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為何制定這一規定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總是能夠通過互聯網的平台看到很多我們感興趣的消息,尤其是關於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上市融資的問題,更是讓很多網友對此表示非常的疑惑,為什麼學科類的培訓機構不能夠上市融資?實際上,之所以國家這樣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學科類培訓機構能夠更好地幫助學生培訓,而不是以賺錢為目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國家出行這樣的政策是非常好的,這樣能夠幫助我們的學生更好的去約束相映的學習的壓力,能夠讓我們學生更可能的減輕相應的學習負擔,讓我們的孩子能夠有一個非常好的童年和青春。
Ⅱ 已上市的教育培訓機構有哪幾家
在A股市場,目前為止0。國內的一些教育培訓機構,有的在香港上市,還有的在美國上市。
國家認為教育培訓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第一目的的,所以沒給上市。
Ⅲ 選IT培訓機構為什麼要選擇上市公司
誰說選it培訓機構一定要選擇上市的 沒看新聞嗎,紅黃藍也是上市的
Ⅳ 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這其中的緣由是什麼
很多家庭對於孩子的教育問題都是比較關心的,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習中比別的孩子更加有優勢,所以在假期也會為孩子報很多的課外輔導班。雖然這種行為到初中時,為了孩子的學習成績考慮,但是也給孩子增加了很大的學習負擔。因為報課外輔導班的學生越來越多,所以也導致市場上的課外輔導機構越來越多。輔導機構多了就變得非常難管控,所以出現了很多沒有教學資格的課外輔導機構,這種機構裡面的老師也通常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是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兼職。
所以不讓學科培訓類的機構上市融資也是為了能夠不讓教育機構被資本控制,把重點放在學生的身上。也是為了避免學校老師在上課的時候不認真講課,只想在課後辦理培訓機構圈錢的行為。
Ⅳ 教育機構可以上市具體流程要怎麼操作
教育培訓機構的實際控制人通過設立一家公司,與其控制的教育培訓機構簽訂協議,將教育培訓機構每年的結余以管理費或其他形式上繳給該公司,以此來滿足法律法規對上市主體在經營利潤方面的要求。
Ⅵ 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上市融資,這其中的緣由是什麼
孩子的教育問題一直是家長所關心的大問題,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許多的家長都會在假期為孩子報大量的課外輔導班,但是這種行外增加了孩子們的負擔,並且大量的孩子報名課外輔導班這也導致現在我國的課外培訓機構數量大增,現在我國的課外培訓機構市場魚目混雜,為了整治課外培訓機構的亂象國家特意出台了相關的政策,在政策中做出明確的規定,課外培訓機構不得融資上市,那麼國家為何會出台這樣的政策呢?
三.給學生減負
課外培訓機構占據了學生大量的課外時間,我國許多的學生都在放學後,周末和寒暑假進行課外培訓機構學習,這些都增加了學生的負擔,目前我國正在推出減負政策,所以控制課外培訓機構也是勢在必行。
Ⅶ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這對教育股造成了什麼影響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已經對教育股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可以說隨著《雙減》的出爐,明確的規定,學科類的培訓機構不能上市,這就讓已經上市的幾個教育股應聲而跌。比如,好未來,已經跌了七成,高途已經跌了六成,新東方已經跌了五成。可以說這不是最終數據,這三家的股價還會持續跌下去。
《雙減》規定出爐之後,好未來市值蒸發了606.9億元,新東方蒸發了384.45億元,而高途蒸發了100.5億元。可以說此次國家整治學科類培訓機構的決心是非常大的,教育是應該是公平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如火如荼的開展,獲利頗豐的情況下,真的對教育有貢獻嗎?答案是否定的。現在學科培訓已經成為了風潮,而《雙減》的出爐,無疑可以打擊這股風潮,讓教育回歸課堂。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教育股應聲大跌!
Ⅷ 培訓機構上市條件
法律分析:首先資格證先辦好,硬體設施夠硬,場地夠大,生源,環境優美,老師有才,好的教材和先進的理念,市場調查先做好,上市並不是嘴上說的那麼容易,國內成千上萬的教育培訓機構,上市的只有幾十家,這就能看出來其中艱難。
國內教育培訓機構眾多,融資需求旺盛。事實上,教育培訓機構並非不想在國內上市,而是在國內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我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很難在境內上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三條 民辦教育事業屬於公益性事業。按照相關法規,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大多為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企業法人。因此,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公益性和民辦非企業法人的自然屬性決定其難成上市主體。
第十一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Ⅸ 技術技能培訓機構能不能上市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的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該意見提出一系列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措施,包括將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等。
Ⅹ 聽說現在好多培訓機構都在籌錢上市,他們是為了上市而上市呢還是真正為了學生的學習呢
哪個企業不要利潤,沒利潤企業怎麼活,有了資金才能請更好的老師,更好的為學生服務。利潤+服務。
像樓上說的新東方上了,下面還有好多機構呢,學大 蘇州納思 海豚教育等等。只要能更好的為學生服務,還是值得高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