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業部發產品推廣證書相當於農機生產許可證嗎
似乎只有2010年十月一日實施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法吧?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法為做好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規范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行為,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法》(農業部令第54號,2005年)的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法》。現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農業部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明確推廣鑒定的內容、程序和要求,完善推廣鑒定製度,提高推廣鑒定工作質量,依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業機械推廣鑒定(以下簡稱推廣鑒定),是指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以下簡稱農機鑒定機構)通過科學試驗、檢測和考核,對農業機械的適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進行全面考核,做出技術評價,評定是否適於推廣的活動。推廣鑒定包括部級推廣鑒定和省級推廣鑒定。第三條推廣鑒定工作堅持科學、公正、高效、統一的原則,促進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的提高和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第四條農業部主管全國的推廣鑒定工作,制定並定期調整、發布全國農機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公布鑒定大綱。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組織實施部級推廣鑒定,並對省級推廣鑒定工作進行指導。部級推廣鑒定工作實行統一受理申請、統一鑒定大綱、統一收費標准、統籌安排任務、統一發放證書標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推廣鑒定工作,制定並定期調整、發布省級農機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公布鑒定大綱。具體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機鑒定機構實施。第五條推廣鑒定的產品范圍由農業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確定。第二章申請第六條推廣鑒定的申請者應當是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農業機械生產者,具備穩定生產合格產品的條件和相應的售後服務能力,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境外農業機械生產者可以委託境內銷售其農業機械產品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銷售者代理申請。第七條申請部級推廣鑒定的產品應當是定型產品,批量生產一年以上,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累計銷售量滿足如下要求:小型農業機械產品不少於500台,中型農業機械產品不少於100台,大型農業機械產品(或成套設備)不少於30台(套)。對國家重點推廣、農業生產急需或創新型產品可適當放寬要求。申請省級推廣鑒定的產品,銷售區域和累計銷售量等要求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第八條推廣鑒定的申請者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材料應當加蓋法人公章,具體內容包括:(一)推廣鑒定申請表(參考格式見附表1)一式三份;(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代理申請的還需提供境外委託方的登記注冊證明和委託授權書復印件;(三)產品定型證明文件復印件一份;(四)產品執行標准文本及其登記注冊證明或備案材料復印件一份;(五)產品使用說明書一份;(六)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當提供相應證書及附件的復印件一份;(七)推廣鑒定大綱規定的其他文件及證明材料。推廣鑒定申請表應當按照一個獨立的申請產品填寫,符合推廣鑒定大綱涵蓋機型規定的,可與主機型合並申報。被涵蓋機型的生產和銷售情況應當分別滿足本法第七條的要求,同時分別提供本條第(五)、(六)項要求的材料。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保持資格的,原證書申請者應當提前一個作業季節或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按照本條規定重新提出推廣鑒定申請,但無需提供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要求的材料。產品定型證明文件可以是所申請產品的省級以上相關鑒定證書,也可以是省級以上農業機械定型鑒定證書、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生產許可證及其附件。省級推廣鑒定證書可以作為申請部級推廣鑒定產品的定型證明文件。第三章審查與受理第九條部級推廣鑒定由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統一受理,省級推廣鑒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受理機構統一受理。第十條受理機構負責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者。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未列入最新公布的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的產品;(二)銷售量、銷售區域不滿足要求;(三)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要求;(五)應當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受理機構根據公正、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則統籌安排推廣鑒定任務,明確完成鑒定任務的時間。各農機鑒定機構應當於每年12月底前向所屬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鑒定工作情況。第十三條申請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受理和承擔鑒定任務的機構繳納相關費用。第四章鑒定與公告第十四條承擔部級推廣鑒定任務的農機鑒定機構應當通過農業部組織的部級鑒定能力認定,並在認定范圍內實施鑒定工作。承擔省級推廣鑒定任務的農機鑒定機構應當通過所屬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省級鑒定能力認定,並在認定范圍內實施鑒定工作。第十五條推廣鑒定依據農業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推廣鑒定通則和相關產品推廣鑒定大綱進行。有部級推廣鑒定通則和大綱的,應當按照部級推廣鑒定通則和大綱鑒定。鑒定內容包括:(一)技術要求與性能試驗;(二)安全檢查;(三)可靠性試驗;(四)適用性評價;(五)使用說明書審查;(六)三包憑證審查;(七)生產條件審查;(八)用戶調查。以集團公司(總公司)名義申請,其下屬不同子公司、分公司(工廠)生產同一商標(牌號)和型號產品的,應當分別進行產品試驗和生產條件審查。第十六條承擔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推廣鑒定審查員資格。承擔產品檢測等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推廣鑒定檢驗員資格。第十七條檢驗員或審查員在推廣鑒定實施過程中,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規定的產品技術規格進行確認。第十八條農機鑒定機構獨立完成推廣鑒定任務的,應當由該機構出具推廣鑒定報告。合作完成的,由牽頭機構出具推廣鑒定報告。農機鑒定機構對其出具的推廣鑒定報告負責。合作完成推廣鑒定任務的農機鑒定機構根據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合理分配鑒定費用,不得超標准收費和重復收費。第十九條推廣鑒定項目不符合鑒定要求的,短期內可以整改的內容允許企業整改一次,但整改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推廣鑒定結論為不通過。第二十條農機鑒定機構於鑒定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申請者出具推廣鑒定報告。經申請者確認無異議,推廣鑒定結論為通過的,按規定上報相應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頒發推廣鑒定證書。申請者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推廣鑒定報告之日起15日內向出具報告的農機鑒定機構申請復驗一次。復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負責部級推廣鑒定報告等材料的審核,應當於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將通過審核的匯總上報農業部審批發證。第二十一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以公告的形式公布經批准通過推廣鑒定的產品和企業,並在指定媒體上發布相關信息,推廣鑒定公告原則上每季度發布1次。農機鑒定機構應當同時公布相應檢測結果。申請者於公告後10日內向受理機構領取推廣鑒定證書並定購專用標志。第五章變更與撤銷第二十二條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證書信息、產品結構型式、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證書持有者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推廣鑒定受理機構提出書面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受理機構根據報告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符合證書變更條件的,應當通知企業申請證書變更。產品結構型式和生產條件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通知企業重新申請推廣鑒定。企業申請證書變更或重新申請推廣鑒定時,應當同時交回原證書。第二十三條農機鑒定機構對證書變更申請進行審查核實後,上報所屬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換證。根據相關書面材料,確定申請變更的信息不涉及產品結構型式和生產條件變化的,可以直接報送證書變更;不能確定的,應當進行產品一致性確認和生產條件審查。經確認和審查,產品結構型式沒有改變,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但滿足要求的,可以報送證書變更;產品結構型式發生較大變化,或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且不滿足要求的,不予變更證書。第二十四條對經批准變更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和企業,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規定予以公告。變更後的證書應當同時註明變更前的相關內容及換證日期,原證書編號及有效期不變。第二十五條已獲得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和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對其證書予以撤銷,並予公告:(一)產品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或集中質量投訴,生產者在規定期限內未予解決的;(二)證書有關內容發生改變未申請證書變更的;(三)按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不予變更證書的;(四)在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五)產品列入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產的產品目錄的;(六)弄虛作假,採取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取鑒定結果或證書的;(七)出租、出借、塗改、冒用、轉讓推廣鑒定證書的,未按規定或超范圍使用推廣鑒定專用標志的;(八)產品發生知識產權糾紛,人民法院判決證書持有者侵權且判決已生效的;(九)監督檢查結果表明工廠生產條件存在嚴重缺陷,或產品一致性存在嚴重問題的;(十)拒絕接受或配合監督檢查,情節嚴重的;(十一)應當撤銷證書的其他情形。第六章監督與管理第二十六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通過推廣鑒定的企業和產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內容包括:(一)生產條件檢查;(二)企業名稱、地址及產品一致性檢查;(三)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檢查。第二十七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推廣鑒定工作的監督,建立推廣鑒定工作質量反饋制度。推廣鑒定工作結束後7日內,由申請企業填寫《推廣鑒定工作情況反饋表》(見附表2),相應報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或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第二十八條農機鑒定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監督,同時接受企業和社會的監督。推廣鑒定檢驗員和審查員被舉報投訴的,其所在農機鑒定機構應當於3個月內對其被舉報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且情節嚴重的,應當取消其推廣鑒定檢驗員和審查員資格,並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九條推廣鑒定檢驗員由所在的農機鑒定機構對其進行相關法規、技術規范、試驗方法和儀器操作方法的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者方可從事推廣鑒定工作。推廣鑒定檢驗員應當為所屬單位的在崗人員。農機鑒定機構應當在培訓考核結束後,及時將取得資格的推廣鑒定檢驗員名單上報農業部或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十條承擔部級推廣鑒定工作的審查員由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負責培訓和考核。承擔省級推廣鑒定工作的審查員由所在農機鑒定機構負責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者方可從事推廣鑒定生產條件審查和監督檢查。第三十一條推廣鑒定審查員應當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二)熟悉相關農業機械產品生產工藝、產品標准和質量管理體系標准;(三)從事相關工作4年以上。第三十二條農機鑒定機構應當建立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完整保存推廣鑒定工作記錄和相關材料,檔案保存期至少為5年。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日,是指工作日。第三十四條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修改完善附件內容和格式。第三十五條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2007年1月15日發布的《農業機械部級推廣鑒定實施法(試行)》(農機發[2007]1號)同時廢止。附表:1、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表(略)2、推廣鑒定工作情況反饋表(略)2011-11-1911:16:20參考資料:考研培訓或金牌1對1直接去考研夢網查看,祝您好運!
❷ 什麼是綠色環保推廣產品證書
綠色環保推廣產品證書的詳細描述:
1、為符合條件的單位頒發"綠色環保推廣產品"的榮版譽證書和權銅牌,並分別在中國質量報、人民日報市場報、中國商報上公告推介,給全國性的和當地有關新聞媒體發送新聞通稿,錄入優秀企業獲證資料庫同時在中心官方網站做重點品牌風采展示。
2、開展品牌培育、產品推介工作,為符合條件的單位、品牌、產品、企業負責人推選相關榮譽,進行重點宣傳、推薦,接受消費者對參加質量保證企業的產品及其售後服務的意見,並支持受理質量投拆。
3、優先參加本中心舉辦的各類活動,如:科技交流、學術交流、專業培訓、研討會、論壇會、博覽會、產品推廣、成果推廣、評先表彰等。
4、協助企業申請申報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以及質量體系、環境標志等認證。
5、評定企業均列為本中心重點保護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有假冒侵權行為時,中心將視情況派員進行跟蹤抽查,並協助有關部門為企業排憂解難,協調相關新聞媒體進行輿論援助,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❸ 外地的怎樣到吳江辦理建築節能產品的備案證書
吳江辦理建築節能產品的備案證書程序如下:
一、申請辦理建築節能產品備案登記的生產企業必須在省建設廳辦理《江蘇省建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證書》後持企業所在地吳江建設主管部門介紹信,向市節能辦提出產品備案的書面申請,填寫有關表格,並提交如下資料:
1、備案申請表(一式三份);
2、企業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產品生產執行的質量標准;
5、產品有效期內的質量檢測報告;
6、相關部門的有效證明資料(獲得國家和本省推廣的建築節能產品證書等)。材料代理商申請備案,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授權委託代理相關文件;
(2、)法定檢測部門的復檢合格報告;
二、市節能辦受理後,對申請企業的生產規模、產品、品種、工藝裝備條件、產品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查,獲通過的企業產品,頒發建築節能產品備案登記證書。
三、建築節能產品自備案登記之日起,產品質量必須受市節能辦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四、建設工程不得使用未經備案的建築節能產品。使用未經備案的建築節能產品,不得認定為節能建築,不得參加優質工程評審。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取消備案資格
l、經查實,申請資料嚴重失實的;
2、質量抽檢(包括廠內抽撿和工地隨機抽檢)不合格的,復檢後仍不合格的;
3、因產品質量原因,工程出現質量安全事故的;
4、擅自篡改、偽造、倒買、轉讓、借用備案證書等行為的
5、用戶投拆量大,經查實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
六、建築節能產品備案證書有效期為二年,與《江蘇省建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證書》有效期保持一致。持證單位應於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節能辦提出換證申請,到期未換證的備案證書無效。
❹ 山東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怎樣的辦理
山東農機推廣鑒定證書辦理准備材料:
1、產品照片
2、使用說明書
3、生產場地廠房面的普通機械1000平方米,拖拉機,聯合收獲機3000平方米。
4、檢驗設備(根據不同的產品而定)
5、准備樣機
6、產品試驗
7、工廠審查
填報申請表可從山東農機化網下載(法人營業執照,企業代碼注冊資金要求普通機械100萬,拖拉機等500萬),也可致電山東省農機試驗鑒定站咨詢。
農業機械產品是通過省級以上農機推廣總站農業機械鑒定,發給《推廣鑒定證書》,才可以合法上市進行銷售和推廣。
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業機械部級推廣鑒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農機發〔2007〕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4年6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2004年6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2004年6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❺ 實用新型專利推廣證明怎麼開
開具實用新型專利推廣證明的流程如下:
1、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初步審查,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
3、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發給相應的專利推廣證書。
❻ 農機推廣證如何申請
自一九八七年農業部實行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以來,植保機械共有100多家企業的200多個產品取得農業部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其中從2000年以來共有50個廠家的60個產品獲得推廣許可證。下面就推廣許可證的申請和審批講幾個問題。
一、實行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的重要性和意義
16年前正值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初期,農機開始作為商品進入市場,但是,當時不少農機具質量低劣,農民用戶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致傷致殘現象嚴重,為此農業部及時實施農機推廣許可證制度。它的目的是在農機推廣環節,把住質量關,有選擇地推廣農業機械,避免農民盲目購買使用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農機而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維護農民利益。今天回過頭來看這16年的歷程,我們較好地達到了預期的目的。第一,農機推廣許可證制度的實施,提高了農業機械的安全性能。在農機鑒定中,對被檢產品都嚴把安全性能檢驗關,使其安全設施、防護裝置等有了很大的改進。第二,農機推廣許可證制度的實施促進了農機產品質量的提高。如農機產的「三漏」問題1在全國范圍內基本解決,可靠性也有較大幅度提高,這對企業實現質量上台階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農業生產中使用的主要機型多數都經過農機推廣鑒定才大規模進入市場的。第三,在農業生產中,農機推廣許可證制度的實施為大面積的應用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起到了推動作用。我國農民把推廣許可證章看成是適用、可靠、安全的農業機械產品的標識。同時,推廣許可證在國外也享有盛譽,美國要求在進口我國的拖拉機時必須有我國的試驗報告,越南農業部特別提出進口中國的農業機械必須是貼有推廣許可證的產品。
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制度的主要依據最早是農業部、機械工業部等制定的有關規章和政策規定,後來隨著我國農業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也使農機推廣鑒定的法律依據得到充實和提高。具體依據是:1993年7月2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1983年1月1日初稿,1997年12月25日農業部部令第39號修改確認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牧漁業部、農業機械鑒定工作條例(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農業勞動者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提高農業機械化的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向農業勞動者推廣的農業技術,必須在推廣地區經過驗證的具有先進性和適用性」。
許多發達國家也對農業機械的推廣許可作了明確規定。日本1996年5月實施的《實施安全鑒定的農業機械種類及確定的安全裝備項目》中,列出了24種農業機械,包括了大部分的農業機械。
俄羅斯設有許多的農機試驗站,法國農業部所屬的國家農林工程和水利管理中心的「農機中心」,瑞典農業部領導的烏普薩拉試驗所,都是農業部下屬的試驗鑒定部門,由他們負責對農業機械進行鑒定,合格的機具才能貼附特定的標志,以便農民購買時識別。
近四年植保機械行業共50個企業近60個產品辦理了農業部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但不少企業的證書已到期未再重新辦理,希望能立即補辦。
通過推廣許可的申請、批准、發放,對植保機械產品質量提高,產品的升級換代和植保機械企業的質量管理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本中心所辦理的推廣許可證書的產品大多是從每年國家監督抽查合格而且質量指標較優等的產品中選擇進行的。因此能辦到許可證對企業和產品來講也是一種榮譽。
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是農業部進行推廣應用有關部門招投標、進出口貿易等商貿活動的首要條件和市場准入證。在近幾年,農資打假活動中,各地農機化部門都查驗農機推廣許可證,用它來做為優質產品和假冒產品區分的重要條件。也是農機化部門打假時的查驗的證明之一。因此,希望各企業要抓緊提高產品質量,爭取能辦到推廣證。過去是每年辦理一次,現在我們要以廣大企業利益著想,做到企業申請後立即就開始辦理,爭取以最快速度辦好,但是要企業協助我們辦好各種資料憑證和文件(下面還將詳細介紹,需要的各種文件和憑證資料的具體要求)。
二、申請和辦理推廣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
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要經過產品性能檢測、田間生產試驗、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和各種產品和質量文件審查等多道程序。凡通過本中心檢測獲得推廣許可證的產品可以講是行業內質量較高的產品,是受廣大農業和植保行業歡迎的。具體程序如下:
向國抽檢驗合格企業的產品發申請表
1. 申請表的填寫:
企業名稱要與公章完全一致,產品名稱型號要與國家標准產品說明書一致,各欄目均應填寫。
2.抽樣;
3.性能檢測;
4.用戶調查;
5.生產試驗;
6.出具檢驗報告上報審批;
7.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和農機化司審批、發證。
本中心本著邊申請邊抽樣檢測,邊出檢測報告,邊上報審批發證的原則,盡快辦理。
三、申辦推廣許可證的具體項目要求(依據各個產品的推廣大綱進行)和目前申請中發現問題的說明
1.項目檢驗
A類項目 三包和安全要求 不能有缺陷
B類項目 主要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 只能有一項缺陷
C類項目 只能有三項缺陷
2.使用說明書審查
應符合GB 10395.6-1999和GB/T 9480-2001的要求。
3.三包憑證審查
應符合NZ31TJ/64-1998三包憑證審查規定和國家經貿委等六部委聯合頒布的農機產品修理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要求。
4.田間試驗說明
機動200小時、手動50小時田間生產考核。
5.用戶調查匯總
每個企業調查不同地區10個以上用戶進行匯總。
6.質量管理制度審查
已提高為質量體系審核(按ISO-9000-2000標准要求)。
四、作用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的作用
推廣許可證是農業機械推廣使用的入門證、農機化部門查驗確認的重要條件、防止假冒偽劣產品的有效手段、農資打假時的要查驗的證明之一。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產品質量的重要手段。
附表:1. 申請表
2. 檢測記錄表(含三包憑證和驗收技術條件的編制);
① 三包憑證等內容見表1—表5
② 驗收技術條件的編寫內容要求:
a.適用范圍
b.引用標准
c.技術參數
d.主要部件技術製造質量要求
e.整機裝配及外觀質量要求
f.試驗方法與檢驗規則
g.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
h.三包憑證及保修說明
❼ 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是在原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基礎上,依據市場監管總局、住建部、工信部《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方案》(和《關於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由國家統一推行的綠色建材分級認證制度,是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推動綠色產品認證在建材領域率先落地的重要成果。
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支撐綠色建築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物質基礎。國家財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也先後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在「十四五」期間將大幅提高綠色建材在工程建設中的應用比例。
§ 《財政部 住建部關於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綠色建材將作為試點城市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采購的實質性條件。
§ 住建部將搭建綠色建材採信應用資料庫,獲證產品入庫後將被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工程建設項目優先採用。
§ 工信部將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培育綠色建材生產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
§ 各地方政府也將陸續推出財稅金融、政府優先採購等激勵政策。
❽ 怎樣申請建築材料推廣證明書
你好,可能是向有關部門申請推廣合法手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