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急求「軍轉幹部培訓班發言稿」!!!!
軍轉幹部培訓班學員個人小結
德國偉大詩人歌德曾說過:「人不只是靠他生來就擁有的一切,而是靠他從學習中所得到的一切來造就自己。」這次培訓,我把它看作是走出軍營的「第一課堂」。說實話,起初我對這次培訓思想上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一點都不在乎。但隨著學習課程的推進,漸漸地,我感到頭腦充實起來了,精神也豐富多了,過去不曾有的東西現在也擁有了。因此,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獲填補了我心靈的空間,同時也完全改變了我原先對參加培訓班的態度和看法:
一、學習無止境。一般人對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是沒有異議的,但對具體含義而言,卻往往理解不深不全。我就是這樣的人,總有一種自滿的感覺,覺得在部隊從事政治工作多年,讀了不少書,在領導崗位時間較長,理論和實踐經驗都比較豐富,轉業後不論到哪個崗位都能適應,無須再費勁學習了。通過培訓學習,我才深深地意識到,自身的知識是如此缺乏。從知識面來看,電子政務是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趨勢。作為一名政府公務員,無論在什麼崗位,從事何項工作,都應掌握這方面的知識。如果我們不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技能,就無法勝任新崗位的要求。這次培訓無疑填補了我們這些軍轉幹部在這方面的知識空白。從知識層來看,由於人的素質在不斷的提高,對公務員的自身素質要求也更高了。軍隊幹部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相關知識,但畢竟不能滿足經濟建設的需要。如果不往更深的知識層次上鑽研,就很難將今天和明天的工作做好。這次培訓所開設的課程使我們在掌握深層次的知識上受益匪淺,我也從中領悟了學無止境。
二、危機在眼前。轉業時,我以為地方工作輕松,待遇也好,說不定有更大的發展空間。經過近兩個月的學習我才醒悟,公務員並不好當,也不是一個「鐵飯碗」。在某些方面,對一個公務員的要求會比對一個軍官的要求更高、更全面、更具體。比如公開、公平、公正的公務員管理制度給我們每個人的絕不是什麼輕松和安穩,更不是我們理想中的發展空間,而是一個充滿激烈競爭的社會大舞台。我們應該考慮如何與時俱進,用高素質打造自我,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從這個意義上看,擺在我們面前的已經沒有「平安官」而言,只有不可迴避的競爭危機。過去,危機只是我們閑談的話題,感覺遙遠,現在,我們清醒地意識到要面對的競爭危機。
三、放下官架子。有一位哲人說得好:「逆著環境的是蠢人,適應環境的是智人,改造環境的是偉人。」我們的軍轉幹部在部隊任過不同的領導角色,在部隊特殊的工作生活環境中,我們形成了特有的思想、工作和領導作風。部隊的作風,有的顯然不適應地方的要求,這就需要我們放下架子,重新學習、努力適應。之所以要這樣,是形勢和環境的要求。具體地說,一是知識准備不足。我們對市場經濟知識、政府依法行政和現代經濟管理科學了解不夠、知之不多,需要學習;二是工作目標和重點變化。部隊注重的是過程,講究的是戰鬥力。而地方注重的是結果,講究的是經濟效益,需要熟悉;三是所處位置不同。絕對服從的管理變為行政手段與思想教育相結合,有的從領導者變為被領導者,需要適應。因此,進入一個全新的環境,需要我們去掉「官氣」,重新擺正位置,拋棄幻想,腳踏實地立足人生大舞台。
四、樹立起信心。記得一位老師在課堂上說過這樣一句話:「你在部隊能成為一個優秀的軍官,到地方卻不一定能演好公務員這個角色。」這是提醒我們,面臨的情況不容樂觀,一定會有不少的困難和問題需要克服和解決,這是客觀存在的。我的理解是:一方面,有些相關的知識和技能掌握得還不夠。老師在課堂上講授的大多數知識對我們來說都是全新的,還有更多的知識需要我們去學習,加深了解。另一方面,對崗位工作不熟悉。從部隊到地方後,工作性質和方式都發生了比較大的轉變。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須要有一個過程。要認真解決和正確處理好這些矛盾,就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我認為至關重要的是樹立起很強的信心。為自己的目標奮斗,其實現的程度完全取決於個人的信心。人要想獲取,首先就要擁有信心。信心增添人的勇氣,信心支撐人的希望,信心充實人的力量。如果失去信心,就會失去一切,最終是一事無成。這次培訓加深了我對這些問題的認識和理解,可以說,這是我參加培訓的又一個收獲。
五、改造好自我。一個人最大的責任是要把自己鑄造成器。這次培訓學到的知識是多方面的,對我的啟發頗多,其中觸動最大的是意識到完善和提高自身素質的迫切性。部隊這所大學校、大熔煉鍛煉、培養了我們,使我們具備了某些獨特的優勢。比如,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吃苦耐勞和甘願奉獻的品格,還有強烈的求知慾望、善於團結協助的精神等等,這些基本素質無論在哪個崗位都是必備的。但是,僅僅具備這些是不能適應工作需要的。最近的全國人才工作會議提出要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嶄新人才。我們這些剛剛走出軍營,步入社會這個廣闊的新天地,要有所作為,首先就應該在實踐中不斷地磨練自己。古人雲:「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要我們具備了應有的素質,就一定會成為新時代的召喚者和歷史長河的弄潮兒。
馬克思曾經說過:「思想是行動的先導」。一個人的成功與否,最根本的思想的支配,成熟的思想是成功的前提。兩個月的培訓雖然時間不長,但對我的思想有許多的啟迪。這些啟迪是可貴的精神財富,是一種無形的、無價的資產,是人生的基石,也是事業起步的平台,這就是我對這次培訓的意義和價值的感受和理解。
❷ 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是干什麼的
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主版辦的國家級網權絡培訓教育專業機構。
依託中國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的職能屬性和資源稟賦,經過反復實踐和不斷地改造升級,國培網已經成功推出了新一代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和國內外領先水平的網路培訓管理公共服務平台。
該平台具有強大和全面的在線學習及培訓管理功能,即可滿足自主選學,也可實現網路面授,已廣泛應用於中央部委、行業系統和省、地、縣開展大規模培訓和管理。
(2)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網路學堂擴展閱讀:
一直以來,國培網堅持以卓越的內容資源為核心競爭力,以領先的技術優勢為發展推動力,以優良的服務品質為長青生命力,不僅成為多個國家級教育培訓機構的電子課件供應方,還成功為各級政府、重要行業和重大企業提供一系列富有成效和垂範意義的培訓項目。
培訓理念「以增強執政意識、把握執政規律、提高執政能力為重點,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整合培訓資源,優化培訓隊伍,提高培訓質量」。
❸ 有在部隊乾的沒,我在網上實在找不到!感謝!
你說的這部法律,因為根本就沒有,也就難怪你找不到了。
從你給出的條件來看,你父親雖然在部隊工作,但屬無軍籍人員,而是軍隊職工,所以不能享受軍人的待遇。軍隊職工由於軍隊系統沒有單獨組建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因此,應由你父親所在單位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關系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統一安排,參加當地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組織的企業職工離退休費用社會統籌。參加社會統籌之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標准、提取辦法、比例、獎金列支渠道,以及職工離退休後的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數額等有關具體問題,原則上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辦理。同時,地方政府會考慮其特殊情況,因地制宜,予以適當照顧。
不管是否簽訂合同,只要你父親的工作是客觀存在的,按照勞動法規定,他們必須給予你父親相關的福利。如果你父親所在單位沒有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❹ 我考深圳市的軍轉,是今年剛轉業的正營職,有人說六月底,又有人說是十月份。把我搞蒙了!到底幾月考啊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親,深圳的軍轉干公告還沒有出,你可以先做准備,也可以參考歷年的一些資料,中公教育深圳分校軍轉干。
這是2013年的,你可以參考下。
招考公告:關於做好深圳市2013年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2013年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中發〔2001〕3號)、《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07〕8號)、《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等六部門〈關於改進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國轉聯〔2012〕1號)的精神,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計劃分配軍轉幹部以職位公開、志願選擇、考試考核、擇優定崗的辦法進行安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及體檢
根據《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等六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國轉聯〔2008〕5號)要求,市軍轉辦對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條件的2013年軍轉幹部進行適應性培訓和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專業培訓、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就業技能培訓,同時組織軍轉幹部安置體檢。
二、考試及考核
(一)考試。
1.報考對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條件的2013年度計劃分配軍轉幹部。
2.報考條件及要求
(1)遵紀守法,品德優良,願意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為特區建設服務。
(2)符合報考職位規定的條件。為體現軍轉安置雙向選擇的原則,部分職位有專業、學歷、職稱、資格、年齡、獎懲情況等要求。
(3)報考公務員職位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以上文憑。
(4)身體健康。
(5)報考公、檢、法、司、海關、邊檢職位的,身體條件和獎懲情況等需同時符合警察錄用的有關要求,具體條件參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szhrss.gov.cn/ztfw/cjjy/gbaz/tzgg/)有關文件(《廣東省公安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資格審核辦法》、《公務員(含警察)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
(6)醫療衛生專業(醫、葯、護等)軍轉幹部,限報職位名額表上注有「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的職位。
(7)計算軍轉幹部的年齡、軍齡、任現職務(含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年限,統一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8)未報名者視同放棄報考,其筆試成績記為零分,用考核分排名參加隨後安排的職位補選。
(9)軍轉幹部應根據職位要求報考,如考試後因不按職位要求報考或因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未被單位接收者,由組織直接從補選後剩餘職位中安排。
3.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名方法:委託深圳市考試院組織考試,採取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參看《深圳市2013年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安置考試考生報名操作指引》(10月13日起在市軍轉辦發放)。
(2)《深圳市2013年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考試職位名額表》於10月13日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szhrss.gov.cn/ztfw/cjjy/gbaz/tzgg/)。
(3)上傳照片和完善個人信息時間為10月16日10:00至21日9:00。軍轉幹部登入「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上傳照片並修改完善個人信息。
(4)報名時間為10月21日10:00至22日17:00(兩天)。21日17:00時公布一次當天報名情況,22日17:30時公布最終報名情況。
(5)列印准考證時間為10月24日10:00至26日9:00(兩天)。
4.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為10月26日9:30至11:30(考試地點見准考證)。
考試要求:
(1)提前20分鍾到場,即9:10時進場完畢。
(2)軍轉幹部憑准考證及身份證進場,對號入座。如果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須持市軍轉辦開具證明代替,其它證件無效。准考證和身份證不齊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作弊者取消考試成績。
5.考試內容
考試為一份試卷,總分100分。考試范圍:政治常識,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常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黨的基礎理論知識;法律常識;機關公文基礎知識及寫作;時事政治。考試題型為客觀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鍾。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軍轉部門不安排考試培訓。
(二)考核。
考試前由市軍轉辦審查檔案材料進行考核打分,考核分由本人核對簽名,並於10月9日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szhrss.gov.cn/ztfw/cjjy/gbaz/tzgg/)公示7天。考核打分辦法如下:
1.職務加分
副連職(含技術13級)1分;正連職(含技術12級)3分;副營職(含技術11級)5分;正營職(含技術10級)7分;副團職(含技術9級)9分;正團職(含技術8級以上)11分。排職(含技術14級)不加分。
2.團職領導職務加分
擔任軍隊正團或副團行政領導職務每月加0.1分(以轉業移交時職務為准)。
3.軍齡加分
軍齡(含畢業後直接入伍提干軍官在地方院校的學習時間)每年1分。
4.獎勵情況加分
三等功2分;二等功6分;一等功12分;榮譽稱號18分。戰時獲三等功視同二等功,以此類推。多次立功受獎的,計最高項全分一次,從第2次起每次加0.5分。
5.特殊情況加分
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5年加1分,從第6年起每滿1年加0.2分。
6.處分情況扣分
警告(含黨內警告)處分扣0.5分;嚴重警告(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扣1分;記過或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扣2分;記大過或留黨察看處分扣3分;降職(含降級、降銜)處分扣4分;撤職處分扣5分。多次處分的,扣最高項全分一次,從第2次起每次扣0.5分。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布時間及方法。
考試、考核結束後,考試分與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試考核總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的,考試分高者優先;考試分也相同的,軍齡長者優先)。考試考核總成績於10月29日10:30時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szhrss.gov.cn/ztfw/cjjy/gbaz/tzgg/)公布。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也鏈接公布。
三、安置職位補選
(一)補選對象。
深圳市2013年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安置考試報考志願未入圍的軍轉幹部。
(二)補選時間及地點。
補選時間及地點由市軍轉辦另行通知。
(三)補選方法及要求。
現場張貼《深圳市2013年團級以上軍轉幹部安置補選職位表》、《深圳市2013年營級以下軍轉幹部安置補選職位表》,列入補選的職位名額為安置考試第一批錄取完後的空缺職位,考慮到此輪補選是按總成績高低選崗,故原職位所設置的部分限制性條件會取消。補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由本人在補選職位名額挑選並簽名確認,市軍轉辦當場核對補選職位資格。職位一旦簽名選定,不得更改。
補選要求:
1.補選時攜帶身份證、畢業文憑。
2.請按規定時間參加補選,缺席或放棄補選者,由市軍轉辦從補選後剩餘職位中安排。
四、定崗定位
符合報考條件、考試考核總成績入圍(含補選)、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市軍轉辦擬定安置分配名單,並下達給有關接收單位(檔案材料同時移交),接收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將人員定崗定位情況反饋給市軍轉辦。
五、軍轉幹部報到
軍轉幹部持原部隊開具的報到材料,包括幹部行政介紹信、人員調動供給介紹信(軍隊職務工資檔次計算截止批准轉業當年)、轉業軍人證明書、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市軍轉辦辦理報到手續,地方工資從到市軍轉辦辦理報到手續後下月起算。接收單位辦理軍轉幹部接收手續後應及時辦理公務員(職員)登記(聘任)手續和落實工資福利待遇。軍轉幹部逾期不報到將按退檔處理,次年再移交我市安置的只能從當年補選後剩餘職位中安排,連續兩年逾期不報到退檔的,將不予接收安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❺ 軍官轉業的流程和一些有關問題
呵呵,又是一個要脫離苦海的兄弟。我剛轉業一年,別看樓上的,那全是廢話,你還不如自己上網去看。下面我告訴你我親身經歷
1、流程——每年老兵退伍後就是幹部轉業問題,先向團以上政治機關寫出轉業申請,或者你等部隊讓你走,這就是第一步,由於從2007年起,部隊不再裁軍,且地方安置壓力大,不少部隊都出現了想走走不了的情況,如果你的部隊也有這種情況,那麼你就得做好托第一個人情的准備。確定轉業後,是你最輕松也最失落的一段時間,首先沒有任何事需要你做,其次托關系有些早,不過如果你有,不妨去拜個年。如果沒有,聽老哥的話,安心去玩,過個好年,養精蓄銳。過完你年,大概3、4月份,你就要開始活動了,別跟我說依靠組織的鬼話,轉業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想進好單位你不找人可能嗎?至於找的人,自然要找一把手,最次也的是個有實權的副職,別問我找誰,那是你的事。從這時候直到你到新單位報到,你需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備,因為你會很煎熬,除非你關系過硬,否則一切都是未知數。報到前被人頂掉的事也有過。相信我,這是你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當然,沒有關系進好單位的事也有,不過這種碰運氣的事你自己把握。紅包自然要有,數額根據各地經濟狀況和你要進的單位而言,我轉業時有人告訴我,進稅務機關,起價10萬,我沒干,一來沒錢,二來那人一看就是托兒。一般我這里價位在2萬左右,過硬的關系5000-10000.要不是為了掙你的分,我不會在網上說這些。至於我,別說你,很多人都不信,我一分錢沒花,進了一個好單位,我遇到貴人了,真的。一般4月-5月間,有時還會推遲,國家會召開安置工作會議,根據轉業數字下達安置指標。然後從省到市,中間選擇省口和市口的分別有省、市軍轉辦安排培訓,然後進行考試,也就是公務員考試。由於軍轉考試剛剛實行,參考的是《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任用考試》標准,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公務員考試。這個你得重視,考不過去你就沒有公務員資格,前面的努力都白搭,只能進事業單位。考試我們是在8月分,考完後大概在10月,有一個軍轉辦組織的「雙向選擇會」,就是單位和你們互相選擇,很大部分都是在走過場,你不要太信以為真,我連去都沒去。當然也有撞大運的,起個大早第一個趕到,剛好某個好單位缺一個人,就撞上了,畢竟是極少數。實際上這個會之前,各個單位的軍轉指標就已經下來了,如果這個時候你還沒有目標,那你的前景可不會怎麼好。在這之後,就是等待最終結果了。記住,當你接到你想去的單位通知時,一定要不惜代價,立即報到,絕不耽誤,否則夜長夢多。如果單位不如意,那就橫下一條心,老子今年不走了,明年再分配,呵呵。我戰友第一年分到一個特差勁的單位,他頂住壓力,就是不去,結果第二年重新找人,分到安全廳了。
2,這個問題我上面已經答過了。我以過來人身份告訴你,公務員不公務員真的沒有那麼重要,只要單位好就行,而且我們軍轉幹部即使是事業幹部,也是特殊的事業幹部,不是那種臨聘人員,真的,不必在這個問題上計較。
3、省口和市口各有利弊,一般來說,省會市口稍稍好與省口,其實真的各有利弊,難說。
4、至於單位嘛,也不好說,爛單位有好崗位,好單位有冷板凳,進稅務好嗎?被分到離家200公里的地級市,一呆就是5、6年,調回來還要託人,再比如公安,有車管所牛皮哄哄的,也有看守所可憐巴巴的(不過有的看守所比車管所還牛)真的不好說,一般而言,這兩年的軍轉安置去向都還不錯,50%以上都是黨政機關,其他的大多也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所以說兄弟,也不用太上火。作為軍轉幹部,首選還是公安,因為公安一般要人量大,什麼發改委、組織部、國土局、煙草、海關等等你想都別想,最多要1個,你是誰啊,能進去也不用在這里請教了。 寫了這么多,希望你能有一個思路,祝你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
❻ 轉業培訓費可以報銷么
一、《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國轉聯[2008]5號)。
自2008年起,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經費標准確定為每人4800元(300元用於適應性培訓,4500元用於專業培訓),中央財政按每人3200元撥付,軍隊按每人1600元撥付。培訓經費按原渠道劃撥。
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經費標准確定為每人3300元(300元用於適應性培訓,3000元用於專業培訓),中央財政按每人2200元撥付,軍隊按每人1100元撥付。
地方財政也要加大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經費支持力度。軍隊轉業幹部離隊前教育培訓所需經費,由部隊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二、政干〔2014〕145號 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轉業復員幹部離隊前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
第二條「認真組織離隊前培訓」中明確提出,支持轉業復員幹部「學習掌握應試、競聘等安置相關知識技能」以及「參加個性化培訓等」。
其中關於「加大培訓保障力度」強調:
要加強轉業幹部離隊前教育培訓專項經費的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充分發揮使用效益。
同時,各級應重視對轉業復員幹部離隊前教育培訓的支持保障,提供必要的場地、經費、物資和師資等方面的支持,為開展教育培訓創造條件。
專項經費不足部分,從政工經費、人才專項經費中給予補貼。雖然有上述政策,個別部隊可能因為某些特殊原因,對軍轉幹部的培訓費不予報銷
❼ 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怎麼樣
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是在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注冊成立的,注冊地址位於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正興路6號。
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12441400G18934246U,企業法人丘小燕,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的經營范圍是:承擔軍隊轉業幹部崗前培訓、人事幹部培訓、公務員初任培訓和任職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等組織服務工作。
通過愛企查查看梅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更多信息和資訊。
❽ 福建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相關課程嗎
有相關課程 可以加qq群793505520 ,咨詢管理員
❾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2001】3號文件全文
這個吧?全文在這了: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2001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軍隊轉業幹部,是指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第三條軍隊轉業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軍隊轉業幹部為國防事業、軍隊建設作出了犧牲和貢獻,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優待。
第四條軍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工作,是國家和軍隊的
一項重要制度。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
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
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
第五條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堅持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軍隊建設服務的方針,貫徹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盡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則。
第六條國家設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構,在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相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構。
第七條解放軍總政治部統一管理全軍幹部轉業工作。
軍隊團級以上單位黨委和政治機關負責本單位幹部轉業工作。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負責全軍轉業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幹部的移交,並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
第八條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完成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任務。
第九條軍隊轉業幹部應當保持和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t要,服從組織安排,努力學習,積極進取,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第十條對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突出的軍隊轉業幹部和在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個人,國家和軍隊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轉業安置計劃
第十一條全國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會同解放軍總政治部編制下達。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下達。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的在京企業事業單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下達。
中央和國家機關京外直屬機構、企業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勞都安置計劃1,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下達。
第十二條擔任團級以下職務(含處級以部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下同)的軍隊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一)達到平時服現役最高年齡的;
(二)受軍隊編制員額限制不能調整使用的;
(三)因身體狀況不能堅持軍隊正常工作但能夠適應
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
第十三條擔任團級以下職務的軍隊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一)年齡超過50周歲的;
(二)二等甲級以上傷殘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經駐軍醫院以上醫院診斷確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留黨察看期未滿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
(六)被開除黨籍或者受勞動教養喪失幹部資格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轉業安置的。
第十四條擔任師級職務(含局級文職幹部,下同)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幹部,年齡50周歲以下的,本人申請,經批准可以安排轉業,列入軍隊幹部轉業安置計劃。
擔任師級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幹部,年齡超過50周歲、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轉業,另行辦理。
第十五條因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或者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成建製成批軍隊幹部的轉業安置,由解放軍總政治部與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協商辦理。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的在京企業事業單位計劃外選調軍隊幹部,經大軍區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核並報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轉業後,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
第三章 安置地點
第十六條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條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副省級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戶口的。
第十八條父母身邊無子女或者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條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擇業的;
(二)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的;
(三)戰時獲三等功、平時獲了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四)因戰因公致殘的。
第二十條夫婦同為軍隊幹部且同時轉業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以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條因國家重點工程、重點建設項目、新建擴建單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軍隊轉業幹部,經接收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規定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到該地區安置。
第四章 工作分配與就業
第二十二條擔任師級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或者擔任營級以下職務(含科級以下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下同)且軍齡不滿20年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採取計劃分配的方式安置。
擔任團級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或者擔任營級職務且軍齡滿20年的軍隊轉業幹部,可以選擇計劃分配或者自主擇業的方式安置。
第二十三條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黨委、,政府應當根據其德才條件和在軍隊的職務等級、貢獻、專長安排工作和職務。
擔任師級領導職務或者擔任團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軍隊轉業幹部,一般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接收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人數較多、安排領導職務確有困難的地區,可以安排相應的非領導職務。
其他擔任師、團級職務或者擔任營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軍隊轉業幹部,參照上述規定,合理安排。
第二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定優惠的政策措施,鼓勵軍隊轉業幹部到艱苦地區和基層單位工作。
對自願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應當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德才優秀的可以提職安排。
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連續工作滿5年的軍隊轉業幹部,應當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或者非領導職務,對正職領導幹部安排正職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同級副職。
第二十五條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採取使用空出的領導職位、按規定增加非領導職數或者先進後出、帶編分配等辦法,安排好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的工作和職務。
黨和國家機關按照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數的15%增加行政編制,增加的編制主要用於安排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把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的安排與領導班子建設通盤考慮,有計劃地選調師、團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安排到市(地)、縣(市)級領導班子或者事業單位、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班子任職。
第二十六條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一般應當按照其在軍隊擔任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職務。
擔任行政職務並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根據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願,可以安排相應的行政職務或者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第二十七條國家下達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年度增人計劃,應當首先用於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編制滿員的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按照實際接收人數相應增加編制,並據此增加人員工資總額計劃。
第二十八條黨和國家機關接收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在主管部門的組織、指導下,對擔任師、團級職務的,採取考核選調等辦法安置;對擔任營級以下職務的,採取考試考核和雙向選擇等辦法安置。對有的崗位,也可以在軍隊轉業幹部中採取競爭上崗的辦法安置。
第二十九條對計劃分配到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參照其軍隊職務等級安排相應的管理或者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並給予3年適應期。
企業接收軍隊轉業幹部,由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編制計劃,根據軍隊轉業幹部本人志願進行分配,企業安排管理或者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並給予2年適應期。
軍隊轉業幹部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不得違約解聘、辭退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第三十條中央和國家機關京外直屬機構、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時完成所在地黨委、政府下達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任務。需要增加編制、職數和工資總額的,其上級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支持。
第三十一條對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地政府應當採取提供政策咨詢、組織就業培訓、拓寬就業渠道、向用人單位推薦、納入人才市場等措施,為其就業創造條件。
第三十二條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社會上招聘錄用人員時,對適合軍隊轉業幹部工作的崗位,應當優先錄用、聘用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三條對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經濟實體的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地政府應當在政策上給予扶持,金融、工商、稅務等部門,應當視情提供低息貸款,及時核發營業執照,按照社會再就業人員的有關規定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等稅費。
第五章 待遇
第三十四條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此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未員的退休待遇。
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到地方後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六條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飛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
第三十九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二按照下列條件和標准增發退役金:
(一)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軍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准增發。
(二)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准增發。
本辦法第三十八條和本條各項規定的標准合並計算後,月退役金數額不得超過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基礎、軍齡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
第四十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
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低於安置地當年黨和國家機關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月退休生活費數額的,安置地政府可以發給差額補貼。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停發退役企。其工資等各項待遇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去世後,從去世的下月起停發退役金。區別不同情況,一次發給本人生前10個月至40個月的退役金作為撫恤金和一定數額的退役企作為喪葬補助費。具體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遺屬生活確有困難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發給生活困難補助金。
第四十二條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政治待遇;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享受安置地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的有關政治待遇。
第四十三條軍隊轉業幹部在服現役期間被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比照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享受相應待遇;被大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立一等功,以及被評為全國模範軍隊轉業幹部的,比照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享受相應待遇。
第六章 培訓
第四十四條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工作,是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在政策和經費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十五條對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應當進行適應性培訓和專業培訓,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在安置前組織適應性培訓。培訓工作貫徹「學用結合、按需施教、注重實效」和「培訓、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增強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
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的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由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
第四十六條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專業培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部門或者專業編班集中組織實施,培訓時間不少於3個月。
軍隊轉業幹部參加培訓期間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在職人員的各項待遇。
第四十七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就業培訓,主要依託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具體實施,也可以委託地方院校、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具體工作。負責培訓的部門應當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合理設置專業課程,加強定向職業技能培訓,以提高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競爭能力。
第四十八條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主要承擔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適應性培訓和部分專業培訓,以及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就業培訓。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的管理。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從事社會服務的收益,主要用於補助培訓經費的不足。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師資、教學設施等方面,支持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對報考各類院校的軍隊轉業幹部,應適當放寬年齡條件,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應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投檔。
第七章 社會保障
第五十條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統籌規劃、優先安排、重點保障、合理負擔的原則給予保障,主要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現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轉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決。
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單位工作後的住房補貼,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解決。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未被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l的住房補貼,按照安置地黨和國家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住房補貼的規定執行。
軍隊轉業幹部因配偶無住房補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超過家庭合理負擔的部分,個人支付確有困難的,安置地政府應當視情給予購房補助或者優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軍隊轉業幹部住房保障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其服現役期間的醫療等社會保險費,轉入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五十二條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享受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五十三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後未被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的醫療保障,按照安置地黨和國家機關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家屬安置
第五十四條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配偶的工作,安置地黨委、政府應當參照本人職務等級和從事的職業合理安排,與軍隊轉業幹部同時接收安置,發出報到通知。調入調出單位相應增減工資總額。
對安排到實行合同制、聘任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配偶,應當給予2年適應期。適應期內,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違約解聘、辭退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第五十五條軍隊轉業幹部隨遷配偶、子女符合就業條件的,安置地政府應當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幫助其實現就業;對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經濟實體的,應當在政策上給予扶持,並按照國家和安置地促進就業的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第五十六條軍隊轉業幹部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隨調隨遷,各地公安部門憑軍隊轉業於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的通知及時辦理遷移-落戶手續。隨遷子女需要轉學、入學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安排;報考各類院校時,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軍隊轉業幹部身邊無子女的,可以隨調一名已經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各地在辦理軍隊轉業幹部及其隨調隨遷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戶和轉學、入學事宜時,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
第五十七條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已經參加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其社會保險關系和社會保險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並轉移或者繼續支付。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按照國家和安置地有關規定,參加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
第九章 安置經費
第五十八條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經費,分別列入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軍費預算,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加大投入。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涉及的行政事業費、培訓費、轉業生活補助費、安家補助費和服現役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照現行的經費供應渠道予以保障。
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經費的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補貼。安置業務經費由本級財政部門解決。
第五十九條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到地方後未被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期間的住房補貼和醫療保障所需經費,由安置地政府解決。
第六十條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截留、剋扣、侵佔,有關職能部門對安置經費的使用情況應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章 管理與監督
第六十一條各級黨委、政府應當把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作為考核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和評選雙擁模範城(縣)的重要條件。
第六十二條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門主要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計劃安置、就業指導、就業培訓、經費管理和協調軍隊轉業幹部的社會保障等工作。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各級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反法律、法規主管部門管理,主要負責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指導、就業培訓、協助就業、退役金發放、檔案接轉與存放,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其他目常管理服務工作,由戶口所在街道、鄉鎮負責。
第六十三條各級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對拒絕接收軍隊轉業幹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務的部門和單位,組織、人事、編制等部門可以視情暫緩辦理其人員調動、錄用和編制等審批事項。
第六十四條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報到前發生的問題,由其原部隊負責處理;到地方報到後發生的問題,由安置地政府負責處理,涉及原部隊的,由原部隊協助安置地政府處理。
對無正當理由經教育仍不到地方報到的軍隊轉業幹部,由原部隊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軍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罰。
第六十五條退出現役被確定轉服軍官預備役的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接收安置單位報到時,應當到當地人民武裝部進行預備役軍官登記,履行其預備役軍官的職責和義務。
第六十六條凡違反本辦法規定,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置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七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六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於此後批准轉業的軍隊幹部。以往有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七十條本辦法由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主管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❿ 軍官轉業的程序是什麼誰能詳細回答
兄弟我08轉業幹部,如果部隊批准你轉業了,你就放心回家就行了,你的檔案會被幹部部門送到你要轉到的市軍轉辦,然後根據地方政策給你分配,如果你沒有處分,一般至少是事業單位,找人能分到公務員,因為軍轉是歸地方人事局和組織部管,所以找人就找他們,如果找領導能壓他們那就更好了,一般熱點部門肯定採取公開公正的考試,比方說國稅、地稅和工商,當然考試成績還要加上二等功、三等功、艱苦地區的特殊分,所以一般沒有加分的就別想了,其他部門分配有的用考試,有的不用,一般都採取雙選的政策,就是用人單位給你打電話,問你有沒有意向到他們單位,由你自己選擇,然後你選單位,上班,完事。
給你個好論壇,很專業。看看吧
http://www.junzhuan.com/b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