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培訓大全 > 培訓機構退款收手續費

培訓機構退款收手續費

發布時間:2022-08-27 15:34:36

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

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是《民法典》的內容。
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一、培訓機構退費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與該機構協商退款;
2、達不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表明該機構違約給你帶了的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該機構退還你的定金,並且可以要求其賠償違約金。
二、培訓機構退費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若因培訓機構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培訓機構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
2、培訓機構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向培訓機構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培訓機構根據約定扣除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
3、退費的約定,一般以學生和培訓機構訂立的協議為准。
以上就是有關培訓機構退費法律規定的相關內容,因退費出現糾紛的,建議先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可以通過起訴來維護自身的權利,您了解了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② 培訓班退費扣手續費合理嗎

如果沒有合同,沒有發票,且沒有辦學資質的培訓班是可以要求退款的,那麼這種情形是不合理的。
如果培訓班過錯導致退費,消費者一方無需另行支付服務費。如果學生一方不願意繼續培訓,導致培訓班合同無法履行,被迫解除。
正常的處理方案是,退還消費者未上課程的培訓費,特殊情況(教育培訓合同有約定),消費者可能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違約金。但是,部分教育機構會要求另行扣除一定數額的服務費。教育機構能否另行扣除服務費,重點需要理解服務費對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性質。一般在教育培訓合同項下除了教育培訓之外的其他服務,主要是排課、解答咨詢、課程管理,等等。這些服務內容與上課緊密相關,貫穿整個培訓的過程,基本上每次上課都伴隨著類似服務的發生,屬於教育培訓合同的從義務,主要作用在於能夠更好的實現教育培訓合同目的。因此,對於教育機構來說,已經發生的服務費,已經包含在扣除的培訓費中。尚未發生的服務費,因為尚未發生,消費者一方也沒有支付義務支付,因為服務未發生,教育機構應當退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③ 培訓機構退費收取30%手續費合理嗎

培訓機構退費收取30%手續費不合理。關於退款扣手續費的問題,在簽訂合同後,如果有明確規定,10%退款費是合理的,當然最高不能超過30%,所以這個也要看報名的課程享受了多少服務,並且現在的進度是怎樣的,是否上課,上了多久,是否享受了已經報考這樣的服務。沒有一概而論的說是退多少具體數額,都是根據個人的情況來看的,如果是因為報名的課程未開課,未考試,是可以給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條_筆氯絲梢栽級ㄒ環較蚨苑礁抖ń鸌魑ǖ牡1!6ń鷙賢允導式桓抖ń鶚背閃_6ń鸕氖鈑傻筆氯嗽級ǎ壞牽壞貿骱賢甑畝畹陌俜種糠植徊ń鸕男ЯΑJ導式桓兜畝ń鶚疃嚶諢蛘呱儆讜級ㄊ畹模游涓級ǖ畝ń鶚睢?

④ 培訓機構退費扣20%合理嗎

培訓機構退費扣20%不合理。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明顯不合理。學生一方不願意繼續培訓,導致教育培訓合同無法履行被迫解除。正常的處理方案是退還消費者未上課程的培訓費,特殊情況教育培訓合同有約定,消費者可能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教育機構能否另行扣除服務費,重點需要理解服務費對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性質。

培訓機構退費注意事項

若因培訓機構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培訓機構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培訓機構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向培訓機構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培訓機構根據約定扣除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退費的約定,一般以學生和培訓機構訂立的協議為准。

⑤ 畫室退費扣10%手續費和20%違約金合理嗎

不可理。
培訓機構退費扣20%不合理。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明顯不合理。學生一方不願意繼續培訓,導致教育培訓合同無法履行被迫解除。
正常的處理方案是退還消費者未上課程的培訓費,特殊情況教育培訓合同有約定,消費者可能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教育機構能否另行扣除服務費,重點需要理解服務費對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性質。

⑥ 廣州師大教育培訓機構退費扣手續費

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找相關部門投訴。
關於退款扣手續費的問題,在簽訂合同後,如果有明確規定,10%退款費是合理的,當然最高不能超過30%,對於那些正在接受機構教育或即將進入學習的同學。如果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尤其是根據以上的機構退費法律規定來維護正當權益。簽合同時定要注意條款內容,這樣的才能更好的維護合法權益。
其實,培訓機構退款手續費通常是10%-30%之間,當然,太高了肯定是不行,這也是教育部門有要求的,大多數在10%算是相對合理的,當然特殊情況是5%,這個是機構自行設定的,如果用戶覺得不合理可以找相關部門投訴。

⑦ 機構退費扣手續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在教育培訓合同退費相關的糾紛處理過程中,經常遇到教育機構同意退費,但是要求另行扣除一定數額服務費的情況。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扣除已上課程培訓費,剩餘本身就不多。消費者單方要求解約,可能還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違約金。如果再扣一個相對大額的服務費,不僅不能退費,可能還需要向教育機構補錢了。這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難以接受的。教育機構要求退費先行扣除全部服務費,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明顯不合理。如果是教育機構過錯導致退費,消費者一方無需另行支付服務費,這是毋庸置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閱讀全文

與培訓機構退款收手續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學校食品安全宣傳培訓的方案 瀏覽:167
雙11購物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436
農產品網路營銷量 瀏覽:119
書店網路營銷策劃活動 瀏覽:177
2016電子商務政策法規 瀏覽:11
北京方圓品牌營銷機構概況 瀏覽:695
慈善促銷方案 瀏覽:406
德芙的品牌營銷策略 瀏覽:813
網路營銷調查問卷實訓報告 瀏覽:669
市場營銷需要的素質 瀏覽:365
濟南網路營銷培訓哪裡好 瀏覽:183
火鍋店培訓計劃方案 瀏覽:128
銀行活動策劃方案總結 瀏覽:842
應急業務工作培訓方案 瀏覽:680
縣師德培訓實施方案 瀏覽:27
電子商務地區差異 瀏覽:499
學校食堂工人培訓方案 瀏覽:766
訥河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 瀏覽:484
星巴克具體營銷戰略和方案 瀏覽:722
電子商務認證法律制度 瀏覽: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