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培訓大全 > 超市安全法律知識培訓ppt

超市安全法律知識培訓ppt

發布時間:2022-09-13 16:50:13

A. 經營超市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識

許經營,指的是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加盟商希望利用這些知識產權發展自己企業,由此而形成的特許加盟體系。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的統—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特許連鎖。特許加盟連鎖的實質則是超市總部將自己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商標、商號、服務標識、經營模式等)出給獨立的加盟者,由其在總部的統一指導下共同經營的一種超市連鎖發展方式,是特許經營形式的一種,該種方式對於發展連鎖的超市總部而言,能實現在最短的時間里,以最小的投資獲得最大的擴張,即所討低成本迅速擴張」。下面,談一下特許經營中若干法律問題的看法。
一、超市特許經營中的收費問題
首先,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那麼我們就先從法律的角度探討一下超市特許加盟的收費問題。
1、加盟收費的法律淵源
特許加盟作為項特殊的經營方式,其加盟收費必須基於一定的法律關系才能產生。
加盟收費的間接法律淵源是我國的民商事法律,如《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根據這些法律,特許者(授權方)和被特許者(被加盟者)之間只要達成合意、訂立合法契約,即可按契約的約定收取加盟費用。
加盟收費的直接法律淵源是原國內貿易部1997年11月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二款均規定了特許者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權費及各種服務費用,這實際上也賦予了特許者收取加盟費的權力。
2、加盟收費的法律構成
收費是權利(權力),任何收費都是建立在一定法律關系之上的,打一個不恰當的比喻,收費是法律關系的產物,每一項合理的收費都應該有其對應的一種法律關系。
我們認為,一般超市特許加盟收費主要可以分為三種,分別建構在三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之上:
①基於知識產權(商標、商號、字型大小等)有償許可使用關系而產生的收費;
②基於商業指導服務關系而產生的收費(註:特許者對被特許者的服務依法可以是有償的);
③基於貨物買賣關系而產生的收費。除此之外,收費項目還包括個別基於其他法律關系而產生的雜項費用,但主要是上述三種。每一項收費都應對應—種法律關系作為依據,使收費有理有據、清晰明了。
請看下面的文字列圖:
①知識產權使用費——知識產權有償使用關系
②加盟店管理指導費——技術咨詢服務關系
③貨款及運費——貨物買及附隨義務關系
④雜項費用——其它相應法律關系
3、現行加盟收費制度的不足
我們現在許多從事超市特許經營企業的加盟收費制度、收費項目中基本上都會有定期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加盟金)這一項(註:「特許權使用費」這一概念出自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教材)。經營特許加盟,主要的經濟收益就來自定期向加盟店收取加盟金。可問題就出現了:「什麼是『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的法律性質是什麼?」 在「特許權使用費」的問題上我們不能簡單的照搬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教材中的相關概念,因為這個概念過於含糊,它沒有穩固的法律關系作後盾。我們也不能簡單將基於不同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加盟收費籠統地歸入「特許權使用費」的概念中,而是應該將加盟收費明晰化,通過收費項目各自明確的法律關系來分別加以調整。現行的加盟收費制度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特許權使用費」這一項上,該收費項目的概念本身就比較模糊,其法律依據和所對應的法律關系也比較單薄。「特許權使用費」的概念與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加盟咨詢指導費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收費項目會降低加盟合同的對價性,引起不必要的疑義。
在特許加盟知識尚不算普及的今天,就連人民法院都把特許加盟案件劃入聯營合同糾紛一類,那我們就更加應該把這一特許加盟的主要收費項目明確化、規范化。
4、改進加盟收費制度的設想
我們認為,應該從法律角度著手,對現行一般超市特許企業的加盟收費制度在法律上作出一些調整,明確地把「特許權使用費」分為兩項:①知識產權有償許可使用費;②加盟店管理指導服務費。這樣做的好處在於:這兩項收費是完全基於兩種法律關系而產生的各自獨立的收費,只要有一種法律關系存在,該關系所對應的收費權利義務也就存在了。換句話說就是,只要特許加盟關系存在,只要加盟店在使用授權者的商標、商號、字型大小等知識產權,它就應該定期支付授權者一定的使用費用。加盟店不能以授權者提供的服務有問題而拒絕支付知識產權使用費。從訴訟實踐來看,一旦因加盟收費問題引發訴訟,法院也比較容易認定其中的法律關系。
二、超市特許經營中的風險與控制問題
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凡是事物都有它的兩面性,經營特許連鎖的優點突出、低成本擴張,既增加了超市的知名度,又獲得豐厚的回報,同時也帶動經濟增長。但是,它的缺點也是很明顯的:由於加盟者是獨立實體,經營自由度高,因此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力度小,管理難度高,繼而各類風險也就隨之發生。我們可以把超市特許經營的風險歸納為以下兩類:一是法律框架內的風險;二是經營框架內的風險。本文主要試圖分析法律框架內的風險。
(一)什麼是法律框架內的風險?
我們知道,維系特許授權者與特許加盟者關系的往往只是一紙契約,而在特許授權者與特許加盟者之間發生的卻是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的特許使用等一系列復雜的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許經營所牽涉到的法律關系涉及了行政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等數個法律部門,用以調整特許經營的法律規范和行政法規、規章有幾十個之多,如此之多的法律規范來調整—項商業行為,在工商領域中還不多見。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特許經營對於法律的依賴極其之大也可見一斑。具體來看,法律框架內的風險主要有:
1、違約之險
我們這里所說的違約風險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合同違約風險,而是在特許授權者與特許加盟者建立加盟關系之後,由於加盟者怠於履行特許加盟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服從授權者的管理而造成的風險。最常見的,是加盟者利用各種借口,拖欠應繳納的費用,又或者違反約定擅自進貨,更有甚者,加盟者不經授權者同意就擴大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的使用范圍。對於任何一個超市而言,這個風險的產生都有其特殊的原因。在每個超市的特許加盟連鎖體系中,加盟者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的財產所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在目前中國法律架構下,特許經營的法律環境,還不是很完善。由於沒有具體的特許經營立法,所以在審判實踐中對於加盟關系的認定,法院往往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來加以調整。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總部授予加盟者使用這個超市的商標和店招等整體形象,就是所謂的CI(視覺識別系統)。而在法律地位上,總部與加盟者是完全平等和彼此獨立的,並不存在從屬關系。加盟者擁有獨立的經營權,由總部對其進行必要的業務指導,提供相關的技術和培訓支持。由於加盟者是各自獨立經營的實體,總部對其的約束有限,在這種情況下加盟者的某些自主經營行為有可能直接傷害授權者的利益,威脅加盟體系的安全。加盟者具體的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①不執行總部統一采購的規定,擅自進行采購;②不服從總部統一管理,自行其是;③隱瞞加盟店的銷售狀況,規避交納加盟金等費用的義務;④加盟者擅自單方終止合同等等。加盟者這些嚴重的違約行為直接侵害了授權方的利益,造成了權利義務關系的不對等,使授權方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後不能享受到相應的權利。這種違約風險是所有法律風險中最大的風險。
2、侵權之險
由於特許經營往往和一定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知識產權的特許使用相關,所以在實踐中也會發生加盟者侵犯授權方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情況。比如說,加盟者未經許可擅自擴大、變更授權方相應授權使用的范圍,或擅自非法地進行轉授權、再授權,或擅自使用、傳播授權方的商業秘密等。又比如說,在雙方特許加盟關系終止後,加盟者不停止使用原授權方的相關授權,則其就構成了侵犯授權方的專有權利。侵權風險的唯一救濟手段主要就是司法途徑,但無論結果如何,企業都將承擔高額的法律成本,並因此導致特許企業管理成本上升,從而使授權方得不償失。

B. 有誰有最新的食品安全的PPT文檔

針對我們食品安全的現狀
去分析存在安全隱患的原因及思考應對措施

食品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隨著經濟的全球化,食品衛生與安全成為備受關注的熱門話題。近幾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食品安全的惡性事件不斷發生,隨著食品加工過程中化學品和新技術的廣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問題不斷涌現。盡管現代科技己發展到了相當水平,但食源性疾病不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仍然嚴重地危害著人民的健康,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最關注的衛生問題之一。因此,就食品安全問題本身的嚴峻性而言,重視並大力解決好這一問題依然迫在眉睫。
食品安全隱患 現狀 食源性疾病 監管狀況 建議
一、前言
中國有句話:民以食為天。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中國還有句話:病從口入。食品的質量不安全,將會影響到人們的健康。食品的安全問題關繫到全人類的生活、生存、延續,是人類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正是由於食品市場的巨大潛力,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近幾年我國食品加工業獲得了空前的發展,使得各種新型食品層出不窮。每天只要我們打開電視,翻看報紙,都可以看到大量各式各樣的食品廣告。走上街頭,不論是在商場、超市乃至街攤,食品都占據著市場的主要份額。而最近一個時期,隨著各行各業透明度的進一步提高,食品的質量問題也頻頻被媒體所暴光,這直接導致了食品行業的安全問題成為人們最普遍關心的一大主題。如今食品安全已是我國消費者的「心頭大患」, 事關消費者乃至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是目前對公共健康面臨的最主要威脅之一。因此,重視食品安全已經成為衡量人民生活質量、社會管理水平和國家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在看到世界性的食品安全存在問題的同時,應明白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各級有關政府部門應高度重視這一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與時俱進,這在當前尤為重要和迫切。
二、我國食品安全的現狀
長久以來,關於種種劣質食品的報道幾乎成了我們隔三岔五就能在媒體上看到的一個主要話題。比如說關於劣質奶粉、劣質麵粉、劣質大米、劣質豆製品、染白粉絲、注水肉、蘇丹紅還有現在正搞得沸沸揚揚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我們可以列出長長的一列名單。這些頻頻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對消費者來說已不再陌生。各級監管部門針對於此的執法檢查,也始終沒有停止過,而且還會在每年的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在2007年還進行了全國食品安全隱患大排查。並相繼制訂了各種法和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廣東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可見我國對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著鐵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年來,各級監管部門的工作不可謂不努力,但劣質食品依然層出不窮,正如緊接著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斷曝光,嚴重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健康,時時令我們提心吊膽。當前我國食品安全領域存在五大問題:微生物造成的食源性疾病、種植養殖方面的農葯殘留和獸葯殘留、生產經營者守法意識淡薄、食品生產新技術應用所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環境對食品安全的影響。這些問題從而導致了我國食品生產行業的發展非常不均衡。
在我國曾發生兩起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至今還讓人心有餘悸。一起是1988年初在上海發生的因市民食用受到污染的毛蚶而爆發的甲肝大流行事件,當時患者達31萬例,造成不少人員死亡,上海市民出行(指到外地)受到限制,食品出口遭到退回,經濟損失慘重。另一起是1997年12月發生在香港的禽流感,該事件對我國禽肉的出口影響很大。近年來,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頻頻發生,其數量和危害程度呈日益上升的趨勢。如2001年發生在浙江省的白砂糖中添加「吊白塊」案件; 重慶市「毛發水」醬油案件;廣東省劣質大米案件;江西省河豚魚中毒案件;內蒙古死因不明羊肉案件; 天津市輸液瓶灌裝醬油案件;江西省病死豬肉加工食品案件;重慶市非法加工偽劣食品案件;因食用含有「瘦肉精」(即鹽酸克倫特羅)的豬肉,致使杭州市60多人食物中毒和 廣東省信誼縣百餘人食物中毒案件;再到到今天的孔雀石綠、蘇丹紅、大頭嬰兒、三聚氰胺案件等等。此外,涉及到因假酒、農葯殘留、食品或飼料中添加違禁物質造成的食物中毒,導致人員死亡和大批人員集體住院的事件時有發生。據專家估計,我國每年食物中毒報告涉及的總人數為2~4萬人,但這一數字尚不到實際發生數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說我國每年食物中毒人數大約為20~40萬人。從各種案例和數字來看,足以讓我們觸目驚心,這個定時炸彈就在我們身邊,隨時爆發。因此對食品安全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系數,讓我們食得安全,食得放心,這些工作刻不容緩。
三、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主要因素
仔細回想這一連串的食品問題,發現並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目前特殊條件下多方社會經濟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結果。首先農產品種植和食品加工時操作的不當所造成,濫用農葯、化肥,加工過程受污染等。再有我國目前正處於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期間,原有制度在新的經濟形勢下明顯有些「力不從心」,這就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當前法律的盲點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謀取不法利潤。當前社會大眾對食品安全觀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險,此外,當前社會「金錢至上」「利潤第一」的道德觀無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縱觀原因種種,我們不難發現目前食品安全問題並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跟我們目前特殊的社會大環境有密不可分的聯系。
(一)、從導致疾病和中毒產生方面分析食品安全隱患的成因
1、化肥、農葯等對人體有害物質殘留於農產品中
由於多施和不按規定要求濫用農葯,我國每年因農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屢屢發生,特別是蔬菜中殘留的有機磷中毒。蔬菜中殘留的有機磷被人體吸收後,通過血液輸送到全身各個臟器,導致中毒,嚴重時還出現生命危險。我國農產品中有機磷殘留量超出國家標準的現象較為突出。再有我國每年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施用化肥於農作物上,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殘留量越來越重,化肥施用不當、濫用化肥生產的蔬菜對人體健康的威脅並不亞於蔬菜中殘留的農葯。硝酸鹽本身並沒有毒,但在人的口腔和胃腸中會在細菌的作用下還原為亞硝酸鹽。當亞硝酸鹽大量聚集則可能引起中毒,長期攝入,可誘發消化道系統癌變。流行病學實驗已經證明,硝酸鹽和亞硝酸鹽與食品中固有的胺類化合物是致癌物亞硝胺的前體物質,亞硝胺的誘癌時間隨人體攝入量增多而縮短。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質殘留於禽、畜、水產品體內
為了預防和治療家禽、畜和水產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類等化學葯物,往往造成葯物殘留於動物組織中。獸葯殘留既包括原葯,也包括葯物在動物體內的代謝產物。在食品中由於葯物本身的副反應或耐葯性細菌種群的增長,將增加潛在健康安全問題。近年,在我國由於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興奮劑可以使禽、畜產生足夠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從而使更多食用殘留有「瘦肉精」食品的消費者引起中毒反應,嚴重者甚至死亡 。
3、重金屬污染
重金屬污染對食品安全性的影響非常嚴重,它屬於化學污染的范疇。據分析,重金屬污染以鎘污染較為嚴重,其次是汞、鉛等,。多數金屬在體內有蓄積性,半衰期較長,能產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應,可能還會有致畸、致癌和致突變的潛在危害。目前,我國兒童鉛污染較為嚴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超量使用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測,曾有在麵粉中超限量5倍添加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醯」;在腌 菜中超標量20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飲料中成倍超標使用的化學合成甜味劑等等。
5、毒素污染
毒素污染是目前極為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毒素主要來源於自然界,如近年來我國頻繁出現「毒大米」事件,即為黃麴黴毒素污染。
6、濫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學添加物
在食品加工製造過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規允許適用范圍的化學物質(其中絕大部分對人體身體有害)。如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塊」(一種化工原料,學名甲醛次硫酸氫鈉)等等。
7、食品製造使用劣質原料
加工食品使用劣質原料給食品安全造成極大隱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製品;用「地溝油」加工 油炸食品等。
8、假冒偽劣食品
近年來假冒偽劣食品在一些地區,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肆意橫行。如:用化學合成物質摻兌的醬油、 食醋;用工業酒精製造假酒、甲醇假冒白酒等。
9、病原微生物控制不當
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決定了它具備一定的微生物生長條件,食品加工製造過程和包裝儲運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發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我國發生的集體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在我國,易造成食物中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每年都有發生,尤其在氣溫較高的夏、秋季節更容易發生。
10、腐敗變質的食物上市流通
食品基本都以動植物生物組織作為主要成分。這些物質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一系列的化學和生物變化 ,產生各種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比如變質的鮮奶、酸奶、鮮肉等。
11、轉基因食品的潛在危險
生物技術產品的出現同樣帶來了安全性問題。如今,轉基因食品早已擺上了人們的餐桌,轉基因食品也具有潛在的危險:可能損害人類的免疫系統 (標記基因);可能產生過敏綜合症;可能對人類有毒性;對環境和生態系統有害;對人類和人體存在未知的危害。
(二)、從食品安全監管狀況和經營者素質方面去分析食品安全隱患存在的因素
盡管政府一貫重視食品安全問題,也做出了許多努力,但由於食品安全受社會經濟發展、科學技術進步和人們生活水平等多種因素制約,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還存在著種種問題。其中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問題最嚴重,食品加工企業絕大多數規模比較小,全國現有的750多萬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攤點中80%上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藝落後,衛生條件極差,20%~30%沒有達到行業標准,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現象比較嚴重,食品營養指標達不到要求等;再有食品流通秩序比較混亂,全國食品經營企業多達350餘萬家,大多為個體工商戶,缺乏必要的食品儲運設施,經營管理落後,一些食品批發市場缺乏有效的安全檢測手段和質量控制措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衛生條件較差,一些餐飲業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幾乎所有的餐飲部門都不會對食品原料進行科學檢查,缺乏對疾病預防的控制措施。
1、市場信息的不對稱、不完全
不完全信息的存在導致敗德行為的出現和市場混亂,造成市場失靈。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經營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消費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相互對立的兩者之間只有在獲得足夠的有關食品特性的共同信息時,才能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然而,由於食品安全質量特性,食品市場買賣雙方同樣面臨著對食品安全信息了解的不完全性,但相比之下,食品生產者、加工者、銷售者比消費者對食品的農葯殘留、微生物污染等相關食品安全性的信息了解更多。在個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的驅動下,擁有信息優勢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會自覺不自覺地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提供虛假、遺漏、過時或誤導的信息,甚至採取不道德的手段生產和將那些假冒偽劣產品銷售給顧客。消費者在知情權和選擇權等信息佔有上總是處於劣勢,對於所選食品的安全性難以做出正確判斷,有可能導致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機制失靈,以致出現低質量的劣質食品驅逐高質量的優質食品的現象,最終導致食品市場秩序混亂。
2 、食品安全的外部性問題
由於正規廠商沒有因為產生外部利益而得到補償,而非正規廠商沒有因為產生外部危害而付出代價,其結果是如果僅僅依靠市場的價格機制,不法食品供應商的行為可以損害他方,而無須考慮招致損害的機會成本,同時還可以得到正規廠商帶來的邊際收益。正規廠商的情形則相反。價格機制的失靈也即市場的失靈,在這種情況下,導致偽劣產品的產生。
3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利益沖突
消費者在與生產經營者的利益沖突中處於弱勢,必然會有一些企業要不擇手段地損害消費者利益。相比較之下,食品生產經營者為擁有強大經濟力的組織體,單個分散的經濟力薄弱的消費者難以與之抗衡,再加上法律知識缺乏,當其利益受到損害後,往往選擇忍氣吞聲,或者大多數消費者心存「免費搭車」的念頭,都想讓別人先來提起訴訟,自己免費享受,最終結果是可能誰也不去反映食品安全問題,保護自身權益。
4 、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規制、職能
造成食品市場秩序混亂的另一深層動因就是出現間斷,也就是說政府規制、職能未夠完善,執法強度還未夠。監管機制缺乏協調性和連續性、食品安全的執行過程中缺乏規范化、執法處罰力度不夠、整頓運動一過又恢復平靜,社會監督和問題處理機制缺位以及有關引導食品工業發展特別是食品科技創新能力方面的產業政策欠缺等,食品市場秩序的管理出現間斷狀態,讓不法商有空子鑽,食品安全質量普遍偏低,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
四、加強食品安全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農田到餐桌」監管、加強食品檢測檢驗研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在實行從「農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中,檢測工作應當緊隨標準的修訂不斷完善。檢測工作作為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過程、運輸以及市場銷售等環節中內部自我監控和外部監督檢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響食品的質量和安全。隨著食品中安全衛生指標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對檢測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檢驗檢測應向高技術化、速測化、便攜化以及信息共享邁進。設置系統的食品檢測機構並使之逐步社會化、建立科學的檢測質量保證體系以及加強檢測技術儲備和人員儲備是從總體上提高我國食品檢測能力的重要舉措。
(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理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力度
及時更改和修訂過時的法律法規,要做到與時俱進。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地工作需要的地方性法規。面對當前食品安全狀況,建議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以上五個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二是加強食品安全標准體系,科學確定食品標准制定原則和依據,增強標準的可操作性,逐步實現標准體系與國際慣例接軌;三是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等各類認證的法律地位,理順相互之間的關系,逐步建立統一的食品認證認可體系,培育一批運作規范、社會信譽高、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食品認證機構;四是加強劣質產品召回制度,為查處和銷毀不安全食品提供法律依據;五是加強食品安全應急機制。
(三)、建立順暢的食品安全信息網路
建立良好的質量信號傳遞機制,有助於解決食品質量的市場失靈。我國食品生產者大多文化素質低,生產規模小,而食品產業鏈較長,致使信息標簽管理等難發揮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訓,使公眾擁有完全充分的信息來權衡利益風險進行選擇。及時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質量抽檢結果,發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報,提醒公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對具有良好聲譽的企業進行宣傳報道,並接受新聞媒體和公眾監督。建立各類食品營養信息資料庫,對消費者、生產者和食品系統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四)、多種手段綜合運用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監管外,還要注重從經濟和技術等層面上共同推進。經濟手段提高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充分發揮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引導和帶動作用,將分散經營的主體組織起來加強質量控制,實行標准化生產,實現規模效應和品牌效應;按照市場價格和市場需求調節農產品加工,靠加工企業對原料的需求和對原料的檢驗監督來帶動分散生產的農戶組成有一定規模的標准化的商品生產基地,使生產、加工、銷售一脈相承,形成良性循環,從而保證食品加工的每一階段都是安全的;提高質量認證的可信度和權威性,提高優質產品的知名度,使生產經營者強化誠信意識,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提升技術裝備,改進工藝操作和檢驗手段,加強原料生產、製造加工、儲運和流通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從而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式控制制;增強對食品安全事件的經濟處罰力度,從而增加不法廠商的風險成本,從根本上遏制假冒偽劣食品的生產。技術手段加強基礎研究和食品安全管理前沿問題研究,探索研究食品中病原體、農葯、獸葯、化學污染物等有害物質的快速、高效檢測技術和方法,確定有害物最大殘留限量,提高食品安全檢測機構的實驗室條件和人員水平、標准物質的質量和參照標准水平;開展先進的食品安全控制技術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參考文獻
1、鄭華英,龍一兵.食品安全與食源性疾病的控制.中國衛生監督雜志,2002
2、謝敏 於永達 對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的分析 上海經濟研究 2007年 第21期
3、 李新生 食品安全與中國安全食品的發展現狀 食品科學 2008年 第02期
4、郝記明 馬麗艷 李景明 食品安全問題及其控制食品安全的措施 食品與發酵工業 2004年 第02期
5、湯天曙 薛毅 我國食品安全現狀和對策 食品工業科技 2002年
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C. 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1)不要用硬物,特別是金屬物摳插座插孔。

(2)學會看安全標志。紅色,表示禁止、停止的信息,遇到紅色標志注意不要觸摸;黃色,表示注意危險,如「當心觸電」等;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綠色,表示指示、安全狀態、通行。

(3)金屬製品是導電的,千萬不要用這些工具直接與電源接觸。水也是導電的,電器用品要注意不要站上水,小朋友們注意不要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用濕布擦電器。

(4)知道電源總開關的作用和位置,學會在緊急情況下關斷總電源。發現有人觸電時。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千萬不要用手直接救人,應呼喊成年人相助。

(5)在放學、上學路上,特別注意路邊的電線是否有脫落,見到一定要躲開。

(6)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樹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擊。

D. 超市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我公司門店將如下作業定義為危險作業: – 1、高處作業,需要登梯或外掛的作業,高度超2米; – 2、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操作的; – 3、高溫作業,溫度35度以上的環境下最少呆30分鍾以上的作業; – 4、低溫作業,在冷庫內作業時間要長達20分鍾以上的; – 5、動火作業,電焊等動用明火的操作; – 6、其他作業,如:吊裝作業、施工作業、入塔進罐、限制空間作業等。

閱讀全文

與超市安全法律知識培訓ppt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體育店開業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97
銀行營銷方案主題口號 瀏覽:781
網路營銷情景劇腳本的例子 瀏覽:66
成都金銀街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351
北京盈泰財富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418
市場營銷計劃產品怎麼寫 瀏覽:463
市場營銷專業辦學定位 瀏覽:121
文明有禮培訓實施方案 瀏覽:979
太原電子商務企業名錄 瀏覽:472
2015珠寶類端午節促銷活動 瀏覽:169
上海市場營銷師培訓班 瀏覽:112
電子商務中的數字簽名 瀏覽:356
體育市場營銷大綱 瀏覽:319
社區垃圾分類樓組長培訓方案 瀏覽:421
招贏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體檢 瀏覽:31
鞋子促銷活動方案範文大全 瀏覽:505
5個電子商務風雲人物 瀏覽:198
萬達企業的市場營銷管理 瀏覽:760
企業貸款綜合營銷方案 瀏覽:719
舞蹈培訓開業營銷方案 瀏覽: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