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北哪些地方「掃黃打非」辦加入整治校外培訓機構行動
一、武漢市
江漢區教育、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集中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集中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江漢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結合護苗行動,同步開展暑期校園周邊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對校園周邊及校外培訓機構文化市場開展檢查抽查。
二、襄陽市
襄陽市教育局於6月25日緊急下發了《關於做好暑假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於7月5日下發了《關於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安全問題開展全面排查的緊急通知》,7月6日召開了襄陽市校外培訓機構安全檢查培訓會議,對全市托幼機構託管、校外培訓機構、校園周邊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排查。
並由襄陽市教育局牽頭,聯合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成了十個檢查組,於7月7日開始對襄陽市校外培訓機構及校園周邊的文化市場,包括影院、書店、文具店及綜合性商店進行了集中督導整治。
下一步,襄陽市掃黃辦將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和安全檢查,深入開展「護苗2021」專項行動,協調教育及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有效規范教培機構的辦學行為。
三、宜昌市
近期,宜昌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根據暑期「護苗」行動安排和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工作要求,專門印發了《關於在全市開展2021年度進口學生用書專項檢查的工作提示》,要求宜昌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支隊以及各縣市區「掃黃打非」辦公室,全面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檢查,嚴厲打擊銷售、贈送非法出版物行為。
四、孝感市
6月15-17日,孝感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協調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旅綜合執法支隊等,有針對性在孝感市范圍內開展「掃黃打非·護苗2021」專項行動檢查。除檢查校園周邊出版發行單位外,重點將校外培訓機構列入此次專項檢查的重點。
此次檢查分2個小組進行,對孝感市所屬縣(市區)進行抽檢,查看縣(市區)「掃黃打非」辦是否全面檢查到位,確保對校外培訓機構檢查全覆蓋。對校外培訓機構檢查,採取分工負責,教育局負責檢查審批手續,文化執法負責培訓機構使用出版物來源是否合法,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廣告核實。
此次聯合抽檢,共抽查校外培訓機構16家。通過現場查看、詢問等方式,所抽查校外培訓機構使用教材均是中小學校教學教材,未發現侵權盜版,對相關培訓機構使用的教輔資料進行了抽樣鑒定,收繳不正規教輔資料30多本。
五、黃岡市
七月份以來,黃岡市各地在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安排部署下,扎實開展暑期「護苗」專項行動。下一步,黃岡市將把「護苗」工作融入到暑期小區託管班、校外培訓機構、課外閱讀游樂等場所,狠抓線上線下,網上網下整治,加強少年兒童安全教育。
六、仙桃市
近日,仙桃市「掃黃打非」辦組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成立綜合檢查小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文化市場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此次檢查分2個小組,對仙桃市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全覆蓋的檢查,執法人員採取現場查看、調閱記錄、重點詢問等方式,重點對校外培訓機構是否存在使用、售賣非法印製的教輔教材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檢查,同時對各點位疫情防控、消防設施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檢查。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車輛3輛,參加人員10人次,收繳非法侵權教輔教材2256冊。下一步,仙桃市將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以查辦重大案件為突破點,進一步夯實執法隊伍能力水平。
七、天門市
自7月8日以來,天門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教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各成員單位按照單位本職任務,對校外培訓機構有無營業執照、有無經營許可證、有無誘導欺詐性質的違法廣告行為、有無安全隱患進行了檢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校園周邊培訓機構和零售書店是否使用盜版教材的問題。
經查,天門市有照無證經營的培訓機構佔比較大,天門市教育局對符合辦證條件的培訓機構統一辦證,對整改後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下達了整改通知,責令整改後再申請辦證;對不符合條件和無證無照的培訓機構一律取締,並督導機構退款遣散培訓學員。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在檢查培訓機構和零售書店的過程中,收繳非法發行教材48本,涉嫌侵權盜版教材102本,復印教材150本。
Ⅱ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Ⅲ 教培雙減政策內容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眼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決防止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構建教育良好生態,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工作原則。堅持學生為本、回應關切,遵循教育規律,著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學生休息權利,整體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與期盼,減輕家長負擔;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堅持政府主導、多方聯動,強化政府統籌,落實部門職責,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確家校社協同責任;堅持統籌推進、穩步實施,全面落實國家關於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有關規定,對重點難點問題先行試點,積極推廣典型經驗,確保「雙減」工作平穩有序。
3.工作目標。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作業布置更加科學合理,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全面規范。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成效顯著,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
4.健全作業管理機制。學校要完善作業管理辦法,加強學科組、年級組作業統籌,合理調控作業結構,確保難度不超國家課標。建立作業校內公示制度,加強質量監督。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5.分類明確作業總量。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書面作業,可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鍾,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鍾。
6.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發揮作業診斷、鞏固、學情分析等功能,將作業設計納入教研體系,系統設計符合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鼓勵布置分層、彈性和個性化作業,堅決克服機械、無效作業,杜絕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7.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要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初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及時做好反饋,加強面批講解,認真分析學情,做好答疑輔導。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
8.科學利用課余時間。學校和家長要引導學生放學回家後完成剩餘書面作業,進行必要的課業學習,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開展適宜的體育鍛煉,開展閱讀和文藝活動。個別學生經努力仍完不成書面作業的,也應按時就寢。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控制使用時長,保護視力健康,防止網路沉迷。家長要積極與孩子溝通,關注孩子心理情緒,幫助其養成良好學習生活習慣。寄宿制學校要統籌安排好課余學習生活。
三、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
9.保證課後服務時間。學校要充分利用資源優勢,有效實施各種課後育人活動,在校內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引導學生自願參加課後服務。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初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10.提高課後服務質量。學校要制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增強課後服務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與答疑,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
11.拓展課後服務渠道。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也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提供。教育部門可組織區域內優秀教師到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開展課後服務。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發揮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課後服務中的作用。
12.做強做優免費線上學習服務。教育部門要徵集、開發豐富優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利用國家和各地教育教學資源平台以及優質學校網路平台,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專題教育資源和覆蓋各年級各學科的學習資源,推動教育資源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優秀教師開展免費在線互動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推廣使用力度,引導學生用好免費線上優質教育資源。
四、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13.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14.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15.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生在校內學足學好
16.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地要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充分激發辦學活力,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加快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
17.提升課堂教學質量。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健全教學管理規程,優化教學方式,強化教學管理,提升學生在校學習效率。學校要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積極推進幼小科學銜接,幫助學生做好入學准備,嚴格按課程標准零起點教學,做到應教盡教,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質量標准。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法,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為;考試成績呈現實行等級制,堅決克服唯分數的傾向。
18.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積極完善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方式和成績呈現方式。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19.納入質量評價體系。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將「雙減」工作成效納入縣域和學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把學生參加課後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減少等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容。
六、強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撐保障能力
20.保障學校課後服務條件。各地要根據學生規模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統籌核定編制,配足配齊教師。省級政府要制定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明確相關標准,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應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
21.完善家校社協同機制。進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溝通,創新協同方式,推進協同育人共同體建設。教育部門要會同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台,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服務站點建設,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努力形成減負共識。
22.做好培訓廣告管控。中央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確保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路平台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七、扎實做好試點探索,確保治理工作穩妥推進
23.明確試點工作要求。在全面開展治理工作的同時,確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陽市、廣州市、成都市、鄭州市、長治市、威海市、南通市為全國試點,其他省份至少選擇1個地市開展試點,試點內容為第24、25、26條所列內容。
24.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大大壓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嚴重問題的機構。
25.合理利用校內外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在課余時間向學生提供興趣類課後服務活動,供學生自主選擇參加。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發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遴選,供學校選擇使用,並建立評估退出機制,對出現服務水平低下、惡意在校招攬生源、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等問題的培訓機構,堅決取消培訓資質。
26.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通過第三方託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八、精心組織實施,務求取得實效
27.全面系統做好部署。加強黨對「雙減」工作的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要把「雙減」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完善措施,確保「雙減」工作落實落地。學校黨組織要認真做好教師思想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創造性。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身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
28.明確部門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要抓好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指導學校做好「雙減」有關工作;宣傳、網信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網信部門要配合教育、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做好線上校外培訓監管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及時為中小學校補齊補足教師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財政、教育等部門制定學校課後服務性或代收費標准,會同教育等部門制定試點地區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指導政策;財政部門要加強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會同教育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政法部門要做好相關維護和諧穩定工作;公安部門要依法加強治安管理,聯動開展情報信息搜集研判和預警預防,做好相關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民銀行、銀保監、證監部門負責指導銀行等機構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工作,清理整頓培訓機構融資、上市等行為;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起責任、抓好落實。
29.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建立「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集中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在教育部設立協調機制專門工作機構,做好統籌協調,加強對各地工作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專門工作機構,按照「雙減」工作目標任務,明確專項治理行動的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突出工作重點、關鍵環節、薄弱地區、重點對象等,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懲重罰,形成警示震懾。
30.強化督促檢查和宣傳引導。將落實「雙減」工作情況及實際成效,作為督查督辦、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各地要設立監管平台和專門舉報電話,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及時總結「雙減」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做好宣傳推廣。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在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雙減」工作的同時,還要統籌做好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本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Ⅳ 國家對培訓機構的政策
法律分析:大力度治理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這是當前面臨的緊迫難題,這個難題破不了,教育的良好生態難以形成。治理的重點是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錯誤言論、師德失范、虛假廣告等行為。治理的原則是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嚴格治理,綜合運用經濟、法治、行政辦法,對培訓機構的辦學條件、培訓內容、教材教案、收費管理、營銷方式、教師資質等全方位提出要求。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四條 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13.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14.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化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單」制度。
15.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鍾,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鍾,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Ⅳ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線下復課的准備工作有哪些
一、復課前准備工作:1、健康排查:對機構的教師、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健康調查。檢查師生的健康狀況和寒假期間的行程,並做好登記工作。2、環境衛生:加強校區內外衛生清潔和環境消毒,加強通風,保證校區內部教室空氣流動性;洗手間注意不要有水,放置好消毒洗手液和紙巾;校區的飲水機和桌椅教具等學員經常接觸到的物件重點消毒。3、物資儲備:儲存足夠的學生、教師和職工使用口罩、消毒水、消毒燈、洗手液、測溫槍等材料,放在陰涼乾燥的地方存放。4、健康教育:復課前,要做好職工防控工作培訓,向學生和家長分發校園防控指南和防控衛生知識,確保職工和學生有防控意識。5、要有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紙質版的。6、報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體局審批,經審核通過後方可開展線下培訓。
二、復課後要求
1、課前檢查:老師在上課前對學生進行檢查,詢問學生的健康狀況,登記和記錄出勤缺勤的情況,並指導每個班進行檢查工作,並對檢查結果進行核實、安排。
2、出入管理:校區嚴格監控出入人員,禁止非相關人員入校;除接課時間外,禁止家長在教室外等候和逗留。
3、定時消毒:每節課後,教室不要立即開始下一節課,而是先通風消毒,實施"殺滅記錄系統",每天進行清潔消毒工作,增加關鍵區域的消毒次數。教室每天至少通風三次,每次至少30分鍾。
4、記錄追蹤:因病缺課的學生,包括發病時間、症狀、醫療等內容,要做好及時跟蹤、及時慰問。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你!並採納!謝謝!
Ⅵ 具體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任務和整改包括什麼
具體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包括:
一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二是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五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是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Ⅶ 教育部等三部門如何督查校外培訓機構
按照校來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源整體安排,5月9日至15日,教育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七個督查組,赴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華東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開展專項督查,覆蓋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時,教育部從直屬機關抽調32名處級幹部,為每省分派一名聯絡員,指導督促日常工作,專項督查期間,聯絡員與相關省份見面對接。
三是明察暗訪相結合,安排一定時間進行暗訪或媒體自由采訪,通過不打招呼隨機抽查校外培訓機構,暗訪學生、家長等方式,客觀真實地了解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情況。部分中央媒體、教育媒體參與專項督查工作。
Ⅷ 教育部啟動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回頭看」,重點排查哪些內容
一看培訓機構壓減,是否存在「假注銷、真運營」等情況;二看「營轉非」「備改審」,是否存在「名有非營利外殼,實為營利性行為」情況;三看培訓收費監管,是否存在機構預收費資金未納入監管情況;四看隱形變異治理,是否存在以「家政服務」「家庭教育指導」「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象、打「擦邊球」等情況。
是否存在各種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現象、打「擦邊球」,重點核查無證無照機構違規培訓、個人以「家政服務」「家庭教育指導」「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等情況。以「回頭看」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校外培訓監管長效機制,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的格局,推動日常監管、巡查暗訪、違規查處等制度建設,確保「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巡、管得住、管得好」。
Ⅸ 2021年培訓機構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讓校外培訓機構受到重大影響,很多機構紛紛轉到線上授課,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然而2021年的國家教育政策讓校外培訓機構人心惶惶,那麼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國際少兒英語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訓機構政策,有不足之處,還請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長陳寶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等不良行為。
四不兩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督查。
寒假期間規范校外培訓機構。1月28日教育部發出提醒,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間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必須停止一切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北京市暫停校外培訓和集體活動。1月23日,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近期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區部分恢復線下教學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問題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就《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四川、江蘇、福建、陝西、安徽、山東、吉林、湖南、黑龍江等地也紛紛出台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出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5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標准》,要求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月份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市場監管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頂格罰款。
受疫情影響,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停止下線教學。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明確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責。
2021年6月15日,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發布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提示。
2021年6月23日,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
Ⅹ 教育局對補課機構的管理
法律分析: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工作的督導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問責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人民群眾反映特別強烈的地方及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問責。規范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及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不力的縣(區),不得申報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和優質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已經通過認定的,要下發專項督導通知書,限期整改。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第十六條 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將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分工、壓實責任、大力推進。及時總結經驗,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在行業發展、規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聯動,發展社區功能,加強少年宮、實踐基地等場館建設,多渠道滿足中小學生的個性化需求,形成學校、家庭、社會育人合力。
第十七條 做實專項治理。各地要開展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摸排,認真建立工作台賬,完善分類管理,對存在問題的培訓機構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導力度,通過開展自查、交叉檢查、專項督查等方式,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際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