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地下停車場廣告宣傳語
風不吹,雨不淋,防盜,防損有人親,
愛車也需有自己的家。
算算帳,你看合算不合算。
地下停車場,你愛車的最好保障。
② 車位分期宣傳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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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們買房宣傳業兩個車位現在開發商卻畫成三個子母車位怎麼辦
如果購房合同中有寫明車位的規格,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④ 中交中央公園車位宣傳有啥新消息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⑤ 買房時設車位可買可以租。交房後只賣不租。屬於欺詐宣傳嗎
一般來說,小區的配套車位基本上都是不夠用的。是其主要的方向,還是出售。這估計也是大部分業主的希望。說實在的,對業主而言,租車位相對買車位來說,還是不劃算的。
⑥ 售樓處的宣傳彩頁上小區內部沒車位,但是實際有車位怎麼辦
那麼我們還認識屬於欺騙顧客欺詐可以舉報。
⑦ 車位廣告詞
跟你介紹一句溫馨的車位廣告詞吧,那就是停車便民,溫馨我心。希望會對你有所幫助吧。你的回復就是我最大的支持。
⑧ 期房綠化帶被銷售商變車位,宣傳車位與實際車位不符業主怎麼辦
您到 當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查詢 如果沒有經過審批手續。協商不成專 可以到法院起訴 解除屬合同或者讓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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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買一輛報廢的大巴車 放在門店附近停車位里,在上邊掛上廣告做宣傳,有哪個不能會管嗎
城管、市政都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