按10元/人·年的標准給予資助。市財政對市本級參加大病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按5元/人·年的標准資助。
大病型統籌基金由個人出資的30元/人·年和省、市、區、鎮(街道)財政資助的30元/人·年及集體扶持資金組成,總籌資額度不低於60元/人·年。
2.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農村居民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出資為60元/人·年。區、鎮(街道)財政對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分別以不低於15元/人·年的標准給予資助。市財政對市本級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按15元/人·年的標准給予資助。
普及型合作醫療基金由個人出資的60元/人·年和省、市、區、鎮(鄉、街道)財政資助的50元/人·年及集體扶持資金組成,總籌資額度不低於110元/人·年。其中普及型統籌基金不低於60元/人·年。普及型個人帳戶基金以戶為單位建立,不低於50元/人·年。
城鎮居民和失土農民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出資標准由各區自行確定。
3.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城鎮社區對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的居民要給予扶持,具體由各區根據各地實際自行確定。政府資助的其他資金和社會捐助的資金全部納入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4.下列人員原則上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1)本地農村戶籍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小學生,原則上以戶為單位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2)在本地就學並辦理暫住證的非本地戶籍的中、小學生;(3)農村企業中非本地戶籍職工,個人出資標准與參保地農村居民相同,其政府資助部分由所在企業承擔,稅前列支;(4)城鎮居民及失土農民;持有兩區民政部門和嘉興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或《社會救助金領取證》,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優惠證》以及市、區殘聯核發的《特困殘疾人優惠證》的市本級低保人員、特困職工和特困殘疾人。其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分別由各區制定政策,幫助解決。
5.市中心的建設、新興、南湖、新嘉、解放等五個街道應由街道出資部分和上述持「三證」參保對象個人出資部分,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按50%承擔。
6.市本級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以區為單位進行統籌,實行區一級基金管理。為保證2005年底前統籌基金年度與財政年度相統一,資金籌集可以半年一次或一年半一次,具體籌集辦法由各區制訂並落實。
(九)住院費用補償。2005—2006年,市本級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線為鄉鎮(街道)衛生院和區級醫院300元,市級醫院500元,省級醫院和市外醫療機構1000元。
1.住院費用301元至5000元部分補助30%,5001元至8000元部分補助40%,8001元至15000元部分補助60%,15001元至20000元部分補助65%,20001元以上部分補助70%。
2.年度住院費用最高補償額,大病型為30000元,普及型為40000元,學生為70000元。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
3.為鼓勵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患者就近就醫,樹立正確的醫療消費意識,凡轉市級醫療單位住院者,補償標准下降10個百分點;凡轉省級以上和市外醫療單位住院者,補償標准下降20個百分點。
4.從2003年開始,凡連續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的,年度最高補償額每年增加2000元,增加補償額最多不超過10000元。中斷參加的,按連續參加的時間重新計算。
5.超過最高補助額時,可通過醫療補助(補充醫療保險)對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的困難人員給予適當補助,也可向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
(十)門診費用補償。
1.一般門診補償。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由個人帳戶(家庭帳戶)基金按40%的比例支付,限額使用,用完為止。當年未用完的可轉至下一年使用。
2.特殊門診補償。對惡性腫瘤、糖尿病、精神病、風濕性心臟病、器官移植後的後續治療等五種慢性疾病,當年未享受住院補償的,其門診費用可以列入合作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補償,全年累計4000元以上(含)部分補償20%,每人每年最高補償額為2000元。
(十一)對參加普及型合作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每2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體檢項目包括常規體檢項目(身高、體重、血壓、內、外、婦、兒、眼、五官科檢查)、胸透、血糖測定、心電圖和肝膽B超;體檢單位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主,市級各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給予支持;體檢費用為14元/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各承擔50%,按實支付給體檢單位。其他檢查項目由居民自主選擇,各體檢單位給予八折優惠,費用自付,其中自付部分的50%可用個人帳戶支付。
四、工作要求
(十二)進一步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落實目標責任制,把發展合作醫療保險列入年度工作和城鄉一體化的考核目標,列入政府實事工程。
(十三)進一步加強宣傳。各級宣傳部門要制訂宣傳計劃,採取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新聞媒體、會議、板報、宣傳隊、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地宣傳,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引導廣大群眾正確認識並積極參加合作醫療保險。
(十四)進一步完善措施。一是完善繳費辦法。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農民繳費。二是完善管理辦法。合作醫療基金統一納入市本級財政專戶管理,真正做到機構管帳不管錢,收支兩條線。建立和完善合作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制度,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努力控制醫葯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市財政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制訂基金管理具體實施辦法並抓好落實。三是擴大資金籌集渠道,積極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資助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四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市、區合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機構)做到編制、人員、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工作經費「五落實」。2005年內達到省級規范化建設要求。鄉鎮(街道)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機構設在當地政府,有經辦人員,有專門經費,不得擠占和使用合作醫療保險資金。五是提高服務水平。要採取村幹部代理報銷、建立參保群眾體檢制度、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工作日每日開放服務等形式,方便參保群眾報銷和繳費。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隊伍、技術、設施等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吸引參保群眾就近就醫。
(十五)進一步推進信息化管理。加快實施市、區、鄉鎮(街道)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步伐。2005年底前,實現各級經辦機構與鄉鎮衛生院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介面聯網,積極推行實時報銷制度。各級財政要加大對合作醫療信息化管理建設的投入,建立專項建設補助資金,滿足基本的建設要求和標准,以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城鄉參保居民服務。
(十六)秀城區、秀洲區政府、嘉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依據本意見精神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十七)本意見由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05年7月1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
㈧ 如何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宣傳教育工作
按照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要求,以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情況明、底數清、控得住、內管的嚴、服務好為總容目標,力爭准確掌握流動人口、房屋等基本情況,及時完成流動人口、房屋及用工單位信息維護、更新工作,完成年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考核目標
明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職責,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與自己的工作有效結合起來,從體制內部進行創新,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整合資源,理順關系,加強協調配合力度。
統一部署,加大宣傳。利用宣傳單、橫幅、標語等形式,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大張旗鼓的開展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努力做到居住證制度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㈨ 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員的工作職責
把繁文褥節的計生政策給文盲百姓多作宣傳解釋, 許多農村人對政策一無所知,只知道不顧一切的 生兒子。生活質量低的沒法說,越窮越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