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的直屬單位
(一)江蘇省太湖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太湖漁政監督支隊)
主要職責:按照省漁業主管部門部署,制訂太湖湖區的漁業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監督檢查湖區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制訂湖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措施;協調處理本湖區漁業管理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和矛盾。
法人代表:王小林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經濟開發區越溪副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南)
(二)江蘇省滆湖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滆湖漁政監督支隊)
主要職責:按照省漁業主管部門部署,制訂滆湖湖區的漁業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監督檢查湖區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制訂湖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措施;協調處理本湖區漁業管理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和矛盾。
法人代表:姚建偉
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人民中路193號
(三)江蘇省高寶邵伯湖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高寶邵伯湖漁政監督支隊)
主要職責:按照省漁業主管部門部署,制訂高寶邵伯湖區的漁業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監督檢查湖區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制訂湖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措施;協調處理本湖區漁業管理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和矛盾。
法人代表:董祥浦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揚子江北路62號
(四)江蘇省洪澤湖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洪澤湖漁政監督支隊)
主要職責:按照省漁業主管部門部署,制訂洪澤湖區的漁業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監督檢查湖區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制訂湖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措施;協調處理本湖區漁業管理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和矛盾。
法人代表:王欣
地址: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黃河花園
(五)江蘇省駱馬湖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駱馬湖漁政監督支隊)
主要職責:按照省漁業主管部門部署,制訂駱馬湖區的漁業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監督檢查湖區漁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制訂湖區漁業資源增殖保護措施;協調處理本湖區漁業管理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和矛盾。
法人代表:張建益
地址:江蘇省宿遷市黃河南路202號
(六)江蘇省海洋漁業指揮部(中國海監江蘇省總隊直屬支隊、江蘇省漁政監督總隊直屬支隊、江蘇省蔣家沙竹根沙海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依照委託授權承擔我省海洋監察、漁政監督工作,組織海洋漁政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全省輻射沙洲灘塗水域水產增養殖發展規劃與管理,調處沿海跨省、市漁業糾紛和矛盾;負責我省海洋漁業無線電安全網路建設與管理,承擔海洋漁業生產安全搜救。
法人代表:程建新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躍龍路76號
(七)江蘇漁港監督局(江蘇漁船檢驗局)
主要職責:代表國家對我省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實行技術檢驗、發證,實施漁業港航安全、漁港水域環境監督、漁業船舶登記、漁業船員考試發證及漁業船舶海上事故處理。
法人代表:胡永生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2號
(八)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
主要職責:開展海洋漁業科學研究,促進海洋漁業科技發展;組織開展海洋水產應用技術研究、開發、推廣,提供海洋水產品優良種苗和海水養殖先進技術。
法人代表:張朝暉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教育路31號
(九)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
主要職責:開展淡水漁業科學研究,促進淡水漁業科技發展;組織開展淡水水產應用技術研究、開發、推廣,提供淡水水產品優良種苗和海水養殖先進技術。
法人代表:夏愛軍
郵編:210017
(十)江蘇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開展水產質量檢測工作,提供水產品、水產加工製品、漁用飼料、漁用葯物、水質、水產種菌檢測技術服務,促進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法人代表:夏愛軍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水西門外茶亭東街79號
(十一)江蘇省水產技術推廣站(江蘇省漁業生態環境監測站、江蘇省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要職責:開展水產技術推廣、漁業生態環境監測、漁業技術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水生動物防疫、水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等方面的技術性工作;開展水生動物疫病研究、信息採集、疫情撲滅、防治技術推廣、防疫檢疫人員培訓以及水質、苗種、飼料、葯物檢測等工作。
法人代表:晁祥飛
地址:南京市漢中門大街302號
(十二)江蘇省海塗研究中心
主要職責:開展海域灘塗資源、環境、開發、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研究;承擔海洋環境、資源監測和海洋環境污染調查任務;負責海洋環境的常規預報,發布海洋預警報,編制全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和海洋災害公報。
法人代表:盛建明
地址:南京市漢中門大街302號
(十三)中國海監江蘇省總隊(江蘇省漁政監督總隊、江蘇省水生動物衛生監督所)
主要職責:依照委託授權承擔我省海洋監察、漁政和漁港監督工作,行使法律法規授予的行政處罰權;參與國家涉外海洋監察、海洋漁政監管工作,維護國家權益;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檢查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我省水生動物防疫、水生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產品安全和漁葯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
法人代表:林建華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新模範馬路90號
(十四)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對外經濟技術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我省海洋與漁業外事、外經工作,開展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處理有關涉外事務;指導協調遠洋漁業開發。
法人代表:張明豐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新模範馬路90號
(十五)江蘇省海洋與漁業信息中心(江蘇省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省海洋與漁業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編制實施海洋與漁業系統信息化建設任務。開展全省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的業務組織與技術指導;編制全省並審核沿海城市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年度工作計劃,處理相關業務數據;建立維護省級監控指揮平台,提供信息服務與技術支撐。
法人代表:謝偉軍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新模範馬路90號
(十六)江蘇省漁業無線電管理站
主要職責:開展我省漁業無線電通信管理、設備維護工作,促進漁業經濟發展。
法人代表:徐海濤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新模範馬路90號
(十七)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財務結算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在寧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部門預算編制、財務決算及日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工會、學會、協會等社團經費的日常核算工作。
法人代表:馬俊斌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新模範馬路90號
B.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政府辦公廳設19個內設機構:
值班室(省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辦理邀請省政府領導出席會議、活動的文電;審核出具介紹信,協助安排作息時間和節假日值班工作;承辦機要交通和信函收發、報刊訂閱工作。
會議處
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和主要領導召開的專題會、座談會的組織和紀要整理工作,組織協調以省政府名義召開並由省政府辦公廳承辦的全省性會議會務工作;承辦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重要會議的相關工作。
應急協調處
協助做好需由省政府組織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報送省政府涉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文電和督查調研工作;指導全省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審核省級應急預案,指導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台建設;建立與省內駐軍、武警的應急聯動機制;承擔省應急管理專家組秘書處職責。
接待處(行政處)
負責國務院、國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領導同志以及辦公廳負責同志來蘇活動的接待安排;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重要活動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文電處
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傳遞和分辦、催辦工作;辦理外事出國(境)審批件和相關文電;負責省政府領導外事活動安排;負責印鑒管理、公文核稿、電報辦理、密碼通信、機關保密、檔案、資料工作;指導市、縣政府辦公室(廳)文電、機要工作。
綜合處
負責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綜合性會議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綜合報告;負責起草省長的部分講話稿和文稿;負責起草向國務院的工作匯報。
秘書一處
負責辦理發展計劃、重點項目、經濟體制改革、對口支援和經濟協作、蘇北發展協調、財政、審計、稅務、統計、金融、物價、能源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秘書二處
負責辦理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化、交通運輸、通信、國有資產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秘書三處
負責辦理商務、外事、僑務、旅遊、民族、宗教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協助聯系統戰方面工作。
秘書四處
負責辦理農業農村經濟、水利、海洋、國土資源、人口和計劃生育、糧食、供銷、氣象、地勘、測繪、林業、農機、農業資源開發、扶貧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秘書五處
負責辦理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知識產權、廣播電影電視、體育、新聞出版、住房和城鄉建設、食品葯品監管、法制、地震、人防、社會科學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秘書六處
負責辦理人力資源、公務員管理、社會保障、環境保護、機構編制、監察、公安、國家安全、民政、司法、殘疾人、老齡、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婦女兒童、信訪、駐江蘇部隊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信息處
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政務信息和有關網路媒體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
負責國務院和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長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辦理省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擬訂省政府辦公廳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協調、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協助聯系省人大、省政協,協助組織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省長信箱以及新聞網路省長來信的辦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承辦省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省政府公報》和《省政府大事記》編寫工作。
新聞聯絡處
承辦省政府新聞發布活動,指導省各部門和各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省政府有關活動的新聞報道;負責聯絡新聞媒體。
口岸綜合協調處
研究擬訂全省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負責協調全省口岸大通關和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歸口協調口岸查驗機構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承辦口岸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口岸管理處
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已開放口岸范圍內新建外貿作業區和涉外碼頭的驗收、報批工作;參與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報批等相關工作;檢查、監督和協調口岸查驗機構的有關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相關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辦公廳廳務會議的會務工作,起草辦公廳有關材料;協助聯系省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
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全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省政府領導辦公室及廳機關計算機網路的技術安全和保障工作;負責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C. http//218.94.159.226.8000此網址為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路培訓平台,為什
請教:如果機構技術負責人和授權人員不具備中級及以上的專業,通過培訓,得到合格證書,授權簽字是否有效?
D.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的內設機構
(一)值班室(省政府總值班室)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辦理邀請省政府領導出席會議、活動的文電;審核出具介紹信,協助安排作息時間和節假日值班工作;承辦機要交通和信函收發、報刊訂閱工作。(二)會議處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和主要領導召開的專題會、座談會的組織和紀要整理工作,組織協調以省政府名義召開並由省政府辦公廳承辦的全省性會議會務工作;承辦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重要會議的相關工作。(三)應急協調處協助做好需由省政府組織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報送省政府涉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文電和督查調研工作;指導全省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審核省級應急預案,指導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台建設;建立與省內駐軍、武警的應急聯動機制;承擔省應急管理專家組秘書處職責。(四)接待處(行政處)負責國務院、國家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領導同志以及辦公廳負責同志來蘇活動的接待安排;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重要活動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五)文電處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傳遞和分辦、催辦工作;辦理外事出國(境)審批件和相關文電;負責省政府領導外事活動安排;負責印鑒管理、公文核稿、電報辦理、密碼通信、機關保密、檔案、資料工作;指導市、縣政府辦公室(廳)文電、機要工作。(六)綜合處負責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綜合性會議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綜合報告;負責起草省長的部分講話稿和文稿;負責起草向國務院的工作匯報。(七)秘書一處負責辦理發展計劃、重點項目、經濟體制改革、對口支援和經濟協作、蘇北發展協調、財政、審計、稅務、統計、金融、物價、能源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八)秘書二處負責辦理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化、交通運輸、通信、國有資產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九)秘書三處負責辦理商務、外事、僑務、旅遊、民族、宗教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協助聯系統戰方面工作。(十)秘書四處負責辦理農業農村經濟、水利、海洋、國土資源、人口和計劃生育、糧食、供銷、氣象、地勘、測繪、林業、農機、農業資源開發、扶貧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十一)秘書五處負責辦理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知識產權、廣播電影電視、體育、新聞出版、住房和城鄉建設、食品葯品監管、法制、地震、人防、社會科學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十二)秘書六處負責辦理人力資源、公務員管理、社會保障、環境保護、機構編制、監察、公安、國家安全、民政、司法、殘疾人、老齡、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婦女兒童、信訪、駐江蘇部隊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十三)信息處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政務信息和有關網路媒體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十四)省政府督查室負責國務院和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長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辦理省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擬訂省政府辦公廳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協調、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協助聯系省人大、省政協,協助組織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省長信箱以及新聞網路省長來信的辦理工作。(十五)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承辦省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省政府公報》和《省政府大事記》編寫工作。(十六)新聞聯絡處承辦省政府新聞發布活動,指導省各部門和各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省政府有關活動的新聞報道;負責聯絡新聞媒體。(十七)口岸綜合協調處研究擬訂全省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負責協調全省口岸大通關和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歸口協調口岸查驗機構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承辦口岸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十八)口岸管理處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已開放口岸范圍內新建外貿作業區和涉外碼頭的驗收、報批工作;參與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報批等相關工作;檢查、監督和協調口岸查驗機構的有關工作。(十九)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相關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辦公廳廳務會議的會務工作,起草辦公廳有關材料;協助聯系省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全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省政府領導辦公室及廳機關計算機網路的技術安全和保障工作;負責政府門戶網站的管理工作。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省政府研究室設4個內設機構:(一)秘書處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工作;承辦機關人事管理、後勤服務、財務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咨詢服務。(二)綜合研究處承辦中長期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區域協調發展、農村改革和發展、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綜合性講話和文件等文稿。(三)經濟研究處承辦經濟運行、財稅、金融、物價、投資、消費、工業、交通、內外貿易、市場管理、企業改革、產業政策、信息化建設、開放型經濟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四)社會發展研究處承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計生、體育、公共安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廉政建設、民政、殘疾人事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省政府參事室設2個內設機構:(一)秘書處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衛、離退休幹部服務、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新聘參事聘任手續。(二)參事業務處負責組織參事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承辦參事開展調查研究、建言獻策、參政咨詢的組織、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承辦省政府參事的選聘工作;協助參事做好海外聯誼交流工作。
E. 江蘇建科建築技術培訓中心網站密碼不對怎麼辦
一航在登陸窗口有找回密碼鏈接,點進去後按要求填寫個人證件號等信息就可在線找回。
江蘇建科建築技術培訓中心原為成立於1985年3月的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培訓部,以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為技術依託,擁有數十年的相關培訓經驗。
江蘇建科建築技術培訓中心,原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培訓部,其職能是對省內各市、區縣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工作。多年來,中心在省建設廳的領導和支持下,為全省各檢測機構培訓多類檢測人員。自中國加入WTO後,為了與國際接軌和國家對檢測機構逐步成為中介服務機構的要求,於2005年2月經江蘇省教育廳批准成立江蘇建科建築技術培訓中心,負責專業技術培訓及新標准培訓工作。培訓中心宗旨著重於對建築業內各項目中建築標準的宣貫及檢測技術的培訓,以提高檢測隊伍的技術水平、人員素質為目的,加大工程質量檢測力度,做到准確、公正、公平,以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同時該部門也是我省檢測機構繼續教育的培訓基地。根據行業內特點,培訓中心主要進行短期脫產培訓,即開展新標准宣貫培訓、檢測工作技能培訓等。
F. 江蘇省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網址
查詢網站是江蘇省應急管理廳,具體查詢方法如下:
一、首先使用網路搜索找到江蘇省應急管理廳官網並點擊進入,如下圖所示。
(6)江蘇質量技術監督網路培訓平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G.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計劃科技處、財務處(審計處)、質量處(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處、監督處、食品生產監管處、標准化處(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處)、計量處、稽察處(省稽察總隊、省打假領導小組辦公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 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基層工作處)、老幹部處、紀檢監察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策研究、宣傳、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安全保衛等工作;協助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法規處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組織起草全省質量技術監督規范性文件;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
按照授權范圍承擔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解釋工作;
承擔全省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的法制監督工作;
組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承擔全省系統普法教育的組織工作。
(三)質量處(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
擬訂全省質量振興工作發展規劃;
發布全省質量狀況公告;
承擔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
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
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
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管理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認證認可法律法規,宣傳認證認可國際指南、准則、標准;
承擔實驗室、檢查機構及相關人員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全省企事業單位開展認證認可活動;
實施強制性、自願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規范和監督認證認可、認證培訓、認證咨詢機構;
受理認證認可的投訴和申訴,協助組織查處認證認可違法行為;
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承擔認證咨詢機構審批工作。
(五)標准化處(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處)
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和發布工作;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
組織實施技術標准戰略,推廣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
承擔新產品、引進技術重大項目標准化的審查工作;
指導工業、農業、服務業標准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准備案;承擔國家WTO/TBT咨詢點聯絡工作;
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對全省主要貿易國家(地區)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研究、評議、預警、應對信息服務工作;
組織管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管理全省標准情報、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計量處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和計量標準的考核;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量值溯源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承擔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協調組織對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承擔能源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能源效率標識的管理;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
(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
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擬訂特種設備有關安全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組織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法進行行政許可;
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考核工作;
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負責高能耗特種設備的節能監督檢查工作。
(八)監督處
統一監督全省質量、標准化、計量工作;制定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工作;
組織對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處理,發布監督抽查產品的質量狀況公告;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鑒定。
(九)食品生產監管處
擬訂全省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市場准入工作;承擔食品及化妝品質量安全檢驗機構的指定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化妝品生產許可和強制檢驗工作。
(十)稽查處(省打假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查處違反標准化、計量、質量、認證認可、特種設備管理和食品生產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全省系統開展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
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大案要案、跨省市案件、有重大影響的涉外案件及上級交辦的案件查處;承擔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承擔全省質量技術監督舉報、投訴、申訴工作;承擔省打假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指導全省稽查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質量安全應急管理辦公室
編制全省產品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產品質量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工作;通報產品質量與安全狀況。
(十二)計劃科技處
擬訂全省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業務計劃;承擔全省系統基建、科技、技改及新增檢測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工作;制定全省系統檢驗檢測機構的發展規劃,負責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站)的設置工作;承擔全省系統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全省系統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十三)財務處(審計處)
承擔全省系統財務工作,制定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全省系統部門預、決算,並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承擔全省系統政府非稅收入的收繳和管理工作,參與各類項目計劃的立項,負責全省系統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報批和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各項經費、資金、國有資產、政府采購等工作;管理全省系統的票據;承擔全省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處(基層工作處)
承擔全省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全省質量技術監督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管理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全省系統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全省系統基層建設工作;承擔全省系統表彰獎勵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省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省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H. 江蘇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機關財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固定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統計和信訪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對有關部門和市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
(三)政策法規與科技標准處。
組織起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范性文件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監督實施食品葯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准。
(四)食品生產監管處。
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食品生產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五)食品流通監管處。
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六)食品餐飲監管處。
掌握分析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七)葯品注冊管理處。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葯品、醫療機構制劑、已有國家標准葯用輔料、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注冊並承擔相應責任,優化注冊管理流程,監督實施葯物非臨床研究、葯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中葯飲片炮製規范,組織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
(八)葯品生產監管處。
掌握分析葯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葯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及精神葯品、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
(九)葯品流通監管處。
掌握分析葯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參與葯品(含基本葯物、醫療器械)招標監管。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十)醫療器械監管處。
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醫療器械注冊、生產、經營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
(十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
(十二)稽查局。
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葯品安全違法案件,指導和監督地方稽查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相關產品監督抽檢計劃。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承擔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和對下指導工作。
(十三)應急管理與宣傳處。
推動食品葯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重大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地方食品葯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食品葯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葯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處(對外交流與合作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培訓工作。負責執業葯師注冊工作,組織葯學(葯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五)規劃財務審計處。
擬訂食品葯品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系統預決算、財務及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國有資產。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寧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省葯品監察所
江蘇省食品葯品檢驗所(江蘇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是在江蘇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領導下對食品和葯品質量實施技術監督檢驗的技術機構。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全省葯品質量監督檢驗和技術仲裁、葯品注冊檢驗、進口葯品檢驗、國家葯品標準的起草和修訂,開展葯檢科研和業務技術指導等工作;承擔全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抽查檢驗、食品質量考核檢驗、仲裁檢驗,為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提供診斷依據。
省醫療器械檢驗所
江蘇省醫療器械檢驗所專業從事醫療器械產品(准產/試產)、葯品包裝產品的注冊檢驗、市場監督檢驗及社會各方的委託檢驗、質量仲裁檢驗等檢測工作,從事有關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咨詢工作。
省葯品認證中心
1、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委託,對申請認證的葯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進行技術審查,並組織實施認證現場檢查;協助對申請驗收的葯品研究機構、臨床試驗基地進行初審;參與證後監管的檢查工作。
2、受省葯品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對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資料的技術審查和組織技術評價;參與對醫療器械生產質量體系考核的現場檢查工作。
3、承擔全省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葯物濫用監測工作;開展上市後葯品的再評價工作。
4、受省葯品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對新葯申報原始資料的技術審查,參與申報單位的現場考核工作。
5、受省葯品監督管理局委託,組織對醫療機構制劑的申報資料進行技術審查和現場考核工作。
6、承擔對葯品認證檢查員、質量體系內審員及有關專家的日常管理工作;與省葯品監督培訓中心共同組織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葯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葯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GLP)、《中葯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醫療機構葯劑質量管理規范》(GUP)相關單位、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培訓。
7、根據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安排,開展與國內外相關機構之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開展有關技術咨詢等工作。
8、承辦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葯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一)承擔全省葯品(含醫療器械,下同)不良反應資料的收集、管理、上報,對各市、縣(市、區)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專業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二)承辦全省葯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路的建設、運轉和維護工作。
(三)組織葯品不良反應教育培訓。
(四)組織葯品不良反應監測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組織葯品不良反應監測方法的研究。
(六)承辦省食品葯品監管理局委託的其他工作。
(七)根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布置,組織、協調對重點品種的不良反應監測,開展上市後葯品再評價,發表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向涉葯單位和公眾提供葯品不良反應的專業咨詢。
省葯協會
江蘇省葯學會前身是南京葯學會,1962年與南京葯學會分開,成立江蘇省葯學會(對外稱:中國葯學會江蘇分會),是我省從事葯品管理、葯學教育、葯學科研、醫院葯學、葯品生產和葯品經營等葯學工作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相當資歷的葯學科技工作者組成的學術團體。
徐州醫葯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隸屬於江蘇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江蘇省唯一的一所省屬醫葯高等職業學校,是教育部、省教育廳命名的國家和省級生物制葯技術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訓基地。
I.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證件查詢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