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學科類培訓白名單是什麼
白名單指的就是北京市所承認的學科輔導機構,在這個名單上的教育機構是可以開展業務的,而且是能夠得到官方的支持的。
2021年9月1日電 按照北京市「雙減」工作要求,結合各區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實際情況,截至9月1日,北京已有12區公布首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通州區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白名單(第一批):
1. 北京市通州區摩凱文化藝術培訓學校
2. 北京市通州區睿德培訓學校
3. 北京市通州區優優培訓學校
4. 北京市通州區優優培訓學校
5. 北京通州潞河文化培訓中心
6. 北京市通州區愛德空間培訓學校
7. 北京市通州區環雅文化藝術培訓學校
8. 北京市通州區好前程文化培訓中心
9. 北京市通州區新潞文化培訓學校
10. 北京市通州區金鑰匙培訓學校
11. 北京市通州區瑞思學科英語培訓學校(臨河裡)
12. 北京市通州區瑞思學科英語培訓學校(新華西街)
13. 北京市通州區瑞思學科英語培訓學校(雲景東路)
14. 北京市通州區學大教育培訓學校
15. 北京通州小博士文化培訓學校
16. 北京市通州區劍橋英語培訓學校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北京12區公布首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部分黑名單公布
Ⅱ 關於補課機構的政策
法律分析:1、分類制定標准、建立審批機制: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
2、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
3、回歸教育本質: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
4、打擊多種教育違規行為: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十三條 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第十四條 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第十五條 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Ⅲ 雙減政策如何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1、堅持從嚴審批機構
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2、規范培訓服務行為
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
" 黑白名單 " 制度。
3、強化常態運營監管
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
30 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 10 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 21
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Ⅳ 整頓教培機構政策
法律分析: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14.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Ⅳ 教培的白名單是有那個部門管理
是教育行政部門在管理
「白名單」是指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對中小學生進行文化紀律培訓,無不良辦學行為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黑白名單」在動態管理系統下,每年集中發布一次。
簡介:
培訓機構,以提高能力、培養技能、學歷教育、認證培訓等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和教師的要求,需經教育主管部門認證,取得社會力量資格後方可操作,培訓課程價格需計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學費需要得到教育部門的申請和批准。
2018年3月16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國將堅定不移地切斷教師與培訓機構之間的教學聯系,考試、評價、競爭和招生之間的聯系。2018年9月,武漢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的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和「黑名單」。
Ⅵ 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是什麼
就是資質合法的培訓機構。
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需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機構應具備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經審核批准恢復培訓的標識牌。
2、機構提供的合同應為教育部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3、機構收費標准、退費辦法對外公示,一次性收費不超過三個月或60課時,按周期收費和按課時收費同時進行的,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優先選擇先培訓後收費、可隨時退費的機構。
4、機構公開承諾書張貼在顯著位置,其中包含教師任職資格信息,不超綱、超前培訓,培訓結束時間不早於17:30且不晚於20: 30,不以任何形式布置作業,已納入資金監管等。
5、機構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不佔用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線上、線下的學科類培訓。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校外培訓機構
Ⅶ 學科類培訓機構白名單是什麼
學科類培訓機構白名單指的是被教育部認可的培訓機構。
9月1日,北京市140萬中小學生迎來「雙減」下的首個新學年開學。截至9月1日,北京已有12區公布首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8月31日,北京市政府舉行「雙減」工作第三場新聞發布會,介紹過去一周「雙減」工作推進情況。
北京市教委新聞發言人李奕介紹,近期,北京市級專班成員單位對培訓機構開展周末聯合執法檢查。東城、豐台、房山、通州、昌平、大興、懷柔、密雲等區已公布第一批學科類培訓機構白名單。
滿足非營利性等條件可入白名單
據李奕介紹,列入第一批白名單的機構是按照「1+1+3」,即資金監管+辦學許可證+三個重要文件(《校外培訓機構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校外培訓機構行為規范》、《北京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標准(暫行)》)標准進行嚴格審核,是具有合法合規的辦學資質、符合辦學標準的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
推進「雙減」工作,在執法檢查方面,北京市級專班成員單位對培訓機構開展周末聯合執法檢查。一方面針對媒體曝光等情況和線索進行實地檢查和復查;另一方面,對無證培訓機構進行現場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違規開展線上線下培訓活動等問題,專班及時進行通報處理。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日報-北京12區首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公布
Ⅷ 校外培訓機構政策
法律分析: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十四條 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第十五條 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Ⅸ 校外培訓機構會被禁止嗎
法律分析: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十四條 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Ⅹ 課外培訓機構還能開嗎
法律分析:課外培訓機構還可以經營。但是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且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課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十三條 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第十四條 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