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是由誰制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於1999年12月7日由國務院第23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發布,該規定根據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B. 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簡稱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它由四個部份組成:與中國大陸連接的澳門半島,以及位於珠江口南中國海上的凼仔、路環和路凼城。北面和廣東省的珠海市拱北連接;西面與同屬珠海市的灣仔和橫琴對望。
C.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支柱產業是()A.工礦業B.金融業C.博彩旅遊業D.軟體外包
澳門是自由港,主要經濟支柱有博彩、旅遊、工業、房地產業以及服務業等.近些年來,澳門經濟發展表現出明顯的多樣化特徵,博彩業的比重有所下降,工業部門以服裝、玩具、電子、彩瓷和造船為主.
故選:C.
D. 澳門特別行政區地圖的介紹
《澳門特別行政區地圖》是2005年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瑞平。
E. 澳門特別行政區6/2004法律第11條等一款3項的規定是什麼
序號可能是:
第6/2004號法律,其中第十一條等一款3項的規定是:
第十一條
逗留許可的廢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可廢止非本地居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逗留許可,但不妨礙其應負的刑事責任及接受法律規定的其他處罰:
(一)未獲許可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工作;*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21/2009號法律 (改為聘用外地雇員法。)
(二)因重復進行違反法律或規章的活動,尤其作出有損居民健康或福祉的活動,而明顯與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的目的不符者;
(三)有關人士對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構成危險,尤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犯罪或預備實施犯罪者。
F.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象徵是
《澳門基本法》第十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除懸掛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懸掛和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中間是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 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文「澳門」。
澳門特區區旗、區徽的底色是象徵和平與安寧的綠色,上面繪有五顆呈弧型排列的五 角星,象徵著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蓮花、大橋和海水,則象徵著澳門的自然地理特點和自然景觀,寓意澳門四周是中國的領海,寄託著澳門回歸祖國後一定能保持穩定發展 的美好願望。
G. 澳門特別行政區人民大道161號
澳門沒有這條路。
H.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官方網站
http://www.info.gov.hk/
http://www.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