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在智聯招聘上招聘員工,做推廣服務的合同,需要貼印花稅嗎
樓主您好,以下是需要貼印花稅的。參考下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回
3.建設答工程勘測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貸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11.產權轉移書據
12.實收資本、資本公積
13.帳簿印花稅
14.權利許可證照
稅率分別:
0.03%
0.05%
0.05%
0.03%
0.1%
0.05%
0.1%
0.005%
0.1%
0.03%
0.05%
0.05%
每件5.00
每件5.00
但要注意。印花稅是列舉稅種,以上沒有列舉出的項目就可以不交。
根據印花稅管理條例,印花稅的交納對象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資金帳冊:按注冊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這個只在注冊公司時一次性收取)
權利憑證、證照:如營業執照,產權證等
訂立的加工、勘探、運輸、產權轉移經濟合同,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
訂立的保管、租賃、保險等經濟合同,按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
訂立的建設、購銷、建設、技術合同,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
訂立的借款合同,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0。5
股票、繼承、贈予等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按金額的千分之四
營業帳冊,按每本5元定額收取
所以樓主是不需要繳納的,
希望能幫到樓主,
謝謝採納了
『貳』 網簽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不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 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法規繳納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叄』 網路宣傳推廣類合同收入一萬元,需要繳納多少稅費除了增值稅還有什麼稅稅率分別是多少
增值稅6% 附加稅 增值稅的金額乘以對應稅率 印花稅萬分之3 所得稅25%
『肆』 營銷推廣策劃服務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只對條例列舉的合同等計征印花稅,不在列舉范圍內的合同不征印花稅。
『伍』 網路推廣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按什麼合同稅率計算繳納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陸』 電子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電子合同是需要交印花稅的,納稅人應該自行編制稅費的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包括:合同的編號、合同的名稱、簽訂合同的日期、適用的稅目、合同中的應納稅額以及應納稅額等。納稅人還需要根據明細表的匯總計算應納稅額,每個月按照完稅憑證的形式繳納相應的印花稅,不再貼花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柒』 廣告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廣告製作合同需繳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捌』 網站服務合同書需要交印花稅嗎
不需要的。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第四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合同,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和其他有關合同法規訂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第五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第六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營業帳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帳簿。
第七條 稅目稅率表中的記載資金的帳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帳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帳簿。
其他帳簿,是指除上述帳簿以外的帳簿,包括日記帳簿和各明細分類帳簿。
第八條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後,以後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第九條 稅目稅率表中自有流動資金的確定,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8)網路推廣合同要交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