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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8-21 02:01:22

㈠ 餐廳培訓計劃及培訓內容是什麼

一、服務態度

服務態度是指餐廳服務員在對客服務過程中體現出來的主觀意向和心理狀態,其好壞直接影響到賓客的心理感受。服務態度取決於員工的主動性、創造性、積極性、責任感和素質的高低。其具體要求是:

1.主動

餐廳服務員應牢固樹立「賓客至上、服務第一」的專業意識,在服務工作中應時時處處為賓客著想,表現出一種主動、積極的情緒,凡是賓客需要,不分份內、份外,發現後即應主動、及時地予以解決,做到眼勤、口勤、手勤、腳勤、心勤,把服務工作做在賓客開口之前。

2.熱情

餐廳服務員在服務工作中應熱愛本職工作,熱愛自己的服務對象,象對待親友一樣為賓客服務,做到面帶微笑、端莊穩重、語言親切、精神飽滿、誠懇待人,具有助人為樂的精神,處處熱情待客。

3.耐心

餐廳服務員在為各種不同類型的賓客服務時,應有耐性,不急噪、不厭煩,態度和藹。服務人員應善於揣摩賓客的消費心理,對於他們提出的所有問題,都應耐心解答,百問不厭;並能虛心聽取賓客的意見和建議,對事情不推諉,火鍋加盟。與賓客發生矛盾時,應尊重賓客,並有較強的自律能力,做到心平氣和、耐心說服。

4.周到

餐廳服務員應將服務工作做得細致入微、面面俱到、周密妥帖。在服務前,服務人員應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對服務工作做出細致、周到的計劃;在服務時,應仔細觀察,及時發現並滿足賓客的需求;在服務結束時,應認真徵求賓客的意見或建議,並及時反饋,以將服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服務知識

餐廳服務員應具有較廣的知識面,具體內容有:

1.基礎知識

主要有員工守則、服務意識、禮貌禮節、職業道德、外事紀律、飯店安全與衛生、服務心理學、外語知識等。

2.專業知識

主要有崗位職責、工作程序、運轉表單、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的使用與保養、飯店的服務項目及營業時間、溝通技巧等。

3.相關知識

主要有宗教知識、哲學、美學、文學、藝術、法律各國的歷史地理、習俗和禮儀、民俗與宗教知識、本地及周邊地區的旅遊景點及交通等。

三、服務能力

1.語言能力

語言是人與人溝通、交流的工具。餐廳的優質服務需要運用語言來表達。因此,餐廳服務員應具有較好的語言能力。對餐廳服務人員的語言要求為:「語言要文明、禮貌、簡明、清晰;提倡講普通話;對客人提出的問題無法解答時,應予以耐心解釋,不推諉和應付」。此外,服務人員還應掌握一定的外語。

2.應變能力

由於餐廳服務工作大都由員工通過手工勞動完成,而且賓客的需求多變,所以,在服務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如賓客投訴、員工操作不當、賓客醉酒鬧事、停電等,麥勒菲,告訴您開品牌折扣店成功的秘訣。

這就要求餐廳服務人員必須具有靈活的應變能力,遇事冷靜,及時應變,妥善處理,充分體現飯店「賓客至上」的服務宗旨,盡量滿足賓客的需求。

3.推銷能力

餐飲產品的生產、銷售及賓客消費幾乎是同步進行的,且具有無形性的特點,所以要求餐廳服務人員必須根據客人的愛好、習慣及消費能力靈活推銷,以盡力提高賓客的消費水平,從而提高餐飲部的經濟效益。

4.技術能力

餐飲服務既是一門科學,又是一門藝術。技術能力是指餐廳服務人員在提供服務時顯現的技巧和能力,它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證餐廳服務的規格標准,更可給賓客帶來賞心悅目的感受。因此,要想做好餐廳服務工作,就必須掌握嫻熟的服務技能,並靈活、自如地加以運用。

5.觀察能力

餐廳服務質量的好壞取決於賓客在享受服務後的生理、心理感受,也即賓客需求的滿足程度。這就要求服務人員在對客服務時應具備敏銳的觀察能力,隨時關注賓客的需求並給予及時滿足。

6.記憶能力

餐廳服務員通過觀察了解到的有關賓客需求的信息,除了應及時給予滿足之外,藝術塗料招商,還應加以記憶,當賓客下次光臨時,服務人員即可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服務,這無疑會提高賓客的滿意程度。

7.自律能力

自律能力是指餐廳服務員在工作過程中的自我控制能力。服務員應遵守飯店的員工守則等管理制度,明確知道在何時、何地能夠做什麼,不能夠做什麼。

8.服從與協作能力

服從是下屬對上級的應盡責任。餐廳服務人員應具有以服從上司命令為天職的組織紀律觀念,對直接上司的指令應無條件服從並切實執行,淘姿名品女裝折扣店。

與此同時,服務人員還必須服從客人,對客人提出的要求應給予滿足,但應服從有度,即滿足客人符合傳統道德觀念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合理需求。

㈡ 威海市城市國際化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促進城市國際化,增強城市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建設精緻、幸福、現代化的國際城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國際化促進工作,適用本條例。

其他法律、法規對城市國際化促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本市城市國際化的戰略目標是通過建設開放之城、海洋之城、創新之城、生態之城、宜居之城,打造具有國際要素集聚能力、全球目光吸引能力、國家對外戰略承接能力、創新驅動發展能力,具備專精特色的藍色活力之都。第四條城市國際化促進工作,應當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遵循規律、彰顯特色,政府推進、全民參與的原則。

促進城市國際化,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第五條市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市城市國際化促進工作。城市國際化戰略推進委員會負責領導、協調城市國際化戰略促進工作。市商務主管部門承擔城市國際化戰略推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市國際化促進工作。

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根據工作實際明確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國際化促進工作。第六條每年六月第三個周為「威海國際周」。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在此期間集中組織開展城市國際化宣傳和國際經貿科技文化交流等活動。第二章公共服務國際化第七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涉外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涉外公共服務平台,提供涉外信息咨詢、政策引導、風險防範和外事禮儀等方面的指導和服務。涉外公共服務網上平台應當同時提供外文服務信息。

市、區(縣級市)公共服務集中辦事場所應當配備具有外語交流能力的工作人員。第八條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設立全市統一的涉外服務熱線,為外籍人員的咨詢和求助提供即時多語種服務。

機場、車站、客運碼頭等交通樞紐應當在旅客到達處的顯著位置免費提供包含交通、旅遊、醫療等方面內容的多語種服務指南。第九條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應當提供外文譯本。

公開發布的涉及外商投資或者影響外籍人員權益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同步公布外文譯本。第十條加強涉外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多元化涉外糾紛解決機制,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能力。第十一條鼓勵本市公立醫院加強國際化醫療環境建設,健全醫療急救體系,探索開設國際門診、國際病房,提高涉外醫療服務能力。第十二條市、區(縣級市)教育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規劃建設具有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能力的中小學校,配備與之相適應的師資力量。

在本市居住的外籍人員子女需要進入本市公立中小學校學習的,由市、區(縣級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收費標准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有關政策作出規定。第十三條提供涉外公共服務的部門、單位應當加強工作人員的外語和外事禮儀培訓。外語和外事禮儀培訓納入公職人員能力提升的培訓內容。第十四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規劃建設或者改造一批國際街區和社區,完善教育、文化、醫療、休閑等配套設施,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原生態生活服務環境。第十五條市、區(縣級市)消費者權益保障部門應當探索與國外消費維權機構建立消費糾紛合作處理機制,健全涉外消費維權制度,及時處理涉外消費維權的投訴舉報。第十六條外籍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因生活困難或者其他原因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有關部門可以給予必要的法律幫助。第三章人文環境國際化第十七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國內外主流媒體的交流合作,多渠道開展城市形象宣傳,全方位推介獨具特色的威海元素和威海資源,提升本市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第十八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國際友好城市和國際友好合作關系城市建設,制定國際友好城市和國際友好合作關系城市拓展工作提升計劃,深化友好關系,增進交流合作。第十九條健全威海市會議大使制度。市會展行業主管部門應當邀請國內外相關領域的學術精英和行業領軍人物擔任會議大使,負責引進國際性會議項目。

㈢ 外事僑務局是干什麼的

外事僑務局是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管理工作;審核或審批上級授權范圍內的因公派遣出國(境)團組和邀請外國人來中山訪問的有關事宜;負責全市因公證照的辦理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外交、僑務、港澳事務的政策法規,制定本市外交、僑務工作的規章制度,並制定和實施外交、僑務、港澳工作發展規劃。

2、研究分析外交、僑務、港澳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掌握本市外交、僑務、港澳等工作動態,並提供政策建議。

3、依法組織和協調保護歸國華僑和在華華僑的合法權益,並負責對華僑的捐贈進行審計和監督;港澳同胞。

4、負責接待外國官方代表團、外國駐華領事官員、領事官員和其他重要來賓訪問我市;負責協調外交活動和其他由我市領導的重要外交活動的禮賓管理工作;監督外交紀律的執行。

5、協調和協調本市與有關國家和國際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指導本鄉、市直屬部門的外交事務;負責與外國外交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及半官方機構的聯系和交流;負責管理本市的國際友好城市;指導人民之間的友好對外交流工作。

(3)外事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外事僑務局機構設置:

1、辦公室

負責機關秘書、文電、檔案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日常行政管理;負責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保密、財務、計劃生育、幹部培訓、工青婦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聯絡各類新聞媒體進行涉外涉僑涉港澳的采訪報道,做好簡報、網站、手機簡訊等各類稿件的審核、編輯、發布工作。

2、外事管理科

指導、協調在本市舉行的國際性會議和重大涉外活動;協助處理外國人在本市的各類刑事、民事、經濟糾紛等涉外案件;協助處理有關外國留學生、專家等重要涉外事項;負責民間對外交流和友好城市的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友好城市和對外交流活動。

3、港澳事務科

負責本市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港澳工作方針、政策情況的督促檢查,擬訂本市涉港澳工作的相關實施辦法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歸口管理和服務本市涉港澳工作,促進本市與港澳的交流與合作,推動與港澳重點合作項目的落實。

4、辦證科

負責辦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護照、通行證簽證工作;管理因公護照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證工作,負責全市因公臨時赴港澳通行證的審批、送簽注及管理工作;負責省外辦、市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單位人員因公出國的審核審批和呈報工作。

5、僑政科

負責國內僑情的調查研究並提出開展國內僑務工作的建議;負責僑務法制工作,檢查、督促實施僑務政策、法規,依法保護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國內眷屬、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處理有關華僑華人、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及其國內眷屬的來信來訪。

㈣ 太原市外辦 工作性質是什麼主要從事什麼工作

市外辦,是太原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能如下:

一、宣傳、貫徹執行中央的對外方針政策,僑務政策,涉外法規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二、提出並制定全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和工作規劃;督促、檢查全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務。

三、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渠道,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積極參與全市對外招商引資作經貿活動。

四、審核、會簽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事文件,協調全市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動計劃,協助外交部等中央有有關部門做好本市需要配合進行的外事工作。

五、統籌辦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的對外聯系交往,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名義舉辦的外事活動和它活動中的涉外事務,辦理市級領導出訪的組織實施、參加外事活動的安排和市人民政府對外談判等有關事宜。

六、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工作和對外邀請工作,審批或轉呈市委、市人民政府審批因公出國(境)任務、發放護照和赴港、澳通行證,統一審核辦理公派出國(境)簽證手續,對出國(境)人員進行培訓。了解和檢查全市所屬公派出國(境)組織和人員在國(境)外出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公派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外交部提出書面報告。

七、歸口管理全市接待、禮賓工作、負責接待中央安排來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邀請的外賓;接待來並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等;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八、負責對外友好省份的聯系、報批、締結和合作交流計劃的談判、實施等工作,審批與外國建立友好省(州、縣)、市關系。歸口管理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層單位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九、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對外開放區域的各項工作和外賓參觀點的開闢建設工作。

十、負責外國新聞團組和新聞從業人員來並采訪的審批、接待和安排,審核外國記者要求會見和采訪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的申請。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經濟、科技、文教等外國專家、留學生、實習生、外僑等工作。協調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十二、負責全市僑務工作。宣傳貫徹、督促檢查僑務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對海外僑胞及社團的宣傳聯絡和團結友好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市從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外事紀律的培訓教育,總結交流外事工作經驗。

十四、配合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有關部門的文件和材料,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全省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資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全市重要涉外報道文稿。

十五、認真貫徹招待《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對涉外案件和違反外事紀律案件進行查處。

十六、負責指導各區(縣)和市直各部門的外事工作。

十七、辦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中聯部、國務院港澳辦等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㈤ 政府 外事辦是干什麼的

一:政府的外事辦相當於地方的「外交部」,具體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研究起草全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則;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務。

2.審核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報批事宜;承辦全市縣處級(含)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事宜;承辦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全市副局級以上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和邀請外國相當於我國現職正、副廳級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工作。

4.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年外交人員;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5.了解和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辦報告。

6.綜合歸口管理外國文教專家、經濟專家;協助有關部門對申請接待外國中學生的學校進行資格審核。

7.負責外國記者來我市采訪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安排外國記者采訪活動;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基層友好單位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8.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與對外表態口徑。

9.協助我國駐外領事機構處理領事保護案件;審核外國對我市贈送、捐助事宜;受理有關部門報送的授予外國人榮譽市民稱號和經濟顧問的申請工作。

10.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11.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拓展資料----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協助辦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對各處的綜合協調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信息、財務、保密、檔案及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辦理議案、建議和提案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協調處)

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市性的外事(港澳)制度並負責相應的政策解釋;起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同志的對外信件、函電以及其它重要文件,組織、協調全市外事調研工作;負責本市外事系統外事方針政策傳達和經驗交流工作;編輯《外事通訊》;負責組織起草本市外事方面的規章草案,負責對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的職責。

(三)禮賓聯絡處

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接待黨和國家重要外賓及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市領導人的外事禮賓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的禮賓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縣、市屬各部門舉辦的國際多邊活動;指導本市外事禮賓工作和重點對外參觀單位建設。

(四)國際交流一處

負責本市與環太平洋地區(東亞、東南亞、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城市以及香港、澳門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請的該地區外國省市級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該地區的有關事宜;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有關手續。

(五)國際交流二處

負責本市與歐洲、非洲、西亞、中亞、南亞地區城市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請的該地區外國省市級代表團;辦理市領導人出訪該地區的有關事宜;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有關手續。

(六)涉外處

協調處理駐京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駐京機構與市屬單位間的有關問題;負責授予外國人和港澳人士榮譽稱號工作;歸口管理本市的外國專家;負責向在京的境外企業駐京代表機構提供人員服務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境外留學生和實習生、外國僑民及境外企業駐京機構中的外籍人員;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宜;配合外交部管理外國駐京記者;負責安排市領導人舉行的境外記者招待會或新聞發布會。

(七)因公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歸口審核、審批因公出國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事項;向因公出國人員頒發護照並申辦簽證;辦理部分外國人在京公務簽證;負責歸口審核、審批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任務;負責為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頒發通行證件並辦理簽注;對本市因公出入境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培訓、工資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任免;履行黨組的辦事機構職責;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安排市屬單位外事幹部培訓。

(九)國際聯絡處(港澳事務處)

負責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外辦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多邊活動和國際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重要國際會議、活動的有關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間的交往工作,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駐京機構與市屬相關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承辦授予港澳人士榮譽稱號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在京的港澳地區人員。

(十)非政府組織處

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京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相關的政策措施、管理規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本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案(事)件;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處。



㈥ 請問: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是什麼級別的官呢謝謝。

直轄市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是正廳級,副省級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是副廳級,地級市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是正處級,縣級市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是正科級。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管理工作,審核或審批上級授權范圍內的因公派遣出國(境)團組和邀請外國人來中山訪問的有關事宜,負責全市因公證照的辦理工作。

(6)外事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市外事僑務主要事務: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外事、僑務、港澳工作重大問題,調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動態,提供政策建議。

(四)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審核及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接待來訪問的外國官方代表團、外國駐華、駐穗領事官員和其他重要嘉賓;負責協調領導的外事活動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管理,監督執行外事紀律。

(六)統籌協調市與相關國家及國際區域間交流合作事務;指導鎮區、市直部門的外事業務;負責與外國外交、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聯系與交往;負責市國際友好城市管理工作;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

(七)協調處理重大涉外突發事件,外國公民及法人在本市發生的各類重大案件,以及協助市內在境外公民、機構的領事保護等相關事務。

(八)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團體開展涉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指導鎮區僑務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承辦有關活動審批事宜。

(九)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涉僑文化交流與華文教育,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等工作,做好為僑資企業服務和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十)統籌協調全市涉港澳工作,負責辦理和協調本市與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間往來事宜,推進本市與港澳地區在經濟和社會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僑務、港澳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與市外事僑務局合署辦公。其主要任務是:

(一)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和機構、各地方社會團體和各界友好人士發展友好合作關系。

(二)積極參與全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廣東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開展的有關活動,完成廣東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委託的各項事務;支持、配合兄弟市友協開展的有關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經貿、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四)開展地方性對外民間文化交流。

(五)開展其它有關中山市人民同各國人民發展友好關系的工作。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的職能: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年鑒、僑志、保密、財務、後勤保障和內部接待工作;承擔人事、機構編制、政工、勞動工資、老乾、幹部培訓、黨務、紀檢監察、工會、青年、婦女、計生。

職能:承擔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業務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團組的審核、審批、呈報及證件簽證、簽注工作;承擔因公證照的收繳管理工作。

僑政科

職能:承擔落實僑務政策、法規工作。監督全市落實僑務政策、法規情況;擬訂我市僑法宣傳計劃;承擔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僑眷信訪工作;

承擔落實僑房政策工作;承擔歸僑、僑眷及「三僑生」工作;承擔涉僑事務的行政復議工作;承擔扶貧助學工作;承擔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項目的日常審核工作,監督、指導各有關單位做好僑捐項目管理工作。

禮賓科

職能:承擔禮賓接待、禮賓管理及涉外管理工作。承擔來訪外國官方代表團、外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外國記者和其他重要外賓、外國友好團體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協調和指導全市外事禮賓禮儀管理;協調和指導我市各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交往工作;承擔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協調處理涉外事(案)件工作。

經濟聯絡科

職能:承擔海外僑團、華僑華人、港澳社團及鄉親的聯絡接待、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工作。承擔僑情調研和資料庫建設工作;承擔為僑資企業服務和指導中山市僑資企業商會工作;

承擔海外華裔青年夏(冬)令營工作;承擔世界中山同鄉懇親大會聯絡處、中山市華僑華人文化學會工作;承擔中山市海外交流協會秘書處、僑務對台工作;承擔受理榮譽市民申報和日常有關工作。

宣傳科

職能:承擔海外僑團、華僑華人的聯絡接待、對外宣傳及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工作。承擔僑情調研和資料庫建設工作;承擔為僑資企業服務和指導中山市僑資企業商會工作;承擔海外華裔青年夏(冬)令營、扶貧助學工作;

承擔世界中山同鄉懇親大會聯絡處、中山市華僑華人文化學會工作;承擔華文教育;指導、管理全市僑刊鄉訊出版發行工作、編輯出版《中山僑刊》;聯系、協調涉僑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承擔本局網站的開發及維護管理工作。

港澳科

職能:承擔涉港澳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港澳工作方針、政策,擬訂我市港澳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我市與港澳官方、半官方往來報批,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各領域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我市與港澳地區官方、半官方的聯絡和接待工作;配合做好CEPA有關工作。

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與與市外事僑務局合署辦公。內設2個部:

國際交流部

職能:承擔促進國際交流工作。承擔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關系地區的交往工作;辦理與外國市、區締結友好關系的報批手續;組織實施友好城市及國際交流工作計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赴國外培訓計劃;承擔中山市留學回國人員聯誼會秘書處工作。

外聯部

職能:承擔友協會務建設工作;擬訂友協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或配合我市有關單位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友好人士開展經貿、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開展地方性對外民間文化交流;

開展其它有關中山市人民同各國人民發展友好關系的工作;承辦全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其他有關任務;

配合其它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開展的有關對外友好交流活動。承擔代辦企業出(國)境手續工作;承擔全市APEC(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的受理、審核和保管工作。承擔辦理外國人入境授權通知書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

㈦ 大理市教育局的機構職能

職教科
1、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 2、擬定中等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3、按許可權做好職業學校與民辦教育學校的開辦、撤並、受更的審核和報 批工作; 4、指導中等職校和民辦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社區教育; 5、擬定中等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評估標准並指導實施。 □主 任:龍玉屏 □成員:蘇子忠 葉健虹 鄧紅星
電教室
1、做好全市中小學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2、負責全市中小學「省(市)『校校通』工程」、「農遠工程」等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3、組織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試點及教育技術課題實驗工作及相應的管理工作,「積極推廣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促進電化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4、負責組織對學校電化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實驗教學以及實驗室、圖書室建設與管理等工作的業務指導與檢查評估;負責全市中小學(園)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基本情況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 5、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網路中心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有關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等工作的相關人員、信息技術教師及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 7、組織開展中小學電教論文、實驗教學論文、CAI課件、電腦作品等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等方面的相關評比工作。 □主任:范星 成員: 楊光鳳 張志勇 董春輝
名師管理中心
1、負責制定「名師工作室」的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 2、開展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教育教學和科研能力建設。 3、開展教育教學學術研究,提供具有價值的旨在提高教學及管理的研究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等。 4、負責對名師的考核、評估和評價工作,建立名師檔案。 5、負責總結教育教學經驗和「名師工作室」工作經驗,提高理論水平,傳播新的、先進的教育理念。 □主任:余寶忠(兼任)
教研室
1、貫徹執行上級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指示,檢查督促貫徹教育方針和教學管理等情況。 2、根據當地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劃、學科教學大綱和教材使用的意見,研究並報告本地本地區基礎教育的教學質量狀況和需要採取的措施,為教 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積極參與課程教材改革實驗,按有關規定組織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 4、根據講求實效、少而精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幫助廣大教師執行教學計劃,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和指導教改實驗,積極推動教學改革。 6、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在授權范圍內制訂考核標准和組織命題,研究和改進檢查評估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試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7、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 □主 任:阮建虹 □副主任:金國祥 張秋芸
計財科(基建辦)
1、編制教育財務的預決算方案,管好用好教育事業經費,按編制核定人員經費。 2、擬訂學校基建計劃,管理新建、修建、拆建項目,提出基建和維修經費的分配方案。 3、維護國家財經紀律,遵守財務制度,負責財務內部審計指導和監督各級各類學校搞好財務工作,幫助財務人員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指導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財產管理,幫助建立和健全財產管理制度。 5、負責局機關公用經費的合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記載、建帳。 6、及時、准確、完整地完成財務報表,基建、物資報表,教育統計年報,並及時提出分析報告。 7、負責財務、基建、統計檔案的整理裝訂,並及時移交給辦公室保管;負責現金、支票、債券、有關憑證的使用和保管;負責局有關財務印鑒、圖章的使用和保管。 8、會同組人科調查和督促落實教師工資、醫葯費報銷,及時辦理公辦教職工的工資和工資關系的變動手續;處理公辦教師死亡的有關經費問題;提出對教師實行鼓勵性經濟措施的實施方案。 9、指導、幫助辦學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好市人民教育基金,配合有關部門收好、管好、用好校辦企業上交學校、局的利潤。 □科長:王淑芳 □副科長(基建辦主任):楊德華 □成員:楊永清 徐光琴 張瑞才 張亞星 和亞宇 袁娥
招生辦公室
1、負責普通高考、中考、小學畢業水平測試的信息採集、報名、組建檔案的工作。 2、組織考生體檢、考試、填報志願,並協助高考、中考、成人高校招生的錄取工作; 3、負責自學考試的報名、組織檔案、教材征訂發放、准考證發放 及辦理畢業手續等工作。 □主任:閆堅 □成員: 何利 董麗娟 吳學明 曾萬友
人事科
l、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學校)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等工作。 2、規劃並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3、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人力資源配置的有關政策規定,指導全市學校內部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4、負責教師招考、考核錄用等相關具體工作。 5、負責局直屬學校(單位)教師的調配。 6、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7、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8、承辦教育系統各項獎勵的評審工作。 9、負責教育外事工作。 □科長:段德光 □成員:康冠能 趙艷梅 王彥梅
普教科
1、全面貫徹國家義務教育法,認真執行普通中小學教育的方針政策,負責實施九年義務制教育規劃; 2、制定基礎教育的具體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3、負責實施高中會考工作; 4、負責中小學生的學業管理和學籍管理工作。 5、指導中小學的德育工作和開展法制教育工作; 6、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管理指導督查工作。 7、負責法制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8、負責義務教育階段畢業學生畢業證的驗證發放工作。 9、指導和幫助開展體育、衛生、科技、藝術活動。 □科長:楊光 □成員:張軍 趙葵兵
紀委辦公室
1、負責教育系統行政監察、紀律檢查工作。 2、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案件處理工作。 3、負責幹部、教師、職工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行風建設工作。 5、負責校務公開工作。 6、負責幹部教師的紀律教育、警示教育工作。 □紀委書記 李建華 □紀檢專干 劉春森
黨委辦公室
1、負責調查了解黨內的思想組織作風狀況,提出加強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為黨委管好黨的建設當好參謀。 2、了解並掌握各黨支部班子建設的情況,抓好支部班子調整和後備幹部的選拔與培養工作,從實際出發抓好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 3、根據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客觀要求提出調整和改進黨組織設置的意見,加強黨員管理、督促、檢查、指導支部和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4、認真負責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履行發展黨員的程序和手續,切實保證新黨員的質量,努力改善黨員隊伍結構。 5、加強黨員隊伍建設,通過辦班培訓、樹立典型、大力宣傳來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使黨員隊伍能夠發揮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帶頭作用。 6、負責制訂、實施黨委的宣傳工作計劃,做好本系統的對內、對外的宣傳。 7、負責規劃、開展本系統教職工的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好相關的創建活動,有計劃,有檢查,有落實,有效果,有推進。 8、組織基層幹部和教職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中心組學習和黨員思想教育活動。 9、負責局中心組理論學習。 10、加強管理、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主任:楊德義 □成員:劉春森 李愛群 趙艷娜 楊時趙
市局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2、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 3、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負責對所屬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 4、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教育經費和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參與制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審計。 5、負責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校級領導幹部管理;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負責學校的機構編制和勞動人事管理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7、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證書考試工作。 8、編制地方各類教育事業的年度招生計劃,主管全市中小學的招生工作。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教育督導室職能
1、督查、 督導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村委會貫徹落實教育政策法規情況。 2、督查、督導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情況。 3、督查、督導教育目標完成情況。 4、負責中小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工作。 □主 任:余寶忠 □副主任:童恩傑 □成 員:杜雪華
行政辦公室職能
1、 處理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協調局各科室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考勤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制度的督促落實。 2、 負責收發分流各類文件,負責局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3、 負責辦理局級工作會議有關事項和重要接待安排。 4、 負責文秘、文書檔案、保密等工作。 5、 負責教育宣傳、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編發、傳遞工作。 6、 負責車輛管理、調度、保險及機關固定資產管理。 7、 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及走訪工作。 8、 承擔起草教育局重要文件和局領導重要講話,審核局發文件, 辦理來往文電。 9、 協調處理信訪工作。 10、負責機關會議及接待費審核,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與管理。 11、協助局領導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12、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政務公開、校務公開組織實施工作。 13、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副主任:楊利光 副主任:楊忠慧 □成員:武紹先 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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