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疆結親是什麼
為把黨的十九大精神宣傳到千家萬戶,把「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進一步引向深入,自治區黨委決定,從2017年12月起,全區各級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所有幹部職工都要由領導幹部帶頭,開展民族團結「結親周」活動(每年不少於6次,每次不少於7天,每天要向結親對象繳納20-50元不等餐費)分批次到基層村和社區,自帶行李住在結親戶家中,群眾吃啥幹部吃啥,每天向群眾繳納伙食費,開展為期一周的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同學習活動,深入促進各族幹部群眾交往交流交融,鞏固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大好形勢,打牢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堅實基礎。
2. 中國歷代婚慶禮儀
舊時,紹興有指腹為婚習俗。清末民初,此俗雖基本絕跡,但將兒女自幼許字者為數不少。男女婚事大多由父母包辦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大力宣傳貫徹《婚姻法》,男女青年取得婚姻自主權,但事先多徵求父母意見。
婚姻,一般經歷做媒、訂婚和結婚等階段。
做媒
舊時,紹興有以說合婚姻為業之中介人,多為中老年婦女,俗稱媒婆,亦有尊稱大媒太太者間有男性媒人,俗稱媒公、大媒先生。媒人平時十分留意小官人(未婚男子)、大姑娘(未婚女子),遇有年齡、財產等條件相當者,即於男婦雙方游說。上虞等地俗為:媒人至男家先行試探:「我來向XX老爺令郎年XX歲大吉」字樣。若小官人之叔伯較其父有聲名,則改令郎為令侄。即男家以最具身份者出面托媒。開媒條之時,須擇逢雙之黃道吉日,且日支須與小官人生日相合。媒條字數須成雙配對,書寫不得錯漏。
男媒取得媒條後,約女媒同去女家。如女家願開媒條至男家,則為女家允婚之非正式表示。女家所開媒條格式與男家同,僅將令郎改作令嬡。媒人見女家開出媒條,即取出隨身所帶書有「茶儀」字樣、內裝錢幣之紅封筒送給婦家,俗稱收茶錢。
訂婚
男女雙方經媒人撮合,略有頭緒後,即須「合肖」。舊時以為生肖不合則不能相配,如龍與虎、蛇與鼠均會發生爭斗,雞與犬、羊與鼠均索不相和,虎羊相配會「羊落虎口」,羊鼠相配會「羊鼠俱休」等等,因而忌通婚。男女年齡相距及屬相亦有忌諱。男女年齡相差六歲稱「大六沖」,相差三歲稱「小六沖」。「小六沖」尚可,「大六沖」則忌婚配。紹興有諺雲:「男子屬羊鬧堂堂,女子屬羊守空房」,以為男子屬革命佳。女子屬羊運舛,以致男子多不娶屬羊女子為妻,屬羊女子或嫁命「硬」男子,或屈為「填房」。此俗表明舊式婚姻不僅須門當戶對,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須獲得迷信認可。
昔日,紹俗同族不許通婚,同性亦不能聯姻。金、劉兩姓雖不同姓,但據稱金姓來自劉姓,故金、劉兩姓亦不得通婚。新昌袁、呂兩姓為世仇,通婚視為有違祖訓。
男女雙方如合肖,且均願意結親,即須互相送帖。訂婚吉日由女方揀送,婚日則由男方擇定,女方揀定吉日後,男家出「求帖」,連同「拜貼」送至女家;女家則出「允帖」,連同「拜帖」於當日帶交男家。拜帖書有「全福」或「正肅」字樣,落款為「忝姻年家眷愚弟××莊敬頓首誠拜」。求帖余書「全福」或「正肅」字樣外,另附「敬求台允」四字大紅簽條一紙。允帖與求帖相同,但簽條上改寫「敬遵台命」。
男家送帖時,須隨送荔枝、桂圓、核桃、紅棗、蓮子、松子、百子糕、榛子、桐子、青豆等「十全果」。女家循例收受大部禮物。女家出「允帖」後擇日,男家「發盤」(即送彩禮),過禮訂婚姻。
男家發盤有「頭盤」、「二盤」、「三盤」之分。頭盤彩禮,為姑娘身價錢,含有償付女家養育費之意。一般按女子年齡計價:清道光前,「越風,貧女許字,婿家聘以錢,按女齒每歲貳仟文」計;清同治後,「女稀,錢增數倍」;民國8年(1919)前後,紹興「女子每歲須洋錢六元,至少四元」;1949年,「訂婚付的聘金,在鄉下有以一石米或石半米合女人一歲」。范寅《越諺》「發盤」條雲:「結婚姻行聘盛,備錢銀、綢緞、喜花、紅貼、釵鐲、粘果、結果、響果、雞鵝、魚肉、船亭、果亭、茶架、花雕酒、拜柬而往」。女家收下彩禮,回贈龍糕、鳳餅、袍褂料子、文房四寶、錫酒壺等物。禮品中,男家必備花雕酒,女家必備茶葉,故有「男酒女茶」之說。此禮儀,即「三茶六禮」。新昌、嵊縣等山區農家貧女訂婚,男方一般准備一籃外貨、兩#壺老酒及少量聘金,由媒人送至女家即可。
男家發送頭盤彩禮後,即向女家「請庚」,請問女方生日時辰,再將男女雙方生辰送至擇日店,請星相家排「八字」,揀定「安床」及「合巹」吉日。請庚時,男家備兩份紅全貼及一對提盒送至女家。紅全貼亦稱拜貼或求貼,只是求貼書有「敬求淑造」字樣。提盒內盛湘蓮、白糖等「茶料」。女家循例璧還茶料,將拜貼與允貼送至男家。
此後,男家發送二盤彩禮至女家,用於置辦嫁妝。禮儀與發送頭盤時大致相同。所送帖為紅綠帖,分別書安床與合巹日辰,格式通常為「謹詹×月×日×時安床(或合巹)大吉」。同時,男家須送成雙「緞頭」(綢布料子)、「衣折」(成衣)等彩禮。
少數男家頭盤、二盤同時發送,俗稱「隨盤進」。
結婚前夕,男家須送三盤彩禮,用於女家置辦喜酒。女家如高堂健在,男家須致送孝敬錢及禮品。花矯臨門迎娶時,男家還須送「開門錢」、「上轎錢」等。貧素之家有以下幾種節省聘金辦法:
以勞動力代聘金。經媒人從中周旋說妥,並立下條規:男方須至女家無償勞動若干年,期滿男家不必籌辦彩禮,只須張羅—筆結婚時所需費用即可完婚。
調親,即換婚。雙方各將女兒許配對方為媳,藉此省卻彩禮及節約婚禮費用。
老親結親。 舊時,此俗普通流行,多為姑表、姨表、舅表親聯姻。除為增強戚誼,亦可少花彩禮,但近親結婚,常禍延後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收革婚姻制度。男女青年雖多自由戀愛,自主結婚,但大都仍賴介紹撮合。80年代,共青團、工會、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團體機構組織婚姻介紹所,為男女青年樂當「紅娘」。戀愛成熟,即至當地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舊時婚姻陋習基本不存,但婚時大辦酒席之風甚熾,靡費之習未止。
結婚
舊時,新人眠床之棕棚暫用木棒擱架。婚禮前,男家須擇吉「安床」, 即於吉日拿去木棒,使棕棚落榫。紹俗,新人眠床不可空,自安床之日起至結婚之日,新郎或陪郎均須睡新人眠床。陪郎須為童男或夫妻雙全之族中男姓。
女子出嫁前,女家即發送嫁妝至男家。嫁妝中梳頭桌等稱方件,腳盆等稱圓件,並須有火熜等銅器,飯錫鍋等錫器,彩瓶等瓷器及首飾、衣箱等。除首飾等少數嫁妝於婚日隨花轎送至男家外,大部分嫁妝均由執喜役者(俗稱「行郎」)用「眠橋」或船先送至男家。行郎多為男女雙方親友、傭工、人數視嫁妝多少而定,但務必成雙。
婚前,新人須舉行淴浴儀式。儀式由兩位夫妻雙全、多子多女之夫婦主持。一人手拿礱篩。上放紅色喜果、鴨蛋,下接大腳盆,另一人以熱水自礱篩淋入腳盆,再以毛巾浸盆內熱水,絞干後讓新人揩試,如此重復三次,儀式即算完成。
同時,男方須剃頭。先點燭,供茶食。理發匠進門須恭喜道賀,口念「七子保團圓」或「十全如意」等吉祥語,並拔下7根或10根長發,挽成花結,准備送至女家。女方則須「開臉」,僱用老嫚用紗棉線絞除臉上汗毛。開臉時,亦須拔下7根或10根長發,與未婚夫之長發混合搓線。扎於發髻,稱「發線」,為結發夫妻象徵,系婦女最為珍貴之信物。
婚前一日,男女雙方均須祀神(俗稱祝喜福)、祭祖(俗稱請大人羹飯)。祀神禮儀與祝福相似,但唯新人及主婚人朝拜。祭祖禮儀與平時相同。但最後跪拜者應為新人。
紹俗女子出嫁,必用彩輿。不坐花轎者多為妾或再醮之婦。花嬌頂有「五嶽朝天」的錫制飾物,遍置燈彩,嵌空玲瓏。花轎多向轎店租用,每逢嫁娶之日,必先期賃定。
男家在發轎迎娶前,須請兩位夫婦齊眉、兒孫繞膝之長者作「福星」、「祿星」,至花轎內借燭光以鏡映照—遍,再以滿燃檀香之熨斗熏轎,俗稱「搜轎」,意在驅逐轎內妖魔鬼怪。
男家發轎時,新郎身穿吉服至門口向花轎作三大揖,以示恭送,稱「送轎」。迎親儀仗隊伍,轎前為對鑼、銃手、吹鼓手、後有行郎手執各種燈傘、紅繩束腰之木柴(俗稱膛柴)等,並有樂隊隨行。女家收受膛柴後,換上紅繩束腰之木炭送還男家,即所謂「柴新郎炭新娘」,取人財兩旺之意。紹興城內有以「五福」、「大慶」、「寶#、「長安」、「萬安」、「福祿」等吉語命名之橋,花轎自男家抬出,須繞道至少抬過其中兩座橋,方至女家、以博吉利。俗以花轎與花轎不得迎頭相遇,故迎親隊伍前面、手持肩頭燈之兩行郎,不僅帶路,且負有設法迴避其他花轎之責。花轎不得途中停頓,且前進時必奏樂,轉彎時必鳴鑼,過橋時必放銃,為驅邪亦為顯示隆重。俗稱結婚為「小登科」,即使官員亦須讓道。
花轎臨門,女家有「哭轎」之俗。除惜別外,尚有為免新娘所產子女致啞之意。
男方迎親隊伍臨門前,女家須請兩位「順流」婦女將新娘衣裝入箱,稱「疊箱」。送嫁老嫚為新娘梳太婆頭、穿耳嵌等,此舉均須伴以吉語。新娘兄弟則須為新娘准備行裝稱「打鋪陳」。
女家於新娘上轎前亦須搜轎,儀式與男家相同,惟「福、祿」兩星改由女性充任。新娘上轎時,不能隨帶剪刀之類快口,以免沖犯「轎#」,招惹不測之禍。
女家發轎前,男家行郎不時狂敲大鑼,催促新娘上轎。新娘上轎前循俗進上轎飯,叩別祖宗,辭別父母親友,扎「兜腳綢」,穿紅羅大袖、全紅太婆衣,戴花冠,蓋袱,由兄弟抱入花轎並挽轎杠送出大門。花轎須連繞三個圓圈(俗稱望娘彎)。此時,其母須坐於房內馬桶上按「哭嫁調」即興吟唱,多為勸誡、祝頌之辭。繞罷望娘彎,兄弟將轎杠前推,以示送行。新娘穿新鞋與扎「兜腳綢」後,即不能接觸地面,以免帶走娘家財運。新昌嵊縣一帶,哭嫁之俗為新娘之母邊哭邊上樓梯。新昌,新娘上轎前有腰插銅鏡避邪之俗。諸暨,姑娘出嫁,須隨嫁兩箱上鎖素衣。嵊縣山區,新娘則穿素服上轎,至夫家方易吉服舉行婚禮。
花轎循原路抬至男家,新娘兄弟及轎子應接踵而至。男家鋪床,按規矩疊放「鋪陳」,送嫁老#獻妝:向男家點交新娘首飾等物。親送新娘之兄弟通常為4位,亦可以侄輩湊數。男家出門恭候,並須放銃與奏樂歡
婚禮在鼓樂聲中舉行。男家所雇老#代婆母向轎內新娘獻三道茶。此時「禮生」(司儀俗稱)呼:「行親迎禮!」「奏樂!」「請新貴人登堂!」,4位手執「褲腳燈」、「子孫燈」行郎步入內室請新郎。新郎身穿「開氣袍」,腰束「扣帶」,腳登粉靴自右邊步入廳堂。面南、向北各作3個大揖,於禮生贊「請新貴人回玉」後從左邊步入內室。
接著,拜堂成親。禮生依次高贊「行合巹禮!」「奏樂!」「請新貴人登堂!」「請新玉人降彩輿!」(各請3次)新郎、新娘各由兩位「順流」太太按到廳堂「福祿壽」星像前恭立。鞭炮聲中,新郎、新娘先向外拜天地,再朝內拜「三星」,最後行交拜禮。婚禮主持人為禮生,副禮生讀祝詞(花燭詩)。平民亦有請廚師權充禮生者。
此後,新郎、新娘又面向「三星」恭立,舉行「晉福杖」禮儀。其時,請長者扮「南極仙翁」,由行郎迎至廳堂,以束紅繩之甘蔗所充「福杖」,向新娘頭上輕打5次,每次均配以如「—閉和氣」、「五子登科」之類祝同。其後,由行即送出廳堂。
待禮生呼「請新貴人、新玉人喜綰同心」、「鳴鑼升炮送入洞房」時,鼓樂聲、鞭炮聲大作,即行「牽紅」。新人至新房途中,須鋪放米袋、酒盅,新人行過其上,從人即須將米袋、酒盅拿起越過新人頭頂,又鋪放於前面地上讓其走道,如此重復,直至洞房。此舉名曰:傳宗接代(「宗」與「盅」、「代」與「袋」均諧音)。
進入洞房,「扶郎」、「舅爺」須幫新郎、新娘搶坐新床。俗謂占坐位置多者,日後在家權力亦人。此外,新郎須設法將衣襟覆蓋於新娘衣襟之上,以示權力大於妻。坐定後,兩位「順流」太太給新郎、新娘各喂7顆小湯團,俗稱「喂子孫湯閉」,「七子保團圓」。新昌、嵊縣、諸暨一帶,則讓新人食糖拌飯、團圓果。此後,「順流」太太各給新郎、新娘呷一口醇酒,交換後又各呷一口,兩小盞混合後再一分為二讓新郎、新娘呷完,是稱「交心酒』(亦名「交杯酒」)。飲畢,新郎以一對同樣長短、紅繩束腰之甘蔗將新娘蓋頭袱及花冠挑起並拋至床頂。「送嫁老嫚」迅即放下帳門,以防「熱臉沖熱臉」。此時,撤出喜果,賀客競相拾取。
婚日,男女雙方均大辦喜酒,宴請賓客。男方發轎迎娶前,辦「發轎酒」、「暖房酒」。婚禮日俗稱「好日」,須辦「正酒」。中午,女天地方辦「女酒」,邀女方親友參加喜筵。晚上,男方設筵,丈人(即岳父)、舅爺循例坐首位,新郎、新娘均須向尊、賓客一一敬酒。新昌有「滿筵」之習,即男家在廳堂臨時搭台為新娘設專座。送上第二道菜餚後,新娘開始「脫通換通」,即脫去一件外衣,另外換穿一件。至第九道萊餚上桌,新郎、新娘在伴郎、喜娘陪同下、從東首第一桌至西邊末一桌,依次一一敬灑,此後方可進房。宴後,按俗鬧新房。
紹興各地婚禮一般於冬季夜間(多為寅卯時)舉行、循序履行繁縟禮儀,往往至半夜,故有「舅爺怕日光」之說。是日,女方兄弟均不在男家留宿。
翌日清晨,老嫚登門「送子」。即將一紅衣綠褲木質「小人」送入洞房,置於床上,焚香燭奏樂祝禱,謂之送子。
是日早飯為新人首次會食,俗稱頭聚飯。新娘須坐上首,新郎則屈居下席。
頭聚飯後,新婚夫婦循俗至附近寺廟、當坊上谷祠(土地廟)和宗祠拜謁,祈求神靈先祖保佑。回家後至廳堂「拜三朝」,即祭祖、跪拜長輩及受晚輩拜見。
婚後第三天,新人至女家「回門」,拜見尊長,俗稱「過三朝」。禮儀與男家拜三朝同。新人務必當天返回夫家,絕不能在母家過夜。入夜,新娘須向各尊長請晚安,而且須到婆母房間「坐夜」。婆婆啟齒放行,新娘方能回房歇息。
至「正三朝」,新娘又須與夫家及房族尊幼行見面禮。此時,方可開口按稱謂呼叫家人(俗稱開金口)並操持家務。至廚房應先添柴燒火,取其火紅、興旺之意;裁剪縫制應先做褲、襪,取「褲」「富」,「襪」「發」諧音求吉利,俗有「若要富,先做褲;若要發,先做襪」之說。
紹興婚姻觀念與習俗亦有變化。民國時期,城區開明士紳曾倡導簡化禮儀,文明結婚,但城區平民及農村依然如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婚俗趨向文明、簡約。結婚時間多在五一勞動節、國慶、元旦或春節,並出現集體婚禮或旅行結婚等形式。
參考資料:http://library.sx.zj.cn/gywh/fengsu02.php?cid=706&page=1&parent=60
回答者:風的嬌羞 - 助理 二級 3-31 20:26
一、訂 婚
解放前,婚姻論門第,講究「戶當門對」。男女雙方不見面,媒妁撮合,雙方父母同意即可永訂終身。一般男方托媒人(俗稱「介紹人」或「大人」)訪尋合適的女子,問其生辰八字,若與男方合婚,提單瓶酒去女家說親。女家若同意,將酒瓶打開喝酒,如果不同意,不開瓶口,將酒瓶退回,從此不提。
一旦同意聯姻,就選吉日訂婚。訂婚時媒人領求婚者,帶上成雙的衣服或布料及點心、連瓶酒(兩瓶相聯的一種瓶)去女方家。女方家請來至親盛情招待,喝完連瓶酒就算訂婚。男方回去時,女方家在空酒瓶中盛滿糧食讓帶回去。解放後,逐步由介紹人「引線搭橋」,男女雙方見面,互相了解,情投意合後,約定日期舉行訂婚儀式。訂婚儀式俗稱「提提盒」或「下訂禮」。
二、下 彩
訂婚後,男方逢年過節和平素都可去女方家拜訪老人及未婚妻。每去一次,必帶一份薄禮。在結婚前一年或前幾個月要下彩禮,俗叫「下酒」。男方備好衣物、禮錢、酒肉等,請介紹人同去女方家,女方家設席款待,其儀式同訂婚,但規模略盛而已。彩禮錢根據雙方家境而定。解放前,俗有「養女度荒年」之說。解放後舊習繼續,彩禮錢,1956年前一般在80元至240元之間;1978年前,在400元至1000元之間;1979年後,上升到1600元至4000元之間。城市略高於農村,水川地區略高於山區。
三、結 婚
結婚時,男女兩家根據雙方生辰八字擇選吉日良辰舉行婚禮。男方結婚俗叫「娶媳婦」;女方出嫁稱「嫁丫頭」,出嫁日稱「催妝」。女方家親友恭喜俗稱「添箱」,多送首飾、衣物、器皿、錢等。女方家設宴招待比較簡單,擇選至親若幹人隨姑娘去男方家作客,稱「西客爺」。給姑娘陪嫁妝據家境而異。一般是一對箱子、氈被、衣服及鞋襪、梳妝用具等。80年代開始,陪彩電、洗衣機、縫紉機、組合櫃等傢具。不可缺的要陪一對碗,叫「衣飯碗」。意為去婆家後衣祿不斷。女方還要給公婆、至親長輩及兄嫂要帶件見面禮物,多為枕頭頂、鞋襪之類的東西,在婚禮上認親見面時贈送,俗叫「抬禮」。
男方家結婚之日備轎車兩輛,按所擇吉時迎娶新媳婦。到女家要帶上「報恩索』』 (也稱離娘索),即給女方父母送的衣物布料。還帶上花饃饃、肉方子(四根豬肋條肉)及酒等。今民樂、大有、連城、通遠等鄉鎮(原連城魯土司轄地)在娶親時,女方家要求男方要帶一隻母山羊(俗稱討吃羔)羔領獻給家神。傳說,原魯土司轄民的家神叫「旮旯神」。姑娘出嫁如果不獻「討吃羔」,旮旯神就不喜歡,婚事就不吉利。娶親去的人數要單,其中要有一婦女,叫「娶親奶奶」。此人要選合屬相的,父母、丈夫、兒女都齊全的,俗稱「全和人」。娶親轎車忌用騾子。姑娘離開娘家時要哭,否則,要被人恥笑的。出娘家門前,手拿一把筷子,轉身拋在地上,表示不帶娘家的財。女方家的人要偷藏轎車上的挽具等東西,臨走時讓新女婿出錢贖回。
新娘上下轎車要有合屬相的親人抱上抱下,俗稱「抱轎」。娶進門時放炮、打鑼,用和著食鹽、五穀雜糧的色紙花打身,以示驅邪。這時不合屬相的人要暫時躲避。新房炕上有合屬相的未婚男子守床,俗叫「壓床」。新房窗戶用軟紅紙糊,新娘進房時要戳破窗紙。炕頭、被中藏放核桃、紅棗,象徵團圓、早生貴子之意。舉行婚禮時,男左女右,行三叩首禮,拜天地、祖先、父母。然後新夫婦互拜,再給來賓拜。這時,主持人說一些生財得福、尊老愛幼、早生貴子的古語喜話。爾後,新夫婦給父母及至親長輩敬酒,磕頭饋贈禮品,這叫「抬禮認親」。有的女方陪嫁的東西這時讓小姑開箱,展示於眾,叫「擺針黹」。在擺「針黹」時,有些地方,還請一位能說會道的賓客,向親朋好友們致詞贊美新娘的針線手藝如何高超;同時也謙辭述說姑娘如何年幼無知、家教不嚴,手拙嘴笨,尚請婆家公婆多加諒解之類的話。女方給新女婿做一身衣服或鞋襪、腰帶,在婚禮上由新娘的弟妹或侄輩呈上讓新郎試穿。這時,新郎的同輩人用腰將新郎束住緊勒,讓他掏錢給呈盤的人,這叫「掏腰包」。
婚禮畢,眾人把門,新夫婦搶先入洞房,認為誰先進洞房,將來誰就是當家的。晚上鬧新房,俗稱「鬧床」。有「三天的新媳婦沒大小」之說。
結婚第三天,娘家的父母或兄嫂來吃「三日酒」。來時帶著護襟、護袖等物,新娘穿戴上,下灶房做飯,這頓飯叫「試刀面」。有的在地上拋一把筷子讓新娘去拾,測驗其麻利與否。這一天,新娘由「全和人」領到麥場上給石磙磕頭上香,這叫「回對爺」。這樣一做,從此可以出門。回第一次娘家時要乘早出門,忌讓路人看見。娘家住的時間不能超過在婆家待的時間。婚後,男方要攜帶酒禮答謝媒人。
舊時有納童養媳之俗。寡婦改嫁被視為不貞,常由娘家、婆家干涉。解放後,戀人到結婚年齡,雙方持介紹信一起到鄉(鎮)政府登記,領結婚證書,選定日期舉行婚禮。其禮儀基本沿襲傳統,但一些迷信、陳舊的禮節逐漸淘汰。如禁納童養媳,寡婦改嫁自由,不拜天地,不抱轎,娶親用車不用轎。70年代後期開始,縣城機關、廠礦青年結婚時,也有政府、工會、青年團、婦聯等部門組織集體婚禮,多選節假日舉行。有的興旅遊結婚,其婚禮簡單、文明而不多花錢。多以請來至親好友,以糖果煙酒、飲料招待,再跳舞結束婚禮。這種習俗當地人大多不習慣。嫁娶講派場,廣收禮,大擺宴席,講究煙、酒、菜的檔次及娶親車的數量、豪華等。自1980年以來,互相攀比的不良風氣城鄉漸濃。
回民結婚,先請媒人向女方說合求婚,經女家允許後,只送「訂茶」(茶葉、水果、羊肉等四色禮)表示已訂婚,待雙方准備就緒後,擇日送大禮,並議定婚期。結婚前一日,請阿訇到女家問明生辰、經名,徵求雙方的同意後,誦「尼卡」(從宗教角度使婚姻合法化的經文)一遍。將女子凈身接至男家入洞房。新郎在阿訇前承諾向女方交「尼卡」金若干,不拘何時付,許給新婦。若終生未交者,到臨終時,必須向子女當面說清,雙方才能俱無所憾。
3. 結對認親具體怎麼做
結對認親實施方案
一、結對主體和對象
(一)結對主體。全縣幹部職工20XX人(包括省州駐雅各單位和駐軍部隊)。
(二)對象。全縣農牧民8396戶41413人。
二、結對認親的原則及方式
(一)結對認親原則。採取屬地結對、對口聯系結對、組織調配結對和幹部親屬結對原則。
(二)結對認親方式。一是屬地就近結對。鄉鎮幹部職工(含駐鄉所有財政供養在崗人員、片區工委幹部職工)與本地農牧戶結對;縣級機關單位幹部職工與對口聯系鄉鎮農牧戶結對。二是對口聯系結對。縣級領導與聯系點結對。三是組織調配結對。調配縣級機關幹部職工與各鄉鎮沒有結對完的農牧戶結對。四是幹部親屬結對。幹部職工與自己農村直系親屬結對並填寫認親卡,不計算在結對戶數中。
三、結對認親戶數
每名縣級幹部結對8戶(含非領導職務);鄉鎮每名幹部職工每人結對10戶,每名教師、醫生結對3戶;各縣級機關(含省、州屬企事業單位和駐軍部隊)每名科級幹部結對5戶,一般幹部職工每人結對4戶。幹部職工與自己在農村的直系親屬結對,不計算在結對戶數中。確保每名幹部職工有結對幫扶對象,每戶農牧民有幹部職工結對。各單位原則上採取集中聯戶結對方式,一定3年不變。
四、結對認親任務
訪民情。了解結對戶思想動態、家庭狀況、黨的惠民資金落實情況。
順民意。排查矛盾,化解積怨,疏導情緒。
解民憂。幫助出主意,積極想辦法,盡力解決生產生活中的難題。
促民安。開展「愛國、守法、團結、感恩」宣傳活動,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助民富。拓寬致富渠道,崇尚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幫助脫貧致富。
每名幹部職工每年到結對農牧戶家中開展幫扶等工作不少於4次,住宿2晚以上,幫助結對戶解決1件以上現實困難和問題。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以縣委副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雅江縣幹部職工「結對認親」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結對認親」活動的開展。
(二)領導帶頭,搞好示範。黨員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與生產生活狀況較差的農牧戶結對,帶頭深入貧困農牧戶家中開展活動,帶頭解決結對戶的實際困難。
(三)明確任務,履行職責。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對認親」工作,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工作總結。縣級機關幹部職工在「結對認親」工作中,要記好民情日記,建立好「結對認親」管理台賬,認真填寫「結對認親」卡。要深入農牧戶家中,幫助結對戶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每年為聯系群眾辦1—2件實事。
(四)加強指導,督促檢查。「結對認親」活動領導小組要根據自身實際,加強指導,對黨員領導幹部加強分層指導;會同縣委縣政府目標辦加強對各部門、鄉鎮幹部職工「結對認親」活動的督促檢查,了解進展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提出工作要求;把「結對認親」活動與日常的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做到「兩不誤、兩促進」。
(五)做好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簡報、網路等宣傳陣地,交流開展「結對認親」活動的情況、做法和經驗,全面展示「結對認親」活動中形成的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進一步激發推動新時期下群眾工作的干勁,尊重宣傳規律,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導向性,掌握節奏,注重實效,確保「結對認親」活動的深入開展。
篇二:結對認親互動幫親活動的實施方案(1937字)
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作風建設,促進辦公室幹部深入基層為民服務,切實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把「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結合實際,現就在辦公室幹部中開展「結對認親、互動幫親」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標
以結親幫扶對象「生活有所依、子女有學上、患病有醫就、老來有所養、致富有項目、權益有保障」為目標,創新扶貧幫困形式,加大幫扶力度,促進辦公室幹部圍繞「察民情、解民難、排民憂、化民怨、保民安」的主題,深入基層聯系困難群眾,努力為生活困難黨員和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進一步體現黨和政府對黨員和群眾的關心。
二、活動內容
按照為民服務、注重實效的原則,切實發揮黨員領導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根據困難群眾的具體情況,對困難家庭實行「一幫一」結對幫扶,具體做到「六個一」:即每月電話聯系一次,每季度到家走訪一次,每半年慰問一次,每年幫助解決一個發展致富項目,幫助辦一件實事,解決一個生產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1、濟困。切實發揚助人為樂、扶貧濟困的美德,關心困難群眾的工作、生活,在重大節點,親自到幫扶對象家中走訪、慰問,並通過提供一定的經濟援助或實物幫助,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度過生活難關,讓他們切身感受到黨的溫暖。
2、勵志。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家庭,每年家訪至少4次。深入做好睏難群眾的思想工作,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他們對改革發展的信心、自強自立的信心以及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並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認真落實縣、鎮的有關幫扶政策,確保讓他們得到切切實實的關愛和幫助。
3、助業。對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要在一年內為其理清致富思路,找准致富項目。採取選送學習資料、進行個別輔導等形式,讓困難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尤其對有一定技術和文化基礎的困難群眾,要進行技術和智力幫扶,為增強他們創業脫貧的「造血」功能提供條件。
4、助學。對子女上學難、因子女上學致貧的特困家庭,要採取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在每年兩個學期開學前上門家訪,了解困難家庭子女就學情況,並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困難家庭的助學措施,使其順利完成學業,增強其家庭的脫貧能力。
5、醫療。對因患有重特大疾病致貧的家庭,要深入了解其疾病的基本情況,並協助他們向有關部門申請醫療救濟金。
6、社保。要詳細了解被幫扶家庭社會保障的基本情況,並協調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好農民基本醫療保障和基本養老等方面的政策,努力做好「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三、方法措施
第一步「認門」。與幫扶對象的家庭成員結成「親戚」。幫扶幹部可帶領家屬自找家門、主動攀親,帶著真情和責任走進幫扶對象家庭,一對一與結成幫扶對子,開展交心談心,面對面傾聽幫扶對象家庭的意見和要求,詢問冷暖,傾聽呼聲,了解結親幫扶對象的困難情況。
第二步「問情」。找准問題摸清情況。與結親幫扶對象保持聯系,勤走、常走、走近、走親,定期不定期深入到結親幫扶對象家中去,全面了解其所思、所想、所盼,把「結親戶」的基本情況和困難原因摸清楚、搞明白。
第三步「研究」。制定「短期救急幫困,長期關懷解難」的方案。在具體詳實了解「結親戶」實際情況的基礎上,認真分析研究實際困難和產生原因,堅持「一戶一策、輸血造血並舉」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方案。
第四步「解困」。「認親」後,按照一戶一策、因戶制宜、解決急需的原則,通過送去一條致富信息、教會一門實用技術、尋找一個就業崗位、解決一筆啟動資金、扶持一個脫貧項目等活動,想方設法幫助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和問題,達到拓寬致富渠道、提高致富能力、促進社會穩定的目的。辦公室幫扶領導幹部到聯系村每半年不少於2次,每次工作時間不少於7天,要堅持做到與所幫扶的貧困戶每月電話聯系1次,每季度到家走訪1次,每半年慰問1次,要深入聯系村和貧困戶與基層黨員和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
四、工作要求
1、務必高度重視。要堅持把此項工作作為深化「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和有效抓手,參與幫扶的黨員幹部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突出「用真心、獻愛心、聚民心」,著眼於穩定社會,創建和諧環境,發揚扶貧濟困、互助互濟的傳統美德,以多種形式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活、就醫、就學、就業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2、夯實工作責任。幫扶工作實行領導幹部包戶、科室參與責任制。綜合科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建立結親幫扶檔案和台帳,信息科負責收集活動開展情況,對活動中的典型事跡進行及時總結和上報。
3、建立保障機制。要嚴明幫扶工作紀律,幫扶幹部嚴格遵守幫扶時間要求,經常性地深入所聯系的村和貧困戶開展幫扶工作。幫扶幹部的食宿費用按規定標准自行承擔,不得給幫扶對象增加負擔,確保幫扶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篇三:全州開展結對認親活動的實施方案(2433字)
為全面貫徹中共甘孜州委《關於舉全州之力推動群眾工作全覆蓋的意見》精神,切實開展好乾部職工與農牧民戶的結對認親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結對認親主體和對象
(一)主體。一是各縣42420名幹部職工(包括海螺溝,含駐縣的省州屬行政企事業,駐縣部隊、武警、森警、消防部隊,以下稱「縣級單位」);二是州級部門7610名幹部職工(含省州屬行政企事業單位,駐州部隊、武警、森警、消防部隊和即將開業的工行,以下稱「州級部門」)。幹部職工含公務員、事業人員、工勤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
(二)對象。全州200937戶農牧民。
二、結對認親原則及方式
(一)原則。全面覆蓋、就近就地、集中聯戶原則。
(二)方式。一是屬地就近結對。鄉鎮幹部職工(含駐鄉所有財政供養在崗人員、片區工委幹部職工)與本地農牧民戶結對;縣級單位幹部職工與對口聯系鄉鎮農牧民戶結對。二是對口聯系結對。州級部門幹部職工與對口聯系縣的農牧民戶結對,州級領導(含隨行人員)到聯系點結對。三是組織調配結對。調配州級部門幹部職工與各縣沒有結對完的農牧民戶結對,單位原對口聯系縣的對口聯系幫扶任務不變;幹部職工人員情況發生變化的,由各單位自行調整後報組織部備案。四是幹部親屬結對。幹部職工與自己農村直系親屬結對,不計算在結對戶數中,要填寫認親卡。結對認親,一定3年不變,州、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根據農牧民戶數和幹部職工人員變化情況進行調整完善。
三、結對認親戶數
(一)州級部門。州級部門的結對認親由州委組織部根據實際情況劃分到縣(見附件1),由各縣具體安排到戶。每名州級領導幹部結對4-6戶;每名縣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結對5-6戶;其餘幹部職工每人結對2-4戶。
(二)縣級單位。縣級單位的結對認親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實際情況劃分到各鄉鎮,由各鄉鎮具體安排結對戶。每名縣級領導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結對8戶;每名實職科級幹部結對7戶,每名非領導職務的科級幹部結對5戶;每名普通幹部職工結對4戶。
(三)鄉鎮(含片區工委)。每名科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結對12戶;每名普通幹部職工結對10戶。
(四)教師、醫生。按照就近就地原則,州、縣每名教師、醫生結對2戶;鄉鎮每名教師、醫生結對3戶。
農牧民戶數較少的縣,可減少教師、醫生及貧困幹部職工的結對戶數。在全覆蓋前提下,州縣鄉幹部可以重復結對。
四、結對認親任務
結對認親五項任務:訪民情。了解結對戶思想動態、家庭狀況、黨的惠民資金落實情況。順民意。排查矛盾,化解積怨,疏導情緒。解民憂。幫助出主意,積極想辦法,盡力解決結對戶生產生活中的難題。促民安。配合開展「愛國、守法、感恩」宣傳活動,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助民富。幫助拓寬致富渠道,崇尚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力所能及的引導、幫助結對戶脫貧致富。
縣級機關每名幹部職工每年到結對戶家中開展工作不少於4次,住宿2晚以上;州級部門每名幹部職工每年到結對戶家中開展工作不少於2次,住宿1晚以上。
五、相關要求
(一)責任主體。各級各部門「一把手」是結對認親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直接責任人,要統籌謀劃好單位幹部職工結對認親工作,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和載體,為單位幹部職工分期分批到結對戶家中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確保結對認親工作落實到位。各級各部門建立結對認親管理台帳,詳細記錄工作開展情況;幹部職工要認真做好結對工作民情日記。各部門、各單位要統一製作結對認親卡(一式兩卡,見附件2),便於幹部職工掛牌開展工作。各縣和各部門要將幹部職工具體結對認親基本情況匯總成冊上報州群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樣表見附件3)。
(二)監督主體。州、縣成立結對認親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縣委組織部。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的對各單位開展結對認親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實行季度通報制,重要情況及時通報。凡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應付了事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查究。
(三)考核主體。州、縣結對認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結對認親工作實行動態跟蹤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考核結果報州、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要將結對認親工作納入對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內容,層層落實責任,嚴格兌現考核;各級各單位對本單位幹部職工開展結對認親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工作成效作為幹部職工晉職晉級、評先獎優的重要依據。
(四)宣傳主體。整合宣傳報道資源,及時報道結對認親工作,宣傳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先進事跡。各部門要及時上報結對認親工作信息(圖片);州、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提煉、總結、推廣、上報結對認親的好做法、好經驗。
4. 便民服務中心實施方案
提高社區便民服務質量,擴大服務項目規模,通過社會化的途徑,使服務與居民需求實現真正的對接。下面是有便民服務中心實施方案,歡迎參閱。
根據司法部和省司法廳的統一部署,結合滁州市司法局《關於在全市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的實施方案》以及全椒縣司法局的要求,為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項便民措施,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更為方便、快捷、優質的法律援助,在武崗鎮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以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援助需求為目標,以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為主線,以構建法律援助便民長效機制為重點,強化法律援助機構和工作人員的宗旨意識,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內容和工作任務
“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自20XX月結束。主題活動期間,進一步推行法律援助十項便民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一)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范圍。要按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條例》,把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民生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拓展非訴訟法律援助,努力滿足困難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二)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進一步完善配套服務設施,加強硬體建設,為殘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進一步優化法律援助服務窗口的社會形象,全面推行“四心”、“五個一”便民措施,即用熱心、耐心、愛心、誠心對待每一位求助者,對前來咨詢群眾做到“一張笑臉相迎、一句禮貌問好、一把椅子請坐、一杯熱茶請喝、一個滿意答復”。
(三)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全面實施“法律援助公示牌進千村”工程。設置法律援助公示牌,列明法律援助條件、申請程序、無償服務原則、援助熱線、監督投訴電話等內容,方便困難群眾尋求法律援助。實施“萬名法援明白人”工程,在每個村(社區)培養10名以上“法援明白人”,使他們成為法律援助的宣傳員、信息員;利用“法律六進”宣傳活動組織律師進學校,講授輔導法援知識,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青少年學生成為“法援明白人”。
(四)加強法律援助接待咨詢工作。要按照《滁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詢接待制度》的要求,認真作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詢工作,對咨詢人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安排業務能力強、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或法律服務人員參與接待咨詢。努力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法律咨詢服務。
(五)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程序。對低保人群、農村五保人員、零就業家庭、殘疾人、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人員、依靠撫恤金、救濟金生活的人員,無需要求提交經濟困難證明。對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案件,不需審查經濟困難條件。對情況緊急或者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要先行受理,事後補辦手續。凡涉及討薪、工傷索賠、集體性糾紛、集體越級上訪等事項的,要優先辦理,盡快解決。
(六)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務質量。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進一步規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要按照《滁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跟蹤監督辦法》的要求,強化辦案質量管理,實行全程跟蹤,保證受援人獲得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重點督辦重大、疑難、敏感性案件,保證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七)健全完善社會監督法律援助服務工作機制。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時,要按要求向服務對象發放《法律援助工作征詢意見表》或監督卡。要繼續堅持電話回訪和集中上門回訪相結合的法律援助案件回訪制度。建立法律援助社會監督員隊伍,廣泛聘請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和工、青、婦、殘、老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作為法律援助社會監督員。要公開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司法所從服務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的重大意義,把開展主題活動作為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機遇和強大動力,作為黨委政府關注民生、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以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濃厚的感情,切實把這項惠及廣大困難群眾的工作做好做實。
(二)加強保障,提升能力。要加強工作調研,強化創新意識,認真探索、積極實踐滿足困難群眾需求,具有實際效果的便民服務方式方法,不斷推出新舉措,探索構建法律援助便民長效機制,讓群眾切身感受到主題活動成效。要抓住開展主題活動的良好契機,主動向鎮黨委、政府專題匯報法律援助工作的成績和問題,爭取幫助解決便民服務的實際問題。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大力宣傳開展主題活動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為活動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採取多種形式,及時報道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的新舉措、新做法、新成效,不斷擴大法律援助社會影響力。要著力發掘培養、推出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典型經驗,充分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促進主題活動取得更大的成效。
為深化我村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強化服務意識,根據鎮黨委、政府安排,我村20XX年將繼續深入推進“365”便民服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會議精神為指引、按照市委“四型”黨組織創建的總體布暑和鎮黨委的相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村實際,以“365”便民服務活動為抓手,深化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為推進我村率先小康提供組織保障。
二、工作內容及目標
“365”便民服務活動即配合鎮黨委抓好“三級網路”建設,做到“六項承諾”到位,實現“五心”服務目標。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三級服務網路
配合鎮黨務服務大廳工作、加強村(居)中心服務站建設、組建片區(組)便民服務點網路建設
1.加強村、組便民服務站、點的硬體投入力度,確保辦公有陣地。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值班制度,群眾來訪首接問責制度,茅盾糾紛調解制度。
3.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工作任務。
一是積極對接鎮黨務大廳工作,及時反饋站、點信息。
二是村中心服務站,設置五個工作位:黨員服務崗、民生服務崗、矛盾糾紛調解崗、計劃生育宣傳服務崗,每個工作崗設A、B崗由兩位工作員具體負責,及時調解處理各種工作,完善工作台賬。
三是片區(組)級服務點由包組幹部、村民小組長具體負責,收集黨員群眾需求,按時將情況給村支兩委匯報。
(二)做到“六項承諾”到位
一是政策宣傳到位。要利用標語、座談會、民主生活會、村民小組會等不同形式開展政策、法規宣傳,確保群眾知曉率達95%以上。
二是產業規劃到位。以發展省農業高效示範園為契機,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做好生態移民搬遷工程,不斷加強各項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探索鄉村旅遊發展路子。根據村情,群眾的需求,幫助不同的農戶規劃好家庭產業,尋找技術、資金、信息支持。
三是項目帶動到位。抓好項目實施搞好土地之間掛鉤工程,做好土地整理項目,爭取更多發展項目,確保項目實施帶動群眾增收。
四是環境美化到位。強化群眾環境衛生意識,利用四在農家建設、村莊環境整治,農村風貌改造等項目改善村容村貌,加大宣傳力度,讓群眾從講究個人衛生、家庭衛生提高到愛護環境自覺保護環境上來。
五是提升素質到位。要開展各類培訓會,由各小組組織群眾召開科普知識、公民道德規范等培訓會,著力提高黨員群眾科學文化素質和道德品質。
六是化解矛盾到位。繼續以“走千家、訪萬民”活動為載體,深入到戶,了解群眾家庭內部、鄰里之間的易出現糾紛情況,及時掌握動態,把茅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
(三)實現“五心服務”目標
一是為群眾辦事熱心。黨員幹部為群眾辦事要當成自已的事來辦,對群眾要用對家人的心來對待,做一個熱心人。
二是做群眾工作耐心。群眾工作難做、關健在於幹部,我們要有耐心多講政策、講道理,講感情。
三是聽群眾意見虛心。群眾無小事、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是對我們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工作作風、工作效益等有幫助作用、有監督作用。
四是解決群眾問題用心。解決群眾不管大小事情、要用一顆真執的心,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把群眾問題作為主要事情來解決,拉近干群關系。
五是讓群眾滿意放心。當群眾放心的人、做群眾滿意的事,群眾滿意是黨的根本宗旨,是我們共同進入小康的目標。
四、工作責職
(一)黨員服務崗,負責黨的宣傳工作,政策咨詢,黨員教育,組織生活,培養和發展黨員。
(二)民生服務崗,負責黨和政府的惠農惠民政策宣傳,開展信息、技術、資金幫扶工作,對貧困戶、低保戶、特殊困難戶調查摸底,幫助解決困難。
(三)矛盾糾紛協調服務崗,負責宣傳法律法規知識,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解,協助或幫助通過法律途經解決糾紛。
(四)計劃生育宣傳服務崗,負責計劃生育工作政策宣傳,法律咨詢,利益導向宣傳和申報,計生技術服務咨詢和服務,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生育堡保健手冊、二孩生育證的辦理和申報。
五、工作要求
加強認識,提高為民服務意識,堅持以人為本的方針,服務大局的思想,認真負責,扎實開展好“365”便民服務工作。
(一)嚴格遵守《喜頭鎮幹部管理辦法》和《喜頭鎮幹部作風整頓實施意見》,堅守崗位,認真履職,對來訪群眾要有一杯熱茶、一張笑臉、一聲問候,熱情接侍。
(二)要做到及時處理和限時辦理群眾訴求,並做好接訪台賬登記。
(三)繼續扎實開展“走千家、訪萬民“活動,作好民情日記記錄,收集民情民意,作好台賬登記,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
(四)做好值班安排,做到天天有人值班,事事有人過問。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登記處理。
(五)開展牽手、親民、連心、結親“活動,做群眾的貼心人,全民動員、共同參與、率先跨入小康生活。
為深入貫徹黨的會議精神,不斷創新社會管理,進一步深化“為民服務零距離”新理念,不斷探索建立服務基層百姓的新模式,經社區兩委研究決定,**社區開展便民服務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服務宗旨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於新形勢下社區職能和工作重心的轉變,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堅持立黨為公、執政便民、以人為本,積極主動為居民提供各類政務服務和生活服務,更加有效地解決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二)服務宗旨:便民、為民、公平、公正。
二、服務范圍
在社區服務大廳設立便民服務窗口,本著“一窗受理,分工到人,為民著想,認真負責”工作原則,最大限度地發揮社區便民服務作用。將民政殘聯、社會救助、勞動保障、勞動就業、計劃生育、文教衛體、等多個部門以及與廣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信訪、維穩、司法等部門進行整合,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集中辦公,為居民提供“站式”服務。
服務內容:分公共服務和矛盾糾紛兩大類。公共服務類包括計生服務、社會救助,就業保障、政策咨詢、戶籍遷移、醫務診療、訂餐、家政服務、家電維修、專業配鎖、管道疏通、志願者服務等多項服務,採取“辦理加代理”的服務方式,能辦理的及時給予辦理;屬於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辦理的事項,代為辦理,限時辦結。矛盾糾紛類包括有關鄰舍關系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矛盾糾紛類問題,給予協調解決、處理答復或法律援助等。
社區便民服務窗口開通“*******”專線電話,提供咨詢、預約等服務。
三、工作制度
社區便民服務服務窗口實行“五零五制”工作法:
1、零距離服務,首問負責制,窗口服務單位黨員幹部公開身份、公開職責、公開承諾,主動詢問服務對象的需求,做好回答和解釋工作;
2、零關系辦事,辦事公開制,對群眾辦理事項的各個環節採取定人、定責的辦法,明確各自職責,實行權力分解,做到相互制約,同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3、零停留辦公,限時辦結制,推廣全程代辦服務、延時下班服務、提前預約服務等模式,對群眾急需辦理的服務事項,開辟綠色通道;
4、零誤差傳遞,服務承諾制,對進入窗口服務人員進行培訓,對服務承諾進行公示,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
5、零目標投訴,責任追究制,對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實行一月一考評,一年一考核。
便民服務窗口每天保證至少1名社區領導幹部在便民服務窗口帶班。對可當場辦理的申請事項即受即辦;對需上報審批或當場不能辦結的事項,實行首接責任制,由受理人向申辦人承諾辦結時間,在辦結時限內辦結並回復申辦人。
四、工作流程
社區便民服務窗口按照受理登記、交辦、承辦(代辦)、反饋、批示、辦結回復、備案的工作程序為群眾提供服務。對群眾因特殊原因沒有時間或因年邁及行動不便的,由社區派遣服務人員登門受理需辦事項。
1、登記。凡到便民服務窗口申辦事項的,均需在服務窗口登記;
2、交辦。窗口根據居民申辦事項內容立即交辦至相關工作人員;
3、承辦。各崗位工作人員根據窗口交辦單進行承辦。對經審查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受理。能當場辦理的簡易事項可即受即辦,不能即辦的,承諾辦理期限;對於申請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待申請人補齊材料後受理;對於不能辦理的申請事項,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對不屬於受理范圍的事項,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單位申請辦理;
4、批示。社區帶班領導對當天申辦事項辦理情況進行批示。對當天不能辦結的需要申報審辦事項,負責全程督辦,直至辦結;
5、反饋。承辦崗位或承辦人將辦理結果回復當事人的同時,當天給窗口反饋辦理情況;
6、歸檔。窗口同意辦結的事項轉辦結、歸檔,以便查閱。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社區成立便民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使便民服務窗口成為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的陣地,成為誠信便民、真情服務的平台。
該項工作實行開放式的辦理方式,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社區便民服務窗口設立監督電話:******。定期從中抽取部分群眾進行評議,評議結果作為對社區便民服務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社區根據評議情況及時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