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部將大力治理整頓培訓機構,會對學生帶來哪些影響
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的學習補充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的現狀並不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應試」培訓,違反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為迅速遏制當前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家課程計劃和課程標准,
控制數學語文等學科的超教,高學等「應試」培養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的位置。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培訓主要指語言、數學等中「超教」、「提前教學」、「強化考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的頻率、內容、招生對象和上課時間應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登記,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和競賽,
B. 今年將進一步加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力度,校外培訓哪些亂象是要整治的
首先就是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資質,然後還有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內教師的利益往來,校外教育機構收費標准也應該調整。個人覺得這些都是需要整頓的。
C. 校外培訓機構將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5月下旬,教育部發布消息稱,全國已摸排校外培訓機構128418所,整改培訓機構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機構2822所,整改無證無照機構5013所,整改有營業執照無辦學許可證機構2963所,整改學科類培訓「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機構1241所,整改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並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機構212所。
我覺得這樣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為以往受到的教訓已經很多了。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網
D. 具體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任務和整改包括什麼
具體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包括:
一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二是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五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是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E. 國家為什麼要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第一是糾正畸形需求。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是為了取締無序擴張的焦慮製造者和修正應試教育之風。通過打造「不要輸在起跑線上」的廣告語和不計成本的拉新,資本飽食著家長們因愛而生的焦慮情緒。教培也在他們的推動下加速背離了教育的初心:學生可以短時間通過題庫堆砌的方式強化應試技巧提高考試成績,但卻並沒有學會更重要的自主思考和學習能力。
第二是提高生育率。這有降低生育費用和解放精力兩方面考量。
第三是規模總量龐大。據統計,目前全國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數量十分巨大,已基本與學校數量持平,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如果任其發展,將形成國家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個教育體系,不僅增加學生課外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還會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第四是如果任其發展,將形成國家教育體系之外的另一個教育體系。
第五是被資本裹挾狀況嚴重。近年來大量資本湧入培訓行業,展開「燒錢」大戰,廣告鋪天蓋地,對全社會進行「狂轟濫炸」式營銷,各種販賣焦慮式的過度宣傳,違背了教育公益屬性,破壞了教育正常生態。
(5)培訓機構要整改擴展閱讀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表示,今年教育部將把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大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力度。
4月9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嚴禁學前學科培訓。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將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准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F. 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校外補習機構的整改要求
法律分析:根據教育部的通知,對針對中小學生而開設的校外培訓機構提出以下整改要求:第一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辦,進行整改。第二點,對無證開辦卻有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辦理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依規停止辦學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第三點,糾正「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第四點,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第五點,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第二條 (一)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二)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三)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四)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
(五)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G. 北京線下機構再次停擺,線下培訓機構應該整改嗎
應該,因為現在的線下培訓機構不能夠幫助孩子成績提高。
H. 教育部回應校外培訓班過熱的現象,要如何進行整改呢
我認為通過罰款的方式是能夠很好的解決校外培訓機構過熱的現象的,因為很多的培訓機構在發展的過程當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的,如果違反這個市場當中的規則的話,罰款是能夠很好的解決問題。
我們國家的校外培訓機構的發展其實是非常活躍的,因為這個行業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校外培訓機構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其實一直存在著非常大的問題,只不過之前並沒有進行大量的關注,最近對於相關方面的監管還是比較嚴格的。
一、通過罰款的方式進行規范。任何人以及任何企業在社會當中活動的目的,其實都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如果自身的利益得到損失的話,那我肯定是沒有更大的動力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所以通過罰款的方式是能夠很好的進行規范的。
我認為相關部門之後要做好以上三個方面的工作,就能夠讓教育行業在未來發展的過程當中變得更加的順利的,校外培訓機構其實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能夠讓孩子獲得更好的教育。
I. 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整治工作意見和建議是什麼
1、家長對孩子期望普遍過高。因不想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大家都在補,我能不補嘛?」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都想上培訓班的不良風氣,導致事實上學生及家長對培訓機構的需求量增大。
2、因大部分家長忙於工作,相當部分低齡孩子需要在學校放學後託管,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部分資質不合格的培訓機構的萌生。
3、家長安全意識不強。很多非法培訓機構存在樓層高、安全通道被堵塞、疏散不暢等消防安全隱患,但由於家長安全意識淡薄,缺少了對良莠不齊的培訓機構的甄別與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非法培訓機構的生存。
基於以上原因,建議:
1、抓源頭方面。嚴格培訓許可證的審批要求,確保證照齊全。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在辦學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設置標準的,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
2、強管理方面:主管部門要起到監督作用,要經常檢查,切實發揮監管責任。加強非法取締、媒體曝光等工作。同時,社會也要積極發揮作用,社區和學校要積極開辦三點半學校,解決需託管孩子的家長實際困難。建議有各街道牽頭,每個社區成立一個託管班,有大學生或社區志願者帶班管理。
3、提師資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在取得辦學資格的前提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以上內容參考:紹興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