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購進驗收,養護等相關記錄;人員檔案、培訓計劃、質量管理、崗位職責等相關文檔;經營范圍、許可證效期、經營場所、地址是否擅自變更等許可證項目;供貨企業、廠家資質,隨貨票據、器械登記證、注冊證,有體外診斷試劑的,查冷鏈。等……
2.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的中心職責
1.承擔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2.承擔本系統隊伍建設的培訓規劃及教育培訓目標、內容、方法等課題研究;負責本系統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3.承擔本系統隊伍建設的培訓教材編寫工作;負責教材建設中相關問題的研究、論證等工作。
4.協助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本系統培訓工作進行指導,開展培訓質量評估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
5.承擔執業葯師考前培訓、師資培訓,開展職業資格培訓及相關工作。
6.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及監督管理的需要,面向社會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培訓、繼續教育工作;依法組織開展有關學歷、學位教育。
7.承辦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基本葯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實施工作的通知的行文內容
國食葯監辦[2010]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函[2010]67號)精神,根據《關於基本葯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葯監辦[2010]194號)要求,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稱國家局)研究制定了基本葯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安排
1.培訓時間: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15日
2.培訓組織:培訓工作由國家局統一部署,各省(區、市)局具體承辦。
國家局負責制定培訓計劃、培訓課程,編印培訓教材,組織師資力量,督促檢查各省培訓工作實施。
各省(區、市)局負責統計和核實轄區內電子監管的相關生產企業名單,上報國家局;安排落實培訓地點,具體承辦培訓工作(培訓場地要求見附件1)。
3.培訓內容
(1)葯品電子監管網的監管原理;
(2)數字證書的發放;
(3)生產企業入網相關准備工作;
(4)葯品包裝線改造相關知識;
(5)葯品賦碼印刷相關知識;
(6)葯品電子監管網客戶端操作方法;
(7)監管碼掃描終端操作方法。
培訓方式:半天時間授課,半天時間上機操作並考核。
4.人員要求生產線業務主管1名:了解企業產品和生產線情況;軟體系統維護人員1名:具備基本的計算機操作知識,如執行程序、中文錄入等。
(二)入網要求
按照國食葯監辦[2010]194號文件規定,相關葯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各級葯品監管部門須辦理葯品電子監管網入網手續。
1.凡生產基本葯物品種的中標企業,應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葯品電子監管網,按規定做好賦碼、核注核銷和企業自身預警處理的准備工作。
2.從2011年4月1日起,對列入基本葯物目錄的品種,未入網及未使用葯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參與基本葯物招標采購。
3.相關葯品經營企業應於2011年3月31日前按要求配備監管碼採集設備,對所經營的相關葯品通過葯品電子監管網做好核注核銷及預警處理工作。
4.各級葯品監管部門應做好葯品電子監管網的入網管理、企業信息、葯品信息等基礎數據的維護,並對葯品數量和流向進行實時監控。
5.2010年各省(區、市)局已入網和本次入網的葯品生產、經營企業數字證書年服務費(密鑰費:300元/把/家企業)由國家局支付,各省(區、市)局負責統一辦理。
企業如需增加數字證書,由企業自行承擔費用。企業所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一)各省(區、市)局應將葯品電子監管工作的實施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及時通知相關企業。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及時入網並按時參加培訓。
(二)葯品經營企業培訓已由國家局統一部署,各省局實施完成。新開辦企業或未參加培訓企業,由各省(區、市)局組織安排,國家局配合提供相應的培訓師資和教材。
(三)對已實施電子監管的麻醉葯品、精神葯品、血液製品、疫苗、中葯注射劑,按照《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建設特殊葯品監控信息網路的通知》(國食葯監辦[2007]482號)和《關於實施葯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葯監辦[2008]165號)文件要求執行。
(四)各省(區、市)局請於2010年6月25日前,將培訓計劃表(附件2)報國家局信息辦。國家局將根據情況,統籌協調,下達具體培訓時間安排。請各省(區、市)局認真做好培訓工作,培訓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將培訓總結報國家局信息辦。
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或者建議,請及時聯系和反饋。
國家局信息化辦公室
聯系人:李鑌、胡漾
聯系電話略
附件:
1.培訓場地要求
2.培訓計劃表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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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日健康晨檢,出現咳嗽、發熱、皮膚傷口或感染等有礙於食品安全的病症時,應當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崗位的衛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潔,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檢查和處置以及日常衛生檢查等應當記錄並建立檔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污損,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於2年。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二、從業人員應當熟悉與崗位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掌握必備的崗位衛生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三、未通過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上崗。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一年內2次以上(含兩次)考核不合格的,應當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訓、考核的方式。
五、培訓、考核以及整改措施應當建立檔案,內容應當包括培訓、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實施的時間、地點、人員、方式、記錄人等信息,不得塗改或污損,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並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二)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督促不符合崗位健康衛生管理要求的從業人員調離崗位;
(三)制訂、實施食品安全培訓、考核計劃;
(四)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對不合格食品實行一票否決權;
(五)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六)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七)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指責。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並提供資料。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保證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自查計劃,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並負責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為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定期自查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風險等級確定頻次,專項自查應當根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消費者、媒體輿情等渠道獲知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立即實施。
四、經營場所布局、製作工藝流程、內部管理流程等重點管理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並向當地食品要你監管部門報告,待問題排查整改到位後方可重新銷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應當建立自查檔案,如實記錄食品安全自查組織實施的時間、計劃、人員、結果和排查整改情況,不得塗改或污損,保存時限不得少於2年。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明確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確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食品銷售經營、貯存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食品銷售經營、貯存場所應當做好防蟲、防鼠等措施,防止蟲害污染。除蟲滅害工作應當採取物理捕殺的方法。
四、食品銷售設施設備應做到專區設置、專用標識、專人維護,確保設備設置能夠正常運轉。
五、各類食品銷售設施設備使用後應當立即清洗,存放在清潔的容器或區域內。直接接觸食品的應當消毒,非直接接觸食品的適時消毒。
六、鼓勵採用熱力消毒方法對設施設備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採用熱力消毒方法的可採用化學消毒方法。
七、清洗消毒食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人體安全、無害。
八、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應當建立檔案,如實記錄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時間、對象、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保存時限不得少於2年。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下統稱食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采購合格的產品。
二、應當查驗並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供貨票據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嚴格查驗供貨者的運輸工具,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載的、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溫度、濕度條件的、未對散裝食品進行有效隔離的等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條件的食品,應當拒絕收貨,並主動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告。
四、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清潔、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狀,標簽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五、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並主動報告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二、食品貯存場所應當符合食品標識上的貯存條件,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設施。食品保存條件為常溫的,其貯存溫度不得超過30℃。
三、應當建立食品入庫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四、應當按照生熟分開、食品和非食品分開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食品和物品分區存放,並設置明顯的標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各類食品應當按照包裝標識的要求堆疊,不得超限量堆積、擠壓存放。食品數量不得超過貯存庫房、設備的裝載限量,離牆離地250px以上。
六、應當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流轉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並建立食品出庫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出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七、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及時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准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二、進貨查驗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採取拒收、依據協議約定銷毀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應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並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並及時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告。
三、進貨查驗後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並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同時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及時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標簽標識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經食品葯品監管局同意,經整改合格後可以重新上市;對違法添加、腐敗變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銷毀。
四、對已經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費者,並書面通知供貨者,相關處置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葯品監管部門。供貨者需要召回的,應當積極配合。消費者要求退貨或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五、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檔案,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數量以及處置的時間、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加強廢棄物的處置管理,確保廢棄物不非法流入食品市場。
二、應當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並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性氣味的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三、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置,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並簽署合作協議。
四、不得亂倒亂堆廢棄物,不得將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單位或個人處理。
五、應建立廢棄物處置台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設備等進行封存,並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台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一、食品批發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
二、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台賬,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記錄人等內容,或保存記載有上述信息的銷貨憑證。
三、應當查驗所銷售的食品和食品批發銷售台賬,確保做到「賬貨相符」。
四、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食品安全追溯和召回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採用信息化手段採集、留存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食品生產者認為應當召回的,應當立即召回。由於食品經營者的原因造成其經營的食品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召回。
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召回的食品採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但是,對因標簽、標志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產者在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食品經營者應當將食品召回和處理情況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對召回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銷毀的,應當提前報告時間、地點。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可以實施現場監督。
食品經營者未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接受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
6. 食品葯品安全知識讀本讀後感或心得
心得一:食品安全培訓心得體會
食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
在學校直接關繫到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
和生命安全。
為了
提高學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的意識,普及食品安全科學知識。根據定興縣教育局關於進一步
加強學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於
20xx
年
5
月
6
日
5
月
20
日在全校開展了
食品安全教育活動。經精心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掀
起了全校師生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動高潮,取得了顯著成效。具體總結如下:
一、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師生對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
重要意義的認識,認真制定計劃、任務落實到人、責任到位,確保了活動順利開展。
二、在活動期間,我們學校做到了三個一,即:上一節食品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健康教育》
課
;
召開一次食品安全主題班會
;
辦一期以食品安全為主題的《衛生與健康》宣傳攔。
三、學校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期間,通過在校門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宣傳食品安全知
識,營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設和諧校園的良好氛圍。
四、
活動開展期間,
每天中午在校園廣播中利用
15
分鍾時間,
向廣大師生宣傳食品安全,
並
鼓勵大家積極主動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關知識,得到了廣大師生的廣泛參與。
五、通過開設健康教育課、生活中的食品安全專題講座、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師生介
紹相關的食品安全知識,
如:
《如何識別真假商品》
、
《如何做到健康飲食》
、
《各種有色食物對
補充微量元素的特效》
、
土豆變綠不能吃、
豆莢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識,
組織學生進行了一次食
品安全常識的全面宣傳教育大會,引導學生科學飲食。
7. 醫療器械關於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內容
醫葯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一)
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作為醫葯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或培訓組織者,首先應在培訓前對受訓人員的需求進行調查。
需求調查的最好方式是問卷調查。問卷的設計一定要簡單,而且容易回答,能激發被調查者的興趣。此外,還必須結合訪談的形式,向各級管理者和他的下級進行調查,以分析績效評估表、技能項目需求調查表、重點人群的抽樣面談等方式,確定銷售人員及其管理者崗位技能的差距和重點的技能培訓項目。
二、進行培訓預算。對於調查數據,必須進行系統的分析,結合對受訓人員學習資質的評估,總結差距和根源。
制定培訓解決方案應遵循如下步驟:明確方案涉及的培訓項目;評估現有的培訓資源、人手、資金、課目、師資等;確定培訓的重點項目和常規項目,確定培訓工作的重點;確定出哪些培訓課程可自主開發,哪些需外購或定製,最後確定自有師資的培養數量、培訓系統的建設,做出培訓計劃和培訓預算。
在培訓預算方面,有固定培訓預算的醫葯企業,大多按各部門員工數量或全年銷售額定出一定的比例。對新公司、新部門,預算可以相對高一些;而發展平穩且有經驗的公司,可相對低一點。
三、進行受訓對象的細分。對醫葯企業中與銷售直接相關的人員,按橫向醫葯業務分工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類別:葯店超市組類;醫院組類;普葯商務組類;銷售管理人員;產品經理;內部培訓師。縱向劃分的話可按進公司的時間長短和所處層級劃分為:新進員工、需進階型員工、成熟深資歷型員工。
四、進行培訓課程分類。一般可以分為基礎篇、技能進階篇、實戰提升篇三部分,然後按照參訓人員的分類逐級安排。還可根據醫葯企業的具體情況,或安排內訓,或送學員外出參加一些公開課。尤其是對企業高層、產品經理,大多可以通過參加行業內組織的公開課來實現能力的提升。部分銷售精英也可以安排其外出參加某些公開課,作為企業對他們的獎勵。
醫葯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二)
為適應機構改革後食品葯品監管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提高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強工作的創造力和執行力,著力打造高素質的食品葯品監管隊伍和從業人員,根據局務會研究決定,特製定20XX年度局幹部和從業人員學習培訓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提高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增強工作創新能力為目標,引導廣大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牢固樹立「學」字為先的理念;通過對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理想信念教育、優良作風教育、廉潔從政教育和專業知識教育,提高其整體素質,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行政執法隊伍和遵紀守法的從業人員。
二、總體目標
結合「幹部作風整頓」活動及「創先爭優」活動和保持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通過開展學習培訓,使食品葯品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政治素質及個人修養有進一步提高,增強應對新形勢、新機遇、新挑戰的能力;堅持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機制,積極推進知識創新、工作創新和監管創新,適應食品葯品監管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三、學習培訓內容
(一)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等黨內法規,學習胡錦濤同志在慶祝包括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和在十七屆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科學發展觀重要論述。學習新的操作規范,學習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業務知識學習。重點加強食品、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法律法規學習,並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食品安全法》,深入研究食品葯品監管法律法規,加強葯品不良反應監測、特殊葯品監管法律法規的學習;開展葯品、醫療器械市場監督和葯品案件稽查基礎知識講座和從業人員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
四、學習培訓方法(具體安排見附表)
(一)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局領導幹部要結合中心組的學習,堅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學習。同時要堅持自學並認真做好讀書筆記。
(二)舉辦專題輔導。結合開展保持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聯系食品葯品監管中心工作,從業人員操作規范,適時邀請省、市專家或專業人士作輔導講座。
8. 國家食葯監局網站官網
國家食葯監局網站官網:cfda.gov.cn。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並監督檢查。建立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制定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葯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國務院以及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8)食品葯品培訓計劃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系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葯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而成,負責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CFDA於2013年3月22日正式掛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 一般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其是國家政府設置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是我國葯品行政監督管理組織體系一部分,屬於國家葯事管理組織體系范疇。
參考資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