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區消防安全培訓內容
一、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火災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二、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96119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舉報。
三、不埋壓、圈佔、損壞、挪用、遮擋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動用明火和吸煙。
六、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燃放時遵守安全燃放規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單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八、每個家庭都應制訂消防安全計劃,繪制逃生疏散路線圖,及時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九、室內裝修裝飾不宜採用易燃材料。
十、正確使用電器設備,不亂接電源線,不超負荷用電,及時更換老化電器設備和線路,外出時要關閉電源開關。
十一、正確使用、經常檢查燃氣設施和用具,發現燃氣泄漏,迅速關閥門、開門窗,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兒童不玩火,將打火機和火柴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佔用、堵塞或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不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和火災撲救的障礙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煙,不亂扔煙頭。
十五、學校和單位定期組織逃生疏散演練。
十六、進入公共場所注意觀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記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災時沉著、冷靜,迅速正確逃生,不貪戀財物、不乘坐電梯、不盲目跳樓。
十八、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盡量用浸濕的衣物保護頭部和身體,捂住口鼻,彎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二十、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用濕毛巾衣物堵門縫,發求救信號等救援。
㈡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從業人員每年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多少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三條: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2)煙花爆竹安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堅持以考促學、以講促學,確保全體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
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准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㈢ 如何更好的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安全是企業永恆的主題,也是安全監管人員工作的核心和目的。因此,消除或減少企業員工,特別是生產一線員工的不安全行為,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那麼,怎樣才能消除或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呢?教育和培訓。加強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是消除或減少員工不安全行為的主要措施。面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大背景下,進一步創新安全培訓工作的方式方法,交流培訓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顯得尤為重要,為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下面,我將結合工作實際,就談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安全培訓工作擺到重要位置 全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已經市政府批准實施,這個規劃是我市第一部安全生產專項規劃。安全培訓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對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安全培訓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性基礎工作和緊迫的戰略任務。要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得到貫徹落實,遏制重特大事故多發,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就必須緊緊抓住安全生產培訓這個關鍵環節,從解決觀念問題、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入手,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一)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深刻領會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 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理論上的重大創新,為全黨和全國各項工作提供了必須遵循的指針,也為做好安全生產、安全培訓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內容。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把人作為包括安全生產在內一切工作的著眼點和立足點。安全生產為了人,人同時也是安全生產的實踐主體。人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管理水平、操作技能等,直接作用於安全生產,而重視程度、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提高,主要來源於教育培訓。因此,在安全生產領域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切實抓好安全培訓工作是最重要的舉措之一。 (二)明確安全培訓的地位和作用,把培訓工作擺在重要位置 隨著安全生產形勢的發展和社會不斷進步,安全培訓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漸突出,我們應從四個方面來理解安全培訓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安全培訓是實現安全生產的有效對策。從本質上說,安全事故都是技術風險,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強調,抓安全工作要堅持「裝備、管理、培訓」並重的原則,實際上就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工程技術對策、監督管理對策和教育培訓對策。教育培訓對策,就是通過多種形式、持續不斷的培訓,使監督人員、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別是廣大從業人員,從不同的層次和領域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保證工程技術對策和監督管理對策切實落實到位。 二是安全培訓是做好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支柱。在安全監管工作中,立法、執法、保險和培訓是四大支柱。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村人口大量向城市和工業轉移,農民工已成為高危行業從業人員的主體,必須通過開展多種多樣持續不斷的安全教育培訓,才能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事故的發生。 三是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五要素」的基本內容。安全生產「五要素」的第一要素安全文化,依靠的是有力、有效的安全培訓。因此,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五要素」的基本內容。 四是安全培訓是實現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根本手段。從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的發展模式來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大致可分為自然本能期、法制監督期、自我管理期、團隊文化期四個主要階段。只有人的意識、知識達到了相應的水平,企業的安全管理才能上升到新的階段,而其中所依靠的根本手段就是安全教育培訓。 近年來,我局黨組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始終把培訓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由一把手負總責,把培訓工作納入了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了嚴格的培訓考核運行機制。巢湖汽車駕校、含山恆泰、無為亞泰3 個安全培訓機構,初步建立起培訓網路體系。在領導的重視和各部門的配合下,我局在全市企業大力開展全員安全培訓,培訓了上萬名安全管理幹部和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較好效果。 二、加大力度,提高質量,全面提升安全培訓工作水平 當前,國際經濟形勢嚴峻,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挑戰,這就對安全培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到2010 年基本形成適應我市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訓體系和工作機制,實現全市安全生產培訓網路化、管理標准化,為了使安全培訓工作步入持續健康發展的軌道。我們要切實抓好六項工作,實現六個創新。 一是抓重點,在推進企業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上要取得新突破。為落實國務院《特別規定》和國家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管理規定》,我局今年已初步制訂各培訓機構培訓計劃,明確縣區安監部門監督管理責任,明確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要把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在對培訓機構和市屬企業的監管上。對培訓機構嚴格執法、嚴格准入、嚴格管理。縣、區安監局也要加大對企業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推動企業搞好從業人員全員培訓,特別是高危企業要對從業人員強化全員培訓,在全員培訓上要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在規范培訓市場上要有新起色。為貫徹國家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辦法》,我局對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進行規范。協調各行業,搞好統一培訓考核發證,使全市安全培訓市場得到規范、統一。 三是進一步加強培訓機構建設,在安全培訓體系建設上要有新進展。重點在沒有培訓機構的縣區建立培訓機構,在重點行業建立培訓機構。各培訓機構要在加強軟硬體建設上下功夫,提升培訓質量。 四是堅持高標准、嚴要求,在培訓質量上要有新提高。今後幾年我們要把工作重心逐步轉移到提高培訓質量上來。一要加強培訓需求調研分析。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結合企業生產 實際,研究和完善不同培訓對象的培訓模型,優選培訓教材,統籌安排,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要改進培訓方式方法,抓好課堂教學這個關鍵環節,充分利用電視、多媒體等手段,採取情景摸擬、案例分析、雙向交流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傳授安全知識。要強化實踐教學,更多地採用實物、現場參觀、案例分析、現身說法等生動形象和直觀的教學方法,增強培訓效果。三要強化培訓考核。抓緊健全和完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題庫,嚴格考核標准,嚴格教考分離,嚴格考核把關,確保培訓質量。四要加強對培訓質量的評估檢查和抽查。制定培訓機構培訓質量評估考核標准,建立規范的教學評估機制,定期對培訓質量進行檢查。五要加強培訓管理人員隊伍建設,開展培訓者培訓,全面提高培訓者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促進系統培訓工作上台階、上層次。 五是強化政府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在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上要取得新成效。要加強對縣鄉兩級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幹部進行培訓,使他們盡快掌握安全管理知識,提高領導能力。加強對安全監察員的專業培訓,使他們提高安全專業知識和行政執法能力。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培訓,使他們更好地承擔起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有計劃地培養一批安全工作專業人才,提高安監幹部隊伍管理水平和監管能力。 六是加強培訓的交流與合作,在學習借鑒先進經驗上開辟新渠道。抓好跨省和跨市培訓,在先進省市建立安全培訓網點,組織各縣區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監局長、企業負責人、培訓機構管理人員,到外省、市培訓、考察,學習經濟發達地區安全管理先進經驗,拓寬培訓渠道,為安全工作逐步同世界接軌做好准備。 三、當前安全培訓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要突出抓好的重點工作 全市安全培訓工作者,為提高幹部和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減少事故,付出了辛勤勞動,取得了很大成效,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我們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五個方面: 一是全市安全培訓工作發展不平衡,有的縣安全培訓管理鬆弛,各項培訓工作規章制度不夠健全,培訓基礎工作薄弱,底數不清,培訓管理不嚴,質量不高。 二是培訓機構建設滯後,有的縣至今尚末建立培訓機構,有的縣培訓機構工作程序不合法。 三是主管安全培訓工作的領導和骨幹新人多,培訓工作業務不熟。 四是對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監管不力,對沒依法參加培訓,不持證上崗的人員,沒有進行有效地監督和處罰。 五是由於體制不完善,培訓工作存在各自為政、重復培訓的現象,培訓市場亟待規范。 通過以上對安全培訓現狀的分析,在肯定成績,找出差距的基礎上,結合全市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需要,我認為今後安全培訓工作的重點是: (一)加快培訓機構建設。各縣應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培訓機構建設。對培訓機構進行審批時,除了以國家和省文件中規定的條件和標准為依據外,主要看經濟發展總量和培訓對象人數,優先考慮經濟發達和應培人員數量較大、能形成一定規模的縣區。各縣在沒有建立培訓機構前,絕不能自行培訓,必須和市培訓機構聯合培訓。 (二)加大對企業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要加強對自己監管企業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每戶企業應參加培訓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要檢查持證上崗狀況,堅決杜絕漏培人員。對企業培訓資金的投入、安全培訓計劃、新工人入廠培訓,對使用新材料、新工藝的安全培訓,對高危企業全員培訓,都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要有文字記錄並歸檔立卷,對本地區企業的安全培訓工作一定要了如指掌,監管到位,對存在的問題要進行整改。對違反培訓法規的單位,要進行嚴格處罰。 (三)重點抓好專業培訓。一是舉辦培訓機構師資和培訓機構管理人員培訓班。各培訓機構專兼職教師和要申辦培訓機構的單位各類教師都必須參加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二是舉辦非煤礦山監察員培訓班,對非煤礦山監察員專業法規、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專業知識進行培訓,提高非煤礦山監察人員的專業管理能力。三是舉辦危險化學品監察員專業培訓班,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管理規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許可證發放等方面進行專業培訓。四是舉辦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培訓班,旨在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實戰能力。五是舉辦鄉鎮、街道辦檢查員專業培訓班,使鄉鎮、街道辦專兼職安全員提高管理能力和專業水平。 (四)按照職權范圍進行規范化培訓。按照國家總局部門培訓法規,市縣安全監管部門,絕不能越權培訓中央、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誰擅自培訓誰就違規,就負法律責任。我局一定要按國家總局的規定,抓好市、縣屬企業安全培訓,對不執行國家法規,越級、越權培訓的市、縣,要追究部門和個人的行政責任。對性質嚴重,造成惡果的要取消培訓機構資格並進行處罰。 (五)組織好企業的全員培訓。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實踐證明要搞好安全生產,必須加強企業全員培訓,各級安監部門要把組織、監督所管企業全員培訓作為培訓工作的重點。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工作。加工製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全員培訓的時間、內容,要按照國家總局3 號令規定進行。凡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培為主,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做好當前安全培訓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只有堅持與時俱進,埋頭苦幹,全面提高安全培訓工作的整體水平,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才能為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做出更大的貢獻。
㈣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什麼
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及具體要求
1、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按照職工人數1:100的比率,且不少於2名進行配備),配備兼職安全員(按照職工人數5:100的比率進行配備)。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落實下列職責:1.在年初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2.每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企業每年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少於20學時,按規定如實告知有關安全生產事項;3.如實記錄培訓時間、內容、人員和考核情況;4.一般從業人員經企業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5.建立特種作業管理制度:確定特種作業上崗審批責任人。建立特種作業人員信息台帳,按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復)訓;6.主要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7.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前需進行專門培訓。8.企業在每年3月和9月企業將清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姓名、特種作業操作證號、清查需送培人員名單、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承諾等資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後報安監站。
3、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內部安全檢查整改)制度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三條規定:1.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安全)廠長、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車間、生產線)主任等各層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檢查內容、檢查頻次及考核標准;2.建立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安全)廠長、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車間、生產線)主任等各層級內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記錄台賬,並如實記錄;3.主要負責人、分管(生產、安全)廠長、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車間、生產線)主任等各層級對下一級內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查落實、對其檢查記錄台賬進行審查和建立獎懲機制進行考核;4.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建立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台帳;5、每周向從業人員公開通報企業違章違規及其處理情況。
4、制定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規定: 1.年初組織制定和修訂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按計劃組織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培訓學習和現場演練,使員工了解、掌握有關應急處理措施。
5、建立和落實原材料、葯物(含余廢葯物)管理制度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規定:1.建立或落實黑火葯、亮珠、引火線、易制爆(毒)危險化學品原材料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及台賬,做到台賬與實際相符;2.按規定銷毀處置余廢葯物並如實記載。
㈤ 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哪三級,培訓的主要內容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培訓的主要內容:
一、廠部教育內容
1、 講解勞動保護的意義、任務、內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廠的職工樹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
2、介紹企業的安全概況,包括企業安全工作發展史,企業生產特點,工廠設備分布情況(重點介紹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設備的注意事項),工廠安全生產的組織
3、介紹國務院頒發的《全國職工守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企業內設置的各種警告標志和信號裝置等
4、介紹企業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訓,搶險、救災、救人常識以及工傷事故報告程序等
二、車間教育內容
1、介紹車間的概況
2、根據車間的特點介紹安全技術基礎知識
3、 介紹車間防火知識,包括防火的方針,車間易燃易爆品的情況
4、組織新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
三、班組教育內容
1、 本班組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設備狀況、消防設施等
2、講解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重點講思想上應時刻重視安全生產
3、 講解如何正確使用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和文明生產的要求
4、 實行安全操作示範
(5)煙花爆竹安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企業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對調換新工種、復工、採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必須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衛生教育,受教育者,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可以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而我們有些單位在開展時形式單一、老套,總是採用課堂灌輸式,顯得枯燥,缺乏吸引力。其實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可以採取參觀、座談、演講等與課堂講授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效果將更好。
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我們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觀看視頻。這種視頻是來自我們車間現場的視頻,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正確操作方法的模擬演練等視頻。
2、建立培訓道場。培訓道場就是建立一個新員工培訓實驗室,將車間現場的設備按比例縮小後,再安排新員工進行現場的模擬操作,提高員工的實際操作能力。
3、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訓。多搜集相關的安全事故案例。
4、安全小品。這類比較符合實際,主要是組織員工進行相關的事故模擬演練,將事故排演成小品的模式,通過小品表演,讓員工都能明白事故的前因後果。
㈥ 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內容介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其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各級工會組織應當依法加強對安全生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提出保障安全生產的建議,督促糾正違法行為、整改事故隱患,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和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防範事故的能力。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報刊等單位應當開展安全生產公益性宣傳教育,報道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輿論監督。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事故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研究和推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安全生產措施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生產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
(二)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單位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經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七)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特種作業人員依法經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八)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前款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職責,並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督。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體人員和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體系。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三)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和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五)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七)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八)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礦山、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危險性較大的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至少配備三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超過一千人的,至少配備八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超過五千人的,至少配備十五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二)協助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查處事故隱患和違章行為,並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及時整改;
(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五)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管理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六)協助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提出報告;
(七)定期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八)生產經營單位賦予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並對因資金投入不足而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築施工等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制度,以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存儲、專項用於安全生產,並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培訓情況。
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修和保管知識;
(五)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安全生產知識;
(六)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七)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每年接受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八學時;其他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四學時。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新招用的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二十四學時;換崗、離崗六個月以上復工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均不得少於四學時。
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審查部門及其負責審查的人員對審查結果負責。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驗收部門及其驗收人員對驗收結果負責。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在役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的檢測、評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新。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生產經營單位發現現有工藝、在役設備存在危及生產安全因素的,應當及時改進或者更新。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採取下列監控措施:
(一)建立運行管理檔案;
(二)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檢驗;
(三)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四)定期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
(五)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測和安全評價,並提出完善監控的措施。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為生產經營單位推薦或者指定檢測、安全評價的中介服務機構。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一次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的實施情況。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推行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方法,將安全生產條件納入集體合同,實行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職責,對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礦山使用的特種設備以及直接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經營、安裝、維修、改造、使用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技術規范。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儲存區域之間的安全距離以及周邊防護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居民區(樓)、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距離內,城市規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不得批准設置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和儲存場所;違法批准設置的,原批准機關或者其上一級機關應當依法撤銷批准,限期遷出。
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險物品的生產區域、儲存區域的安全距離內和礦山、尾礦庫危及區域內,不得建設居民區(樓)、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確需建設的,應當依法先行拆遷原有危險區域或者將危險物品撤出;已經建成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消除危害。
高壓輸電線、輸油管道、輸氣管道、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距離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和構築物。對不符合規定安全距離要求的建築物、構築物,應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採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大型設備(構件)吊裝、設備大修、建築物和構築物拆除等危險作業,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以及在密閉空間內作業,應當執行本單位的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作業前,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專門人員應當就作業安全要求向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通道、安全標志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安全防護效果。
公眾聚集的經營場所實際容納的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或者設施的承載負荷時,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採取控制進入和疏散措施。
第二十五條禁止生產經營單位接受中小學生進行接觸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勞動或者參觀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
禁止生產經營單位租用學校、幼兒園房屋、場地從事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活動或者作為機動車停車場。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進行經常性、專業性和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提出處理意見,跟蹤事故隱患整改情況並記錄在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計劃,明確專人負責,並落實整改措施。
第二十七條礦山、建築施工、金屬冶煉、船舶修造和拆解、電力、城市軌道交通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應急救援預案。
前款所列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應急救援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及定期演練、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和經費保障,並與當地人民政府的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明確應急救援人員。
第三章 安全生產保障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受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委託,協助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制止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報告和協助處理安全生產事故,並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其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機構或者人員具體實施相關工作。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單位自救、區域互救、政府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機構;
(二)有關部門和組織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
(四)應急救援組織及其人員、裝備;
(五)緊急處置、人員疏散、工程搶險、醫療急救等措施方案;
(六)社會支持救助方案;
(七)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八)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九)經費保障。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責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專題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整改工作,每年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計劃並組織實施。
下級人民政府每年應當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有關部門應當定期分析傷亡事故發生的情況,按月通報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傷亡事故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以及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設施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引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技術進步,逐步淘汰落後的工藝、設備,推行安全生產質量標准化活動,促進安全生產科學管理。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煤礦企業應當為井下作業人員依法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機動車應當依法參加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鼓勵道路和水上運輸、海洋捕撈和養殖、高處懸掛作業、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僱主責任保險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公眾聚集的經營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參加火災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
第三十五條對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險性較大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
第三十六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活動。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依法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撤職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規定人數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可以按照應配人數,每少配一人處以五千元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二萬元。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可以按照應培訓人數,每少培訓一人處以二百元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二萬元。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未按照規定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措施的實施情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接受中小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勞動或者參觀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租用學校、幼兒園房屋、場地從事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活動或者作為機動車停車場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遷出,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決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行政處罰的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機構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4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條例執行。
修正背景說明摘要
主要修改了兩方面的內容:第一,2008年國務院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職責作了調整,為了與這一職責調整相適應,建議在條例第二十條中增加一款,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職責。第二,2007年6月1日施行的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該條例第四章關於事故分級、報告、調查處理的規定與國務院條例不一致,建議整章刪除。第四章刪除後,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部分內容仍需保留,合並作為第三十一條第三款。同時為了和上位法相銜接,在附則中增加一條:「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㈦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什麼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是廠礦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可以採取參觀座談,演講等與特堂講授相結合的形式進行,這樣的效果會更好。
誤區:
教育程序不明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在新職工到人事部門一報到,人事部門就應通知其到安全部門接受廠級安全教育,經教育考核合格後填寫教育卡片,人事部門根據教育卡片開出分配調令到二級單位,二級單位再對其進行分廠(車間)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後填寫教育卡片。
該職工再攜卡被分配到班組接受班組教育,考核合格後再填寫教育卡片,爾後分配到崗位學習,三級安全教育就應嚴格遵守這樣的程序。然而,我們有些單位卻不明此理,有的未進行廠級教育就被分配到二級單位,在安全部門事後知道再補廠級安全教育,造成教育的"滯後"。
教育級別不全
所謂三級安全教育就是廠級一分廠(車間)級一班組級三個級別的安全教育,缺一級就不能稱其為三級安全教育。
教育時間不夠
根據安監總局第3號令頒布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然而在我們實際執行中卻存在著"偷工減料"、教育時間嚴重不足的現象。
教育內容陳舊
三級安全教育內容應根據時代的變化有針對性地適應調整、補充。然而,有的單位三級安全教育的教材卻實行多年一貫制,內容陳舊過時,缺乏針對性和現實教育意義。
在進行安全教育時,要注意內容的多樣化,因為按正常的培訓程序,新員工的廠級安全培訓應該是三天(24小時)。三天的時間可以有計劃的安排每一天的具體培訓內容,例如觀看車間現場的視頻、安全事故案例等。
㈧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培訓內容。急急急。誰能幫幫我,告訴一下、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培訓內容:
1、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標准和規定;
2、企業內部相關制度、規程和規定;
3、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的文本、演練事故處理知識;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估內容;
5、相關事故的分析和應急器材的配備、保管、使用知識。
㈨ 江蘇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輕工部、農林部《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的精神,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凡本省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包括禮花彈、發令紙、民用信號彈、土手榴彈、土火箭等,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都適用本細則。第三條本細則由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企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貫徹實施,各級公安機關實施監督。第四條凡新建、擴建、改建的煙花爆竹企業,必須憑縣以上主管部門的批准文書,填報申請書,說明使用原料、配方及產品品種和產量等,並附廠區布局圖、四鄰距離圖、建築結構圖、安全設施圖,向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申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由公安機關發給《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方准生產。
本細則公布前已從事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應按照本細則規定補辦批准手續。第二章安全組織及其職責第五條凡煙花爆竹年產值超過五百萬元的市、二百萬元的縣,其主管部門應設立安全機構,其他市、縣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第六條各生產單位要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安全領導小組由保衛、生產、安技、供銷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第七條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應由單位負責人擔任,其職責是:
1.貫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和規定,並積極組織實施和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安全工作情況。
2.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組織制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
3.負責主持安全領導小組工作,領導義務消防隊,經常開展安全活動。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組織考核。
5.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促進安全生產。
6.協助調查事故原因,並追究事故責任,提出改進措施。第八條各企業單位應根據規模大小,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由所在單位審查確定,經市、縣公安局考核,領取《安全員監督證》。安全員在安全小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檢查監督,對違章人員有批評教育,直至停止生產的權力。第九條企業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對新工人要進行三級(班組、車間、廠部)安全教育,在採用新的生產工藝、增加新的產品品種和調換工種時,必須事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訓練,職工經考試合格才能單獨操作。必須使每個職工都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熟悉原料、產品的性能和發生事故後的應急措施。第十條各企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科研和技術革新活動,進行葯物安全配方、危險工序遠距離操作以及自動報警、滅火等方面的研究,促進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第三章生產管理第十一條生產禮花彈、民用信號彈、土手榴彈、土火箭、發令紙、拉炮、摜炮等,以及需要摻用氯酸鹽作原料的單位,必須報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省公安廳批准,摻用氯酸鹽的數量,限制在必須用明火點燃才能引爆,對撞擊、擠壓、磨擦即可爆炸或自爆的,應嚴格禁止。
嚴格任何單位或個人私自生產煙花爆竹。工廠不準將含葯工序承包到戶或個人加工。第十二條廠區周圍應設圍牆或圍河。圍牆為實體磚牆,高底不得低於2米;圍河內應常年有水,水面寬不得少於3米。第十三條工廠與周圍建築設施的安全距離應符合下表要求:
---------------------------------------
倉庫存葯量(噸)|>2|>1|>|0.3|
-------------|||0.5||
安全距離(米)|||||≤0.3
-------------|||||
保護對象|≤5|≤2|≤1|≤0.5|
-------------|-----|-----|---|----|----
35千伏|150|110|80|60|50
距離高壓輸電線路|||||
110千伏|290|200|160|130|110
-------------|-----|-----|---|----|----
非本廠鐵路支線通航汽輪的河|250|180|140|110|90
流、縣以上公路|||||
-------------|-----|-----|---|----|----
零散住戶|290|200|160|130|110
-------------|-----|-----|---|----|----
國家鐵路線|340|240|190|150|130
-------------|-----|-----|---|----|----
鐵路、鄉鎮以上公共汽車站、|||||
區域變電所其他工廠圍牆邊緣|480|350|270|210|180
村莊|||||
-------------|-----|-----|---|----|----
10萬人口以下的城鎮規劃邊|720|500|400|320|260
緣|||||
-------------|-----|-----|---|----|----
10萬人口以上的城鎮規劃邊|1,430|1,000|810|630|540
緣|||||
---------------------------------------
㈩ 企業為什麼要做外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有法律法規依據嗎
不同的行業不太一樣,建議去看下面的文檔: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內容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作業。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必須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c)、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能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後,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必須進過專業考核後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必須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作業。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帳檔案規范管理。三級教育的要求: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b)、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c)、每一名職工必須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後入冊。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採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4、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a)、節假日前後;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c)、工作對象改變;d)、工種交換;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後;g)、新進入現場等。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並建立了檔案。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4、檢查安全教育內容。通過查看安全台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情況。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