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和資質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開辦營利性質的教育培訓機構,專需要的辦學資質是《屬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具體流程
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
去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
辦完兩證才算擁有辦學資質,後續還需要確認辦學指標、場地、備案、……。
在這之後,才能夠正式開辦培訓業務,如果教育機構也需要進行線上教學的話,目前的流程比較簡單,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學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書的微信教學平台,教育機構通過線上線下的結合的方式,可以優化招生教學的成本,幫助機構完成更多。
『貳』 剛成立個培訓學校有民辦學校許可證還需要去工商局辦營業執照嗎如果需要都有哪些程序
不需要工商營業執照。分析如下:
1、民辦學校不需要工商營業,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屬於工商部門管瞎。
2、需要辦理民辦學校許可證,民間局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收費許可證四證就行。
(2)辦培訓機構需要在工商局辦什麼業務擴展閱讀:
1、第十條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2、第十一條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3、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
4、第十三條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第十四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6、第十五條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准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7、第十六條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8、第十七條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9、第十八條審批機關對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審批機關對不批准正式設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10、第十九條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叄』 辦培訓機構需要些什麼手續
辦培訓機構需要些什麼手續?來看看鋒格練字老師的整理:
1.辦學許可證民辦類培訓機構
都需要進行企業辦理此證。投資者要攜帶相關問題,到當地的教育局領取表格,並按要求填寫調查主要內容,審批企業能夠通過,即可頒發此證。
2.營業執照
只要是以實體店的形式做生意,那麼就要申請營業執照。投資者需攜帶房屋租賃合同、合法身份證等材料,到當地工商行政局辦理此證。
3.消防批准
投資者要到當地消防管理部門,進行辦理消防審批手續,確保門店的消防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標准。如果投資者提供的藝術培訓班也提供餐食,必須申請健康許可證和健康證明。
4.稅務登記證
投資者在取得工商企業營業執照證書後,刻制公章,到有關稅務機關,申請國家稅務登記證書,領取增值發票。
另:書法藝術培訓機構是否需要辦學許可證,取決於當地政策。目前,對於申請辦學許可證需要滿足的條件,沒有統一的文件規定。有不同的地區制定相應的政策,每個地區的政策也會有一定程度的不同。現在對書法藝術類的培訓班要求,都是需要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有些地區還需要到文化局備案。
『肆』 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手續
申辦教育培訓機構的流程
首先你得有培訓場地,租期三年以上的。其次是必須版有必要的權教學設備,辦公用品,生活設施等一應俱全。然後你申請到當地教育部門遞交申辦報告,等著驗收批復。
一、辦事程序:
1、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當地市教育局的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或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
2、審批機關驗證
3、設立民辦學校。
4、考查、審批
二、申報材料:
(一)申請籌設應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申請正式設立應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承諾時限:
3個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統一)
四、收費標准:
工本費
五、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具體請聯系當地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管理科(辦公室)
『伍』 注冊教育培訓機構, 需要到那裡注冊,需要辦哪些證
摘要 您好,注冊教育機構需要到當地工商局注冊營業執照。
『陸』 要開辦一個培訓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一個培訓機構都要經過教育局的認可,拿到辦學許可證。
1、到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過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
2、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要提供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狀況等等)。
3、辦理稅務登記。
4、支付注冊資金。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開辦一個技能培訓班的具體流程:
1、網上錄入信息。
申請人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系統(點擊進入:)錄入信息並提交。
2、到公布的受理點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受理點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
3、公示。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符合補貼條件的名單定期集中匯總,在受理審核部門的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4、異議處理。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受理單位復核。經復核,異議成立的,取消其補貼資格;異議不成立的,按規定支付補貼。
審核辦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柒』 辦理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
到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過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
『捌』 我想開一個藝術培訓班,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營業執照
1、辦學許可證。凡是民辦類培訓機構都需要辦理此證,開辦藝術培訓班亦內不例外。投資者容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教育局領取《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並按要求填寫內容,再提交給窗口的工作人員,審批通過,即可頒發此證。2、工商營業執照。只要你是以實體店的形式來做生意,那麼,就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投資者需要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法人身份證、資信證明等材料,到當地的工商局辦理此證。3、消防審批。投資者需要去當地的消防部門辦理消防審批手續,以確保門店的消防設施合乎標准。如果,投資者開設的藝術培訓班還提供吃飯的話,那麼,還得辦理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4、稅務登記證。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後,投資者刻好的公章之後,就去去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領取增值性發票了。
『玖』 培訓機構營業執照如何辦理
培訓中心辦理營業執照首先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核准,申辦個體工商戶需准備以下材料: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3張;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前置審批文件、證件(指公共衛生許可證等);工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辦好營業執照後是否需要辦理稅務方面的手續根據經營場所面積確定是否需要衛生部門的前置審批,咨詢相關部門。
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二)有規范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五)有必要的場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的規定,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舉辦者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三)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驗資報告;
(五)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六)章程草案。
【法律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准予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由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辦資金、業務主管單位,並根據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不同方式,分別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規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審核或者登記,已經取得相應的執業許可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應當簡化登記手續,憑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發給相應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