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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申請報告

發布時間:2022-09-01 18:21:40

❶ 如何寫學校的申請報告

關於創建嘉興市綠色學校的申請報告

市教育局、市環保局:
我校創辦於1973年秋,2001年9月升格為嘉興教育學院桐鄉校區。我校作為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下設點和中德教育合作項目學校,是全國成人中等專業教育先進學校、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和桐鄉市園林式單位。2009年4月被命名為桐鄉市綠色學校。
學校現有佔地面積50畝,建築面積15486平方米,綠化佔地面積15037M2(其中草坪13221 M2,灌木350 M2,喬木500 M2,其他草地、樹木等966 M2),綠化率為45.1%。有行政樓、教學大樓、電腦圖書綜合樓、體藝樓、琴樓、學生公寓等主要建築。建校以來,學校以「校園、花園、樂園」為建設目標,不斷投入資金用於校園綠化及其養護工程,可綠化面積的綠化率達到100%。現在,整個校園環境優美,建築物與綠化錯落有致,生機盎然,給人以美的享受,為教育教學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環境。
學校現有全日制幼師班12個,分別與浙師大杭州幼兒師范學院、湖州師范學院、溫州師范學院合作辦學。學校還分別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浙江教育學院、杭州師范學院、浙江師范大學、湖州師范學院、溫州師范學院等高校合作,舉辦各類函授教學班。學校承擔了桐鄉市中小學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開展了校長(書記)培訓、小學骨幹教師培訓、小學教師全員培訓、新教師培訓、電腦培訓、普通話培訓等各類專業培訓活動。
崇尚綠色,提高人類生存環境質量,是每個當代有識之士的共同追求;開展綠色教育,創建綠色學校,使全體師生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掌握必要的生態知識,養成良好的生態道德,是我校師生的共同追求。多年來,我校通過各種途徑開展綠色學校的建設和教育活動,使綠色環保意識深入人心,並促進了學校的不斷發展。
為了進一步加強綠色學校的建設,把校園建設得更優美,把綠色教育抓得更好,我校特提出創建嘉興市綠色學校的申請,並請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指導、檢查和驗收。
桐鄉市教師進修學校
2009年5月1日

❷ 中小學在職教師培訓機構兼職有什麼處罰

中小學在職教師培訓機構兼職將被嚴查直至吊銷教師資格證

針對一些機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培訓的問題,教育部要求加強日常排查監管。要結合實際對培訓機構進行經常性排查抽查,重點排查無證培訓、開展全日制培訓、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等違法違規行為。

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機構,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嚴肅處理中小學在職教師到培訓機構兼職,直至吊銷教師資格證。排查和處理情況要及時通報全省(區、市),以儆效尤。

(2)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申請報告擴展閱讀

違規培訓查處情況:

一、浙江省紹興市一培訓機構發生一起6名學生燒傷事件。「柯岩少兒培訓學校」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招生,工作人員在演示化學實驗時因操作不當導致爆燃,致使6名學生被燒傷。紹興市、柯橋區兩級教育部門聯合街道、公安等部門開展醫治、調查等事故應急處置,依法取締該非法培訓機構。

二、重慶市新東方一名教師在課堂上給學生播放電視劇事件。重慶市新東方沙坪壩校區培訓人員,在數學一對一課堂上,播放與培訓內容無關的電視劇約30分鍾。沙坪壩區教委約談重慶市新東方主要負責人,責令該機構加強課堂監管和員工管理。重慶市教委在全市范圍對重慶新東方的違規培訓行為進行通報。

❸ 如何申請教育培訓機構

申辦教育培訓機構需先到當地教育局進行前置審批,辦理相關辦學許可證,再到工商局辦理企業或個體營業執照。
向當地教育局教育事務服務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辦學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培訓機構名稱(經民政局核准後的名稱)、辦學具體地點(包括樓層、面積)、辦學原因、目標、辦學項目、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可行性分析、招生對象等。(A4規格紙列印)
2.辦學場所的「三證」。具有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建築竣工驗收合格報告;具有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抗震強度等級證明;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報告(原建築為非教學用途的須在消防部門指導下進行二次裝修,並提交裝修工程消防驗收合格報告)。(驗原件、交A4規格復印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9、《任職合法性聲明》;
10、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1、《住所承諾書》;
1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及說明
一、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委託代理人證明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登記前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二、說明:
1、申請人是指擬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申請人為經營者本人的無須提交委託代理人證明)。
2、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申請人簽字。
3、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字。
4、申請人身份證明是指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5、經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自有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房管部門出具體產權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部門的產權證明。以上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提交其他產權證明。經營場所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可提交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6、申請人在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組成形式」欄時,選擇個人經營的,在「個人經營」一欄內劃「√」。選擇家庭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家庭經營」一欄內簽字。
7、申請書中「住所」是指申請人的現住址。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住所」、「經營場所」欄時,應填寫所在市、縣、鄉(鎮)及村、街道門牌號碼;經營場所無門牌號碼的,應另附經營場所方位示意圖(A4紙)。
8、領取執照人為申請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

❹ 浙江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登錄

浙江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登錄

浙江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登錄的是哪個呢?下面是由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浙江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登錄,希望能夠幫到您!

浙江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登錄》》》點擊進入


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教師賬號獲取及自主選擇報名操作流程

一、教師賬號密碼獲取

1、教師賬號命名規則

賬號的命名規則為「姓名首拼+末6位身份證號」(如果身份證號碼最為一位為X,請注意大小寫)。例:教師姓名:王小虎,身份證末6位:31001X,那麼該教師登錄賬號為:wxh31001X。

2、密碼重置

建議教師登錄後立即更改密碼,如果密碼遺忘,請學校管理員對其密碼進行重置。

二、教師登錄

登錄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教務管理,網址為:

http://pxglpt.zje.gov.cn/

請各位教師登錄後馬上更改你的密碼。

用戶登錄浙江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系統後,將滑鼠移到窗口右上角的用戶名稱上方,會彈出「修改密碼」按鈕(圖1),點擊進入「用戶密碼修改」窗口(圖2)。用戶密碼的長度不能超過10個字元!

三、教師自主培訓報名

①第一輪報名時間:2017—02—13至2017—02—17,錯過時間就無法參加上半年的培訓咯!

②二輪補報時間:2017—02—28至2017—03—03,注意:二輪補報只針對第一輪報名落選的老師!

在浙江省教育廳教師培訓管理系統界面中,選擇左右功能列表中的「自主培訓報名」,可以看到本年度的本地區的'所有培訓班期。教師可以根據系統給定的條件(如圖3)進行查找,以便於教師自主選課。

在班期列表中,選擇適合自己的班期,然後按圖3中的「報名」按鈕,會將該班期加到已選擇的班期列表中。

在報名時間段內,完成培訓班期的選報,可以報多個班,但已有選班的累計學時超過144學時,則不能繼續選報。

在教育局或培訓機構審核前,教師可以退選班期;若上級教育局已審核,則學員不能退選,只能由教育局通過調整功能去統一調配。

注意點:

1、注意已報人數,若已報人數已超過計劃招收人數,則該班期很可能最終是通過「篩選」確定人數的;

2、注意每個班的學時數和上課時間,安排好個人工作;

3、使用技巧,點擊班期名稱,可以看詳細信息,並可下載培養方案,學員可以在選課前,就查看好這些信息。

四、成績與評價

在浙江省教師培訓管理系統界面中,選擇左右功能列表中的「成績與評價」,教師可以看到自己參加的培訓所獲得的成績。教師還可以對自己所參加的班期的培訓情況,對培訓機構所組織的本次培訓項目進行評價,以便培訓機構完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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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雙減下英語培訓機構申請報告

摘要 英語培訓學校申請報告

❻ 申辦中小學教育培訓機構要什麼證件

一、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回歷學位證答明等)經過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這是第一關;
第二關,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要提供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狀況等等);
第三關,是辦理稅務登記。至於費用,至少要有十萬元的注冊資金。如果嫌麻煩,資金也一下子沒那麼多,也可嘗試採取與他人合作的辦法,就是把你的班掛靠在一個教學實體(如某某學校、某某幹校、某某黨校)的名下,與他們談好條件,簽訂合同,租他們教室,向他們繳一部分費用,會有人幫助你的。
還有,就是這種培訓班,最重要的手續就是教育局或者勞動局審批的資質手續,這個也是最難辦的,要求你的場地、設備、人員都要達標,但是這個應該是可以通過其他渠道操作的。
還有要在工商局注冊,這個很簡單和一般公司注冊沒有太大區別,只要你拿到了教育局或者勞動局的批文。

❼ 天天學習教育培訓中心(簡稱天天教育)由重點中學一線在職名師於2009年創立,是一家專注於中小學培訓及心

浙江教育學院是省屬本科院校,座落於杭州風景秀麗的西子湖畔。學校創建於1955年,後幾經更名撤並。1978年2月,恢復浙江教育學院。學校下設外國語、國際工商管理、教師教育與教育管理、人文、理工、藝術、信息、成人教育等8個學院,設有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言文學等50多個本專科專業。設有浙江省教育行政幹部培訓中心、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浙江省中小學名師名校長工作站秘書處、浙江省中小學計算機師資培訓中心等教育機構。學校現有教職工472人,其中專職教師281人。專職教師中有教授45人,副教授 83人;博士58人(含在讀),碩士研究生150人(含在讀)。1978年恢復辦學以來,培養的大學本專科畢業生達48700餘人。學校現有本科、專科學歷教育在校生7950餘人,其中,全日制普通生4740餘人,成人本專科在冊生3200餘人
機構設置
黨群機構行政機構 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組織部、統戰部
檔案室離退休工作辦公室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宣傳部(新聞中心)人事處學生工作部(人民武裝部)教務處紀檢監察辦公室科研處工會計劃財務處團委審計處 學生處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資產管理處 校園建設處 保衛處 教學單位直屬單位外國語學院圖書館國際工商管理學院設備與物資保障中心教師教育與教育管理學院後勤服務公司人文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理工學院教學月刊社藝術學院 信息學院 體育部 其他機構:
小和山校區管委會——管委會辦公室、教學工作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人事與財務辦公室、後勤與保衛辦公室
。學校與境外的教育交流逐步擴大。已與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河城校區、美國萊德福大學、德國漢斯?賽德爾基金會、德國魏因加滕師范大學、台灣屏東教育大學、香港教育學院等建立了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 。

❽ 浙江省中小學教師教育培訓管理平台入口:https://pxglpt.zje.gov.cn/

浙江省中小學教師教育培訓管理平台入口: https://pxglpt.zje.gov.cn/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浙江省教育廳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各項工作的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效能,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以及省委省政府相關規定,結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思想偉大旗幟,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大力弘揚紅船精神,按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水平推進******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實施教育現代化戰略和高等教育強省戰略,努力辦好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公平優質教育的需求。

第三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工作的准則是: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法治教,堅持科學決策、民主管理,優化公共服務,建設創新型服務型部門,推行黨務政務公開,打造「清廉教育」。

第二章 決策機制

第四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實行依法民主科學的決策機制,重大事項決策要發揮專家、智庫、專業機構的作用,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堅持公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統一領導相結合。省委教育工委實行工委會決策制度,省教育廳實行廳長辦公會議決策制度。

第五條 工委會由工委書記召集並主持;工委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可委託工委副書記召集並主持。工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一般每月召開2次。工委會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學習黨中央、省委和教育部黨組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指示與重大決定,研究部署貫徹落實意見;

2.加強對委廳機關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具體任務;

3.研究決定上報省委、教育部黨組的重要請示、報告,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4.研究決定全省教育系統及委廳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工作、紀律檢查工作、群眾工作、統一戰線工作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重要制度和黨內規范性文件;

5.研究涉及全省教育的重大問題、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以及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重要事項;

6.按照黨管幹部原則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公辦高校省管領導人員、浙江樹人學院、浙江萬里學院黨委班子成員,委廳機關在職在編幹部和直屬單位副處級以上(不含省教育考試院副處級)幹部選拔、培養、考核、獎懲、任免等提出建議或作出決定;

7.按照紀律檢查工作要求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研究決定黨員幹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有關事項,通報省紀委、省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查處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

8.審議委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人事任免、職責分工、因公出國(境)計劃、處級以上幹部培訓等;

9.研究確定全省教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10.研究決定廳機關的人員調動和直屬單位的用人計劃管理、公務員招錄、考核獎懲、政務處分、幹部培訓、職工福利等;

11.落實黨管人才要求,研究決定全省教育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宏觀意見和重要政策;

12.其他需由工委會集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

工委會參加人員為工委委員,非工委委員的廳級領導幹部、辦公室、法規處、機關黨委、組織處、宣教處負責人和省紀委、省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副組長等列席(幹部議題除外)。其他列席人員根據議題由工委會主持人確定。列席人員原則上為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

工委會須有半數以上工委委員到會方可召開;研究幹部任免事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工委委員參加。工委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向工委書記或會議主持人請假。

工委會討論和決定問題時,如涉及與會人員本人或其利害關系人以及存在其他需要迴避情形的,本人應當迴避。

第六條 廳長辦公會議由廳長召集並主持。廳長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可委託副廳長召集並主持。廳長辦公會議實行廳長負責制,一般每月召開2次。廳長在充分聽取參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就討論事項作出決策。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徵求意見等形式代替廳長辦公會議議事。廳長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學習國務院及教育部、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決定,結合教育系統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意見;

2.研究決定上報省政府、教育部的重要請示、報告,下級單位請示、報告的教育行政方面的重要事項;

3.研究決定一般項目安排、經費預算安排、評優評先評估、內部審計、管理制度、行政規范性文件等教育行政重要事項;

4.研究決定廳機關重要合同協議、大型資產購置與處理等重要事項;

5.研究解決涉及學校和師生權益的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和熱點問題,研究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對策措施;

6.其他需由廳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廳長辦公會議參加人員為廳長、副廳長、省紀委省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巡視員、副巡視員,工委委員和辦公室、法規處負責人和省紀委、省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可列席會議,其他列席人員根據議題由廳長或會議主持人確定。列席人員原則上為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

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向廳長或會議主持人請假。請假人員對會議所討論議題提出的意見建議,可以書面形式表達。

廳長辦公會議討論和決定問題時,如涉及與會人員本人或其利害關系人以及存在其他需要迴避情形的,本人應當迴避。

第七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各部門提請工委會、廳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由部門集體討論,並經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和外單位的,應充分協商;涉及市、縣(市、區)和高校的,應事先聽取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應舉行聽證會;容易引發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重大決策,還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未經調查研究、集體討論並充分論證,未充分徵求各利益相關方意見或者未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不得提交決策。

第八條 完善會議決策的落實機制。工委會、廳長辦公會議之後,需形成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按照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要求,會議紀要在規定范圍公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省委教育工委會和省教育廳廳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不斷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

第九條 建立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研究討論「三重一大」等事項時,應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人參加或列席會議。對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情況,要及時跟蹤、評估和反饋,必要時開展第三方評估。

第三章 公文規則

第十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應當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相關要求辦理公文,遵守行文規則,規范公文格式。

第十一條 報送委廳領導審閱和批辦的公文,統一由辦公室按照領導分工擬辦、呈送,處室和直屬單位不得直接向領導個人送簽公文。

第十二條 來文批辦制度。所有來文均由辦公室統一接收、登記、擬辦、分送。推行電子收文和協同傳閱機制,不斷提高辦文辦事效率。主辦部門要主動辦理,會辦部門要及時協辦。無充足理由,各處室、直屬單位不得推卸辦文責任。主辦部門要及時將辦理結果反饋至協同辦公系統。

第十三條 發文審批制度。除密件外,所有公文均通過電子政務處理。除存檔外,盡量減少紙質文件印刷。正式公文一律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或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省教育廳辦公室名義行文。內設處室不得對外行文,必要的工作溝通可以處室名義印發便函。制發公文時,應由主辦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後送辦公室核稿;需要多個部門會簽的公文,會簽部門提出的修改意見應告知主辦部門,主辦部門要知悉修改內容並認真研究是否吸納。辦公室核稿後,呈報委廳領導審簽。辦文各環節應簽署經手人完整姓名和日期。

第十四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和其他部門聯合行文,應事先協商一致。上報省委、省政府或代擬省委、省政府的文件,涉及其他部門的事項,應事先協商一致;部門有不同意見的,由委廳主要領導出面溝通一次,仍有分歧的,說明情況和理由並報省委、省政府審定。

第十五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公文按照以下規則簽發:

1.向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報送的上行文;行政規范性文件;涉及全省教育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的政策性文件;對地方、高校的批評通報;向上級主要領導報送的材料,由分管委廳領導審核,委廳主要領導簽發。主要領導外出時,可授權相關領導簽發。

2.回復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及其他有關部門征詢意見的文件,履行工作程序性的公文,已列入年度計劃的各種專業性會議通知,以及其他常規性文件,可由分管領導簽發。

3.外單位聯合行文的文件,按照對等和分工由相關領導審簽。

4.緊急公文如遇領導外出,可由主辦處室徵得分管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安排其他領導代簽,或事後補簽。

第十六條 委廳直屬各單位依據部門職責以各自單位名義對外行文,委廳OA系統一般不分發直屬單位文件,門戶網站也不刊載直屬單位文件。

第十七條 進一步減少文山會海。從嚴控制公文數量和發文規格,提倡簡化文件,委廳下行文原則上不超過5000字。提請以省委省政府名義發布的公文,須執行發文立項制度,先報省委省政府批准。日常業務工作往來和簡單的知照性信息,一般通過釘釘或OA工作快遞直接發送,不再另外行文。

第十八條 領導批示件辦理。省領導批示件按省委省政府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辦公室負責督促。委廳領導的批示件,由辦公室分送相關部門辦理,15天內反饋批示領導。

第四章 學習制度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省委教育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參加中心組學習的對象為委廳領導班子成員、其他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根據需要可擴大到機關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中心組集體學習全年不少於8次,其中專題研討每季度不少於1次,每次研討至少有2至3人作中心發言。中心組學習的主要形式包括集體學習會、理論務虛會、專題讀書會和論壇報告會等。委廳領導要做學習的表率,帶動學習型機關建設。

第二十條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開設「處長講堂」,定期由機關處室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宣講業務工作進展情況和發展趨勢。

第五章 調查研究制度

第二十一條 完善調研製度。每年初確定一批年度重點調研課題,委廳領導每人至少領銜1項調研課題。省管領導幹部下基層調研一年不少於2個月,委廳領導蹲點調研時間不少於1周。處級及以下領導幹部調研時間不少於省管幹部。重要政策出台之前,必須有相應的調查研究作為基礎。

第二十二條 樹立良好的調研作風。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調查研究,不得增加基層負擔或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堅持開門搞調研,倡導不打招呼、不聽匯報調研。推進調查與研究相結合,既摸實情、找問題,又出實招、解難題。對調研時基層反映的問題要實行「回訪」。

第六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三條 委廳建立實行黨員大會、幹部大會、民主生活會、務虛會、黨風廉政分析會、意識形態形勢分析會、安全穩定形勢分析會、處長例會、專題會議等會議制度。

第二十四條 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由工委書記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開1次。

務虛會由工委書記召集和主持,重點分析工作中的困難和矛盾,研究推進工作的思路,每年至少召開1次。

黨風廉政分析會由工委書記召集和主持,每季度召開1次。

意識形態形勢分析會由工委書記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開1次,集中開展意識形態和社會輿情綜合分析。工委每年至少在黨內通報1次意識形態情況,每半年向省委報告1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

安全穩定形勢分析會由工委書記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開1次。

第二十五條 處長例會由委廳主要領導或由其委託其他委廳領導主持。處長例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1次。主要任務是:

1.傳達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級單位的重要指示、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

2.部署落實工委會議、廳長辦公會議的有關重要工作;

3.交流布置有關工作任務;

4.通報相關問題;

5.其他事項。

處長例會由處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

第二十六條 專題會議由委廳領導根據工作需要,主持或會同相關領導共同召集相關處室、直屬單位或教育局、高校參加,專題研究某項工作。專題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報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可以直接執行,重要事項需提交工委會或廳長辦公會議審議。

第二十七條 黨員大會、幹部大會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召開。黨員大會參加對象一般為:委廳機關全體黨員,離退休支部書記,直屬單位黨員領導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幹部大會參加對象一般為:委廳機關在職在編全體幹部,離退休支部書記,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考試院正處以上幹部。

第二十八條 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各黨支部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定期上好黨課。每月至少開展1次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黨組織活動情況要通過黨務公開欄等形式公布。

第二十九條 加強會議管理。減少會議數量,控制會議規模,嚴格辦會審批,提高會議效率,節約會議開支。各類會議實行年度經費限額控制和計劃管理制,年度會議計劃和會議經費預算需經廳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提倡運用視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召開視頻會議。由各地各高校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全省性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能合並的會議合並召開。

第七章 請示報告制度

第三十條 實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直屬單位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請銷假制度。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個人事項按照《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執行,每年年初根據組織部門通知文件部署進行集中報告。

第三十一條 廳直屬單位及時報告以下重大事項:

1.本單位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決定和重大事項;

2.本單位房屋基本建設、修繕、改造等工程建設及其他大額資金安排,以及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轉讓、處置等經濟活動;

3.本單位班子分工調整、內設機構調整,由本單位管理的中層以上幹部集中調整,以及辦公室、人事、財務等重要崗位主要負責人調整;

4.本單位內部分配製度重大調整;

5.本單位以及與本單位職責相關的重大突發事件、輿情,或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可能影響穩定的重大隱患;

6.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凡重大事項要在正式決定前進行報告。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報告的,應及時補報,並說明原因。重大事項採用書面報告,可專題行文上報,也可填寫重大事項報告單。緊急重大突發事件、重大隱患,可先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補報。書面形式的報告統一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視情分送領導班子集體或相關委廳領導,並通報相關處室。口頭形式的報告,可由直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外出,由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直接向委廳分管領導以至主要領導報告。

第三十二條 健全請假制度。領導幹部外出要按程序請假。

1.委廳主要領導出國(境)、出省,要按省有關規定向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報備;其他委廳領導出國(境)、出省或休假,應向主要領導報告,由辦公室通報其他領導同志。

2.各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國(境)、出省或休假,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報辦公室、幹部處備案,由辦公室向其他領導同志通報。其他工作人員出國(境)、出省或休假,向分管領導報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差或休假,應按程序確定臨時負責人。

3.各部門外出組織集體活動,部門主要負責人應事前報分管領導批准。各部門應避免全體人員在工作時間同時外出,確保有人值守辦公。

第三十三條 建立重要情況報告制度。領導幹部參加上級重要會議之後,要及時報告會議情況,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建議。代替其他領導參加會議的,要及時把會議情況向被代會領導報告,重要的內容要向主要領導報告。

第三十四條 嚴格執行委廳重要事項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制度。嚴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切實履行重大事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的政治職責。統一報文出口,規范報告程序和形式,提高請示報告質量。

第八章 督促檢查

第三十五條 嚴格落實《全省性督查檢查活動審批備案制度》,未經批准不得面向基層開展各類督查,努力減少各類不必要的督查檢查,減輕基層負擔。完善檢查評比考核計劃管理和清單管理制度,未經審批不得開展檢查評比。進一步減少各類「進校園」活動。

第三十六條 加強和改進政務督查。年初及時分解年度教育工作任務,並按季度督查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加強工委會、廳長辦公會議決策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加強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督查。督促好省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加強教育督導。落實法定的教育督導職責,積極發揮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大職能。全面加強對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工作。

第九章 依法治教

第三十八條 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加強學法用法,強化依法行政保障和能力建設。通過「法治微課」等方式,每年組織領導班子集體學法至少3次。全體領導幹部和公務員都要參加年度法律知識考試。

第三十九條 加強教育立法。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及時向省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制定、修改或廢止地方性教育法規的建議,向省政府提出制定、修改或廢止教育類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建議,並根據程序代為擬定草案。擬訂和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原則上都要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第四十條 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符合《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訂前應先填寫《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行政規范性文件發文立項申報表》報省政府辦公廳立項;未經審批同意,不得擅自起草代擬稿和徵求有關單位意見。處室制訂規范性文件,須在充分調查研究基礎上起草,並由法規處組織合法性審查;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公開徵求意見。行政規范性文件都需提交廳長辦公會議審議。提請審議行政規范性文件時,需同時提供起草說明、合法性審查意見、徵求意見匯總表、政策解讀等材料。

第四十一條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完善電子政務系統,推行「掌上辦公」「掌上辦事」。

第四十二條 推進黨務政務公開。把公開透明作為基本工作制度。推進數字化轉型,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完善各類辦事公開制度,健全政務信息發布制度,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委廳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應通過門戶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方式,依法、及時、全面、准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加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依法及時答復相關申請。

第十章 全面從嚴治黨

第四十三條 教育工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教育工委定期對政治生態狀況進行自查自評,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四十四條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對課堂、網路、社團等教育領域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規范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各種基金會在學校活動的審核。堅持教育和宗教相分離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 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堅決維護國家與公民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四十六條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斷完善並嚴格執行委廳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改進工作作風,主動服務群眾,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健全新聞報道和文稿發表制度,厲行勤儉節約。

第四十七條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規范公務接待,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

第四十八條 堅持廉潔從政,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領導幹部要嚴格要求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關系、謀私利。

第四十九條 自覺接受監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主動接受駐廳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完善輿情收集機制,主動收集新聞媒體、論壇、微博、微信等各方面反映的涉及教育的重大問題,積極主動做好核查和指導工作。重視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確保信訪渠道的暢通,認真核實信訪舉報事項,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建立健全乾部大監督工作機制。

第五十條 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我省《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中列明的主體責任事項以及省委、省政府廉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關規定。教育工委每年1月底前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及紀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各直屬單位黨組織每年1月15日前向教育工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條 前期相關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准。上級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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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師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心得體會(五篇)

1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心得體會(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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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開教育培訓託管機構需要哪些材料 手續

市教育局規劃科負責人說,要辦培訓機構,須具備4個條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萬元流動資金;校長應有3年以上從教經歷;教師要有大專以上學歷。
如具備上述條件,可向市教育局規劃科提供申請報告、辦學章程、房屋產權證、防火證明,3個月內即可辦完。

====
申辦文化培訓機構需什麼手續?

先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先登記,如果是技能培訓還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然後回工商部門辦理設立手續。培訓內容是有關中小學生託管、文化學科技術輔導,中小學生家教及相關文化知識培訓等,需向教育局申請。

=====

申辦職業培訓機構手續辦理

(辦理部門:職業培訓處)

一、申辦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

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

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

(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

2、《深圳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

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

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

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

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信息來源: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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