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織密「小微權力」監督網,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我們都知道,隨著現在的法制制度越來越完善,我們的法制建設也在不斷的發展,並且我們總是想要將那些公權力暴露在公眾的視野下,並且以後讓那些公權力得到監督,而且也要讓那些公權力為我們所知,不能夠在背地裡干一些其他事情,我們是很重視這個監督權的,並且國家也會充分的保障文的監督權,但是我們也要不斷的去加強如何監督,並且也要去加強對那些工程的監督,這是很正常的,而且也是我們應該有的權利。我們是需要將小微權力網給織密的,並且我們要不斷的讓權力得到監督,那麼我們該如何做呢?我主要有三點建議:
第一點建議就是要保障知情權。如果公眾沒有知情權,那麼公眾就不能夠通過自己的權利去行使監督權,並且也不能夠讓自己較好的去監督那些權力,也不能夠讓那些全力背得到比較好的監管,正是不太公平的,而且也是不合理的,這是應該要改進的,因此我們應當要通過保障知情權去加強監督,而且這樣才能夠更好的監督。
總而言之,我認為加強權力監督是一定要有多個方面的。
⑵ 湖州市法治鄉村建設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推進新時代法治鄉村建設,打造基層治理現代化的示範樣本,服務和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法治鄉村建設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法治鄉村建設,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法律制度健全,執法司法公正規范,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完善,治理方式完備有效,公眾法治意識強的鄉村治理模式。第三條法治鄉村建設應當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村民主體、社會參與,因地制宜,法治與自治、德治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市、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法治鄉村建設工作,將法治鄉村建設納入法治建設總體規劃,研究解決法治鄉村建設中的人員、經費、機制等重大問題,統籌推進相關工作。
南太湖新區管理委員會根據授權、委託,在所轄區域內履行區縣人民政府法治鄉村建設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法治鄉村建設工作。第五條市、區縣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法治鄉村建設的監督指導、檢查考核等工作。
市、區縣人民政府公安、民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應急管理、財政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法定職責,共同做好法治鄉村建設相關工作。第六條村民委員會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組織村民參與法治鄉村建設,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依法開展村務決策、村務公開、工程項目建設、矛盾糾紛調處等工作。
村民按照法律法規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積極參與法治鄉村建設。第七條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先進模範、專業人士參與法治宣傳、人民調解、平安創建等活動。第八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推廣新時代鄉村治理「余村經驗」,深化法治鄉村示範建設,完善鄉村民主法治建設規范,健全先進表揚激勵制度。第九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平台建設的統籌,整合場所、人員,強化機制建設,避免資源浪費,提升綜合效能。第十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法治鄉村建設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撐。第二章鄉村事務治理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第十二條村民會議或者其授權的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村級重大事項前,村民委員會應當充分徵求村民意見,可以征詢法律顧問意見;村民提出意見的,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研究和反饋。第十三條村民委員會應當發揮鄉賢參事會、和諧共建會等組織的作用,就村公共事務、重大民生事項等開展基層協商。第十四條村規民約應當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規范村民日常行為、維護公共秩序、保障群眾權益、調解民間糾紛、引導民風民俗等,並可以對尊老愛幼、垃圾分類、村容村貌管理、餐飲消費和公共設施維護等內容提出約束要求和違約懲戒措施。
制定或者修改村規民約,可以主動徵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意見。
村規民約應當在村民會議表決通過後十日內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村規民約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或者有侵犯村民合法權益內容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其備案後的三十日內責令改正。
支持執法部門、司法機關尊重村規民約,依法處理相關案件。第十五條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通過村務公開欄、廣播電視、手機應用程序等載體依法落實村務、財務公開事項。
村級財務收支應當每月公開一次明細賬目,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第十六條建立健全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監察委員會監督、會計核算監督、審計監督等形式的監督體系,推進清廉鄉村建設。
村務監督委員會應當依法依規對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落實等進行監督。
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執行非生產性開支村務卡結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