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推廣員的崗位職責
網路推廣專員是在相關領導下,負責網站的推廣工作,包括網路排名、網路優化、關鍵詞的推廣及網路營銷工作,其實現在也比較流行找推廣外包,我們公司就是找的推廣外包公司,從各方面角度來講,都要優勝於推廣專員,我們公司找的一個叫推一手的外包公司合作,目前已經有2年多,有興趣的可以在網上找下。至於推廣專員的具體事宜如下:
網路推廣專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網站品牌和產品的網路推廣;
2、根據公司總體市場戰略及網站特點,確定網站推廣目標和推廣方案;
3、與各部門溝通,細化確認需求,按時保質完成網站推廣任務;
4、評估、分析網站的關鍵詞等,提高網站排名,利用多種技術形式提升網站人氣;
5、與其他網站進行網站間的資源互換等合作,負責日常合作網站的管理及維護;
6、開發拓展合作的網路媒體,提出網站運營的改進意見和需求等;
7、熟悉所有的網路推廣手段,精通BBS、社區、blog等新興網路功能,能夠在各類網站宣傳推廣公司產品。
8、協助編輯完成網站頁面的美工設計,網站banner設計、網站圖片處理、動畫設計等;
9、負責在線客戶接待及客戶資料的收集和匯總;
10、負責在第三方網路平台注冊及發布公司和產品信息並搜集客戶信息。
網路推廣專員崗位要求
1、編輯、出版、新聞、中文等相關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
2、熟悉網路營銷渠道,擁有較豐富的網路推廣經驗和互聯網資源;
3、善於利用多種網路推廣手段,熟練掌握BBS、QQ群、博客、軟文、貼吧、社區推廣、點評網站、問答平台等及其它推廣方式;
4、熟練操作常用的網頁製作軟體和網路搜索工具,了解網站開發、運行及維護的相關知識;
5、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具備網站專題策劃和信息采編能力;
6、有良好的職業素養、敬業精神及團隊精神,擅於溝通。
網路推廣專員關鍵技能
專業能力
SEO優化html
個人能力
執行力思維能力推廣方法的技巧和操作方法
網路推廣專員升職空間
網路推廣專員 → 網站運營專員 → 網路部主管
1、官網SEO優化及內容維護、更新;
2、負責微信、微博、行業門戶論壇等內容的發布、更新、維護,及有計劃展開品牌推廣活動;
3、利用網路貼吧、網路、社區、qq群、微博、微信等各種網路營銷渠道宣傳推廣公司網站;
4、網路營銷實施進行跟蹤和營銷效果的評估,以求達到廣告的效果最佳;
5、按期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推廣指標;
6、收集、研究和處理網路咨詢的意見和反饋信息。
❷ 網路營銷的八大職能是什麼
1、網路品牌
網路營銷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在互聯網上建立並推廣企業的品牌,以及讓企業的網下品牌在網上得以延伸和拓展。
2、網站推廣
網站推廣是網路營銷最基本的職能之一,是網路營銷的基礎工作。
3、信息發布
網站是一種信息載體,通過網站發布信息是網路營銷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網路營銷的基本職能。
4、銷售促進
大部分網路營銷方法都與直接或間接促進銷售有關,但促進銷售並不限於促進網上銷售,事實上,網路營銷在很多情況下對於促進網下銷售十分有價值。
5、網上銷售
網上銷售渠道建設也不限於網站本身,還包括建立在綜合電子商務平台上的網上商店,以及與其他電子商務網站不同形式的合作等。
6、顧客服務
互聯網提供了方便的在線顧客服務手段,從形式最簡單的FAQ,到郵件列表等各種即時信息服務,顧客服務質量對於網路營銷效果具有重要影響。
7、顧客關系
良好的顧客關系是網路營銷取得成效的必要條件,通過網站的交互性、顧客參與等方式在開展顧客服務的同時,也增進了顧客關系。
8、網上調研
網上調研不僅為制定網路營銷策略提供支持,也是整個市場研究活動的輔助手段之一。
9、就業方向
網路營銷專業學生畢業後可在工商、外貿、金融、保險、證券、旅遊、房地產等企事業單位從事企業營銷管理、客戶資源管理、網路營銷管理、營銷策劃、營銷診斷、市場調查和咨詢等工作。
10、就業崗位
營銷業務管理員、營銷方案策劃員、企業市場調查分析員、企業銷售代表、客戶服務管理員等。可在製造業、服務業、信息技術產業、金融貿易機構、非盈利機構和政府部門等從事市場研究、營銷管理、廣告策劃及其推廣實施以及相關管理工作,也可進一步攻讀研究生。
11、課程設置
基礎會計學、經濟數學基礎、消費心理學、網路營銷、商品信息化、網站策劃與運營、職場口才、經濟學原理、商務談判、市場調查與預測、市場營銷原理與實務、推銷實務、消費者行為學等。
(2)網路推廣職能架構擴展閱讀:
網路營銷的職責:
網路營銷要有底線,為了市場份額而不擇手段,最終只會斷送自己最後一片市場。正如「友加」在致歉信中所稱,「沒有完全盡到主體企業的審核檢查義務」。
一份權利,對應著一分責任。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法制經濟,為眼球經濟而喪失基本立場與原則,自當為行為選擇支付相應的代價。三來,監管部門處理「友加」的速度,可謂雷霆火速。
這幾年,移動社交成為移動互聯網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友加」被處理,少了扯皮推諉的程序,多了立竿見影的效力,這給社交軟體領域亂象也提了個醒:法,永遠是商家逐利的第一道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