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場營銷合作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Ⅱ 銷售協議書範本
銷售協議範本(你修改一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本協議指定行政區域內的代理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許代理產品名稱 二、 特許代理區域: 省 市 縣(區) 三、 甲方向乙方供貨價格(附產品價格表) 四、 甲方對乙方的銷量要求: 乙方首批進貨量為 萬元,年銷售目標約定 萬元。乙方每季度至少從甲方購進產品 萬元,否則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 (1)有核定市場零售價和指導乙方給核定區域內下級代理商供貨價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市場規范或損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權益行為的處置權利; (3)有收集乙方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工作總結的權力; (4)指導促銷活動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會議的權利; (5)有對乙方銷售業績和相關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處罰的權利。 2、甲方義務 (1)為維護乙方區域代理權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區域內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權的產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及包裝,並按時發貨; (3)負責提供乙方正常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 (4)每一個合作年度,乙方超額完成協議規定銷量總額要求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超額部分 的獎勵; (5)協助乙方對其銷售網路進行終端包裝和維護。 3、乙方權利 (1)享有本協議規定區域內所代理產品的獨家代理權利及要求甲方對此權力進行保護的權利; (2)享有甲方貨源緊俏時優先供貨的權利; (3)享有所代理產品改進意見反饋和新產品開發進度的知情權。 4、乙方義務 (1)全權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2)負責本區域內甲方產品保護情況的調查和上報,協助甲方做好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3)不得在本協議代理的區域外銷售產品,不得更換甲方包裝、商標或用其他廠商的產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出售; (4)負責代理區域內的通路建設,保證銷售點具有以下條件:設在相對繁華區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檔次良好的商場,顯著位置,並素質較高的專櫃員; (5)在甲方指導下,做好代理區域內的促銷活動和市場推廣工作; (6)按甲方規定的市場指導零售價格制定代理區域內的零售價格,若價格上下幅度大於20%,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聯系電話、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二個月內甲方無法按原聯系方式聯繫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聯系方式,本協議自行作廢。 六、定貨及運輸約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單後,應及時向乙方發出確認訂貨通知,並在收到乙方相應貨款後按乙方指定地點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首批產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貨時轉為貨款。 七、退換貨規定 乙方從甲方購貨後原則上不得要求退換貨,但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型號與訂貨單不符,乙方可自收貨日起15日內向甲方提出調換產品要求。但必須保證原產品完好、附件齊備、標簽和包裝不得損壞,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所需售後服務的材料應以月訂單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乙方執行第六條第(2)款之規定即自動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終止。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xx貿易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行: 地址: 帳號: 電話:
Ⅲ 銷售合作協議書
銷售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於乙方對甲方產品的認識以及乙方具備的銷售渠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甲方的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銷售地域、產品及期限:
乙方在蘇州區域及乙方具備銷售渠道的其他區域銷售甲方提供的***潤滑油;合同期限從 年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的相關宣傳介紹資料以便於乙方銷售;
2、甲方保留調整產品市場價格政策,變更營銷策略的權利;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市場秩序,進行合法經營;
2、不得經銷其它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同類產品。
3、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市場反饋信息和合理化建議。
4、乙方應及時向客戶催收貨款。
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產品及價格:
1、甲方所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有關質量標准,並提供乙方銷售甲方產品所需要的相關質量合格報告。
2、乙方銷售的甲方所供產品之價格(見附件),應依甲方提供的零售價為標准。甲方不定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零售價目表,價目表一式兩份,由雙方進行簽字確認。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銷售政策進行銷售及市場拓展。
第五條、送貨方式:
1、訂貨:乙方應指導客戶與甲方簽訂銷售合同,銷售合同簽訂後 3個工作日內甲方將貨物運送至銷售合同中約定的地點。
2、送貨及驗收:貨物運輸及驗收等按照客戶與甲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履行。
第六條、結算及利潤分配
1、甲方於發貨後 5 日內開具發票,乙方應按銷售合同規定的付款日向客戶催款並支付到甲方指定帳戶;
2、甲方指定帳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3、乙方所銷售的產品全部回款至甲方後,扣除甲乙雙方的必要成本(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本身的成本、運輸費用、推廣費用、業務員的用工費用、稅費等)後,利潤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甲乙雙方的必要成本應由相關票據進行印證。利潤分配的周期為 半年 (半年/年)一次。
4、因乙方所銷售的產品未能在銷售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回款,乙方應對拖欠的款項承擔清償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作協議。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如有糾紛、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修改或增加條款,經雙方同意另行補充執行。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簽定日期:年 月日
Ⅳ 分銷協議範本
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依照合同法及泰珠公司關於產品代理經銷及營銷管理制度的相應規定,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授權和法律關系
1.1 授權產品:產品
1.2 授權區域:
1.3 授權方式:獨家經銷商
第二條 銷售
2.1 甲乙雙方應確定一定量的銷售額目標、結構比目標,以雙方共同簽訂《銷售目標確認書》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每年簽訂一次。
2.2 銷售目標:
銷售量:
銷售額:
結構比:
2.3 乙方應努力完成甲方授權產品的代理額目標,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將每年根據甲乙雙方
簽訂的代理額目標按季度將目標進行分解,每季度考核一次,如果乙方連續兩次考核低於目標額80%,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全年完成目標低於80%,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三條 價格
2.1 乙方享受甲方價格政策。
2.2 甲方產品價格如有調整,及時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按新的價格政策執行。
2.3 價格限制: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終端價格應和甲方的全國統一市場指導價保持一致。
第四條 結算方式
4.1 為了支持分銷商順利開展工作,在乙方具有抵押或擔保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給予一定的貨款支持,具體的授信額度、授信方式及結算時間應與年度目標掛鉤,在《銷售目標確認書》中體現。
4.2 甲乙雙方應根據市場情況,確定相應的應收款結算方式。根據本年度的銷售情況和甲方要求,確定乙方所發生的為甲方所有的應收款的結算方式為月結 個月,既當月貨款必須在第 個月底前付清,結算時間/應收款天數也將在《銷售目標確認書》中體現。
4.3 乙方每月月末應及時和甲方財務對帳一次。甲方提供相應的發貨、結算等資料,並開具對賬單。乙方法定代表人需在對賬單上簽字並加蓋財務章或公章。
4.4 乙方未能及時付清到期的貨款,甲方一律不予發貨,並將按每日5‰計提滯納金,超過二個月未能付清到期貨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 接受訂單、生產包裝、運輸、質量投訴等
5.1 乙方每次需貨以正式書面訂單形式傳真至甲方公司指定的區域銷售代表處。乙方訂單須經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專門人員簽字方為有效,法人代表授權他人簽字的,須提供甲方一份正式的授權通知書。
5.2 甲方在接到乙方訂單3個工作日內,按協商好的產品包裝及運輸方式將產品發出,並及時通告乙方,若不能按時交貨,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並作好協商工作;對有特殊要求或批量較大的授權產品要給甲方留有備貨周期。
5.3 產品包裝:甲方的授權產品將統一25kgs的紙箱包裝,內有兩層內膜袋,甲方公司的區域代表處應將產品包裝完整後運輸至乙方倉庫或指定地點。如遇有包裝破損,乙方應在到貨日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人進行更換。乙方公司不得私自訂制與甲方授權產品一模一樣的包裝物,否則將處以罰款乃至解除本協議。第一次發現罰1000元;第二次發現罰10000萬元;第三次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4 甲方的運輸方式將採用汽車運輸,若乙方需採取特殊的運輸方式或委託甲方發貨到乙方倉庫外其他地點的,所產生的運費一律由乙方承擔。
5.5 質量投訴:乙方在接收甲方的到貨後,如有質量異議須在到貨後2日內提出,甲方應及時派人按質量鑒定程序給予確認。如確有質量問題,甲方給予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換期限在產品返庫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不受理乙方的退貨要求。若乙方超過到貨後2日提出質量異議,甲方將不予受理。因授權產品珠光顏料是一種效應顏料,至今國內外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色相和質量標准。同時,不同的客戶存在不同的喜好,故甲方建議,乙方在推銷產品過程中應首先建議顧客進行實驗小試對樣,以免產生質量糾紛。一旦乙方因質量問題與顧客產生糾紛,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協助解決,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的支持與權利
6.1 營銷支持: 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發布會,貫標會等大型授權產品推廣活動,並提供新產品的說明書、宣傳彩頁等。
6.2 技術支持: 對乙方提出的授權產品的技術問題及安裝、使用等應用問題在不違背《保密承諾協議》下予以認真解答。必要時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3 信息支持:授權產品改進及新產品推出信息及時通告乙方,利於乙方展開授權產品的市場運作。
6.4 管理支持: 協議簽訂後,乙方便納入甲方統一的代理商管理范圍,享有甲方對代理商管理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包括培訓、信譽等級評定、獎勵等。
6.5 甲方有權了解、掌握乙方的經營動態、經營業績等。
6.5.1 乙方必須建立完善健全的客戶檔案,每月25-30日將新客戶詳細資料報甲方公司
6.5.2 信息中心建檔,甲方將協助針對大宗客戶和潛在市場進行跟蹤開拓。 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年度產品需求預測及每月產品需求。每月15日前提交下月產品需求計劃並詳細註明潛在客戶及用量預估,以便甲方進行合理的市場預測和生產安排。
根據甲方公司的要求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上報有關授權產品的報表:
①月銷售報表;
②庫存報表;
③應收款報表(包括客戶明細)以便甲方公司進行市場預測和業績評估。
甲乙雙方應誠信守約,堅決杜絕不誠信行為。對於上述報表《新客戶詳細資料》、《下月需求預測》、《月銷售報表》、《每月庫存報表》、《應收款明細》有不報、漏報、虛報等行為將給予處罰:
①有不報或漏報行為的,第一次罰1000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②對於乙方的報表,甲方工作人員認為有疑問的,甲方有權展開調查,包括客戶核查、倉庫盤點、要求乙方提供客戶對賬單等;
③經查實存在虛報行為的,第一次罰5000元;第二次罰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7.1 主動維護甲方授權產品的品牌形象及公司形象,積極配合甲方在乙方授權區域內授權產品的整體市場運作方案。
7.2 主動維護甲方產品的質量信譽,時刻關注客戶對產品的反饋意見。對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假冒偽劣產品堅決給予打擊,並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一旦接受甲方的書面通知後,不得將甲方產品出售給一些進行惡意競爭的廠家和商家,以共同保護甲方專利產品的市場不受侵犯。
7.3 乙方按甲方對代理商的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月至少提供一份授權產品的市場營銷情況報告,也包括市場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意見等。尤其是競爭對手市場運作情況要及時掌握,如果市場發生明顯變化,應及時通告甲方。
7.4 堅決遵循雙方簽定的《保密承諾協議書》和《關於甲方商標的使用》。
7.5乙方在經銷甲方授權產品期間,未經甲方許可,嚴格禁止跨越授權區域的經銷活動。如若發現,第一次罰5000元;第二次罰2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代理/經銷與甲方產品相同的任何產品,如若發現,甲方將無條件終止本協議。因乙方原因終止協議3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產品相同的任何產品。
7.7乙方有權了解和掌握甲方產品性能、質量等級、使用范圍等營銷需要的產品技術問題。
7.8乙方有權參與授權區域內甲方營銷政策的制定與決策。
7.9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商業文件歸還甲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至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禁運、扣押、騷動或其他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10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所謂存在。
第九條 協議的終止條款
9.1 終止: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須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
9.1.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項條款,而此項條款違約在接到另一方要求糾正的書面通知後20天內仍未能加以糾正。 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改組、清理、解散。 如發生違反協議附件《保密承諾協議書》、《關於甲方商標的使用》。 如發生本協議第六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30天的期限後人無法履行其職責時。
9.2 終止的影響:本協議的終止並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業已產生但未完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形象、品牌損失,另一方有權提出索賠,不受終止協議的影響。
9.3 如乙方發生了如上9.1.2 / 9.1.4條款情形時,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對有關授權產品的庫存進行回購,回購的價格以回購行為的當月價格為標准。
第十條 爭議、糾紛的解決辦法
凡有關協議和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願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而提起仲裁或訴訟時,雙方同意仲裁地或訴訟地均為太倉市,按照有關仲裁、訴訟規則和法律程序進行解決。仲裁爭議時雙方選擇太倉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作為本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原有業務交接、應收款責任落實等
11.1 根據內貿分銷和直銷相結合的政策要求,分銷處所經營區域內的重點客戶將由公司直銷。直銷客戶界定的原則如下:(附詳細客戶清單)
11.1.1 國際性或跨區域型大公司;
11.1.2 原各區域大客戶;
11.1.3 成長型、技術服務要求高、需要公司直接維護的客戶;
11.1.4 分銷商不能在有效時間內進行突破的客戶(以市場部通知提供資料和約定期限為依據)
11.2 對原乙方所在區域內甲方銷售代表處的財產、庫存、應收款和庫存現金進行盤點。
年 月 日前完成交接工作。
11.2.1 乙方承擔所有甲方交割給乙方的應收款,乙方應按原有的貨款回籠速度於20xx年
12月底前全部結清。
11.2.2 屬於甲方直銷部分的客戶,乙方應有責任安排交接,做好客戶對賬工作,如發生壞賬,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或協議中的任何一項條款轉讓。
第十三條 其他
10.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為
10.2 《保密承諾協議書》、《關於甲方商標的使用》、《銷售目標確認書》、《抵押擔保合同》、《分
銷商管理辦法》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與本協議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 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簡介:
分銷協議或承銷商協議是指由主承銷人、國際協調人和全體承銷商簽署的旨在明確承銷團成員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分銷協議在許多內容上與承銷協議重疊,並且具有將承銷協議有關權利義務進一步分解的法律意義。分銷協議通常與承銷協議同時簽署。
在西方經濟學中,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根據著名的營銷大師菲利普·科特勒的定義,分銷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又或者叫營銷渠道(Marketing Channel),是指某種商品(Commodity)或服務(Service)從生產者(Procer)向消費者(Consumer)轉移的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或服務的所有權或幫助所有權轉移的所有企業和個人。但是,它不包括供應商(Supplier)、輔助商(Facilitator)等。
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Ⅳ 市場合作協議有幾種急啊!!坐等!求範本
協議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簽約時間: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為甲方的代理商,銷售 (品牌)產品如下;
1)授權代理產品: 無線射頻防火防盜集成報警系統(以下簡稱「產品」);
2)授權區域包括: (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2、以上指定區域非乙方專享的,甲方有權發展其他代理商。
3、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代理商。
二、 代理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經營,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或店鋪
2、有良好的資信能力、商業信譽和市場拓展能力
3、消防、公安派出所有良好的人際關系
4、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保證金
5、有專門的安裝技術服務人員(2人以上)
三、銷售指標
1、省級城市年銷售 套,初次進貨額 套
市級城市年銷售 套,初次進貨額 套
縣級城市年銷售 套,初次進貨額 套
2、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 級代理 萬元保證金,滿一年後或銷售超過 套時無利息退回,初次進貨為 套。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本協議自――年―― 月――日 至 ――年 ――月――日終止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技術培訓和支持。甲方作為產品供應商,在所管區域內不對最終用戶銷售。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
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5) 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季度考核進度和表現。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戶和擴大市場佔有率。在銷售代理產品的范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為主。
2) 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毀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戶終止采購、取消協議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3) 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與所管區域總代協商聯系進貨。
4) 乙方不可在指定區域外與其他代理商競爭客戶。
5) 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召開演示會。
6)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信息網,及時提供准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信息給甲方,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北仁匯智產品及服務。
六、 銷售行為規定
1、 產品價格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規定,詳細價格請參見附件一。
2)(品牌產品)將在每年初復議價格規定,甲方將按照 (品牌產品)的最新價格規定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2、 定貨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每 個采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類型和交貨時間。
3、 付款條件
乙方應在采購單確認後的三(3)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戶,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4、 交貨期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采購產品定金後的二十(20)天內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5、質保和售後服務
1)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十二個月(12)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乙方須負責送修單程的運輸費用。如由於人為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
2)如由於產品的設計和/或製造缺陷和/或軟體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
3)在質保期外,甲方將收取不高於產品代理價格百分之二十(20%)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等,維修後的產品將享有六(6)個月的質保期。
4)乙方須把需要維修的產品集中並按保質期分類,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將在收到產品後檢查損壞情況,在三十天(30)天內完成維修並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七(7)天內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在維修費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權不於退還有關產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尚不能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對送修的產品作出處理,以補償甲方的維修費用和相關支出等。
5)對於不能修復的產品,甲方將通知乙方徵求處理意見,如乙方未能在通知發出後的三十天(30)內作出回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不能修復的產品,乙方無權追究。
6)乙方需為用戶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培訓足夠的合格工程人員提供現場的產品安裝和維修服務,並貯備足量的備品備件以滿足客戶的維修和更換需要。
6、反竄貨、反低價管理
1)乙方將甲方的產品發往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接受外地定單的行為稱之為竄貨。
2)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代理商,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竄貨行為。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竄貨行為,甲方可以處罰乙方以補償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 竄貨賠償金將以竄貨價款的100%作為罰金,以代理價計算,其中罰金的50%將直接支付給被竄貨方,作為對被竄貨方的補償。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貨源沖擊時,有權根據甲方的規定從竄貨方獲得同等的賠償。
5) 乙方在舉證他人竄貨行為時,應提供產品購物發票、序列號和其他有效證明,並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舉證。
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範和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為。
7) 如遇嚴重的竄貨行為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七、商標使用
未經北仁匯智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北仁匯智的商標和/或文字標志。
八、 保密責任
1) 出於本協議的目的,乙方僅擁有為實施合作而參閱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的權利。
2) 乙方承諾不會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非本協議之目的,不會使用、披露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並且不會向其乙方員工泄露任何屬於甲方的保密資料,除非該等員工有必要為工作的緣故而掌握該等保密資料。
3) 乙方將對由於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資料的員工簽署與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協議書,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資料,以免使之為非雙方確定的合作內容下允許了解及掌握保密資料的員工所使用或為公眾掌握及了解。
4)本協議下甲方將保密資料交由乙方,並非意味著甲方授予乙方任何專利或版權的權利,或意味著乙方對該等保密資料擁有任何其它權利。
5) 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代理關系結束之日起三(3)年內持續有效。
6) 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0)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7)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九、 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2)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任何一方可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4)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5)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6)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在事件發生後九十(90)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協議。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十、 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通知地址
本協議首部所註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 部分失效
本協議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合同剩餘部分條款的效力。
十三、 協議的標題
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十四、 協議復本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十五、其他約定:
十六、附件
下述附件乃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價格規定
附件二、 乙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Ⅵ 銷售協議合同範本
銷售協議範本(你修改一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本協議指定行政區域內的代理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許代理產品名稱 二、 特許代理區域: 省 市 縣(區) 三、 甲方向乙方供貨價格(附產品價格表) 四、 甲方對乙方的銷量要求: 乙方首批進貨量為 萬元,年銷售目標約定 萬元。乙方每季度至少從甲方購進產品 萬元,否則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 (1)有核定市場零售價和指導乙方給核定區域內下級代理商供貨價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市場規范或損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權益行為的處置權利; (3)有收集乙方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材料、銷售工作總結的權力; (4)指導促銷活動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會議的權利; (5)有對乙方銷售業績和相關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處罰的權利。 2、甲方義務 (1)為維護乙方區域代理權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區域內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權的產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及包裝,並按時發貨; (3)負責提供乙方正常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 (4)每一個合作年度,乙方超額完成協議規定銷量總額要求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超額部分 的獎勵; (5)協助乙方對其銷售網路進行終端包裝和維護。 3、乙方權利 (1)享有本協議規定區域內所代理產品的獨家代理權利及要求甲方對此權力進行保護的權利; (2)享有甲方貨源緊俏時優先供貨的權利; (3)享有所代理產品改進意見反饋和新產品開發進度的知情權。 4、乙方義務 (1)全權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2)負責本區域內甲方產品保護情況的調查和上報,協助甲方做好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3)不得在本協議代理的區域外銷售產品,不得更換甲方包裝、商標或用其他廠商的產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出售; (4)負責代理區域內的通路建設,保證銷售點具有以下條件:設在相對繁華區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檔次良好的商場,顯著位置,並素質較高的專櫃員; (5)在甲方指導下,做好代理區域內的促銷活動和市場推廣工作; (6)按甲方規定的市場指導零售價格制定代理區域內的零售價格,若價格上下幅度大於20%,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聯系電話、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二個月內甲方無法按原聯系方式聯繫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聯系方式,本協議自行作廢。 六、定貨及運輸約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單後,應及時向乙方發出確認訂貨通知,並在收到乙方相應貨款後按乙方指定地點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首批產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貨時轉為貨款。 七、退換貨規定 乙方從甲方購貨後原則上不得要求退換貨,但若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因型號與訂貨單不符,乙方可自收貨日起15日內向甲方提出調換產品要求。但必須保證原產品完好、附件齊備、標簽和包裝不得損壞,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原則上由乙方負責。 2、乙方所需售後服務的材料應以月訂單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乙方執行第六條第(2)款之規定即自動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終止。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xx貿易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行: 地址: 帳號: 電話:
Ⅶ 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
銷售代理協議
合同編號:
甲 方: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 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乙方的代理區域為:
二、代理產品
乙方銷售代理甲方的產品為:
三、代理許可權
1、甲方授權乙方為 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收回發出的全部貨物,費用乙方全部承擔;如果乙方不收回貨物,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壹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銷售量
乙方承諾向甲方的訂貨量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內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獎勵
乙方年銷售量達到 ,甲方贈送給乙方 ;年銷售量達到 ,甲方贈送乙方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發貨方式
採取物流發貨方式,乙方承擔物流費用。
十、售後服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3、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