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茶葉審評師和評茶師一樣嗎如果不一樣,區別在哪裡呢
不對哦,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工種識別茶行業是有三本證書的,一本是茶葉加工;一本是評茶;另一本是茶藝師;
從名稱上茶葉審評師和評茶師有些相似,不過,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等級來劃分,是有區別的,茶葉審評師一般是作為職業工種名稱,而評茶師不僅僅是名稱而且還是帶著等級名稱,所以,有一定的差別。
比如:我們拿評茶資格證書來作為案例,他分為初級評茶(國家五級技工)、中級評茶員(國家四級技工)、高級評茶員(國家三級技工)、評茶師(國家二級技師)、高級評茶師(國家一級高級技師)。這樣看大家應該是一目瞭然了吧。
㈡ 制定茶葉團體標准要多少錢
5月21日迎來第二個國際茶日,新式茶飲行業首個具體產品標准——《茶類飲料系列團體標准》正式發布。首批新式茶飲產品類標准制定,包含現制奶茶、現制奶蓋茶、現制水果茶、現制氣泡茶和現製冷泡茶5類。該標準的制定標志著新式茶飲告別「非標」,邁入更規范更健康的新階段。此次標准制定是在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的指導下,由新式茶飲頭部品牌奈雪的茶牽頭,與中國唯一的國家級茶葉綜合性科研機構——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ISO國際茶葉標准化技術委員會中國唯一技術歸口單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杭州茶葉研究院、浙江大學茶葉研究所、福建省標准化研究院、福州大學食品科學技術研究所、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福州)等單位的十餘位專家學者共同完成。
5類產品8項細化標准 規范行業健康發展
標准制訂共分為三個批次進行,第一批為新式茶飲產品類標准,第二批為產品製作工藝(方法)類標准,第三批為產品原料類標准。此次審定通過的即為《茶類飲料系列團體標准》(下稱《標准》)第一批次,明確制定了現制奶茶、現制奶蓋茶、現制水果茶、現制氣泡茶和現製冷泡茶5類產品的(1)產品的范圍、(2)規范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4)產品分類、(5)要求、(6)製作過程安全衛生要求、(7)檢驗規則、(8)標簽標志、包裝和食用建議等多項規定。在(5)要求中,又細分了理化指標、微生物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農葯殘留限量、食品添加劑等要求,對新式茶飲的品質作出了細致嚴格的規范。
現制水果茶標准截圖
以人氣最高的現制水果茶和現制奶茶為例,《標准》中根據添加的水果或水果加工製品不同將現制水果茶細分為「鮮果水果茶」、「綜合水果茶」以及「果製品水果茶」三類,並做出了「茶多酚≥200(mg/kg)」的要求;而現制奶茶則根據飲品中蛋白質的來源不同被細分為「含乳奶茶」、「植物蛋白奶茶」、「奶味奶茶」以及「復合奶茶」四類,除了對茶多酚做出要求外,還要求「蛋白質≥1.0(g/100g)」。
現制奶茶標准截圖
在對新式茶飲的發展起到標准規范作用的同時,《標准》的制定還頗具時代意義。2019年,聯合國大會將每年5月21日定為「國際茶日」。中國作為最大的茶葉生產國、消費國和重要的出口國,高度重視茶產業,並將茶產業提升為農業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茶市場總規模約人民幣4,107億元,其中,中國現制茶飲總規模約為人民幣1,136億元,佔比超過四分之一。現制茶飲在中國茶產業的發展進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國約有340,000家現制茶飲店。
奈雪肩負頭部品牌責任 《標准》歷經半年多籌備終審定
2019年以前,針對現制茶飲並沒有具體的規范標准,各地消協只能綜合參考GB 2760-2014《國家食品安全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T 21733-2008《茶飲料》等相關規定。2020年3月,中國烹飪協會發布《現制飲料操作規范》,對現制飲料的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及原料等方面進行了相關規定。2020年11月,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攜手奈雪等新式茶飲品牌正式組建CCFA新茶飲委員會,共同推動新式茶飲行業標準的建立。在此背景下,奈雪的茶主動肩負頭部品牌責任,在2021年年初牽頭制訂新式茶飲產品細化標准,鼎力促進新式茶飲行業健康發展。
《2020新式茶飲白皮書》截圖
在奈雪的茶與高校、協會、研究院及茶企等各單位的積極推動下,《茶類飲料》團體標準的制訂於今年1月正式獲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批准立項,並於2月4日正式啟動。從標准起草、收集資料、組織調研、徵求意見到召開專家研討會,經過歷時半年的編制過程,在第二屆國際茶日到來之際,經多次審查、修改,《標准》最終通過審定。
《茶類飲料系列團體標准》審定會現場
「如今傳統茶產業『老樹發新枝』,新式茶飲以更時尚、新穎的形式受到廣大年輕人的青睞和熱捧,是傳統茶飲方式的延伸和創新,也擁有了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和擴展空間,而行業標準的制定也成為了促進行業健康、長遠發展的重中之重。」 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常務副會長陳瑞曾表示,「非常看好奈雪的茶從宗旨、定位、格局到模式等方面所展現出來中國茶企的明星風范,並期待奈雪的茶『成為茶文化走向世界的創新者和推動者』的品牌願景早日實現。」
第二批三批標准陸續制定 奈雪期待更多協會、品牌合力推動
公開資料顯示,奈雪的茶曾於2019年、2020年連續兩年成功舉辦「飲」領者峰會,並在峰會現場發布《2019新式茶飲消費白皮書》、《2020新式茶飲白皮書》,聯合權威數據平台持續性地為行業發展提供前瞻信息,助力行業更高質量發展。在奈雪與多位業內專家的共同呼籲下,業界各方對於新式茶飲標准建立的共識正在逐步達成。
第一屆「飲」領者峰會
「有標准有約束,才會有突破和進步,也希望在各位專家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可以不斷推動新式茶飲行業的長足發展。」奈雪的茶創始人彭心坦言,「我們深知行業標準的建立絕非一個品牌單打獨斗,必須是在協會的推動和政府的支持下,還有更多同行們的加入,各方合力來完成」。
第二屆「飲」領者峰會
奈雪的茶還以國際茶日為契機,積極加入中國茶葉學會發起的「2021年國際茶日暨第十三屆全民飲茶活動」,聯合中國茶葉學會展開茶文化的傳承合作。奈雪的茶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為用戶普及了眾多茶葉小知識的同時,也通過在冷泡茶的瓶貼上加入茶相關的古詩文,以新穎、有趣的形式讓更多人了解茶文化。
記者了解到,第一批新式茶飲產品類標准發布後,奈雪的茶將攜手各單位繼續推進第二批產品製作工藝(方法)類標准以及第三批產品原料類標準的制訂,助力新式茶飲行業標準的逐步完善,推動新式茶飲行業在規范化的發展道路上更加健康、蓬勃發展。
㈢ 茶葉培訓的需求和建議怎麼寫
摘要 需求:中國茶葉學會公布 2019 年度茶培訓計劃,主要開展引領型人才培養、技能型人才培養、專業需求型人才培養、產業新領域人才培養等四類培訓項目,計劃開設茶藝師資、茶葉審評師資等 29 期培訓班。
㈣ 福建省茶葉學會的名單
福建省茶葉學會第九屆理事會
1.名譽會長:
張天福:中華茶人聯誼會名譽會長、
福建張天福茶葉發展基金會終身榮譽理事長
陳明樞: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常務副檢察長、福建省老區建設促進會顧問
張家坤: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會長、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黨組書記
劉德章: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書記
張明俊: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福建省慈善基金會名譽會長、
福建省老促會顧問
李祖可:福建省閩港閩澳經濟合作促進會副主任、福建省政協原副主席
呂居永:福建省老區建設促進會原常務副會長、顧問
鄭義正: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福建省老科學技術工作者協會會長
陳增光:福建省政協原副主席、福建省扶貧協會會長
曾喜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陳家驊:福建省政協原副主席、省鄉村休閑發展協會主席
張立先:福建省農辦主任、福建省農業廳廳長
吳建華:福建省農學會會長、福建省農業廳原廳長
2.高級顧問:
陳小平:福建省財政廳廳長
宋閩旺:省人大常委會科教文衛委主任、省文化廳原廳長
葉順煌:福建省政協經委主任、省科協原黨組書記、副主席
柯少愚:福建省殘聯黨組書記、省科協原副主席
李育興:中共福建省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蔡爾森:福建省台聯黨組書記、省台辦副主任
詹 毅: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內司委原主任、省工商局原局長
陳保明:福建省政協法制委主任、省司法廳原廳長
趙 氵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原主任
趙覺榮: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原主任、省工商局原局長、
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副會長
陳世澤: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農經委原主任、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副會長
朱永康: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科教文衛委原主任、
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副會長
鄭 勇:福建省政協提案委副主任、省發改委原副主任
林思翔:福建省科協原黨組書記、副主席、省科普作家協會理事長
鄭金貴:福建省農林大學原校長、教授博導
張偉光:福建張天福茶葉發展基金會理事長、省農科院副院長
葉恩發:福建省農業廳巡視員、福建畜牧獸醫學會理事長
駱少君:全國茶葉質量檢測中心原主任、
全國供銷總社杭州茶葉研究院原院長
詹立錟:原福建省茶業協會會長、海峽兩岸茶業交流協會副會長
黃華康:福建省農業廳副廳長
姜紹豐:福建省農業廳副廳長
鄒榮貴:福建省農業廳副巡視員
陶陸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農經委副主任
湯鳴紹:福建省農科院茶葉研究所原所長、書記、《福建茶葉》主編
陳義鷹:台灣崇德聯誼會執行會長
3.榮譽常務理事: 陳金水、陳成基、錢家強
4.榮譽理事:鍾興松、周玉璠、連學仁、吳道芳、林森知、葉乃壽
5.分支機構
(1)《福建茶葉》編委會主任:馮廷佺
主編:湯鳴紹;副主編:賴筆進、姚信恩;責任編輯:林春蓮
(2)張天福茶學研究分會會長:馮廷佺,副會長兼秘書長:周玉璠
(3)技術咨詢委員會主任:余文權
(4)閩台茶葉合作研究分會會長馮廷佺,副會長兼秘書長:林光華
(5)名優茶推廣工作委員會:尤昌飛
(6)培訓工作委員會主任:姚信恩
(7)茶文化研究分會會長:楊江帆
(8)科普工作委員會主任:蘇峰
(9)茶產業發展研究分會會長:陳杭生,副會長兼秘書長:潘文毅
(10)電子商務委員會:尤昌飛
(11)期刊編委會
主 任:馮廷佺
副主任:湯鳴紹
委 員:馮廷佺、楊江帆、余文權、湯鳴紹、鄭廼輝、葉乃興、姚信恩、
張文錦、周玉璠、賴筆進、蘇峰、湯榮輝、唐輝
6.內部機構辦事人員聘任:
(1)秘書處:
執行秘書長:湯鳴紹(專職)
常務副秘書長:姚信恩(專職)、潘發斌(兼職)
副秘書長:唐輝、周玉璠、楊芳、林傑、林榕
(2)《茶緣》雜志社社長兼主編:馮廷佺;副社長:唐輝;執行主編:湯榮輝
(3)《閩茶會訊》主編:周玉璠
㈤ 中國茶葉學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國務院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社團章程示範文本和中國科協的《全國學會組織工作條例》、《全國性學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茶葉學會。英文名稱China Tea Science Society(縮寫CTSS)。
第三條 中國茶葉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全國廣大茶葉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熱心茶葉的人士自願結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法人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茶葉科技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政府發展茶葉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四條 本會旨在團結和動員茶葉科技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服務「三農」,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方針,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促進茶葉科學技術的繁榮和學科發展;促進茶葉科技的普及與推廣;促進茶葉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技與茶產業結合。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為秘書長,並在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任職。
第七條 本會掛靠在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會址:浙江省杭州市雲棲路1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國內和國際茶業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茶學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普及茶葉科學技術知識,傳播茶葉先進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經驗和茶葉產銷信息。
三、弘揚茶文化,開展茶文化活動,向民眾和青少年普及飲茶知識,推動茶葉消費。
四、編輯、出版、發行茶葉學術期刊、科技書籍及相關的音像製品,傳播科學技術信息。
五、維護茶葉科技工作者的正當權益,反映會員和茶葉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促進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
六、對國家重要的茶葉產業政策、法規制定,提供咨詢和合理化建議,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七、開展科技獎勵、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培養和舉薦茶葉技術和高技能人才。
八、承擔政府有關部門轉移的職能和委託的工作;開展科學論證、咨詢服務,舉辦科技展覽;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鑒定、技術評價,制定標准;經相關部門批准,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工作。
九、推薦和獎勵優秀學術論文、科普作品和茶及茶相關的產品。
十、開展民間國際茶業科技交流活動,促進國際茶業科學技術合作,發展同國(境)外茶葉團體和茶葉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一、組織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的探討和科學考察活動,舉辦為茶葉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各項事業和活動。
十二、本會對各省、市(自治區)地方茶葉(業)學(協)會,實行業務指導。
十三、開展其他符合本會性質和宗旨的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會的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個人會員是本會的主體。個人會員分為:學生會員、普通會員、資深會員、外籍會員、名譽會員。
可根據本人申請,吸收外籍、港、澳、台地區個人會員,報業務主管單位核准備案。
第十條 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具備相應條件者,可申請為個人會員。
1、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從事茶學研究、教學、技術推廣、茶文化宣傳、茶葉經營等工作三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熱心茶葉事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積極支持本會發展的黨政部門工作人員;茶葉行業高技能人才;可申請為普通會員。
2、在農業高等院校或茶葉科研單位攻讀茶學博士、碩士的研究生,品學兼優,可由所在院、校的會員介紹申請為學生會員。學生會員畢業後,即可轉為普通會員。
3、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並願意與本會聯系、交流和合作的外籍茶學專家;非農學專家和著名人士,支持本會工作,並對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友好關系與合作做出重要貢獻者,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外籍會員。
4、個人會員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即為資深會員:
①具正高級職稱,會齡20年以上;
②具副高級職稱,會齡30年以上;
③擔任中國茶葉學會理事兩屆或以上。
5、對茶葉學科的發展和本會工作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本會的科學技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經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第十一條 從事茶業科研、教學、技術推廣、生產、經營及與茶產業相關的企、事業、社會團體等法人單位,承認本會章程,遵紀守法,可申請加入本會單位會員。
第十二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其它必需的有效證件;
二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三凡符合入會條件的個人,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也可向省(市區)茶葉(業)學(協)申請,並報本會備案。凡符合入會條件的團體單位,由該團體法人代表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由理事會授權組織委員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三條 普通會員、資深會員和單位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學生會員、外籍會員、名譽會員享有第十三條二、三、四、五權利
第十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二年內不按期繳納會費和不參加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七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名譽理事長、顧問的聘任;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通過本會有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二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1/3。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至少半年至一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名譽理事長和顧問若干名,任期與理事會相同,名譽理事長和顧問可參加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下列人員可授予榮譽理事稱號:1、曾擔任本會領導工作的理事、常務理事;2、對本會工作有重要貢獻者。榮譽理事由常務理事會提名,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2周歲,秘書長必須有足夠的時間主持日常工作;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一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經理事會選舉產生,報中國科協審批;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四條 本會秘書長經理事會民主選舉產生。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第三十五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包括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和分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代表機構,稱為代表處、辦事處、聯絡處等。在授權區域和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承辦本會交辦事項。
第三十七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接受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不具有法人資格;名稱應冠以中國茶葉學會某某分支機構全稱,不能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在本會的業務范圍內,經常務理事會或委託機構批准,開展活動,並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第三十八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確需刻制印章的,須由本會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民政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因特殊需要,確需建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的,由本會向民政部申請,經民政部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印章式樣、銀行賬號必須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 分支機構應當根據本會章程,在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收取會費,其發展的會員即為本會的會員,其收取的會費屬於本會所有。
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行掛靠制,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討論確定掛靠單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工作人員,由掛靠單位管理。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委員會由常務理事會聘任,任期與理事會相同,主任委員,在常務理事中產生,其任職年齡一般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兼任本會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實體企業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三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四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掛靠單位同等條件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一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二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三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四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六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會會徽外部輪廓呈圓形,中心由英文第一字母C(代表中國)、T(代表茶)、SS(代表學會)和茶芽葉構成的基礎圖案。底色為淺綠色,茶芽為深綠色,英文字母為金黃色。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 2007 年7月1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㈥ 【北方十六省市茶業合作聯席會議】是中國茶業界的實體力量!如何使用他們的影響力呢
2019年3月22一23日,來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甘肅省、遼寧省、吉林省、青海省、山西省、陝西省、黑龍江省等16個非產茶區和非主產區的100多名茶協會會長、秘書長、大型茶城、茶企負責人代表匯聚北戴河,積極參加由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倡導的聯合北京市茶道藝術促進會、天津一商、黑龍江茶業協會、內蒙古自治區茶行業協會、遼寧省茶文化研究會等上述16個省市茶業機構和茶業相關企業共同主辦的」2019首屆北方銷區茶業合作發展第一次會議「北方16省市茶業界代表在會議決議中共同倡導:信息互通服務行業,取長補短互相支持,合作采購共享成果,樹立標准強強聯合。
會議重點就北方非產茶區提升城市茶葉消費水平、合理布局產業、行業規范運營、城市間加強茶產業與茶文化融合等方面工作,進行了溝通和交流,特別是與產茶區的交流,不能停留於表層,而是引導產區加大在銷區合作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讓好產品走出來尋求發展,改變單一傳統推介方式,採取更加靈活務實的方法,真正互動起來主動發展。
在這次會議上,北方16省市開通了【北方茶行業實體智鏈】信息交流平台、【茶紀錄】微信公眾平台以及省市間在茶生活、茶文化展、茶業經濟、跨界合作方面的常態化落地,進行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用各自擁有的實體優勢,以強強聯合才能扶弱助貧的發展理念,創新行業的發展空間。
中國農業國際合作促進會茶產業委員會在賀詞中說,這是北方銷區一次創新形式的合作,是規范服務市場運營的一次重要會議,對今後茶葉銷售和生態產品推廣具有推動作用,省市協會的聯動是地方政府支持的協會間往來,促進當地單一形式的茶產品營銷模式,有利於互補短板提升效益。
中國農業國際合作促進會茶產業委員會做為支持單位,特別聘任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會長石若剛同志,擔任中國農業國際合作促進會茶產業委員會副主任。
會議期間,首次發布通過了北方16省市通用公共品牌」北通牌「,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發布了」國冀庫「通用公共品牌,目的是樹立標准茶葉營銷規范,完善市場機制,促進茶葉標准化發展。
在北方茶行業高水平建設方面,與會嘉賓共同見證了河北省乃至北方首家秦皇島國際海員俱樂部茶葉專業級品鑒高級俱樂部的揭牌。
原河北省秦皇島市政協副主席、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顧問王奇,為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北戴河茶產品專項運營中心頒牌。
與會人員在集體合影時,還特別拍攝了一張生動活潑的、心手相連肩並肩的照片,象徵了團結一心聯合發展的強大信心。
參加會議的有原河北省秦皇島市政協副主席、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顧問王奇;原河北省政協副秘書長、原承德市副市長彰無忌;原河北省政協常委、唐山市政協副主席安邦;中國農業國際合作促進會茶產業委員會副主任、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會長、大眾傳媒股份董事長石若剛;遼寧省茶文化研究會會長李哲;內蒙古自治區茶行業協會會長劉琪;北京茶道文化藝術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李強;天月集團董事長李曉毅;籃帶集團九朵玫瑰吳窮;寧夏茶葉流通協會會長趙天佑;河南省茶藝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王剛;廣順集團董事長郎曉光;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副會長、盛華集團總經理劉洪江;湖南省白沙溪茶廠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營銷總監王雙如;山東鴻雨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高俊峰;北京茶道文化藝術促進會副會長王恩慧;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黨委書記劉龍船;河北省茶業流通協會副會長、歲月知味河北總代理安首虎;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副會長、承德市茶文化研究會會長曲紀雙;寧夏茶行業協會強世國;河南省茶藝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杜濱;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會長助理、河北新合作房地產有限公司、石家莊格斯達奇會議會展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閆興中;衛拉特蒙古達什達瓦部傳承人達·烏日格王延洪;秦皇島市文化產業協會會長、秦皇島市體育產業協會會長呂建軍;濰坊市茶葉學會會長楊國英;山東聊城茶協會長李乃輝;濟南市茶葉行業協會秘書長溫慶忠;山西省茶文化研究會副秘書長武靚雯;西安市西商茶葉文化協會秘書長應誼;長春市茶文化研究會秘書長齊晟博;承德市茶文化研究會秘書長謝曉琴;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茶旅委員會主任委員、樂活酒庄莊主楊先輝;濟南市茶葉行業協會辦公室主任張曉雪;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副秘書長會長辦公室主任董剛;西安市西商茶葉文化協會辦公室主任武婷;秦皇島市超市供應商聯合會會長冀紅;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秦皇島國際海員俱樂部會員基地主任郎曉峰;秦皇島市超市供應商聯合會秘書長許群;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教育科學研究所創新教育中心茶產業文化研究室成員、茶產業文化研究室秦皇島站站長木籣;河北省茶產業促進會副秘書長張之龍;湖南省白沙溪茶廠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區域經理李楠。
青海省茶行業協會馬玉平會長;內蒙古草原茶路協會會長烏蘭娜;西藏藏茶文化交流中心主任扎西;新疆烏魯木齊大巴扎丁勁魚;黑龍江省茶業協會會長張莉莉;大慶市茶葉協會會長孫躍義;香港匯茶館徐浩義先生;澳門灣仔葡餐茶會科里讓先生等特派專員以及特約嘉賓張海明、陳潤麗、廉麗偉、向文鈞等出席本次會議。
邀請列席機構跨界企業冀東石油、聯合科技國梁礦業、盛華集團、廣順房地產、大眾傳媒股份、唐山鋼鐵、北方證券、山緣開發、聚家集團、拖樂房車、德美電子商務、中國昌黎葡萄小鎮、河北新合作房地產、懷特集團等企業參加支持。
本次北方16省市會議,特邀唯一戰略合作夥伴——湖南省白沙溪茶廠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一級水源地」桃林山泉「全程供水服務。
會上還就接下來的活動進行了部署,工作更加緊密且落地有實,受湖北省等地特邀,專業活動也將在4月初成行,下旬還將迎來承德第二南北茶業合作組織峰會,五月哈爾濱市的活動主題是:天下茶人相聚在快樂的太陽島上。
(來源:北京茶世界;原標題為:北方銷區16省市茶業合作發展第一會議促進行業創新;現標題為本刊所擬)
㈦ 中國茶葉協會的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國務院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社團章程示範文本和中國科協的《全國學會組織工作條例》、《全國性學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茶葉學會。英文名稱China Tea Science Society(縮寫CTSS)。
第三條 中國茶葉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全國廣大茶葉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熱心茶葉的人士自願結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法人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茶葉科技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政府發展茶葉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四條 本會旨在團結和動員茶葉科技工作者,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服務「三農」,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方針,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促進茶葉科學技術的繁榮和學科發展;促進茶葉科技的普及與推廣;促進茶葉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技與茶產業結合;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為秘書長,並在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任職。
第七條 本會掛靠在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會址:浙江省杭州市雲棲路1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國內和國際茶業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茶學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普及茶葉科學技術知識,傳播茶葉先進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經驗和茶葉產銷信息。
三、弘揚茶文化,開展茶文化活動,向民眾和青少年普及飲茶知識,推動茶葉消費。
四、編輯、出版、發行茶葉學術期刊、科技書籍及相關的音像製品,傳播科學技術信息。
五、維護茶葉科技工作者的正當權益,反映會員和茶葉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促進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
六、對國家重要的茶葉產業政策、法規制定,提供咨詢和合理化建議,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七、開展科技獎勵、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培養和舉薦茶葉技術和高技能人才。
八、承擔政府有關部門轉移的職能和委託的工作;開展科學論證、咨詢服務,舉辦科技展覽;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鑒定、技術評價,制定標准;經相關部門批准,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工作。
九、推薦和獎勵優秀學術論文、科普作品和茶及茶相關的產品。
十、開展民間國際茶業科技交流活動,促進國際茶業科學技術合作,發展同國(境)外茶葉團體和茶葉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一、組織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的探討和科學考察活動,舉辦為茶葉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各項事業和活動。
十二、本會對各省、市(自治區)地方茶葉(業)學(協)會,實行業務指導。
十三、開展其他符合本會性質和宗旨的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會的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個人會員是本會的主體。個人會員分為:學生會員、普通會員、資深會員、外籍會員、名譽會員。
可根據本人申請,吸收外籍、港、澳、台地區個人會員,報業務主管單位核准備案。
第十條 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具備相應條件者,可申請為個人會員。
1、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從事茶學研究、教學、技術推廣、茶文化宣傳、茶葉經營等工作三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熱心茶葉事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積極支持本會發展的黨政部門工作人員;茶葉行業高技能人才;可申請為普通會員。
2、在農業高等院校或茶葉科研單位攻讀茶學博士、碩士的研究生,品學兼優,可由所在院、校的會員介紹申請為學生會員。學生會員畢業後,即可轉為普通會員。
3、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並願意與本會聯系、交流和合作的外籍茶學專家;非農學專家和著名人士,支持本會工作,並對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友好關系與合作做出重要貢獻者,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外籍會員。
4、個人會員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即為資深會員:
①具正高級職稱,會齡20年以上;
②具副高級職稱,會齡30年以上;
③擔任中國茶葉學會理事兩屆或以上。
5、對茶葉學科的發展和本會工作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本會的科學技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經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第十一條 從事茶業科研、教學、技術推廣、生產、經營及與茶產業相關的企、事業、社會團體等法人單位,承認本會章程,遵紀守法,可申請加入本會單位會員。
第十二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其它必需的有效證件;
二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三凡符合入會條件的個人,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也可向省(市區)茶葉(業)學(協)申請,並報本會備案。凡符合入會條件的團體單位,由該團體法人代表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由理事會授權組織委員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三條 普通會員、資深會員和單位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學生會員、外籍會員、名譽會員享有第十三條二、三、四、五權利
第十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二年內不按期繳納會費和不參加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七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名譽理事長、顧問的聘任;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通過本會有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二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1/3。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至少半年至一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名譽理事長和顧問若干名,任期與理事會相同,名譽理事長和顧問可參加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九條 下列人員可授予榮譽理事稱號:1、曾擔任本會領導工作的理事、常務理事;2、對本會工作有重要貢獻者。榮譽理事由常務理事會提名,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2周歲,秘書長必須有足夠的時間主持日常工作;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一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經理事會選舉產生,報中國科協審批;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四條 本會秘書長經理事會民主選舉產生。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第三十五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包括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和分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代表機構,稱為代表處、辦事處、聯絡處等。在授權區域和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承辦本會交辦事項。
第三十七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接受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不具有法人資格;名稱應冠以中國茶葉學會某某分支機構全稱,不能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在本會的業務范圍內,經常務理事會或委託機構批准,開展活動,並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第三十八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確需刻制印章的,須由本會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民政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因特殊需要,確需建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的,由本會向民政部申請,經民政部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印章式樣、銀行賬號必須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 分支機構應當根據本會章程,在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收取會費,其發展的會員即為本會的會員,其收取的會費屬於本會所有。
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行掛靠制,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討論確定掛靠單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工作人員,由掛靠單位管理。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委員會由常務理事會聘任,任期與理事會相同,主任委員,在常務理事中產生,其任職年齡一般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兼任本會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實體企業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三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四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掛靠單位同等條件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一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二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三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四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六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會會徽外部輪廓呈圓形,中心由英文第一字母C(代表中國)、T(代表茶)、SS(代表學會)和茶芽葉構成的基礎圖案。底色為淺綠色,茶芽為深綠色,英文字母為金黃色。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 2007 年7月1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