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州市藝術培訓機構是不是現在全停了
是的。
根據通知要求,從2022年1月10日起,全市校外培訓機構、託管機構停止一切形式的線下培訓和託管活動。廣大市民如發現有校外培訓機構擅自組織辦班或動員家長將學生送入校外培訓機構等行為的,請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以保護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衛健、消防、市場監管、行政審批、公安等部門將聯合執法檢查,對拒不執行上級防控要求的校外培訓機構或託管機構,將依法依規關停,並嚴肅追究舉辦者的責任。
㈡ 教育機構為什麼叫停
法律分析:國家希望學生經過公平的教育,將有能力地篩選出來,再去接受更好的教育,這對於社會發展來說,才是最有利的。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十四條 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進一步健全常態
㈢ 湘潭培訓機構停課了嗎
停了。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此前暫時停止了校外培訓機構。4月13日起,湘潭市有序恢復校外培訓機構線下校外培訓活動。目前,多倫國際商貿城內的多家校外培訓機構已復課,均嚴格落實入門管理制度,對進入培訓機構的所有人員嚴格落實戴口罩、掃場所碼、查行程卡、測溫等措施,與培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培訓地點。同時,各校外培訓機構均建立了師生健康監測台賬,加強對師生的健康監測,確保不漏一人。
培訓機構,以提升能力、培養技能、學歷教育、認證培訓等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㈣ 疫情發生為什麼第一個停課的是培訓機構
培訓機構多為校外活動,接觸人員較多,安全沒有保障,且培訓人數多,風險較大,因此首先關閉培訓機構。
根據要求,凡中風險地區,全市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暫停一切線下教育教學活動,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要服從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做好封閉管理,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學生中只要有一個感染,則可能導致校園內的大部分學生受到感染,風險巨大。停止培訓機構的運營也是必然之舉。
培訓機構需要做好線上課程的准備,建平台,培訓相應的老師轉向線上,培訓相應的市場人員學習線上招生的技巧等。
㈤ 教育培訓機構要被停嗎
新一輪的小學報名季又開始了,在學校門口又是一番忙碌的「景象」,各種教育培訓機構的人,在推銷各種課外預科班,各種幼小銜接班,我想多數焦慮的家長,多少都會選擇,一門「適合」孩子的學科!
近日兩辦發布:《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要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建立作業校內公示制度,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杜絕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這個意見的出台,我想肯定會給教育培訓行業帶來一定的震動!那麼我們的教育行業內卷就真的會結束嗎?我的答案未必,但對於普通家長是利好的!我也相信多數普通家長是支持的,家長都希望孩子成績好,所以就送去補課,如果課堂上老師都盡職盡責,或許才能根本解決問題。不過我們返回頭來思考一下,如果就是花點錢上個培訓班,就能把學成成績提高,是否太容易,我認為培訓班的意義在於,復習,上課的時候會輕松,讀書這種事情,天分是主要的,學校教育質量加強,好料子自然能學好!
【拓展資料】
1月24日23時,自治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鑒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存在擴散風險,線下校外培訓機構屬人群密集場所,根據防控工作的要求,決定從即日起全面停止校外培訓機構寒假期間的集中授課或其他聚集行為。寒假後是否復課,將視疫情變化情況再行通知。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師生健康為本;要監管到位,盡快通知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執行停課,並要求培訓機構做好家長、學生的宣傳解釋工作,取得家長、學生的理解、配合與支持,共同努力、堅決打贏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戰!
㈥ 校外培訓機構全被停,為何要做這種舉動
教育是人們都非常重視的話題,去年來說,國家頒布了一些政策,校外培訓機構全部被叫停。而取締校外培訓機構的原因,我覺得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孩子的學習壓力越來越大,心理負擔非常重。第二,家長的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為教育投入了太多的成本。第三教育內卷嚴重,學生和家長的攀比心理越來越強。第四,校外培訓機構的存在,導致有一部分老師在學校不好好講課,反而去培訓機構兼職,本末倒置。
筆者寄語:
叫停校外培訓機構,有很多原因,學生壓力越來越大,作業量很多,課余時間去進行補課,導致學生的負擔非常重,而去校外機構補課,也會加重家長們的經濟負擔,為了減少這種教育內卷,避免家長和學生攀比分數,也能增強教師的責任感,目前看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未來的事情還不可知,究竟會怎樣發展,還需要時間的考驗。
㈦ 全國培訓機構要停課嗎
法律分析:全國性的中小學學科類培訓機構、外語語言能力培訓機構及與中高考高度相關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將繼續停止線下培訓和集體活動,具體復課時間另行通知。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第十六條 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地要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充分激發辦學活力,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加快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
第十七條 提升課堂教學質量。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健全教學管理規程,優化教學方式,強化教學管理,提升學生在校學習效率。學校要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積極推進幼小科學銜接,幫助學生做好入學准備,嚴格按課程標准零起點教學,做到應教盡教,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質量標准。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法,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為;考試成績呈現實行等級制,堅決克服唯分數的傾向。
第十八條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各地要積極完善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方式和成績呈現方式。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㈧ 教育培訓機構會被停嗎
法律分析:教育培訓機構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開辦條件,就不會被停.這些條件為:1、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2、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3、培訓機構應當具備法人條件。4、設立培訓機構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