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區別是什麼
是的,銷售費用的詳細劃分如下:
1、職工工資:指銷售部門受僱人員全部工資。包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
2、職工福利費:指支付員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外地就醫、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困難職工補助救濟、職工食堂經費補貼以及喪葬補助、撫恤費、安家費、探親路費。(工作服)。(工資14%部分可以所得稅前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指實際支付的銷售部門員工各項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費用,包括培訓外出期間的差旅等各項費用。(工資2.5%部分可以所得稅前扣除)
4、工會經費:指按銷售部門職工工資總額(扣除按規定標准發放的住房補貼,下同)的2%計提並撥交給工會使用的經費。(工資2%部分可以所得稅前扣除)
5、社會保險:(可以稅前扣除)
1)待業保險費 :指銷售部門職工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一種統籌待業保險費用。
2)養老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養老基金。
3)住房公積金: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住房基金。
4)醫療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疾病住院賠付保險金。
5)勞動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依據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意外傷害賠付保險金,包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6、折舊費:是指在銷售部門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會計方法對資產進應的價值分攤。
7、修理費:指本部門發生的除車輛之外的 「固定資產」修理維護費。
8、物料消耗:指銷售部門領用的不納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且除「辦公費」核算范圍外的其他領用或購買的物料消耗費用。如:購買硬碟、光碟、軟盤等電腦用品,及為維修「低值易耗品」而發生的費用。
9、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本部門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工具、工裝、管理用具、包裝容器以及流通企業餐具用具、玻璃器皿、紡織用品等在使用中的耗費(「低值易耗品」應按管理要求,分類設置數量金額式明細賬)。
10、辦公費:指銷售部門發生的「文具用品費」、「書報資料費」、「外聯宣傳費」等,其中,「外聯宣傳費」指對外宣傳所耗費的紙質、電子等宣傳產品或企業資料費用和附帶宣傳標識或內容的小禮品費用。
11、差旅費:指銷售部門職工因工作外出期間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等,包括:交通車費、交通機票、住宿費、伙食補貼、其他相關的費用。
12、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指銷售部門發生的與銷售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具體包括:餐飲費、禮品費、其他相關的費用。(發生額的60%且不超過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5‰部分可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3、通信費:核算銷售部門的辦公「電話費」和按規定可報銷的銷售人員「手機費」。
14、車輛費:指營業部門使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橋過路費、修理裝飾費、車隊用車費、其他相關的開支。其中「車隊用車費」指集團內部或企業內部統一車輛核算而分攤的應由本部門承擔的用車費用。
15、能源費:包括本部門應分攤或支付的水費、電費、蒸汽費、天然氣費等。
16、運輸費:指為銷售貨物而發生的產品運輸費用。
17、保險費:指為直接銷售貨物而發生的產品保險費用。
18、租賃費:是指銷售或營業部門租賃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不動產而支付的資產租賃費用。
19、裝卸費:是指銷售部門為銷售產品而直接發生的裝卸搬運貨物的費用。
20、包裝費:是指為銷售產品而直接發生的包裝貨物的費用。
21、通關費用:是指銷售產品通過海關監管,經過申報、查驗、放行、結關的手續產生的費用,包括:通關費、商檢費、其他通關費用。
22、宣傳展覽費:是指銷售部門為開展促銷或宣傳產品等舉辦展覽、展銷會所支出的各項具有公共性質的費用,包括:資料費、禮品費、及其他相關的開支。
23、倉儲費:為儲存或持有銷售貨物而支付的臨時儲存費用。由於租賃倉庫而發生的費用,在「租賃費」子目核算。
24、調試費:指為銷售企業產品而發生的直接調試費用。
25、廣告費:是指為宣傳公司產品或品牌,而通過各種媒體所支付的費用。具體包括:電視廣告費、平面廣告費、其他類型廣告的費用。其中「平面廣告費」包括霓虹燈、戶外燈箱、紙質報紙雜志廣告費。
26、業務提成/傭金(銷售服務費):是指直接按銷售額或生效合同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銷售人員的業務包干酬金或支付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
27、投標費:指應招標人的邀請或主動申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報價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資料印刷包裝和郵寄等費用,職工由於投標而發生的差旅、招待等費用不在其列。
28、售後服務費:是指產品售出後,為履行合同約定的明確的售後條款內容應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由於產品特性,個案產品或個案合同發生的售後維修或賠償等費用不在其列,而在「質量成本」賬戶中歸集核算。
29、其他經營費用:指的是企業發生的除上述二級科目之外的與銷售業務有關的費用。
Ⅱ 哪些費用屬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一、廣告費
1、所謂廣告費,是指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或發放贈品等方式,激發消回費者對其產品或答勞務的購買慾望,以達到促銷的目的所支付的費用。
2、構成
廣告費一般是指廣告活動所支出的總費用,一般情況下,廣告費用由兩部分組成:
直接費用
如:廣告製作費,媒介發布費等;
基本構成:
1、廣告調查費用;
2、廣告設計製作費;
3、廣告媒介發布費用;
4、廣告活動的機動費用。
間接費用
包括廣告人員工資、辦公費、管理費、代理費等等。
二、業務宣傳費
1、業務宣傳費是指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傳播的廣告性支出,包括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等。
2、業務宣傳費確定的主要條件
3.納稅人申報的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廣告是經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2)已經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一律視同業務宣傳費處理。
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雖然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均可以往以後年度結轉。
Ⅲ 廣告費,宣傳費的比例是多少
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一、國家出台《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將廣告投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稅前比例限定為2%,出此舉措的原因是由於此前部分高利潤行業的廣告投入過高。
二、是2001年1月1日起,制葯、食品(包括保健、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提高廣告稅前比例,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超過比例的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三、是從事軟體開發、集成電路製造等業務的高新科技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在登記成立的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廣告支出可據時扣除。
Ⅳ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是指兩種費用之和不超過15%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內費支出,除國務院容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Ⅳ 每年的廣告費是多少
廣告復費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制的費用:廣告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發布;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製作、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禁止廣告的支出,不屬於廣告費。
業務宣傳費,是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費用:以宣傳本企業的資產、勞務、服務為目的;以畫冊、光碟、適當的實物為載體;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以業務宣傳名義向客戶或特定關系人贈送禮品的支出,不屬於業務宣傳費。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以往,在禮品上印上公司的Logo贈送給客戶可作為業務宣傳費,需交個人所得稅,但在增值稅上不用視同銷售。但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新辦法慢慢將這個路子堵住。
Ⅵ 公司宣傳廣告費用
如果指在企業培訓來公自司專有的發票里開「廣告製作費用」這一項是可以的,你用操作員的帳號登入發票這個軟體,裡面可以增加這一項,這個在操作員培訓的時候有培訓到,一般都是財務去培訓的,OK了之後再用一般的帳號登入,種類裡面就會多出這一項了。
Ⅶ 宣傳費與廣告費有什麼不同怎麼劃分
所謂宣復傳費,是你在自己制搭建的平台上宣傳推銷你的產品,或印刷宣傳冊等發生的費用。
廣告費是通過別人搭建的載體或媒體宣傳自己的企業的產品,比如通過電台、電視台、互聯網、報紙、雜志等放生的費用 。
在稅法上,這兩種費用的處理一樣
Ⅷ 廣告費包括哪些內容
一、直接費用
如:廣告製作費,媒介發布費等;
基本構成:
1、廣告調查費用版;
2、廣告設權計製作費;
3、廣告媒介發布費用;
4、廣告活動的機動費用。
二、間接費用
包括廣告人員工資、辦公費、管理費、代理費等等。
(8)廣告宣傳費用擴展閱讀
企業的廣告費應該記入銷售費用——廣告費。
銷售費用:屬於損益類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等。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而業務宣傳費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宣傳資料等。例如:公司宣傳資料的印刷費等開具的發票。
業務宣傳費與廣告費的區別主要是承接業務對象和取得票據方面,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台、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並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