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游戲推廣員是違法的嗎
不算犯法,游戲推廣員是指通過游戲內推廣、好友推廣、網路推廣、網吧推廣等方式推廣網路游戲,根據業務量來獲得一定的收入或者分成的一種銷售行為。隨著網路游戲的火爆,游戲推廣員逐漸演化為一種新的職業。但是如果涉嫌詐騙就犯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2. 網路游戲推廣合法嗎
法律分析: 屬於不正當競爭,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二條 經營者利用網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 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一)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 (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 (三)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3. 游戲推廣犯法不
法律分析:游戲推廣員是指通過游戲內推廣、好友推廣、網路推廣、網吧推廣等方式推廣網路游戲,根據業務量來獲得一定的收入或者分成的一種銷售行為。 正規網站的游戲推廣員不算違法。 犯法,涉嫌開設賭場罪。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國內賭博是犯法的,代理賭博同樣犯法,出於安全考慮,建議停止相關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4. 游戲推廣員到底犯不犯法
通常情況下是不犯法的。只要游戲的推廣和宣傳不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就不犯法。
因為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游戲推廣不屬於傳銷行為,屬於正常的廣告活動。
在規定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如果游戲本身屬正規游戲,只是對游戲本身進行推廣宣傳的,則手游游戲推廣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游戲本身存在違法,如涉嫌賭博的,如果再對涉嫌賭博的手游游戲進行推廣,涉嫌犯罪,則推廣手游游戲是犯法的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 游戲推廣犯法嗎網路游戲直播違法嗎
游戲推廣如果是正規渠道不違法,如果宣傳手段侵犯到你的個人權這就是違法的,
網路直播游戲也不違法,主播的個人行為就跟直播平台不發生關系了,這個取決於個人。
6. 游戲推廣員到底犯不犯法
通常情況下是不犯法的。只要游戲的推廣和宣傳不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就不犯法。
根據《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在網路游戲中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
(二)網路游戲的推廣和宣傳不得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
(三)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