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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培訓機構收費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2-09-01 18:41:56

1. 培訓機構亂收費凸顯,這種現象該如何整治

市面上有很多培訓機構,這些培訓機構培訓的類目有很多。比如有成人教育培訓的,還有職業技能培訓的。然而這些培訓機構大部分在人們的心目中名聲並不是太好。有很多的培訓機構所推出的培訓對於學習者來說起到的作用是很小的。還有的培訓機構收費也是非常的不合理,利用誇大宣傳的方式來拉攏學員。現在有的培訓機構推出了普通班,白金班,鑽石班等,價格是依次上升的。然而花了鑽石班的價格發現所學的內容居然和普通班是一樣的。這個就令人非常的氣憤和不解。這些機構亂收費的現象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必須要得到監管。下面說說監管採取哪些有力的措施才能夠保護消費者。

大家在選擇培訓機構,無論是網路教育還是線下的培訓,一定要擦亮眼睛。因為有很多培訓機構的目的完全是為了賺錢。大家在選擇之前一定要問問身邊的朋友,還有網路中的好友。還要在網上查一查這家培訓機構的評語,這樣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培訓機構。找到真正做教育的培訓機構。

2.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什麼管理

政府指導價管理。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由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限。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相關信息:

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准。

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通過第三方託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3. 教育機構新政策

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教育部高度重視、態度堅決,將「雙減」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民生事項,列為今年部黨組的「一號工程」和教育督導的「一號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採取積極穩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提前謀劃

周密安排

七月初「雙減」文件尚未印發,暑期又即將來臨,為堅決防止中小學生暑期學習負擔過重,教育部提前謀劃、周密安排,一是召開專門會議作出部署,嚴禁學校和培訓機構利用暑期進行集體補課。二是聯合銀保監會加強暑期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嚴防出現「卷錢跑路」現象。三是聯合中央網信辦、公安部部署做好暑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確保工作平穩有序。四是合理引導暑期培訓消費,部署開展暑期託管工作,努力解決暑期家長看護孩子的後顧之憂。總體上,今年暑期校外培訓遇冷、學校託管走紅,社會普遍反映這才是暑假應有的模樣。

加大工作力度

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七月下旬「雙減」文件印發後,教育部加大工作力度,推動「雙減」政策落地見效。一是建立工作機制,牽頭建立由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等19個部門組成的「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指導各地迅速成立校外監管專門機構。建立「雙減」工作專項督導半月通報、各地 制度和專報機制。制訂了「雙減」工作台賬監測指標體系。建立完善了培訓機構監管平台。二是召開專門會議,提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舉措,部署開展專項行動。三是加強宣傳引導,舉辦廳局級「雙減」培訓班,開辟專欄,發布新聞稿、答本人問、專家解讀文章,推廣典型經驗,營造良好氛圍。總體上,社會輿論反響熱烈積極,稱贊「雙減」工作直擊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教育熱點,滅校外培訓虛火、還教育生態清風,彰顯了黨中央對新一代少年兒童的親切關懷和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堅定決心。四是推動行業自律,發揮中國民辦教育協會作用,爭取培訓機構頭部企業理解支持並堅決擁護「雙減」政策。五是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查處一批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典型案件,持續開展「線上校外教育培訓巡查」專項活動,設立「雙減」曝光台,公布校外培訓治理違規行為典型案例。六是開展暗訪調研,會同相關部委組成暗訪調研組,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兵團進行了實地暗訪調研,了解工作進度,挖掘經驗做法,研判困難問題,聽取意見建議。七是防範化解風險,商相關部委建立定期會商機制,進一步精準摸清底數,加強重點監測,消除風險隱患。據共青團中央和中國青年報對511043名家長的調查,「雙減」政策實施之後,72.7%的受訪家長表示教育焦慮有所緩解,中等收入群體緩解比例更高。
[(3)福建省培訓機構收費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構建「1+N」政策制度體系

為確保「雙減」意見落地見效,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構建起了「1+N」的「雙減」政策制度體系。

這個「1」指的是中辦、國辦印發的《「雙減」意見》,是方向性的、宏觀性的「雙減」工作的總綱領,如「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等。

這個「N」指的是落實過程中需要對一些概念進行科學界定,對一些工作要求進行細化,以指導各地更好地抓好貫徹落實工作。目前已出台了學科類培訓范圍界定、「備改審」、「營改非」、培訓材料管理、培訓人員管理、查處變相違規培訓、加強收費監管、上市公司清理整治、課後服務、建立監測機制、培訓機構登記等11個文件。同時,在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過程中,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培訓機構和個人「打擦邊球」或轉入地下的隱形變異培訓問題,參與課後服務導致學校教師負擔增加的問題,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湧入非學科類培訓的問題,亟需出台相應指導意見,防止出現政策空白。總體思路是按照「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系統出台涉及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審批、收費、人員、材料、行為、資本等方面的配套文件,這是一套政策「組合拳」,以實現全覆蓋、全鏈條有效治理。

下一步舉措

「雙減」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系統性的工程,必須注重當前和長遠相統一,往深里做、往寬里做、往嚴里做、往遠里做,持續用力、久久為功。

一是繼續完善配套政策。在督促各地落實好已經出台的配套文件基礎上,加快預收費監管、加強培訓機構黨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規的制訂進度。研究修訂競賽管理辦法,治理打著「國際」旗號的各類競賽。同時完善「營改非」流程,進一步明確過程中的公示期限、資產確權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准,在組織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場所、培訓內容等方面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機構同步作出規定。加快校外培訓管理條例立法進度,對非學科類機構管理一並納入。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統籌運用好各種方式方法,加大對「一對一」「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住家教師」等隱形變異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跟蹤各地進展,壓實地方責任,適時開展「雙減」大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的省份加強針對性指導幫扶,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員嚴肅問責。

三是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梳理各地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典型經驗推廣制度,遴選推廣一批、印發宣傳一批、網站公布一批、主流媒體報道一批、深度剖析一批、打造「雙減」精品一批,持續深入宣傳引導,營造「雙減」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有這些具體做法↓↓↓

來聽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偉介紹北京市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資金監管、人員安置等情況↓↓↓

關於機構重新審核的問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不再審批新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並對現有線下線上機構實施重新審核登記,解決培訓機構過多過濫問題。線下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部按照「1+1+3」要求重新審核,「1+1+3」是指線下機構必須符合證照齊全、培訓費納入資金監管,必須符合北京市「培訓機構辦學標准」「培訓行為規范」「培訓機構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三項規範文件要求,才可恢復線下培訓。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制改為審批制。

關於資金監管問題:當前,全市恢復線下培訓的機構預收費已經全部納入資金監管。對於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將預收費資金監管作為線上機構重新審批准入的前置條件。同期出台《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在重申3個月或60課時收費上限的基礎上提出,如周期和課時收費並存,機構只能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防止發生變相超過 3 個月收費問題。此外,鼓勵實施先培訓後付費的收費模式等。

關於人員安置問題:充分發揮「2+N」(2為政府部門和民辦教育協會,N為各家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就業服務機制,形成服務矩陣。一是指導民辦教育協會舉辦「教培行業同業互助對接會」活動,持續共同為教培行業人才提供就業服務。二是持續開展教培行業人才專項服務季行動,累計提供崗位32.3萬余個,3.5萬家用人單位參會。三是提供覆蓋全市各區學校事業編制內專任教師崗位366個。招聘活動收到應聘人員簡歷5300餘份,近2500名人員現場參會。

建立市教委每周三下校聽課調研機制,全委處室全體機關幹部下校實地調研。全面開展對各區黨委和政府履行「雙減」職責情況專項督政檢查。自9月13日起,全面啟動局級領導聯系各區實地督查機制,每周以「四不兩直」方式深入學校檢查一次,並建立周周檢查通報機制,將檢查結果每周通報、督促整改。

來聽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閩景介紹上海市貫徹落實「雙減」政策,在資金監管、公益互助、分類管理等方面的有關舉措↓↓↓

上海積極貫徹落實「雙減」新政,針對新規范、新要求探索創新管理舉措。

一是加強源頭治理,創新資金監管方式。從「支付行為」的源頭出發,積極探索「銀行定期劃扣」等新型資金監管機制。消費者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隨時要求銀行申請停止劃扣培訓資金,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積極推廣商業銀行和培訓機構「雙承諾」機制,並通過「家長告知書」等形式鼓勵家長優先選擇已實施「銀行定期劃扣」等有效保障預付資金安全機制的培訓機構。

二是堅持系統治理,推進公益互助機制。建設「上海市培訓協會跨界公益互助平台」。當有培訓機構非正常停業時,利益受損的消費者可以在平台上申請獲得其他機構提供的公益互助培訓課程。相關培訓課程均為「公益」屬性,不免除消費者對原培訓機構的債權關系和追責權力。平台於9月下旬正式面向消費者開放。

三是落實分類管理,完善配套鑒定機制。研究制定《校外培訓服務類別鑒定指引》和《鑒定指標》,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准確區分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服務、落實主體責任,防範假借非學科類培訓項目實際開展學科類培訓服務等逃避監管的行為。

來聽聽天津市教委一級巡視員孫惠玲介紹天津市推進「雙減」政策落地,強化風險防控、從嚴從實督查等有關情況↓↓↓

天津市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要求,打出「雙減」工作組合拳。

一是強化風險防控。做好研判應對,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特別是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摸排。做好精準防範,出台《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將培訓機構預收費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做好重點管控,對部分大型培訓機構委託第三方會計事務所進行經濟鑒證。

二是從嚴從實督查。圍繞合同簽訂、收費退費、資金賬戶、廣告宣傳等問題加強嚴查嚴管。聚焦發揮學校主陣地作用、課後服務、風險防控、廣告治理、治理違規培訓行為5項階段性重點任務,採取實地調查、「藍軍」暗訪、點調抽查、問卷調查等方式加強重點督查。加強專項督辦,點調抽樣市內六區部分培訓機構,發現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並形成常態化機制。

三是研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金信培」。通過這一平台實現教育部門一站式監管、培訓機構一站式服務、學生家長一站式消費。截至目前,平台已注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1124家,報備教師10545名,上架培訓課程1464門。

4. 請問政府可以通過學生收取家庭的各項費用嗎

記者1月1日獲悉,為規范沈陽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管理,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在前期基礎調研、成本調查、徵求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教育局、市場監管局形成《關於出台沈陽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通知》
(徵求意見稿)明確

定價原則
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益屬性和非營利原則,以切實降低學生家長經濟負擔為目標,堅決遏制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為。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其中所指學科類范圍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範圍的通知》(教監管廳函〔2021〕3號)相關規定確定,即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全市高中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參照執行。

收費標准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分班型確定基準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為:
類型
基準收費標准
浮動幅度
標准課程時長
10人以下
36元/課時▪人次上浮不超過
10%,下浮
不限。45分鍾
10-35人
30元/課時▪人次35人以上
21元/課時▪人次
(二)各培訓機構可在基準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其中:45分鍾為標准課程時長,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

全面做好收費信息公開
(一)各培訓機構要按照規定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准、資質信息等信息向社會公開。
(二)各培訓機構要將招生簡章、收費標准、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於每年6月底前分別報送給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各區、縣(市)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分別報送至市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

大力加強收費監管
(一)培訓機構要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培訓收費標准,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二)各級市場監管、教育、發展改革部門要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超政府指導價標准收費及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准,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按照國家要求,發展改革、教育等部門要及時建立跟蹤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市場的跟蹤監測,及時開展收費政策評估,對評估發現收費標准存在問題的,教育部門及時提出意見,發展改革部門適時啟動成本監審(調查)程序,調整完善收費政策。
該《通知》待正式印發之日起執行。
線下10人以下班:
每課時北京80元、南京60元
◼2021年12月31日,北京市發改委會同市教委、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確定了本市線上、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

其中,線下10人以下的班型每課時每人次收費80元,10人到35人的班型每課時每人次收費60元,35人以上的班型每課時每人次收費40元;線上的班型,無論人數,均按照每課時每人次20元收費。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南京也於日前出台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標准。其中,小班型(10人以下)每課時每生收費60元,中班型(10至35人)每課時每生收費40元,大班型(35人以上)每課時每生收費25元。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關於義務教育階段
學生作業設計與完成
近期也發布了相關規范
2021年12月31日,沈陽市教育研究院發布《沈陽市義務教育學校作業設計與完成指導實施意見》。意見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的時長、數量、難度、進度、完成和管理等方面給出了細致的設計規范。
促進義務教育學校的作業設計要從隨機性轉向計劃性、從關注數量轉向關注質量、從教師主體轉向學校主體、從單一知識型轉向多元素養型,旨在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雙減」以及作業管理要求,扭轉部分學校作業數量過多、質量不高、功能異化等突出問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提高作業設計與完成指導質量。
小學3-6年級平均每天
書面作業時長不超60分鍾
初中不超90分鍾
在時長方面,小學1-2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適當安排校內鞏固練習),3-6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鍾;初中7-9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鍾。設計線上作業連續時長不超過30分鍾,間隔休息要不少於10分鍾。切實防止單科時間不長、累加起來超時問題。
在數量方面,扭轉「以量提質」的作業觀,可以班級2/3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為基準把控每次作業數量。小學中年級每天作業科目不超過三科,其中書面作業不超過兩科;小學高年級每天作業科目不超過四科,其中書面作業不超過三科;語文和數學作業每周分別不超過五次,英語作業中年級每周不超過兩次,高年級每周不超過三次。初中7-9年級每天作業科目不超過當天課表開設科目,每周各學科作業布置頻次原則上不超過本學科周課時數。周末休息日、寒暑假以及法定節假日,1-2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3-9年級書面作業量原則上不超過平時的一倍。
杜絕偏、怪、超標作業
嚴禁教師課後通過微信群、
QQ群布置書面作業
在難度方面,要符合課程標准(指導綱要)和學情實際,既要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又要注重考查學生的思維過程、創新意識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做到難易適中,杜絕偏、怪和超標作業,不斷增強學生學習自信,讓學生有收獲感和成就感。
在進度方面,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與課時安排、教學進度保持一致。原則上,課時作業當堂布置。嚴禁教師課後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方式布置書面家庭作業。杜絕非教學需要的超前作業或後滯作業問題,作業確需前置或後滯的要嚴格審批和監管。
在完成方面,尊重學生選做作業的自主權,切忌全體「一刀切」。布置作業要明確書寫、時限以及修正等具體要求,尤其是要求學生作答過程能夠體現自己思維發展過程。
在管理方面,強化作業設計的計劃性、規范性,杜絕教師隨意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統籌監管年級班級作業的學科配比、數量以及時長,合理確定各學科作業的比例結構,切實加強作業總量監管和質量監控。
避免機械、無效訓練
鼓勵因材施教設計分層作業
提高教師自主設計作業能力,能根據作業性質目的、功能特點、內容形式以及學生實際需要與完成能力,合理設計書面、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按照不同標准,可設計不同類型作業。鼓勵豐富作業結構類型,設計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通常情況下,按照作業價值,可設計知識型作業、能力型作業和實踐型作業。按照作業層次,可設計基礎性作業、拓展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
鼓勵師生自主設計作業,精心選擇與學生學習基礎相適應、重在遷移運用的學習內容,堅持創新作業形式,設計手抄報、思維導圖、小論文、發明製作、調查報告等多種形式的作業,切實提高作業設計的趣味性和創新性。
充分利用在校時間完成作業
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後服務時間跟進學生作業完成指導,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管理時間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要尊重學生自主選做作業的自主權,加強輔導答疑,重點引導和幫助學生養成「按時、獨立、規范、整潔」的作業習慣,學會梳理知識、總結方法、發展思維、解決問題、深度學習。要引導家長做好學生家庭作業的督促落實,決不額外增加學生家庭作業,切實保證學生充足的睡眠時間。
書面作業全批全改
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教師對布置的書面作業要全批全改,以便掌握學情、診斷改進教學。對教材上要求學生完成的作業,要一課一批。對有錯誤或書寫不規范的作業,要讓學生及時訂正並進行二次批改。要有針對性地採取精批、面批、巡批、留言、互動等多種方式,正確規范地批改作業,作業評語要恰當、有激勵性。要上好作業講評課,克服「有批改無分析」問題,避免留而不講、做而不評行為,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和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要堅持集體講評與個別講解相結合,及時批改反饋作業情況,一般不超過兩天。提倡面批講解,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有針對性的輔導幫扶,幫助其樹立自信心;對學有餘力、有個性特長的學生要給予適合的指導激勵,幫助其拓展提升;對經常完不成作業的學生,要及時了解情況、分析原因,開展個性化幫扶,或適當調整作業量、難度和完成時間。要通過作業批改分析學情,特別是注意作業中錯誤問題的數量和性質,對於典型錯誤,要有意識地摘錄梳理、分析原因,並作為改進教學的重要依據。要積極探索利用信息技術、大數據等手段開展作業精準分析與診斷。
來源:遼寧日報《北國》客戶端、指尖沈陽、沈報全媒體記者 王月

5. 培訓機構退費政策

法律分析: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管理暫行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文件精神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6. 2021年培訓機構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讓校外培訓機構受到重大影響,很多機構紛紛轉到線上授課,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然而2021年的國家教育政策讓校外培訓機構人心惶惶,那麼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國際少兒英語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訓機構政策,有不足之處,還請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長陳寶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重點整治唯利是圖、學科類培訓、虛假廣告等不良行為。

四不兩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督查。

寒假期間規范校外培訓機構。1月28日教育部發出提醒,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間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必須停止一切線下校外培訓活動。

北京市暫停校外培訓和集體活動。1月23日,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小學、幼兒園違反教育規律行為的治理力度,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違規進行培訓。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問題的通報》,稱在近期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發現相關區部分恢復線下教學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問題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就《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直播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業作為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

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四川、江蘇、福建、陝西、安徽、山東、吉林、湖南、黑龍江等地也紛紛出台整頓校外培訓機構政策,大力整頓校外培訓機構。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出強化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管理。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准,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要完善相關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

5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標准》,要求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5月份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強化市場監管檢查,檢查發現,15家校外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13家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了頂格罰款。

受疫情影響,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訓機構停止下線教學。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明確其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責。

2021年6月15日,國務院教育督導辦發布校外培訓機構風險提示。

2021年6月23日,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願填報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

7.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培訓費管理,節約培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使用財政資金在境內舉辦的三個月以內的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初任培訓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 (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各單位舉辦培訓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培訓部門制訂的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後,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施行。
第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及調整預算的,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第七條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於每年3月1日前同時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備案。 第八條 培訓費是指各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
(一)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二)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三)培訓場地費是指用於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四)講課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所支付的必要報酬。
(五)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六)交通費是指用於接送以及統一組織的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文體活動費、醫葯費以及授課教師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條 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綜合定額標准如下:
單位:元/人天 住宿費 伙食費 場地費和講課費 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 合計 180 110 100 60 450 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准以內結算報銷。
15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第十條 講課費執行以下標准(稅後):
(一)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二)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
其他人員講課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范圍和標准內,擇優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部門行業所屬培訓機構、高校培訓基地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承擔培訓項目。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5%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煙酒;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各單位組織培訓應盡量利用網路、視頻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幹部選學、在職自學等方式,降低培訓成本,提高培訓效率。 第十六條 報銷培訓費,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 講課費、小額零星開支以外的培訓費用,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八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在各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或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包括培訓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培訓對象及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培訓成效等)報送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
第二十一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對各單位培訓活動和培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 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
(二) 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 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四) 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
(五) 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
(六) 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
(七) 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二十四條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組織的調訓和統一培訓,國家外專局組織的出國(境)培訓以及商務部組織的援外培訓,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中央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 關於插畫培訓亂收費的問題

培訓,教育現在已經產業化了,一張白紙的人倒是可以學學,想專業得到縱深,突破幾個天花板還是靠自己來推敲,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至於收費的確是偏高,為什麼?沒有發現中國什麼都在泡沫化嗎,只有接受現實。也有其他的選擇,1.自己尋覓一個牛X老師花錢學,開不開班倒是其次,重點是他願不願意教你,不一定非常有名氣,很多畫的很好的也不是很有名氣,但是他有項目做,對學生來說,就算上不了手,也是一個學習的機會。2,自己去工作室慢慢揣,0月薪,從生產線上鍛煉慢慢到有工資,這條路難熬,辛苦,同時是具備工作實力的。
想回答這個問題完全可以先說說這個行業,性質,流程,市場,商業規則,渠道等一步步講解,還有具體的繪畫,風格,了解了這些對培訓班也就有了一些認識了,說服力條理清晰,有理有據,符合客觀事實,並且真實會更讓大家相信。
藝術是個昂貴的手藝,成功的畫家很多時候是用錢堆出來的,傷不起的。有空可以看看一篇訪談《吳冠中談中國美術現狀》,心中的疑問也就解開了,雖然產業不是完全相同,但是有重疊,至於商業模式好比公式一樣。這個問題沒有必要深究,只能意會不言傳,要符合中國國情。

9. 教育培訓機構不退費怎麼投訴

一、教育培訓機構不退費怎麼投訴
1、教育培訓機構不退費解決辦法如下:
(1)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處理,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訴方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或下屬分會處理;
(2)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因為訓機構不退相關費用的,一般是民事糾紛,協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爭議解決的途徑】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消費者求償對象】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二、培訓班退費扣手續費是否合法
1、如果育機構過錯導致退費,消費者一方無需另行支付手續費,這是毋庸置疑的;
2、除非是因為學員這邊的原因造成的,在合同上有約定的除外,大部分機構要求退費收手續費,作為學員可以不接受,然後找相關部分去進行投訴,要求退還剩餘部分的學費;
3、機構收取學生的培訓費,是個綜合的對外報價,如果沒有特殊約定,應當理解為已經包含了培訓費、資料費用、管理費、服務費、場使用費、稅金等各種可能需要承擔或者發生的成本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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