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陝西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范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使用財政資金的本省各級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從事機關事務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機關事務,是指使用財政資金,保障機關正常運轉的各項活動,包括經費運用、資產管理以及後勤服務等方面的事務。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機關事務工作的領導,明確本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推進本級機關事務的統一管理。第五條縣級以上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主管本級的機關事務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標准,統籌配置資源,指導和監督下級的機關事務工作,及時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省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在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訂全省機關事務工作的規劃和制度,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公務用車管理改革、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制定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省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指導、監督設區的市、縣(市、區)機關事務工作;
(四)確定省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准,組織實施省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
(五)負責制定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機關房地產、辦公用房、房屋修繕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六)負責省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和職工住宅小區(院落)的規劃、建設;
(七)指導並組織實施機關後勤幹部崗位培訓、後勤工人技術培訓等工作;
(八)其他應當由省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承擔的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區)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省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制定的機關事務管理規劃、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級機關事務管理制度,開展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接到對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准行為的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第六條機關事務工作應當遵循集中管理、厲行節約、務實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和標准。第七條各機關應當積極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開放機關後勤服務市場,引進競爭機制,提高機關後勤服務水平。第二章經費管理第八條各機關應當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本辦法所稱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第九條縣級以上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服務價格,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參考有關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准和有關開支標准。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准,結合本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採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機關運行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
各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年度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或者因公出國(境),不得在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報銷相關費用。第十三條各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結合本級機關事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本級機關的辦公用房建設和維修、公務用車配備和更新、後勤服務等事務的,經費管理按照國家預算管理規定執行。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統計報告、績效考評和通報制度,組織開展機關運行成本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
㈡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前景如何
機構職能: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機關行政後勤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市直機關的實際,研究制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事務管理與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三)負責管理市直機關主要辦公區及其管轄范圍內住宅區的環衛、綠化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地點和辦公樓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
(四)負責管理管轄范圍內市直機關行政經費年度預算執行和監督及財產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直機關汽車的定編與更新初審以及市領導工作用車和機動車輛的調配、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車輛專用牌號發放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通勤用車的安排調配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市直機關主要辦公用房和市領導住宅提出規劃意見,協肋有關單位組織建設,並負責分配;負責物業的管理和維修以及小型基建、維修項目的申請、報建等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周轉房的管理。
(七)負責我市突發事件發生時市指揮機關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八)負責外賓贈送給市領導人的禮品管理工作。
(九)參與擬定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推動後勤管理科學化、後勤服務社會化。
(十)負責市直機關生產基地的規劃建設和生產管理等工作。
(十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大型會議的有關會務和市領導、 市直機關日常辦公會議會場的管理、安排、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生活服務和物資供應;負責市委、市政府副秘 書長以上,市人大、市政協秘書長以上領導幹部退休後的保障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和在市委大院、市民中心辦公的各部委辦局以及市政協、紀委的報刊、信件及機要掛號件的收發工作。
(十四)管理所屬范圍的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組織安排市領導和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文化體育活動。
(十五)辦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兩個不同的機構。
轉業:
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軍官和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分配到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參加工作或參加生產的活動。
轉業范圍:
軍人必須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的義務兵和低級別的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
(2)機關事務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1、秘書處
負責制定本局有關規章制度、規定、文電、重要文件起草;負責本局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辦公自動化、接待以及督辦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理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2、政工人事處
負責局系統的組織、人事、工青婦、計劃生育、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局黨組會議的組織、服務及議定事項的協調、落實工作;負責局系統人事勞資管理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3、計劃財務處
負責管理管轄范圍內市直機關經費年度預算執行和監督工作,管理各項明細賬和總賬,編報各種報表,進行月度、季度、年度結算。
4、離退休幹部服務處
負責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以上領導幹部,市人大、市政協秘書長以上領導幹部離退休後的保障服務工作。
5、房產管理處(安全工作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參與副市級以上領導住房的統一規劃、建設並負責分配。
㈢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是做什麼的
機構職能: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機關行政後勤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市直機關的實際,研究制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事務管理與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三)負責管理市直機關主要辦公區及其管轄范圍內住宅區的環衛、綠化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地點和辦公樓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
(四)負責管理管轄范圍內市直機關行政經費年度預算執行和監督及財產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直機關汽車的定編與更新初審以及市領導工作用車和機動車輛的調配、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車輛專用牌號發放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通勤用車的安排調配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市直機關主要辦公用房和市領導住宅提出規劃意見,協肋有關單位組織建設,並負責分配;負責物業的管理和維修以及小型基建、維修項目的申請、報建等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周轉房的管理。
(七)負責我市突發事件發生時市指揮機關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八)負責外賓贈送給市領導人的禮品管理工作。
(九)參與擬定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推動後勤管理科學化、後勤服務社會化。
(十)負責市直機關生產基地的規劃建設和生產管理等工作。
(十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大型會議的有關會務和市領導、 市直機關日常辦公會議會場的管理、安排、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生活服務和物資供應;負責市委、市政府副秘 書長以上,市人大、市政協秘書長以上領導幹部退休後的保障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和在市委大院、市民中心辦公的各部委辦局以及市政協、紀委的報刊、信件及機要掛號件的收發工作。
(十四)管理所屬范圍的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組織安排市領導和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文化體育活動。
(十五)辦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兩個不同的機構。
轉業:
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軍官和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分配到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參加工作或參加生產的活動。
轉業范圍:
軍人必須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的義務兵和低級別的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
(3)機關事務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1、秘書處
負責制定本局有關規章制度、規定、文電、重要文件起草;負責本局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辦公自動化、接待以及督辦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理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2、政工人事處
負責局系統的組織、人事、工青婦、計劃生育、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局黨組會議的組織、服務及議定事項的協調、落實工作;負責局系統人事勞資管理的各項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3、計劃財務處
負責管理管轄范圍內市直機關經費年度預算執行和監督工作,管理各項明細賬和總賬,編報各種報表,進行月度、季度、年度結算。
4、離退休幹部服務處
負責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以上領導幹部,市人大、市政協秘書長以上領導幹部離退休後的保障服務工作。
5、房產管理處(安全工作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參與副市級以上領導住房的統一規劃、建設並負責分配。
㈣ 寧夏回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范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依據《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的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標准,統籌配置資源。
政府各部門應當集中管理本部門的機關事務,執行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准。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政府機關和下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主管本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發展改革、審計、監察等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第五條機關事務工作應當遵循保障公務、厲行節約、務實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建立健全機關事務公開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第二章經費管理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本辦法所稱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實際,制定辦公用房、公務用車、辦公設備、辦公傢具等實物的數量、質量、技術標準定額,以及會議、培訓、物業服務等服務標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參考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准和有關開支標准。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准,結合本級政府機關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進行合理分類,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採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第十一條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差旅費、辦公用房管理和維修費用、後勤服務等費用支出管理,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第十二條政府各部門應當依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采購機關運行所需貨物和服務。
政府各部門應當采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不得違反規定自行采購或者以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政府公開招標采購。第三章資產管理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並接受財政、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分類、節儉、合理可行、積極穩妥、動態調整的原則,制定機關資產配置標准,確定資產數量、價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
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機關資產配置標准編制本部門的資產配置計劃,資產配置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應當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第十五條政府各部門應當完善資產入庫登記、資產保管清查、資產領用交回等機關資產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和使用檔案,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各部門的閑置資產應當由本級政府統一調劑使用;無法調劑使用的,經財政部門審批後,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置,處置收益應當上繳國庫。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明確機關用地權屬、編制和實施用地規劃、嚴格使用和處置等措施,對政府各部門用地實行統一管理。
政府各部門用地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新取得土地的,在選址階段應當送同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取得供地批復和土地權證後,將有關材料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備案,納入本級政府機關用地管理范圍。
(二)利用現有土地進行建設的,在辦理規劃手續前,應當徵求同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的意見。
(三)處置土地的,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進行監管,優先通過調配、置換等方式進行配置利用;確實不宜利用的,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㈤ 有誰知道「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嗎
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務院各部門後勤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推進機關服務中心內部各項改革,加快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關後勤服務機制,實現管理科學化、服務社會化的目
(二)研究擬定機關服務中心後勤服務經營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為22號大院各單位及局機關辦公提供服務,為局機關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部分生活服務;承擔大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22號大院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
(5)機關事務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保衛科)
協調處理中心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通信、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場所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市機關辦公場所基建立項、房屋修繕、水電維修、辦公室、住宅管理與調配。
(二)財務科
負責市直機關單位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編審和結算、經費的報批,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市直機關水電房租收繳,負責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個人所得稅、簡易人身保險費代扣代管;負責公務活動接受禮品禮金收繳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財務直管單位的財務建章立制和業務指導;參與財務審計和財務檢查工作;負責處理市級領導公務外出及接待活動的食宿調配、審核、結算等按規定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接待服務科
負責市級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服務及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市級重要接待的服務工作;負責對會堂的檢查指導。
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結合我市的實際,協助做好市級重要接待的服務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及幹部職工的生活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辦理市級領導外出考察、學習等活動的前期聯絡安排及隨同服務。
(四)車輛管理科
負責市級領導公務車輛的定編、配備、更新、報廢、號牌管理及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負責市級領導公務用車和市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用車的協調與安排;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公車改革工作;負責協調清理違反規定購換公務汽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機關車輛管理幹部和司機的業務培訓。
㈥ 雲南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范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根據國務院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明確本級政府的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對機關事務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標准,統籌配置資源。
政府各部門應當明確一個內設機構集中管理本部門的機關事務工作,執行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准。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本級政府的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准;
(二)負責保障機關正常運行所需經費、資產、服務和能源資源利用的使用管理;
(三)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機關事務管理的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
(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公務接待工作;
(六)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機關事務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本級政府機關事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機關事務管理機制,協調機關事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納入本級政府績效考核,建立健全機關事務績效考核機制。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按照國務院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和 《雲南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第二章經費管理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實際需求,制定並適時調整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明確有關數量、質量、技術規范及服務內容。
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參考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准和開支標准。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准,結合本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不得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得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第十條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 (境)費的支出計劃,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預算和決算情況。政府各部門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因公出國 (境)。第十一條政府各部門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依法編制采購預算,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准,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超標准采購,不得超出辦公需要采購服務。第三章資產管理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加強資產的配置審核、清查登記、處置調配等有關工作,並接受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政府各部門應當完善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執行資產配置有關規定。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通過調劑方式盤活閑置資產。不能調劑的,應當依法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置,處置收益上繳本級國庫。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各部門辦公用房進行統一規劃、統一調配、統一權屬登記、統一使用管理;具備條件的,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級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建設。第十五條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標准核定、使用辦公用房。超標部分應當移交本級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調劑使用。
政府各部門新建、調整辦公用房的,應當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調整辦公用房的同時,將原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本級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調劑使用。
政府各部門因機構增設、職能調整確需增加辦公用房的,應當在本部門現有辦公用房中解決;本部門現有辦公用房不能滿足需要的,由本級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調劑解決。第十六條政府各部門建設、購置、置換、維修改造辦公用房,應當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需要租用辦公用房的,應當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公共財政預算管理,對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的辦公用房建設、購置、置換和維修改造項目,不得下達財政預算。
㈦ 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機關事務管理者69
英盛觀察在當今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為適應社會和經濟的同步發展,我國行政體制改革正在逐步有序進行。依據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社會現實,建設服務型政府勢在必行。而建設服務型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項內容是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機關事務管理者,所以加強我國機關事務管理者的素質建設成為當務之急。本文以建設服務型政府為背景,側重以「服務」為中心簡要闡述服務型政府建設對我國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就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機關事務管理者提出一些個人的見解。
一、為何要提升機關事務管理者的素質
在當今經濟,社會飛速發展的新形勢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高新技術迅猛發展,新思維、新事物不斷涌現,知識更新瞬息萬變,整個社會已進入一個全新的知識經濟時代,在知識經濟的擴張作用下,政府要面對紛繁復雜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現象,機關事務管理者更需要與時俱進,但是,不少機關事務管理者由於思維封閉,觀念陳舊,知識老化,在日常政務工作中出現以下這些現象。
1、組織學習時照本宣讀多,追根溯源少,無法探究問題的實質與根源。
2、同職工交流時無法做到融入其中,突出表現為說教多,換位思考、啟蒙引導少。
3、平時講大道理多,辦實事少,無法解決實際問題。
因此,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者的素質不但是全面提高我國國家公務人員整體素質的關鍵舉措,而且是新形勢下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
二、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機關事務管理者
(一)自身角度探索提升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的措施與對策
夯實理論功底是機關事務管理者修養的基礎新形勢下,不少機關事務管理人員忙於事務性工作,忽視理論學習,導致實際工作中看得不遠、講得不深、說得不透,不能理論聯系實際、有的放矢地釋疑解惑、凝聚人心、鼓舞鬥志。所以說,扎實的理論功底是機關事務管理者修養的基礎,具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堅持努力學習,不斷優化知識結構
認真讀書,勤於學習是提高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的重要途徑和方法機關事務管理者的每一種素質的提高,都離不開勤於學習,實踐證明,機關事務管理者的素質與其掌握的知識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一方面,機關事務管理者,掌握知識要以一定的素質為前提;另一方面,知識的掌握會促進機關事務管理者綜合素質的提高和發展。
2、創新工作方法,提高業務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在思想觀念上,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消除以權代法,以權壓法和憑想當然辦事的陋習,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並注意落實在平時工作中,做到在每處理一件事時首先想到處理方式方法是否合法;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改變傳統的行政命令方式,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辦事,不能因為當事人或人民群眾不懂法而違法。
3、要提高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機關事務管理者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是一項綜合性的能力,是衡量機關事務管理者綜合素質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和具體體現機關事務管理者要具備較強的法律意識,較高政策水平,敢於判斷,決策的魄力,不怕犧牲的勇氣和沉著冷靜的良好心態。
4、要提高現代信息處理能力
現代社會是信息化社會,推行電子政務,利用互聯網提供信息,辦理公務,進行管理監督的公共服務形式,將逐步取代傳統管理方式,機關事務管理者必須掌握基本的計算機操作技術,信息處理技術,掌握現代化辦公手段,要能簡單地應用計算機和相關管理系統處理日常事務工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5、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
調查研究是掌握實際情況重要途徑,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的重要方法機關事務管理者要著力提高綜合分析能力,對微觀問題,宏觀問題,具體問題,思路性問題進行全面,動態,深入的研究,探索事務發展的規律,得出有份量的,深層次的調研成果,為處理機關事務相關工作作基礎。
(二)外部角度探索提升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的措施與對策
1、深化和完善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考核與評價機制
(1)加強對公務員考核的制度化建設,首先,對被考核者進行思想教育,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配合考核工作的積極性,其次,把考核要素與崗位目標責任制結合起來,把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考核列入考核者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范疇中,從機制和制度的高度來加強他們對考核工作的領導,並堅決有力地貫徹執行。
(2)、建立公開民主的多重考核體制,對機關事務管理者的素質考核與評價不僅包括機關事務管理者的自我考核,領導考核,黨組織和權力機關的考核,還應當引進政府管理和服務對象即社會公眾的考核,建立起官方考核與社會公眾考核相結合的素質考核評價制度,組織開展行風評議,優秀機關事務管理者評選等活動,督促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的提高。
(3)、選擇合適的素質考核方法,堅持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既要體現行政首長負責,提高行政效率,又要貫徹群眾路線,避免唯長官定論或完全民主化的現象,堅持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在此基礎上進行定期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半年考核,對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進行抽檢,真正做到考核有據。
(4)、建立標准化的素質考核指標體系,要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建立分層次的目體系,採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素質考核辦法。
2、建立健全機關事務管理者培訓和學習制度
機關事務管理者培訓是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是提高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機關事務管理者管理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按照職位要求,有計劃,有組織的開展公務員素質教育,訓練活動,及時更新機關事務管理者知識結構,提高機關事務管理者實踐能力和技巧。
(1)、加強實踐培訓與鍛煉
在實踐中培養和鍛煉,是提高機關事務管理者素質的一條根本途徑和方法,實踐是正確思想產生的源泉,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是認識發展的動力,只有通過實踐,才能認識客觀事物及其發展變化規律,才能夠修正和完善已有的認識,才能對不斷變化的客觀實際有新的感受和認識。
(2)、及時更新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
培訓內容是關系培訓效果的重要環節,要特別注意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國家改革形勢的變化,隨時補充新的培訓內容,以適應機關事務管理的需要,同時,要對培訓的內容不斷創新。
(3)、鼓勵機關事務管理者參加各種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
鼓勵機關事務管理參加各種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不斷提升公務員的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以適應科學技術與知識的進步。
3、建立健全機關事務管理者激勵約束機制
針對機關事務管理者平時工作不很主動,事業心責任感不很強的問題,我們認為主要是目前機關事務管理中,對機關事務管理者的激勵措施不到位,缺乏工作動力所致,作為行政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激勵機制。
(1)用相關的企業管理理念與制度來改革,以提高機關事務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根據自身的情況約束自身行為。
(2)在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時要因人而異,力爭達到最佳激勵效果,促進機關事務管理者能力的提升
總之,努力成為一名合格的機關事務管理者,對於推動我國政府機關事務工作的改革、創新和發展,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時,成為一名合格的機關事務管理者也是為適應市場經濟和信息技術不斷發展的要求。
㈧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怎麼樣!
實話給你說吧,如今到體制內沒有說的那麼好,但我認為你還是進去看看比較好。因為這個門好出難進,你到省里上上班比一般的基層要好多了,再說你若進去工作不滿意隨時可以退出來的,好不好只有你自己才知道。要知道多少人為了「權」拼了老命也要往裡跳。但是你的想明白:玩政治風險是很高的,利潤我就不說了。如果你以後不想在官場混,那就擇一個好時機出來做自己想做的事。人活一世,沒必要讓自己為了權錢而活的很累,你應該為你自己而活。
㈨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主要任務有哪些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范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的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標准,統籌配置資源。
政府各部門應當對本部門的機關事務實行集中管理,執行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准。
第四條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擬訂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下級政府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國家機關的機關事務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主管本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接到對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准行為的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
第六條機關事務工作應當遵循保障公務、厲行節約、務實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機關後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服務等工作的社會化改革,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章經費管理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本條例所稱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機關事務管理實際,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參考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准和有關開支標准。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准,結合本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採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
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或者因公出國(境)。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結合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本級政府機關的辦公用房建設和維修、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後勤服務等事務的,經費管理按照國家預算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政府各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采購機關運行所需貨物和服務;需要招標投標的,應當遵守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政府各部門應當采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
第十五條政府各部門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的項目,不得違反規定自行采購或者以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政府集中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保證采購質量。政府集中采購貨物和服務的價格應當低於相同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統計報告和績效考評制度,組織開展機關運行成本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並接受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機關資產管理的規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節能環保要求和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機關事務管理實際,分類制定機關資產配置標准,確定資產數量、價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機關資產配置標准編制本部門的資產配置計劃。
第十九條政府各部門應當完善機關資產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和使用檔案,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各部門的閑置資產應當由本級政府統一調劑使用或者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置,處置收益應當上繳國庫。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級政府機關用地實行統一管理。城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政府機關用地布局和空間安排的需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安排機關用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
對政府機關新增用地需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審核,並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對本級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調配、統一權屬登記;具備條件的,可以對本級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建設。
政府各部門辦公用房的建設和維修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標准,符合簡朴實用、節能環保、安全保密等要求;辦公用房的使用和維護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機關辦公用房物業服務標准。
第二十二條政府各部門超過核定面積的辦公用房,因辦公用房新建、調整和機構撤銷騰退的辦公用房,應當由本級政府及時收回,統一調劑使用。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工作人員退休或者調離的,其辦公用房應當由原單位及時收回,調劑使用。
第二十三條政府各部門不得出租、出借辦公用房或者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未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租用辦公用房。
第二十四條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定期發布政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執法執勤類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本級政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下級政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准,建立健全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管理制度,不得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准租用車輛,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不得借用、佔用下級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的車輛。
第二十六條政府各部門應當對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並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統計報告制度。
政府各部門應當對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保養費用實行單車核算。
第四章服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確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准,加強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後勤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後勤服務資源。
政府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部門後勤服務管理制度,不得超出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提供後勤服務。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的原則管理和規范公務接待工作。
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擬訂政府機關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接待標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公務接待的范圍和標准。政府各部門和公務接待管理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和標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務接待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級政府公務接待工作,指導下級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會議管理,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會期,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和電視電話、網路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節省會議開支。
第三十條政府各部門應當執行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對本部門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事由、內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進行審查,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數量、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不得安排與本部門業務工作無關的考察和培訓。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接到對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准行為的舉報不及時依法調查處理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並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超預算、超標准開支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或者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因公出國(境)的;
(二)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的;
(三)出租、出借辦公用房,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擅自租用辦公用房的;
(四)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准租用車輛,或者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豪華內飾,或者借用、佔用下級單位、其他單位車輛,或者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捐贈車輛的;
(五)超出規定的項目或者標准提供後勤服務的;
(六)安排與本部門業務工作無關的出國(境)考察或者培訓的。
第三十三條機關事務管理人員在機關事務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受賄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其他國家機關和有關人民團體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㈩ 公務員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干什麼的,好么,待遇是什麼水平
機關事務管理局一般是市級的下屬事業單位,屬於參公的。市一級的公務員,待遇和福利、工作環境、工作內容都是挺好的,值得擁有。
一般市級部門的機關食堂都是這個部門管理和維護,也是有錢賺的吧。作為公務員,都是統一的工資待遇。
主要職責:
(一)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
(二)負責機要通信、文電處理、公文運轉、公文審核和督促檢查工作。
(三)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的調研管理,組織研究綜合性政策問題和起草重要文稿。
主要職能:
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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