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國和中國的SFDA分別是哪年建立
我國SFDA是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英文縮寫(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其前身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 現任國家葯監局局長邵明立(前任就是鄭曉萸)
FDA的意思是「食品葯品管理局」,未標明國家名稱的一般是指美國食品葯品管理局,其他國家的這個機構稱XX食品葯品管理局,如英國食品葯品管理局
1906年,作家辛克萊發行他的小說「叢林」,其中對芝加哥肉品加工業內幕作了無情揭露:工廠把發了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腸;工人在肉錠上走來走去並隨地吐痰;被毒死的老鼠被摻進絞肉機;洗過手的污水配製佐料……骯臟的食品加工廠令人作嘔,引起美國大眾的義憤,肉類食品銷售下降,歐洲也消減了一半從美國進口的肉類,引起美國畜牧業的恐慌。當時的總統西德•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約辛克萊會面,並派出人員實地考察。芝加哥的食品加工業一片緊張,各工廠做了許多表面化的清潔工作。但是,考察員還是做出了「食品加工業的現狀,令人厭惡」的評語。總統藉助輿論界的壓力,在6月30日通過了《食物和葯品法案》、《肉類檢查法案》。並組建了以威利博士(Dr. Wiley)為首,共11名專家學者組成的班子,形成了最初的FDA——美國食品和葯物管理局。威利博士是一位有名望的化學科學家,也有著科學家的嚴謹和無情,在他的領導下,逐步建立起食品加工的規章制度,樹立起美國食品安全的信譽。
FDA監管范圍包括食品葯物以及加工所使用的機器設備,後來擴展到化妝品、營養品、動物飼料。隨著科技進步,一些無線電輻射型產品也歸於FDA管轄。鑒於篇幅,只談涉及食品管理內容。FDA監管了美國國民生產總值的20%,它的行政預算每年20億美元,平均每個美國人每天花費不到2分錢支持它運轉。在美國的諸多政府機構中,被認為是花錢最節省,辦事最多的政府機構。一百年來,FDA忠於職守,一絲不苟,令企業家生畏;它與人為善,讓民眾放心。FDA是美國人健康的守護神。它實踐著美國建國者對國家職能的定義。「政府是,而且應該是為保護公共利益的和人民安全而設立的。」(「Government is, or ought to be, instituted for the common benefit,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of the people……」 ——George Mason, Virginia Bill of Rights, June 12,1776)
美國食品葯品管理局設在華盛頓特區及馬利蘭州羅克威爾城,機構龐大,分支機構遍布全國各地。為了加強葯品質量管理,FDA將全國劃分成6個大區,即太平洋區(舊金山、西雅圖、洛杉肌)、西南區(達拉斯、丹佛、堪薩斯)、中西區(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底特律)、東北區(波士頓、紐約、布法羅)、中大西洋區(費城、辛辛那提、紐瓦克、巴爾的摩)、東南區(亞特蘭大、納什維爾、新奧爾良、奧蘭多、波多利各的聖吉安)。每區設立一個大區所,大區所下又設若干個地區所。太平洋區的大區所所在地為舊金山,西南區的大區所所在地為達拉斯,中西區的大區所所在地為芝加哥,東北區的大區所所在地為波士頓,中大西洋區的大區所所在地為費城,東南區的大區所所在地為亞特蘭大。 區所負責對本地區的食品、葯品、化妝品、器械、血庫等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各地區所按工作需要又設立若干工作站,以保證工作面能覆蓋本區范圍。全美目前共有143個工作站。大區所、地區所及工作站均屬FDA的各級直屬機構。區所的規模視工作量而定,全美的葯品 65%以上在中大西洋區生產,故該區的力量較強,共有職工 525名,其中監督員 250名,約佔FDA總部監督員的1/4,分析檢驗人員150名。
各州對葯品的管理按地方葯品管理法規進行,主要工作是:對葯師進行考試和注冊、對葯品經營部門和葯房進行監督檢查,發放或換發許可證、吊銷違法戶的許可證、對所在地的葯學院校進行評價、審查見習葯房等。
美國1906年《純食品和葯品管理法》的頒布,構成了美國葯品產業結構轉型的背景,成為了美國葯品規制的法律根據和基礎。根據該法律,食品葯品規制由農業部下屬的化學局執行。阿里斯伯格(農業部化學局局長)的規制哲學是在不損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對企業採取說服教育,與之展開合作。誘導式的教育會比強制性的教育方法有更好的效果一樣,不僅要對葯品給與嚴苛的法律規制,更要給出建設性地建議,告訴企業如何去生產、加工和儲存葯品的方法。沃爾特·坎貝爾(1927年任美國第一任食品、葯品和殺蟲劑管理局局長)決定推行以合作為基礎的規制進路,認為絕大部分企業還是願意遵守所有合理的規章,故意違反法律的情況只在少數;因此葯品規制機構在做出進一步決定前應向企業給出改進的建議。在1920年代的末期,美國爆發了大規模流行性感冒,食品、葯品和殺蟲劑管理局對抗流感葯物提出了一系列嚴苛要求,這引起了企業界的強烈不滿和抵制,但不久之後,在大蕭條和新政的背景下,所催生出的卻是要求更為嚴格的1938年《食品、葯品和化妝品法》。
1998年,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組建國家葯監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負責對葯品(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生物製品、診斷葯品、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 性葯品、精神葯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葯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 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 、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國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 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起草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和葯品行政保護制度。
(六)起草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和監督管理;起草有關國 家標准,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准、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七)注冊葯品,擬訂、修訂和頒布國家葯品標准;擬訂保健品市場准入標准,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工作; 制定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負責葯品再評價、淘汰葯品的審核和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的工作 。
(八)擬訂和修訂葯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定期發布國家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報; 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葯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管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及特種葯械。
(十一)擬訂和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十二)指導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
(十三)開展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司室機構:
1、辦公室(規劃財務司):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值班、信訪、保密、政務信息和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建立業務信息系統,承擔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工作;制定財務、會計、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年度預決算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對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2、政策法規司:起草、擬訂葯品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並擬訂綜合監督政策;提出立法規劃建議;組織和承擔行政規章的審核、協調和發布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復議、應訴和賠償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組織並承擔有關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和報刊出版等工作。
3、食品安全協調司:組織有關部門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收集並匯總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預測安全形勢,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承擔研究、協調食品安全統一標準的有關工作。
4、食品安全監察司: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研究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擬訂國家食品安全重大技術監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規劃並監督實施。
5、葯品注冊司:擬訂和修訂國家葯品標准、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葯用要求和標准;負責新葯、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進口葯品以及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注冊;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指導全國葯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擬訂保健品市場准入標准,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工作。
6、醫療器械司 :起草有關國家標准,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產品的行業標准、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負責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和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認可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基地、檢測機構、質量管理規范評審機構的資格;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的審批管理。
7、葯品安全監管司:組織實施葯品分類管理制度,審定並公布非處方葯物目錄,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負責葯品再評價和淘汰葯品的審核工作;建立和完善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擬訂和修訂中葯材生產、葯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等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商有關部門制定葯物非臨床研究、葯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審核葯物臨床試驗機構;依法組織和監督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工作;依法監管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及特種葯械;負責葯品生產許可、醫療機構制劑許可的監督工作;擬訂保健品生產企業許可標准。
8、葯品市場監督司:擬訂和修訂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依法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葯品、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實施國家葯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定期發布國家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報;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葯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負責葯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監督工作,監管中葯材專業市場;負責葯品廣告、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指導保健品廣告內容的審查工作。
9、人事教育司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有關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擬訂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10、國際合作司 :組織開展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葯品行政保護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11、駐局紀檢組監察局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國務院決策情況;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和《行政監察法》規定范圍內,對駐在部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監督。協助駐在部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察、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督促、協調駐在部門研究制定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
(二)、直屬單位:
1、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
2、國家葯典委員會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審評中心
4、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認證管理中心
5、國家中葯品種保護審評委員會
6、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評價中心
7、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8、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9、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10、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
11、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
12、中國醫葯報社
13、中國醫葯科技出版社
14、中國醫葯國際交流中心
1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南方醫葯經濟研究所
16、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一四六倉庫
17、中國葯學會
(三)、地方葯監局
美國食品葯品管理局(FDA)是美國公眾保健司(Public Health Service)內部的一個機構,而保健司則是健康和人類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的下屬機構.
美國食品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straton簡稱 FDA),隸屬於美國衛生教育福利部,負責全國葯品、食品、生物製品、化妝品、獸葯、醫療器械以及診斷用品等的管理。FDA下設葯品局、食品局、獸葯局、放射衛生局、生物製品局、醫療器械及診斷用品局和國家毒理研究中心、區域工作管理機構,即6個局(有的刊物也稱6個中心),一個中心和一個區域管理機構。美國食品葯品管理機構共有職工約 7500人, FDA總部有 1143人,其中葯品局為350人。
葯品局(也稱葯品評價和研究中心)負責人用葯品審批工作,設有8個處和若干科室。1.葯品管理處。下設葯品信息、信息系統設計、行政管理和預算、醫學圖書館4個科室。2.葯品監督辦公室。下設有葯品質量評價、葯品標簽監督、生產和產品質量、科研調查、法規等7個科室。3.葯品標准處。設有常用葯品評價、葯品上市和廣告2個科。4.葯品審評一處。下設心血管——腎臟葯、抗腫瘤葯、營養葯、醫用造影外科和齒科葯、腸胃葯和凝血葯5個科室。5.葯品審評二處。下設抗感染葯、代謝和內分泌葯、抗病毒葯3個科室。6.流行病和生物統計處。下設流行病及調查、生物統計2個科室。7.研究處。下設研究和測試、葯物分析2個科室。8.仿製葯品處。下設仿製葯品、生物等效2個科室。
B. 國家葯監局網站
www.sda.gov.cn
C.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是什麼級別
副部級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局長)是副部級
D. 葯監局什麼是二級單位
問題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有二級機構嗎? 沒務院葯品監督局機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直屬機構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同)安全、葯品(含葯、民族葯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律規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許實施辦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公布家葯典等葯品醫療器械標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違行
問題二:葯監局是隸屬於 *** 哪個部門的? 葯監局全稱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隸屬國務院管理,屬於國務院下屬的一個部門。
問題三:國家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下屬分為幾個司 機構如下:
綜合司(政策研究室)
法制司
食品安全監管一司
食品安全監管二司
食品安全監管三司
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中葯民族葯監管司)
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
葯品化妝品監管司
醫療器械監管司
稽查局
應急管理司
科技和標念爛准司
新聞宣傳司
人事司
規劃財務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機關黨委
駐總局紀檢組監察局
離退休幹部局
問題四:省、市、縣食品葯品監督局分別什麼性質的單位?其下屬單位有哪些,又是什麼性質的?請大神詳解,謝謝! 15分 簡單地說,省、市、縣食品葯品監督局皆為行政單位。一般而言,省級食葯監局屬於正廳級;地市級食葯監局屬於正處級;縣級食葯監局屬於正科級。
按照層級的不同,各級食葯監局下屬單位數量亦不同。其中,省一級有處、室、中心、直屬事業單位等近20個,比如辦公室、工會、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食品消費監管處、葯品化妝品生產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產品注冊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投訴舉報中心、審評認證中心、葯品檢驗院等,不同的省市在處室設置上有較大的不同。
地市級和縣級食葯監局一般下設科室、檢驗所等。
過去,食葯監系統屬於垂直管理系統。十八大以後,按照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和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決定組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啟動了體制改革工作。主要內容為: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了減少監管環節,保證上下協調聯動,防範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省、市、縣級 *** 原則上參照國務院整合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職能和機構的模式,結合本地實際,將原食品安全辦、原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葯品管理職能進行整合,組建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對食品葯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本級 *** 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地方各仔侍漏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領導班子由同級地方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徵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二)整合監管隊伍和技術資源。參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關於「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劃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省、市、縣各級工商部門及其基層派出機構要劃轉相應的監管執法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省、市、縣各級質監部門要劃轉相應的監管執法人員、編制和涉及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具體數量由地方 *** 確定,確保新機構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履行職責。同時,整合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建立區域性的檢驗檢測中心。
(三)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在整合原食品葯品監管、工商、質監談孝部門現有食品葯品監管力量基礎上,建立食品葯品監管執法機構。要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食品葯品監管執法工作需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水平。地方各級 *** 要增加食品葯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提升科學監管水平。食品葯品監管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四)健全基層管理體系。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可在鄉鎮或區域設立食品葯品監管派出機構。要充實基層監管力量,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填補基層監管執法空白,確保食品和葯品監管能力在監管資源整合中都得到加強。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要設立食品葯品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要進一步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葯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問題五:葯檢所與葯監局的區別 葯檢所是葯監局下屬的二級機構,除領導外人員都是事業編制。葯監局要考公務員,葯檢所要通過葯監系統組織的所里人員招考。比例各地不一定,但總的來說相對不算太激烈。一來葯監系統對報考專業卡的比較死,二來我們葯監比起其他單位,只能算是中等,但繁忙程度絕對數一數二。在廣東的話,能進所里就不要進局裡,相信我的話。同學。
問題六: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二級單位, 執法大隊,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待遇好么?跟鎮 *** 黨政辦工作比哪個更好 是葯監局的下屬事業單位(因為有執法權所以還可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待遇不清楚,如果想政治上有進步就去鎮 *** 黨政辦,如果想要條件優越些就在這個事業單位。
問題七:葯檢所和葯監局的職能有何不同? 葯檢所是葯監局的二級機構,屬於事業單位。
局負責葯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是《葯品管理法》的等法律授權的執法主體,有執法資格,所里只負責檢驗葯品假劣。
具體到工作,局裡進行針對性或評價性抽檢,拿回所里檢驗,所里出報告書,如果不合格,局裡的稽查局(隊)就要行動了,呵呵。
問題八: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哪個單位有關系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衛生部下屬的二級局單位,廣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廣東省衛生廳下屬的單位,其他省份,也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合並了(一般都是衛生部門為主),有的則仍是獨立的一個部門。至於廣東各地,廣州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廣州市衛生局是分別獨立的部門,但各區有的合並了有的獨立;深圳穿只有「深圳市葯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包括生產、流通、餐飲環節)則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下屬一般有(食品)葯品檢驗所、葯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等單位。
問題九:食品葯品監督局屬於什麼機構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從國務院的組成看,原來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職能調整後,成為國家衛生部的隸屬,即二級部,與衛生部的中醫葯管理局平行,這種管理體制至各省級 *** 組成也是相同。省以下,現在又恢復垂直管理,即各地的食葯監局與衛生局是平級的。
問題十:省會城市下面的局屬於什麼行政級別的單位?比如葯監局 先要看該省會城市是否是否是副省級城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所有市屬局、委、辦的一把手和下轄區的正職領導都是副廳級,非副省級省會城市的市屬局、委、辦的一把手和下轄區的正職領導都是正處級。
副省級城市的目前我國的副省級城市有:
(包括計劃單列市名單)共15個,深圳市、杭州市、大連市、南京市、廈門市、廣州市、成都市、沈陽市、青島市、寧波市、西安市、哈爾濱市、濟南市、長春市、武漢市!
相當多省會城市不是副省級。
副省級省會城市(成都、沈陽、長春、哈爾濱、武漢、西安、南京、濟南、廣州、杭州)級別高於非副省級省會城市;
副省級非省會城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級別高於非副省級省會城市,和副省級省會城市級別相同。
原則上說副省級城市比不是副省級省會城市級別高。如大連比太原,石家莊,鄭州,長沙等省會城市級別高。再如福建,省會城市福州不是副省級城市,廈門是副省級城市,但不是省會.
副省級城市與地級市在行政級別上的區別不僅僅體現在一二把手,而是整個城市的所有幹部都水漲船高地提高了1―2級,即該市所有副職(包括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政協副主席、市法院和檢察院的一把手)的職務級別都是正廳級,所有市屬局、委、辦的一把手和下轄區的正職領導都是副廳級,市屬局、委、辦內設機構的負責人和區屬局、委、辦的一把手都是正處級,一般的省會城市能做到這樣嗎?
最關鍵的是,副省級城市的級別並不是由幾個人的職務決定的,現有的副省級城市都是中央編制委員會1994年專門發文公布的。某些省會城市可能在個別特徵上類似副省級城市,但如果沒有中央正式的批准文件,它就只能是一個地級市。
E.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怎麼樣
國家食品葯尺旁品監督管理局怎麼樣? 當然是非常好的單位。是權利非常之大的監督管理部門,權力大可以更好的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做貢獻,可是權利太大也容易使意核空志不堅的人墮入萬丈深淵。
豈不聞 前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就是利用手中極大的的權力貪贓枉法,最後被槍斃的嗎。此案涉及國家葯監局幾十陵氏橡名高級幹部和職員被判以重刑。
F. 葯監局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屬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裡面也是有公務員斗配隱編制的。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4號)規定,設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葯監局全名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是屬於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性質的。其職責包括:
1、綜合和規劃財務司,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2、政策法規司,研究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賣隱查工作;
3、葯品注冊管理司,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國家葯典等葯品標准、技術指導原則,擬訂並實施葯品注冊管理制度;
4、葯品監督管理司,組織擬訂並依職責監督實施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
5、醫療器械注冊管空廳理司,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准、分類規則、命名規則和編碼規則,擬訂並實施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制度;
6、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司,組織擬訂並依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
7、化妝品監督管理司,組織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化妝品標准、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
8、科技和國際合作司,組織研究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審評、檢查、檢驗的科學工具和方法,研究擬訂鼓勵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9、人事司,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執業葯師資格管理工作。
G. 食品葯品監管局的職能是什麼
食品葯品監管局指葯品監督管理的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對行政相對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決定和措施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承擔保健用品監督及市場管理等相關職能;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葯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實施葯品研究、生產、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葯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行業標准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七)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八)監督實施國家葯品標准,監督檢驗葯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葯品質量,發布本市葯品質量公報;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葯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依法核發零售企業的葯品經營許可證;負責葯品生產企業、葯品批發經營企業、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許可的初審工作。
(九)依法監管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及特種葯械。
(十)負責進口葯品通關備案工作。
(十一)實施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組織執業葯師(含執業中葯師)資格考試及注冊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中葯材專業市場。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葯品、醫療器械廣告。
(十四)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7)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幹部網路培訓擴展閱讀:
1、我國葯品監管的主體是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包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2、《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工作,其監督保證體系主要是由衛生行政部門的"葯政"、"葯監"和"葯檢"三個系統組成,葯品管理技術性較強的工作落在"葯檢"部門的肩上。
3、隨著社會的發展,開始創建具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色的市、縣、鄉三級葯品監督管理體系,現形成了從國家到省、地市、縣四級葯品監督機構和較系統的葯品檢驗工作程序。2009年食品葯品監管系統各級行政機構共計2713個、事業單位1035個;2010年食品葯品監管系統各級行政機構共計2898個、事業單位1076個。葯品監管系統機構和事業單位數量呈逐年增長態勢,葯品監管得到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4、截至2010年底,全國葯品經營企業中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葯店)共有414840家,其中法人批發企業10875家、非法人批發企業2586家;零售連鎖企業2310家,零售連鎖企業葯店137073家;零售單體葯店261996家。
5、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零售葯店不斷增加,已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公眾的用葯需求,人均葯品消費水平穩步增長,對保證人民心身健康產生了積極的作用,同時大大增加了葯監機構的監督任務和監管工作難度。新葯審批不斷增多,據報道,2004年,我國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共受理了10009種新葯申請,使諸多學者均極為關注並深入研究我國葯品監督管理工作。
H.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各部門的職能是什麼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設20個內設機構:
1、辦公廳(應急管理辦公室)。擬訂總局機關有關政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總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及全國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和座談會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總局機關全國性會議計劃的管理。
擬訂總局重大工作計劃、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承辦總局黨組和總局領導的秘書工作。負責總局政務信息、政務值班值守,牽頭協調總局政務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批示件督辦,總局黨組和總局領導議定、批辦事項及其他重大事項政務督查工作。
負責總局機關公文處理和機要文件處理,指導總局直屬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組織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總局機關保密管理,指導直屬單位保密工作。負責總局機關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工作,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相關工作。
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組織擬訂食品葯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推動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能力建設。組織擬訂食品葯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協調指導總局相關業務司局和地方開展重大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總局各相關業務司局和地方根據職責分別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協調建立重大葯品不良反應、重大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司(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秘書處)。組織研究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重大政策,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形勢分析,編撰食品葯品安全年度發展報告。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課題研究和專題研究,協調推動完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
組織開展對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對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履行葯品監督管理職責的評議考核工作。開展對地方政府領導幹部的專題培訓。
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會議的組織籌備。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推動健全部門間、地區間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組織起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綜合性文稿、重要會議文件。
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日常工作,落實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承擔總局統計辦公室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3、法制司。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立法規劃和計劃,組織起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草案。負責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對有關部門起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中涉及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事項提出意見。
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制建設,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法律制度理論研究。負責有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
承擔總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總局行政審批綜合服務工作。承擔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4、食品安全監管一司。掌握分析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技術規范。
擬定食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指導有關單位和地方加強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機構和核查人員管理,督促下級行政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指導監督滑孫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檢驗檢測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監督管理的科研工作。擬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導地方相關工作。
指導地方推進食品生產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督促地方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5、食品安全監管二司。掌握分析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督促落實。規范流通和餐飲消費許可管理,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
指導下級行政機關開展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監督抽檢工作。指導下級行政機關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的食用農信祥鏈產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宴嫌建立與農業部門的銜接處置機制。擬訂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食品停止經營的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地方相關工作。指導地方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督促下級行政機關開展流通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6、食品安全監管三司。開展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分析和形勢研判,編制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參與擬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通報監測結果並配合依法處置相關問題。
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協調、建立與農業、衛生計生、質檢等部門有關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銜接機制。承擔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銜接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編制食品安全統計年鑒。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統計、風險監測、風險預警和交流領域的項目研究。指導下級行政機關開展食品監督抽檢工作,組織開展全國食品監督抽檢。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7、特殊食品注冊管理司。研究擬訂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下簡稱特殊食品)注冊管理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研究擬訂特殊食品注冊管理技術規范並組織實施。擬訂特殊食品注冊審評、注冊檢驗、功能評價、現場核查等工作規范。
承擔特殊食品注冊行政審批和備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與特殊食品注冊行政審批、備案管理相關的檢查、督導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8、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中葯民族葯監管司)。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相關標准並監督實施。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葯品注冊和部分化妝品行政許可、醫療機構配製制劑跨省區調劑審批並承擔相應責任,優化注冊和行政許可管理流程。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注冊相關技術指導原則。承擔疫苗監管質量管理體系評估、葯品行政保護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承擔處方葯與非處方葯的轉換和注冊,監督實施葯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和葯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組織擬訂中葯飲片炮製規范。指導督促葯品化妝品注冊工作中受理、審評、檢驗、檢查、備案等工作。
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葯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葯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醫療機構配製制劑、部分化妝品許可等相關行政許可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承擔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和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相關行政許可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9、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組織擬訂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器械標准、分類規則、命名規則和編碼規則。
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境內第三類、進口醫療器械產品注冊、高風險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審批並承擔相應責任,優化注冊管理流程,組織實施分類管理。
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資質認定,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臨床試驗活動。指導督促醫療器械注冊工作相關的受理、審評、檢測、檢查、備案等工作。
擬訂醫療器械注冊許可工作規范及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要求並監督實施。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第一、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許可等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0、葯品化妝品監管司。掌握分析葯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擬訂葯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中葯材生產和葯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組織開展對葯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再評價、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抽驗及安全風險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處理措施。擬訂境外葯品生產企業檢查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監督實施葯品分類管理。
承擔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及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問題葯品化妝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地方相關工作。
擬訂葯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及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要求,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總局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承擔國家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工作,承辦履行國際葯物管制公約相關事項,承擔有關葯品出口監督管理事項。不再承擔以上劃轉到葯品化妝品注冊管理司、科技和標准司承擔的職責任務。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1、醫療器械監管司。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擬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擬訂醫療器械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組織開展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監督抽驗及安全風險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處理措施。擬訂境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檢查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有關醫療器械產品出口監督管理事項。
擬訂問題醫療器械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地方相關工作。擬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及技術支撐能力建設要求,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2、稽查局。組織擬訂食品葯品稽查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食品葯品安全投訴舉報工作。指導監督地方稽查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食品葯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
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葯品安全違法案件,組織開展相關的執法檢驗。擬訂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打擊生產銷售假葯部際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相關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3、科技和標准司。組織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科研規劃和計劃,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相關科技條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引進國外相關先進技術,指導科研、管理與生產經營單位技術協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擬訂食品葯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並監督實施。推動食品葯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有關葯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標准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
組織擬訂葯用輔料、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葯用要求、標準的管理規范。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准。指導地方科技和標准管理工作。承擔總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企業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企業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4、新聞宣傳司。組織宣傳食品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解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擬訂食品葯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發布食品葯品安全信息。擬訂總局新聞宣傳工作規章制度,規范和協調總局機關新聞宣傳工作,指導總局直屬單位新聞宣傳工作。
擬訂食品葯品安全新聞宣傳的年度、季度和專題報道計劃並組織實施。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會的管理及組織工作,協調新聞單位相關事項。建立和完善食品葯品安全輿論引導機制、科普宣傳工作機制,組織開展食品葯品安全重大主題宣傳活動。
負責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報刊、圖書、影視、音像等宣傳業務管理。組織推進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有關的誠信體系建設。承擔食品葯品安全信息搜集和輿情監測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葯品安全輿情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和評估,總結分析風險趨勢,提出對策建議。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5、人事司。擬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人才發展相關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和幹部監督工作。承擔總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總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制度改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以及領導班子建設等相關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省(區、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幹部協助管理工作。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隊伍培訓機制和制度,擬訂培訓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承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全國性表彰工作。承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6、規劃財務司。擬訂食品葯品安全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資源調查,統籌規劃與協調資源配置,推進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擬訂基礎設施、裝備條件等專項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食品葯品安全規劃編制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食品安全規劃編制工作。擬訂局本級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年度預算、決算並監督執行。承擔中央轉移地方專項資金的落實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工作,承擔機關住房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對局本級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7、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擬訂食品葯品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地方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交流與合作。
組織開展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負責外事行政管理,擬訂外事行政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業務相關的境外檢查。組織開展智力引進和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協調駐外機構相關業務管理工作。
承擔因公出國(境)人員團組的審核、審批及護照簽證管理工作。
18、機關黨委。擬訂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計劃、制度和規定並組織落實。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指導總局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中心組學習。負責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指導發展黨員工作。
協助總局黨組開展直屬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幹部管理。配合人事部門對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領導班子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總局機關幹部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建議。
掌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協調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開展總局直屬機關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領導總局直屬機關紀委開展工作,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開展黨員監督和違紀調查處理。
開展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統戰工作。領導、支持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協助總局黨組指導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系統的黨建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9、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情況,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中央紀委報告。
經中央紀委批准,初步核實反映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
負責調查駐在部門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司局級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必要時可以直接調查處級及以下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的申訴。
對駐在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提出問責建議。承辦中央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本派駐機構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協助駐在部門做好巡視工作。
20、離退休幹部局。提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組織落實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導總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離退休幹部工作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活動,發揮離退休幹部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中的作用。負責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各項經費的管理。負責總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活動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
負責離退休幹部的信訪工作。受理離退休幹部的異地安置工作,落實異地安置幹部的待遇,處理離退休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機關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8)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幹部網路培訓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I. 大神們,本人馬上就要考試了,誰知道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食品執法的工作內容和職責是什麼啊
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葯品稽查局(總、大隊)食品稽查相關職責:
1、擬訂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並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受理保健食品違法違規案件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組織、指導和監督地方稽查執法、專項整治、案件查處、應急處理、產品召回等工作。
4、擬訂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並監督實施,受理餐飲消費環節違法違規案件舉報,組織開展餐飲消費環節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直管單位監督管理和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此外,還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