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微信公眾號營銷推廣合作協議,應該怎麼寫
微信公眾號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廣州浩寧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郵箱:
郵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微信公眾號合作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注冊甲方微信公眾服務號,進行微信公眾平台信息登記。
2. 向乙方開放微信公眾賬號開發許可權。
3. 選擇並提供相關推廣渠道進行甲方微信宣傳,以及製作宣傳物料:
推廣渠道
推廣資源
站場
☑展架 ☑傳單 ☑海報 ☑燈箱 ☑Led屏文字滾動播放 ☑現場推廣活動
車輛
☑宣傳卡片 □車身廣告 ☑車輛視頻 ☑座位頭套
企業官網
☑文章鏈接 ☑圖片鏈接 ☑展示專區
4. 負責及時更新班次信息,提供優質的公路客運服務。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協助甲方完成微信公眾服務號的注冊。
2. 負責甲方微信公眾平台功能項開發,保證公眾號穩定正常運行。
3. 協助宣傳物料的設計工作。
三、 公眾號功能項
服務套餐
(☑表示選擇開通)
模塊
說明
☑基礎服務(默認開通)
購票模塊
實現微信售票的基礎模塊,包括購票、訂單查詢
交通查詢模塊
實現到站交通指引,定位查詢等
消息推送模塊
實現在後台直接進行消息推送及管理的功能
品牌介紹模塊
設置企業品牌信息,以及相關的須知說明
關聯服務模塊
介紹關聯的業務,如快件、接送、包租車等特色服務
☑電子票支撐套餐
掃一掃購票
用戶可用微信掃二維碼立即關注公眾號並進入購票;可張貼熱門線路二維碼供旅客掃碼購票,減緩票窗排隊壓力。
二維碼電子票
支持購票後生成二維碼電子票,旅客直接憑二維碼電子票乘車。(檢票口需配置二維碼檢票設備)
☑營銷支撐套餐
營銷服務模塊
為公眾號開啟微信精準營銷,支持購票送優惠券、折扣等購票服務。
線圈分組
按線路將顧客進行細分,支持客運站實施精準營銷、推送,提供營銷轉化率。
☑客服支撐套餐
智能小圈
配套「小圈」智能客服為乘客全程服務,旅客對話中輸入「@小圈」即可與乙方客服進行咨詢,提供旅客提高滿意度,同時降低企業客服壓力。
四、 合作模式
1. 本系統合作費用分兩部分組成,包含軟體開發費用9,800元(大寫:人民幣玖仟捌佰元),軟體維護費用1200元/年(大寫:人民幣壹仟貳佰元)。雙方協商後軟體開發費用優惠價為 0 元,軟體維護費用優惠價為 0元/年 。
2. 甲方每月應提供不多於2條微信消息推送服務,以推廣乙方汽車票相關產品,消息內容由乙方提供,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負責發布
3. 甲方微信公眾賬號所開通的車票購買功能,票款支付統一採用乙方申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所產生的交易費率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微信公眾賬號交易所涉及的票款對賬、結算流程,按甲乙雙方簽訂的《網上代理售票合作協議》為准。
五、 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叄 年,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期滿前30日內任意一方均可書面提出終止本協議或者簽署新合作協議,如果期滿前各方未提出異議,則本協議到期後將自動延續一年。
3.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對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若一方從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活動,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條款和相關信息。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協商和書面補充協議進行完善。
甲方:
乙方:廣州浩寧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❷ 網路推廣服務合作協議一般是怎麼寫的呢
網路推廣協議通常是甲乙雙方約定俗成的一種推廣效果,如果甲方要求投資100萬,讓乙方做出能夠引來1000萬的流量,這就是一些協議中的一種,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為其帶來,多個平台排名的方式,這也是一種協議
❸ 如何寫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北京成舟市場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區域:
乙方授權甲方作為乙方產品中行業報告在中國管理咨詢整合網www.69169.cn上銷售
二、代理產品:
甲方代理銷售乙方產品:行業報告
三、代理價格結算方法:
1. 根據甲方的網站客戶群體
乙方給甲方的價格是不同的報告,有不同報價
2. 有些報告乙方已經回收到了成本,乙方就可以以幾百元,最低是300元,最高不會高過500元價格供應給甲方,看報告行業決定!
3. 全新的報告,甲方也可以賣,乙方給甲方的價格和其他代理商的價格一樣----以乙方供貨給終端客戶的價格5600-6800元的7折的價格從乙方這里拿貨,甲方賺其中的差價---甲方賣多高,乙方都不會管的
4. 甲方要是一次要幾份同樣的,全新的報告,乙方會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就是以一份全新報告的價格+(甲方需要的數量-1)*300左右 ,可以不是同一次----就是甲方從乙方這里拿了一次全新報告後,以後有同一份報告需求時,按第一條算
5. 乙方在合作開始時就會有一些可以以第一條進行交易的報告,但是不是很多
6. 在甲方形成需求的後,甲方給乙方匯款後,乙方直接給郵寄給客戶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能做成電子版的進行銷售
2、 甲方在網站上做一個專欄進行銷售
3、保持宣傳口徑一致,積極維護雙方的利益和聲譽,不得泄露雙方的商業機密。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區域內直銷乙方產品(標配),其售價不得低於代理價。
3、產品或配置價格調整時,須及時函告甲方。
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甲方:
乙方:
為共謀校園事業的發展,實現互利雙贏,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在 (期刊名)上發布甲方產品: 的廣告.產品以郵購方式銷售.並刊發乙方指定的郵購收款地址.
2.廣告內容以甲方提供的內容為准,經雙方確認後方可發布,乙方不能擅自修改文本內容.
3.甲方保證乙方在 地區的獨家郵購發布權.甲方負責提供合格產品及全部產品手續,文件,宣傳樣稿等資料.並提供800全國免費咨詢電話,對市場予以支持.
4.乙方每期發布甲方產品廣告一次,發布位置為
.乙方如停止發布廣告,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
5.甲方以結算價給乙方提供產品,零售價: .結算價: ,結算價以上的利潤全部為乙方所有.
6.結算方式:
.
7.如違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到甲方所在地仲裁.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產品全國統一零售價.
9.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10.銷售獎勵:按結算價,每年回款十萬元以上返利3%,回款五萬元以上返利2%.回款一萬元以上返利1%,低於一萬元不予返利.返利以貨物的形式支付,年終結算.
11..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❹ 市場合作協議有幾種急啊!!坐等!求範本
協議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簽約時間: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為甲方的代理商,銷售 (品牌)產品如下;
1)授權代理產品: 無線射頻防火防盜集成報警系統(以下簡稱「產品」);
2)授權區域包括: (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2、以上指定區域非乙方專享的,甲方有權發展其他代理商。
3、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代理商。
二、 代理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經營,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或店鋪
2、有良好的資信能力、商業信譽和市場拓展能力
3、消防、公安派出所有良好的人際關系
4、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保證金
5、有專門的安裝技術服務人員(2人以上)
三、銷售指標
1、省級城市年銷售 套,初次進貨額 套
市級城市年銷售 套,初次進貨額 套
縣級城市年銷售 套,初次進貨額 套
2、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 級代理 萬元保證金,滿一年後或銷售超過 套時無利息退回,初次進貨為 套。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本協議自――年―― 月――日 至 ――年 ――月――日終止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技術培訓和支持。甲方作為產品供應商,在所管區域內不對最終用戶銷售。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
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5) 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季度考核進度和表現。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戶和擴大市場佔有率。在銷售代理產品的范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為主。
2) 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毀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戶終止采購、取消協議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3) 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與所管區域總代協商聯系進貨。
4) 乙方不可在指定區域外與其他代理商競爭客戶。
5) 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召開演示會。
6)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信息網,及時提供准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信息給甲方,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北仁匯智產品及服務。
六、 銷售行為規定
1、 產品價格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規定,詳細價格請參見附件一。
2)(品牌產品)將在每年初復議價格規定,甲方將按照 (品牌產品)的最新價格規定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2、 定貨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每 個采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類型和交貨時間。
3、 付款條件
乙方應在采購單確認後的三(3)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戶,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4、 交貨期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采購產品定金後的二十(20)天內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5、質保和售後服務
1)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十二個月(12)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乙方須負責送修單程的運輸費用。如由於人為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
2)如由於產品的設計和/或製造缺陷和/或軟體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
3)在質保期外,甲方將收取不高於產品代理價格百分之二十(20%)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等,維修後的產品將享有六(6)個月的質保期。
4)乙方須把需要維修的產品集中並按保質期分類,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將在收到產品後檢查損壞情況,在三十天(30)天內完成維修並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七(7)天內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在維修費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權不於退還有關產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尚不能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對送修的產品作出處理,以補償甲方的維修費用和相關支出等。
5)對於不能修復的產品,甲方將通知乙方徵求處理意見,如乙方未能在通知發出後的三十天(30)內作出回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不能修復的產品,乙方無權追究。
6)乙方需為用戶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培訓足夠的合格工程人員提供現場的產品安裝和維修服務,並貯備足量的備品備件以滿足客戶的維修和更換需要。
6、反竄貨、反低價管理
1)乙方將甲方的產品發往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接受外地定單的行為稱之為竄貨。
2)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代理商,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竄貨行為。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竄貨行為,甲方可以處罰乙方以補償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 竄貨賠償金將以竄貨價款的100%作為罰金,以代理價計算,其中罰金的50%將直接支付給被竄貨方,作為對被竄貨方的補償。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貨源沖擊時,有權根據甲方的規定從竄貨方獲得同等的賠償。
5) 乙方在舉證他人竄貨行為時,應提供產品購物發票、序列號和其他有效證明,並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舉證。
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範和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為。
7) 如遇嚴重的竄貨行為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七、商標使用
未經北仁匯智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北仁匯智的商標和/或文字標志。
八、 保密責任
1) 出於本協議的目的,乙方僅擁有為實施合作而參閱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的權利。
2) 乙方承諾不會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非本協議之目的,不會使用、披露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並且不會向其乙方員工泄露任何屬於甲方的保密資料,除非該等員工有必要為工作的緣故而掌握該等保密資料。
3) 乙方將對由於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資料的員工簽署與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協議書,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資料,以免使之為非雙方確定的合作內容下允許了解及掌握保密資料的員工所使用或為公眾掌握及了解。
4)本協議下甲方將保密資料交由乙方,並非意味著甲方授予乙方任何專利或版權的權利,或意味著乙方對該等保密資料擁有任何其它權利。
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代理關系結束之日起三(3)年內持續有效。
6) 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0)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7)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九、 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2)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任何一方可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4)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5)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6)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在事件發生後九十(90)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協議。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十、 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通知地址
本協議首部所註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 部分失效
本協議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合同剩餘部分條款的效力。
十三、 協議的標題
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十四、 協議復本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十五、其他約定:
十六、附件
下述附件乃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價格規定
附件二、 乙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❺ 合作協議書範本~~急急
網上很多,你搜下吧。
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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