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實務:農民辦了個體工商戶銷售農產品。已經登記。按照新規,是否還需去稅務部門登記
農民辦理個體復工商戶銷制售農產品,必須去稅務局辦理申報納稅手續,按期(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納稅。可以在第一次申報納稅時,在稅務機關辦理稅種認定、發票購領、實名認證、定額核定等涉稅手續。
只有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是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外購農產品再銷售是不免徵增值稅的。當然,如果銷售的是鮮活肉蛋禽(僅指豬牛羊和雞鴨鵝)也是免徵增值稅的。另外,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或者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免徵增值稅,超過標准要按照全部銷售額和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申報納稅是必須的,必須按期申報。即使免稅,也必須依法按期申報的。
按照規定應該建立賬簿的。但是,如果你沒有建立賬簿的能力,可以讓稅務機關根據你的實際情況核定一個月銷售額(定額),根據這個定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及其他稅費。如果定額低於10萬元,免徵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個人所得稅征免,要看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
更具體的,不是幾句話的事,應該向當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