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光大銀行理財產品在宣傳單上寫「固定收益」,而在產品介紹和合同中寫「預期收益」,能買嗎
人民銀行規定,理財產品都不能打上固定收益字眼的...
銀行提的預期收益,不是亂寫上去的,是經過一系列數據分析才有此一承諾哦.
2. 投資理財產品廣告語.做一個宣傳單,
我是做廣告印刷的的來幫你想想:題目可以是人生有我,生活無憂,我們的免費設計的,全國發貨。具體內容可以詳議!
3.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活動,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以下簡稱理財產品)銷售是指商業銀行將本行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向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以下統稱客戶)宣傳推介、銷售、辦理申購、贖回等行為。第三條商業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合法權益。第四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等相關規定,對理財產品銷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基本原則第五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如實告知原則。第六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揭示風險,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第七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合規性審查,准確界定銷售活動包含的法律關系,防範合規風險。第八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第九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
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第十條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客戶風險提示和投資者教育。第三章宣傳銷售文本管理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宣傳銷售文本分為兩類。
一是 宣傳材料,指商業銀行為宣傳推介理財產品向客戶分發或者公布,使客戶可以獲得的書面、電子或其他介質的信息,包括:
(一)宣傳單、手冊、信函等面向客戶的宣傳資料;
(二)電話、傳真、簡訊、郵件;
(三)報紙、海報、電子顯示屏、電影、互聯網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訊資料;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二是 銷售文件,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等;經客戶簽字確認的銷售文件,商業銀行和客戶雙方均應留存。第十二條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製作和發放的管理,宣傳銷售文本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分支機構未經總行授權不得擅自製作和分發宣傳銷售文本。第十三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三)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四)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戶忽視風險的情形。第十四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只能登載商業銀行開發設計的該款理財產品或風險等級和結構相同的同類理財產品過往平均業績及最好、最差業績,同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引用的統計數據、圖表和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全面,並註明來源,不得引用未經核實的數據;
(二)真實、准確、合理地表述理財產品業績和商業銀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傳銷售文本中應當明確提示,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構成新發理財產品業績表現的保證。
如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使用模擬數據的,必須註明模擬數據。第十五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名稱及刊登或發布評價的渠道與日期。第十六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
向客戶表述的收益率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應當簡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誤導客戶。
4. 騰訊理財通推薦的理財產品安全嗎
安全,作為騰訊唯一官方理財平台,理財通始終堅守合規、風控、精選等發展理念,通過構建完善的安全保障體系,給用戶帶來安全、便捷的互聯網理財體驗。
(4)銀行理財產品宣傳單擴展閱讀
騰訊理財通基於騰訊騰安獲得的「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資格,通過大數據、人工智慧、風控等金融科技能力,為用戶篩選出優質基金產品進行資產配置,並為用戶提供組合監控、動態調整等服務,幫助用戶獲得良好的長期收益,實現代表投資人利益的買方中介價值。
騰訊理財通的資金保有量達人民幣8000億元,用戶數突破1.5億。已上線貨幣基金、保險類理財、債券基金、指數基金、混合型基金、境外型基金等多元化理財產品,以及工資理財、指數定投等多種便捷功能,滿足用戶的多元化財富管理需求。
5. 警惕,理財中的三大禁忌,你犯了幾條
一、混淆收益率
對大多數投資小白來說,眼花繚亂的理財產品宣傳單上唯一能看懂的就是收益率。看完某投資公司的理財產品傳單,隨機選中一款90天4.3%利息的理財產品,買了5萬元。
可到還款的時候傻眼了,立馬去投資公司理論。說到期不是能拿到2150元(5萬×4.3%)收益嗎?為什麼只給我537元?
這犯了很多投資者常犯的錯誤:混淆了「年化收益率」和「實際收益率」。一些銷售人員在推薦理財產品時會有意地忽略「年化」二字,一味地強調收益率數字。而張女士買的這款產品的4.3%是年化收益,到期應得利息是5萬×4.3%÷12×3≈537元,因為該產品是3個月期限,並不是一年。
溫馨提示:要想投資理財,先要學會怎麼計算收益。
二、只看收益不看投資期限
追逐高收益是每個投資人的天性,但是往往收益越高,投資期限就越長。所以,不少人在投資的時候盲目追逐高收益,投了個1年以上的長標,後面出現資金周轉不開的情況。
幸好有的理財平台有債權轉讓功能,但都需要手續費,加上債權轉讓的折價率,到期時間越長,折價率就越高。在急需資金周轉的情況下,你只能低價轉讓,可能轉讓後自己的本金還會虧損。
溫馨提示:投資理財要有資金規劃,近期要用的資金選擇短期理財產品,長期閑置資金可選擇中長期理財產品。
三、心態過於恐慌
生活在一線城市的一名國企職工,退休後攢了40萬,在朋友介紹下開始炒股,由於當時股市行情不好,跌宕起伏。加上心態也不好,股票剛漲一點就想大量買進,剛開始跌一下就想全部拋售,一年下來虧了一半。
後來P2P理財大熱,余額寶一路飆升……朋友多次介紹一些穩定靠譜的理財項目給她玩,她都拒絕了,她選擇把剩下的20萬存進了銀行。
1年過去了,20萬還是20萬,就多了幾千利息,但朋友的20萬卻帶來了五六萬的收益。雖然看著眼紅,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怕是以後都得把錢存銀行了。
溫馨提示:投資理財也要先學會一些基本的理論知識,在小試牛刀中吸取經驗教訓,而不是想一口氣吃成個胖子,過度恐慌只會讓自己錯失更多好的投資機會。
6. 手中有一個很好的理財產品,應該如何推廣
很多人在購買一些理財產品的時候,通常都覺得這樣的一個理財產品是十分具有前途的,而且它發展起來是比較容易。這個時候他們就需要對於這樣的一個理財產品進行推廣的作用,才能夠保障理財產品不會出現任何的問題。我們會發現如果這樣的一些理財產品能夠出現非常好的局面的話,也會讓我們感覺到是十分的有幫助的。那麼我們也感覺到,當我們自己手裡面有這樣的一些理財產品的時候進行推廣,我們就需要去選擇一定推廣的項目。
並且對於這樣的一些理財產品就是一個長期發展的過程,我們並不能通過一個短期就讓理財產品到達一定的利潤。這樣的話也不符合我們自己在發展這樣的理財產品的時候,我們自身出現一系列推廣的初衷。
7. 銀行的投資理財產品可靠嗎
任何理財都有風險,一定要理性看待,銀行的理財產品也不例外,一般來說,銀行理財還是比較安全的,具體風險就要看產品類型了。銀行理財產品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通貨膨脹風險、操作管理風險以及不可抗力風險等。
拓展資料:
1、銀行買到的理財產品不一定是銀行的
大家一定要注意啊,不是只要在銀行買到的理財產品就是銀行的,按照發行方的不同還是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這類產品是由銀行自己發行且進行管理的,一般來說有銀行自身信用作保障,所以銀行自營理財產品安全性相對較高,不必擔心會被「坑掉」本金。
第二類,銀行代發的理財產品。這類產品的發行方一般為基金,債券,信託公司等,雖然銀行對代銷產品設立嚴格的准入機制,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是銀行代銷的產品,如果該理財產品出現虧損,那麼責任由發行機構或者投資者承擔。
除去上面這兩類比較正規的產品,還有類產品屬於「編制外」的,即是由銀行工作人員自己私下代理銷售的,這類產品多不合規,與銀行沒有任何關系,比較容易出現飛單和跑路的情況。
2、銀行的理財產品也是有風險的
首先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不屬於銀行管理,和你個人購買的其他渠道理財產品一樣,存在較大的風險。其次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是用於投資的,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由低到高劃分為R1-R5五個風險等級。R1級風險很低,一般可以保證收益或者保本浮動收益,R2級風險較低,一般是比較安全的非保本浮動類理財產品,但是R3級以上就不能確保本金及收益了。
3、銀行理財的相關「周邊」不能輕信
關於這個銀行理財周邊,主要包括的是各種理財產品的宣傳單,宣傳語,以及銀行相關理財經理等。
在面對這些宣傳方式的狂轟亂炸時,一定要保持冷靜,給自己一段時間的思考期,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文字和說明,這才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工具。
4、購買完成後還需要持續留意動態
購買理財產品之後並不意味著這個行為結束,切不可以為你的錢就是穩定的,你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去跟進。
8. 今天收到一張宣傳單,是國泰君安的,上面說他們公司的君得利2號很不錯,有誰懂嗎
君得利二號是國泰君安的一款貨幣型理財產品,自成立以來七日平均年化收益率達4.1%,收益在所有貨幣類基金中排名領先,遠遠高於銀行活期、定期存款利率及同類理財產品收益,收益是銀行活期存款的近10倍,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其標准差在所有貨幣基金中最小,說明君得利二號的收益最穩定,這有利於投資者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也便於投資者更好管理閑散資金。 君得利二號每天開放,投資者T日贖回,T+1日可用,T+2日可取,流動性堪比活期存款。目前,此款產品已得到國泰君安許多投資者的認知和認可,是您家庭財富管理和長期資產配置的優選產品。
一、 君得利2號產品特點 :
(1)安全性高:僅投資低風險證券(只投資剩餘期限3年內的高信用等級債券、貨幣市場基金和新股(包括IPO詢價、網上申購和市值配售等)等,不投資二級市場股票、股票型基金及其他權益類資產),實行第三方(託管銀行)專戶託管,管理人承諾設置獨立交易席位;
(2)流動性好:存續期內開放,委託人隨時免費參與和退出;
(3)收益適度:本集合計劃預期收益為貨幣市場平均利率;
(4)費用較低:本集合計劃託管費、管理費的費率之和只有0.68%/年,參與和退出不收取費用;
(5)日日分紅:收益每日計提、每月分配,紅利再投資;
詳情請訪問:http://hubei.gtja.com/hubei/lccp.jsp?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