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煤礦安全培訓規定(2018)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煤礦企業,是指在依法批準的礦區范圍內從事煤炭資源開采活動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總公司、礦務局、煤礦。
本規定所稱煤礦企業從業人員,是指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第三條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國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
省級及以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轄區內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實施監察。第四條煤礦企業是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全面負責。第五條國家鼓勵煤礦企業變招工為招生。煤礦企業新招井下從業人員,應當優先錄用大中專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煤礦相關專業的畢業生。第二章安全培訓的組織與管理第六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明確負責安全培訓工作的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培訓管理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其中,用於安全培訓的資金不得低於教育培訓經費總額的百分之四十。第七條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AQ/T8011)規定的安全培訓條件的煤礦企業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煤礦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安全培訓。
從事煤礦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將教師、教學和實習與實訓設施等情況書面報告所在地省級煤礦安全培訓主管部門。第八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人一檔。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
(一)學員登記表,包括學員的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工作經歷、技能等級晉升等情況;
(二)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
(三)歷次接受安全培訓、考核的情況;
(四)安全生產違規違章行為記錄,以及被追究責任,受到處分、處理的情況;
(五)其他有關情況。
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應當按照《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10號)保存。第九條煤礦企業除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外,還應當建立企業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期一檔。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
(一)培訓計劃;
(二)培訓時間、地點;
(三)培訓課時及授課教師;
(四)課程講義;
(五)學員名冊、考勤、考核情況;
(六)綜合考評報告等;
(七)其他有關情況。
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應當保存三年以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應當保存六年以上,其他從業人員的煤礦企業安全培訓檔案應當保存三年以上。第三章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及考核第十條本規定所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
本規定所稱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煤礦企業分管安全、採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調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局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採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測、防治水、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井、區、科、隊)負責人。第十一條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應當具備煤礦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煤礦相關工作經歷。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煤礦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二年以上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經歷。
㈡ 危險行業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的培訓內容計劃:
時間主題方式教育目的對象主培人員
全過程 三級安全教育 上課 加強新員工的安全素質 新進廠員工 安全員等
1月 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宣傳 宣傳 加強員工的法律意識 全體員工 安全員
2月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專業知識
上課 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 全體員工 安全員
3月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上課 加強員工的安全操作 車間人員 安全員
4月 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會議、宣傳 使各崗位人員熟悉其崗位知識 各崗位操作人員 安全員
5月 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會議 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帶頭模範作用 公司管理人員 安全員
6、7月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夏季安全知識教育 講座、宣傳等 使員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識
預防中暑和觸電事故 全體員工 消防保衛員、安全員等
8月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宣傳 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 全體員工 安全員
9月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上課 確保安全生產 全體員工 安全員
10月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上課 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素質 電工、焊工、司機等 安全員
11月 勞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 宣傳、現場指導 確保員工清楚穿戴勞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勞保用品 全體員工 安全員
12月 2009年度安全培訓活動總結、制定下一年安全培訓計劃
㈢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強化全民安全意識,提高勞動者安全生產技術素質,內是落實「三容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今年是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產年」,又將迎來建國60周年紀念活動,組織開展好全年安全宣教培訓工作,對保證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立足防範,強化監督有著重大意義。 按照《安全培訓管理辦法》(國家總局第20號令)規定,依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培訓「十一五」規劃要求,結合我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特製定2009年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2009年全區安全生產宣
㈣ 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
其實你只要把培訓的目的與目標、培訓的基本思路和要求先寫出來版,然後,再制定一個權培訓計劃表附在後面就算大功告成。培訓計劃表裡包括: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方式、培訓時間、主培人員(即:培訓的主講人)一些表框 ,有必要時再添加一個備注表框。
㈤ 怎樣寫安全生產培訓計劃
2011年公司安全培訓計劃
一、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2、培訓目的:豐富員工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消防知識、職業病防護、事故應急知識和工業衛生及其他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典型事故案例;
4、培訓日期:2010年5月、11月;
5、培訓課時:20課時
6、培訓方式:集中授課;
7、培訓人員范圍:其他從業人員(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8、培訓地點:培訓中心;
9、培訓教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
10、組織部門:勞動人事科;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參考出勤率;
二、中層幹部安全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中層幹部安全培訓;
2、培訓目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典型事故案例;
4、培訓日期:2010年1月至12月;
5、培訓課時:36課時
6、培訓方式:集中觀看光碟;
7、培訓人員范圍:公司中層幹部;
8、培訓地點:培訓中心;
9、培訓教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XX(注冊安全工程師);
10、組織部門:勞動人事科;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出勤率;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2、培訓目的:提高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能力,保證特種作業安全;
3、培訓內容:特種作業專業知識,及安全操作知識;
4、培訓日期:2010年1月至12月;
5、培訓課時:待定
6、培訓方式:出外培訓;
7、培訓人員范圍:起重工、電工;
8、培訓地點:AQ中心;
9、培訓教師:AQ中心教師;
10、組織部門:政府專業職能部門;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
四、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1、培訓項目名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2、培訓目的:提高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3、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
4、培訓日期:2010年10月;
5、培訓課時:24課時
6、培訓方式:出外培訓;
7、培訓人員范圍: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8、培訓地點:AK培訓咨詢有限公司;
9、培訓教師:AK安科培訓咨詢有限公司教師;
10、組織部門:AK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1、協作部門:安全技術科;
12、考核方式:書面閉卷;
公司安全技術科
2010年12月26日
㈥ 誰有具體的安全生產的培訓計劃!速求
1、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的實施單位、方式內容、培訓對象、日程安排、培訓教材及達到的預期效果等項內容。
2、培訓對象包括:各級領導幹部、部門負責人,技術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檢修維護人員,其他有作業風險的人員。
3、培訓時間要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4、培訓內容:國家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各種證件取證、復審、換證的培訓、三級教育等。
培訓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來編制,不要流於紙面形式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