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一鋼琴行倒閉老闆跑路,家長們交的學費怎麼辦
8月21日,一位女士來電,一家叫鋼琴的培訓機構,最近這家店突然關閉,裡面的鋼琴都被搬空了。現在培訓機構也沒有給家長一個說法和交代,孩子們還有好多的鋼琴課沒有上,初步估計欠了家長們300多萬的費用。聽說老師也被拖欠了工資,家長表示無奈,在微信上面聯系了培訓機構的老闆,但是遭到了老闆的拉黑。
如果在警察找到他之後,他並沒有履行承諾償還對其他家長或者是老師的債務的話,消費者有權利向法院提出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也存在一種可能是追回不了債務的。
就是這個欠債的老闆名下已經沒有任何的資產了,就不具備履行債務償還的能力了。但是也要看這個培訓機構是否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如果商家在明知道無法經營的情況下面,繼續收取學費,就有可能構成詐騙罪。
Ⅱ 培訓機構攜款跑路構成什麼罪
法律分析:教育培訓機構圈錢跑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Ⅲ 培訓機構跑路了可以刑事立案詐騙么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培訓機構是真的辦學了,只是因為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結果跑路,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不會構成犯罪的。只有在一種情況下,那就是,培訓機構在辦學過程中,不認真辦學了,或者說想放棄辦學了,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對外宣傳繼續擴大規模、繼續招生、繼續讓學生家長繳納相關高額學費,收取費用之後跑路。這種情況下,是涉嫌構成犯罪的。如何證明這一點,需要家長來搜集證據。如果沒有證據,那麼辦學機構跑路就屬於正常經營問題,警察不會刑事立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Ⅳ 關於培訓機構跑路,應該怎樣投訴或起訴
同情樓主,鄙視那些為培訓行業抹黑的機構。
都過去半年了,怎麼才問啊。
首先要大家一起報案啊。
咨詢的話,建議去律師事務所,在這里問,專業人士比較少。
藉此,提醒所有想參加培訓的學生,在選擇的時候,一定要睜大眼睛。
機構的歷史、規模、實力……很重要。
Ⅳ 福州一培訓機構跑路,上百家長共損失上百萬元,家長們該如何維權
福州一培訓機構跑路,上百家長共損失上百萬元。家長可以向當地的警方報案,因為受騙的家長人數比較多,因此大家一定要團結一心,這樣警方才能夠盡快的追回這筆錢。家長可以聯合教育、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共同的介入調查,防止這家黑心的機構再出現欺騙的行為。
有很多的黑心機構沒有任何的相關證件,因此當地的相關部門一定要做好檢查工作。要對機構進行管理,進一步的規范培訓機構的教學行為。如果家長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需要及時的調查。這家黑心機構已經開了很長的時間,但是家長直到過年後才發現上當受騙。說明在這段時間內,相關部門並沒有做好排查工作,這才導致出現大量家長上當的問題。相關部門也要及時反思自己的行為。
Ⅵ 曝英語培訓機構愛貝斯總裁跑路,涉5萬學員2億學費,家長該如何維權
家長們想要維權還是比較困難的,因為這個人已經卷錢跑到了國外,所以已經沒有任何的辦法能夠去抓回他了,因為我國跟其他的一些國家很可能是沒有引渡條約的,所以把這個人抓回來的可能性是不太大的。除非這些家長去這個人所在的國家告他。但是在國際法庭打官司還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我們也不熟悉那邊的語言,不熟悉那邊的法律,不知道那邊究竟會如何去判決維權之路,需要投入很多的金錢,投入很多的精力,投入很多的時間。所以估計好多家長就只能夠算了。不過如果這個人在國內有任何資產的話是可以凍結的,也許凍結的這一部分資產是可以給家長彌補一些損失的。
如果自己實在想要給孩子補習的話,就自己在家去給孩子補習是比較好的。這是真正拼家長的時候了。我覺得這樣也是更加公平的,因為在一些山區孩子們是沒有辦法去補習的,所以讓城市的孩子也沒有辦法去補習,才能夠變得真正公平。
Ⅶ 培訓機構跑路後報警處理流程
1、培訓機構跑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一般而言,培訓機構是真的辦學了,只是因為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結果跑路,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不會構成犯罪的。只有在一種情況下,那就是,培訓機構在辦學過程中,不認真辦學了,或者說想放棄辦學了,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對外宣傳繼續擴大規模、繼續招生、繼續讓學生家長繳納相關高額學費,收取費用之後跑路。這種情況下,是涉嫌構成犯罪的。但如何證明這一點,需要家長來搜集證據。如果沒有證據,那麼辦學機構跑路就屬於正常經營問題,警察不會刑事立案的。所以,找警察是沒有用的,因為不會刑事立案,所以想通過警察要回來錢,那是沒希望的。
2、向法院起訴,贏了官司輸了錢。這類案件,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而言,非常簡單,家長和培訓機構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繳納了相關學費,卻沒有上課,這種情況下,培訓機構應當辦理退費,這是應該的,所以,打官司應該是能贏的。
但是,贏了官司,就一定能拿回來錢嗎?這類培訓機構,一般都是以公司名義辦學,並沒有取得相應的辦學許可證。這種情況下,教委等監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監管。雖然教育監管部門已經想了各種方法來監管這些培訓機構,但他們一般也是被動執法,民不告官不究。所以導致以公司名義辦學的機構很多都沒有辦學許可證。因為想取得辦學許可證,實在是太難了。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公司基本上沒有什麼資產,場地都是租的,人員都是雇的,想跑路很簡單,這就導致官司贏了之後,根本就追不回來錢。
3、可以向教育監管機構投訴,要求查處這種非法辦學行為。既然報警報警不立案,去法院打官司,也很難拿回來錢,最多也只能讓公司的法人上黑名單。這些方法都實現不了學生家長拿回來錢的目的。當然很多家長說,錢拿不回來也不能讓他們好受,就要和他們折騰,那就只能去教育監管機構投訴,要求查處這種非法辦學行為。
Ⅷ 西安一少兒培訓機構被曝關門跑路,老闆對此作何回應
這個老闆表示,正在協商賠款事項,這一點培訓費她不至於跑路。然而事情真的有這么簡單嗎?如果真的像他所說的這么一點錢不至於跑路,為什麼又不把她口中所謂的這一點錢交還給已經報名的家長呢?
其實在今年,受疫情影響,除了教育培訓機構,其他的一些健身房,舞蹈室,等個人開辦的培訓機構也倒閉了不少。我們理解老闆自身的難處,但是也希望老闆們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畢竟交了學費給你,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培訓,此時的退費就是天經地義了。希望那些個正在跑路的老闆,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早日把學費退還給家長們吧!
Ⅸ 「愛貝斯」英語培訓機構老闆跑路,2千餘名家長維權,此事的最新進展如何
目前這個事件已經被定義為老闆跑路,警方已經立案偵查。
在教育機構迎來倒閉潮的同時,很多機構被迫選擇關門倒閉,也有些教育機構選擇跑路。對於很多家長來說,家長本來已經給孩子們較好的學費,但現在卻無學可上,同時也沒有辦法退回學費,導致很多人的權益受到了損失。與此同時,現在的教育行業也面臨困境,教育培訓機構也不好做。即便家長想退款,很多教育機構也沒有足夠的現金來退款。
一、愛貝斯老闆跑路。
愛貝斯是在湖南當地比較大的培訓機構,這個培訓機構有很多連鎖店,同時也是當地有名的英語培訓機構。很多家長特別信任這個機構,也從來沒有想過這個機構會以這樣的形式收尾。愛貝斯的老師在家長群里突然發了一個消息,表示自己機構的老闆已經跑路,希望大家一起報警處理。
Ⅹ 培訓機構跑路報警有用嗎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報警是沒有用的,要通過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如果涉及到詐騙等行為的,可以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