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銷售商品同時贈送商品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1、購入促銷贈品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
2、無償贈版送促銷贈品
借:銷售費用權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3、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1)送產品營銷擴展閱讀:
庫存商品明細賬應按企業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設置明細賬。如有存放在本企業所屬門市部准備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以及已發出尚未辦理托收手續的商品,都應單獨設置明細賬進行核算,庫存商品明細賬一般採用數量金額式。
實行售價金額核算的商品零售企業,庫存商品明細賬按實物負責人設置。由於庫存商品按售價記賬,為隨時了解庫存商品的實際價值,同時也便於月末各實物負責人已銷商品進銷差價,也可採用「庫存商品」和「商品進銷差價」明細分類賬戶相結合的方法,設置「庫存商品及進銷差價」明細賬。
參考資料:庫存商品-網路
㈡ 贈送商品會計分錄怎麼做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回買的貨物無答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徵收增值稅」。
例如:A廠採用「買一贈一」方式銷售甲產品1萬件,產品銷售收入為20萬,銷項稅為3.4萬元,成本15萬元。同時贈送乙產品1萬件,市場價為2萬元,成本為1萬元。
會計分錄:正常銷售部分,
借:銀行存款23.4
貸:主營業務收入2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
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15
貸:庫存商品-甲產品15
贈品部分,贈送的產品要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徵收增值稅,但不形成計入。
借:營業費用1.34(此處有爭議,有人認為應該用「營業外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0.34.
㈢ 產品的營銷方式主要有哪些
產品的營銷方式主抄要有以下五種:
1、整合營銷
作為一種對各種營銷工具和手段的系統化結合,根據環境進行即時性的動態修正,以使交換雙方在交互中實現價值增值的營銷理念與方法。
2、聯合營銷
兩個以上的企業或品牌擁有不同的關鍵資源,而彼此的市場有某種程度的區分,為了彼此的利益進行戰略聯盟,交換或聯合彼此的資源,合作開展營銷活動以創造競爭優勢。
3、事件營銷
國內外十分流行的一種公關傳播與市場推廣手段,集新聞效應、廣告效應、公共關系、形象傳播、客戶關系於一體,並為新產品推介、品牌展示創造機會、建立品牌識別和品牌定位,可以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與美譽度。
4、直銷
作為一種分銷模式,它有明確的目標客戶群體,沒有中間銷售環節或盡量減少了中間環節,可以度量銷售效果,企業利用銷售人員可以把產品直接銷售出去。
5、對立營銷
企業的產品在推向市場時,在每個競爭階段,均需要找出對立者,比如品牌、產品甚至企業或者個人,根據對立者的營銷策略體系,建立對立的營銷策略體系來跳出同質化競爭市場,或階段性打擊競爭對手。
㈣ 市場營銷學免費贈送的優缺點
優點:吸引注意、擴大宣傳、讓消費者記得、帶動其他產品銷售
缺點:回成本較大、不答能直接產生購買、讓消費者覺得檔次不高
做營銷,贈送只是一種手段,不是最終的結果,往往需要配合其他手法一起操作,單單一個免費贈送效果往往不是很大的。
㈤ 公司贈送產品怎麼入賬
贈送的禮品、物品如果是企業購進的商品在計入促銷費用同時,要注意兩點涉稅問題: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二要將購進物品的進項稅轉出並轉入促銷費用,不準作為銷項稅的抵扣。
1、贈送禮品、物品進促銷費用(包括進項稅轉出)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2、代繳個人所得稅(企業贈送禮品不可能向受禮人索取個稅,只能自己墊付)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銀行存款
二、贈送的禮品、物品如果是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在歸入促銷費用的同時將其作為視同銷售處理。
1、贈送的禮品、物品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款)
2、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產成品
(5)送產品營銷擴展閱讀:
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二)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㈥ 隨銷售贈送的商品如何處理
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回復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請與我們再內次溝通!借:管理費用容、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等(視對象)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市場公允價格計算)歡迎再次咨詢!
㈦ 如何把產品送到客戶手中
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直 銷,直接跟客戶做交易,即產品的最終使用者;另一種是分銷,產品經過一個銷售鏈最終到達客戶手中。這兩種模式都各有利弊。直接賣到客戶手中這種模式可以得 到完整的銷售利潤,但是耗時,成本高,而且對管理的要求也高。通過銷售鏈來銷售就可以幫你從管理的高要求中解脫出來,但是每件產品的回報收入會隨之下降。 哪種最好呢?這取決於你、你的市場及其策略三者疊加。其中問題如下: 誰處於支配地位,銷售商還是生產商?(問誰會贏:不肯報盤的銷售商還是不肯交貨的生產商?) 我們知道事實上可以去找一家銷售中介,但這里說的不是這回事。 如果你要利用分銷渠道的話,那麼你一定要盡可能做大量的事前調查。 最終你可能決定自己來做銷售。如果是這樣的話,要保證不管最終是否拿到訂單,都要從每一次挫折中汲取經驗。要堅持做記錄並進行分析,就像你聘請了一個記錄員一樣,堅持做下去。 主要的、切實可行的分銷渠道 當然,零售商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商店了。 批發商和分銷商從供貨商手中購買商品並賣到各個獨立的商店去。偶爾,他們也會賣一些特殊的貨給更大的零售商。這些貨往往存在於特殊行業,比如硬體、寵物食品、禮品等。 銷售代表是掙薪水和提成的,他們受雇於別人,負責向客戶推銷。 銷售中介是獨立的,自負盈虧的,單純從事委託銷售業務的機構,通常提取銷售額的10%~20%。他們的費用由自己承擔。 多分支公司或連鎖店是指擁有不止一家分公司,通常覆蓋整個地區或國家。他們有一個配送中心或者直接配貨到各分公司的送貨渠道。 郵購種類是像英國百貨零售連鎖商Argos之類的一個很大的種類。不僅僅Argos,還有許多其他公司,這種模式下客戶是憑借信用進行買賣的。 (很多專家經營郵購種類來賣自己的貨品。這種方式任何公司都可以嘗試,但是這里我們僅僅說的是規模大、范圍廣的種類運營商。自己開這種郵購種類公司要單獨來講。) 如果你能向每4個客戶就推銷出不止一份訂單的話,那麼說明客戶很好地接受了你的概念,那就可以減少一些訂單中某些優惠或者提價,還可以嘗試不同的概念,然後看其對訂單數量及利潤的影響。你就像個科學家一樣,每次只去改變一個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