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足療培訓師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責
1.全面負責店鋪的經營管理,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負責店內員工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做好員工的穩定工作。
2.在公司領導下,行使店長的權力,開展工作,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接受公司的指令,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維護公司的形象,不得在下屬面前及公司以外做有損於公司形象的行為和發表不利團結的言行;
3.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因本人行為造成違法亂紀者,後果自負;
4.遵守******公司的企業文化核心(價值觀、企業精神、企業目標)、企業文化基礎、行為准則、做人准則。
5.管理者須具備的六大能力:學習能力、溝通能力、執行能力、授權能力、教育部署的能力、領導的魅力。
6.正確處理店內管理層級員工之間的關系,加強團結,充分調動店內管理層的積極性。
7.在與員工進行溝通時,要使全體員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發展前景及各種規章制度,關心員工疾苦,了解員工的興趣變化,認真、細致的做好員工思想工作,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評價,予以教育與訓練,向公司提供晉升和獎勵建議。
8.業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店鋪的經營管理,要求店內各級人員按各自的崗位職責做事,完成公司(與加盟投資方共同)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了解和掌握顧客的情況,全面掌握每日的營業狀況,征詢顧客的意見,不斷改善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業務工作具體分以下五個方面:營業管理(服務、環境衛生、設施維護、營銷)、技術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務和物品管理。
9.店長自動辭職或因工作原因調動,必須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嚴守公司機密,不得將公司的機密外泄給員工和客人。
二、日常經營管理職責
1.手機全天24小時開機,住宿應選擇離店較近的地方,以便技術處理突發事情。
2.在董事會決策領導下,全面負責和管理店面的日常工作,貫徹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按董事會指令,保證各店各項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熟悉並掌握公司的規章制度,能按照公司「細節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兩項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好店內所有人和事。
4.店長與員工的關系及要求:
a) 帶領好整個團隊,讓所有員工團結互助,積極配合工作,處處從公司利益點出發,對待新員工在工作上多指導,在生活上多溝通多關心,讓新員工對工作有積極性,在生活上有一種歸屬感。(參考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環境——見附資料)
b) 處事原則:正常對待所發生的每件事,公平對待每個員工,對於不同性格的員工,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但效果和結果要一樣有服眾性。
c) 多給員工灌輸公司的經營理念和規章制度,引導員工正確處理與顧客間的關系,樹立以技術、服務、衛生取勝的正確經營理念。
例如:①為什麼不允許技師跟顧客外出,甚至在包廂聊天摟摟抱抱?
分析:因為******經營理念是靠技術、服務取勝,是一家連續兩年榮獲「消費者信得過單位」榮譽稱號的公司,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不提供除正常的規范服務外的其他任何服務。而技師這樣做對其本身人身安全無任何保障,難免會受騙上當,更重要的是影響整個店所有員工的工作氛圍,影響公司的聲譽,破壞了公司的經營理念。
②為什麼不讓技師私自等點鍾?
分析:如果一個顧客經常點某一技師,這個顧客就帶有某種不好的企圖,對技師不利,特別是經營高峰期,不僅影響了房間利用率,技師上點率,更重要的是違背了******的經營理念——憑技術服務取勝。
③在哪種特殊情況下技師可以拒點(退點)?
分析:技師遇到客人動手動腳有過激行為或帶有其它目的的消費,在技師已經耐心解釋公司是正規服務,婉言拒絕的前提下,仍然無法制止客人的無理行為,報店長核實後情況屬實,由店長出面解決,技師方可以拒點(退點)並不予處罰,情況不屬實,則加倍處罰。
以上案例採取落實的辦法,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召開店助、收銀員、迎賓會議、服務員會議和員工大會,針對上述情況,各店店長應清楚認識到明令禁止這些事情的發生,這樣可以起到以下作用:①擴展客源②引導客人消費③使員工真正認識到技術和服務的重要性④保證員工的人身安全⑤保證店的持續發展。總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貫徹落實公司的經營理念。
5.店長與店助:店長應負責帶領好店助,讓店助能夠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經常與店助多溝通,遇到事情多探討,啟發店助的思維,並分析處理事情的方法,監督店助對後勤服務組的培訓,對店助呈上的意見和事務,一定給予合理的採納和指導,對於店內發生的事情應及時的處理,做到日事日清,對店助工作的開展多支持、鼓勵和引導。
6.店長日常會議:每天6:50的店長會議必須到場主持,會上語言的技巧最為重要,會上說出的每一句話,公布的每一件事,都需要會前思考。會議上不只是公布事情和對員工處罰的宣布,更是怎樣帶好一個團隊、團結好一個團隊、激勵員工的決定性因素。
7.店長與顧客的關系:在工作中正確處理好自己與顧客之間的關系,掌握好一個「度」。
8.;了解員工的心態:穩定店內員工的心。素質培訓講究對事件具體分析、合理處理,從側面講解利弊關系,從而提高整體員工素質。例如:公司制定的提成方案是一種獎勵方案,公司制定的等級證書的考核是對技師的一種福利待遇,各店店長都可以多灌輸給技師,讓技師調整好心態。
9.組織好每四個月一次的技師集訓。(詳見技師集訓流程和要求——附資料)
10.技術方面:所有新技師在店內培訓,店長負責抓好店內的技術骨幹(如50個技師/3個技術骨幹),為了讓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環境所有店的新技師在培訓期間一律參加每天三次例會(上午11:30一次、下午13:00一次、晚上6:50一次)及周會。
2. 足浴行後勤崗位包括哪些崗位
公司組織機構如何劃分。如果將人事、行政、後勤分開,則職責不同,如果合並,則職責及崗位劃分又不同。1、如果公司後勤管理部包含人事、行政、後勤職能。則崗位如下:後勤部長(或處長、經理)、副部長(副處長、副經理)、勞資統計員、後勤辦事員(或人事專員、勞資專員、行政專員、工傷處理專員、職員),其中人事專員包括績效考核專員、招聘專員、培訓專員、員工關系專員、體系員、運營管理員等。2、如果公司後勤管理部不包含人事、行政職能。則崗位如下:後勤科長(或主管)、後勤辦事員。
勤管理的作用是由後勤管理的基本職能所決定的,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為職能活動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一個單位的職能活動要想正常進行,後勤部門就必須事先安排搞好工作的必需的條件設施,提供後勤服務,這是職能活動正常進行的物質基礎。只有加強後勤管理,才能使這些基本的物質條件得到可靠的保證。後勤管理的保證作用是其基本職能決定的,而這一作用是後勤管理的基本職能決定的,所以這一作用是後勤管理的基本作用。
(2)可以提高對人、財、物的利用率,從而促進職能工作效率的提高。如果只是有了充足的物質保障,而不去科學地組織管理,工作的效益是不會提高的。搞好後勤管理,可以使人、財、物似最佳方式結合,得以充分有效的利用,進而調動起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做到「人盡其才」;提高資金使用效能,做到「財盡其力」;充分發揮物資設備的潛力,做到「物盡其用」。所有這些正是職能工作高效進行的必要條件。一切管理的作用都在於提高效益,否則就沒有管理的必要,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一作用是後勤管理的主要作用。
(3)可以體現黨對群眾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促進職工積極性的發揮。後勤工作與職工的生活密切相關,牽涉到個人的切身利益,黨的許多方針政策、黨對群眾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往往是通過後勤管理工作來體現。後勤管理工作做得好,必然會使黨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把黨對群眾的關懷及時送到群眾心裡,使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得到更充分的體現,職工就會更加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後勤工作搞好了,可以為職工提供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和實際困難,職工就會更加熱愛自己的工作,以極大的熱情一心撲在工作上,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積極性,完成本職工作。
(4)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後勤工作是服務工作,服務工作多是單位的「窗口」,搞好後勤管理把住這些「窗口」,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通過後勤「窗口」的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去陶治人、教育人、培養高尚的共產主義情操;通過後勤「窗口」的清正廉潔,大公無私,反對腐敗,端正黨風,加強廉政建設;通過後勤「窗口」發掘共產主義協作精神,與兄弟單位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總之,通過後勤的「窗口」作用可以大大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5)穩定職工隊伍和生活秩序。搞好後勤管理工作是穩定職工隊伍和生活秩序,確保安定團結的重要條件。搞好衣、食、住、行、生、老、病、退等工作,是後勤管理工作者的重要職責。後勤管理工作搞好了,可以使領導省心,職工們放心,大家都不擔心。因此,職工隊伍可以穩定,生活秩序可以安定,從而可以確保安定團結的局面。
正確認識後勤管理的作用,可以使人們正確對待後勤管理工作,重視後勤職工的勞動,使全體職工都來關心後勤管理工作;同時,能夠引導後勤職工正確認識自己的工作,樹立正確的服務思想,為單位職能活動提供更多的優質服務。
國內關於物流的標準定義為:「物流是指物品從供應地向接受地的實體流動中,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功能有機結合來實現用戶要求的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物流術語》)。
3. 足浴場所能否適用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458 號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已經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第二章設立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一)曾犯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強奸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賭博罪,洗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四)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條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
第七條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地點:
(一)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
(二)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
(三)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
(四)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
(五)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標准。
第八條娛樂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得低於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准;設立含有電子游戲機的游藝娛樂場所,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關於總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條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提交投資人員、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負責人沒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書面聲明。申請人應當對書面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受理申請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就書面聲明向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核查,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經核查屬實的,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實地檢查,作出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並根據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核定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數量;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審批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文化主管部門審批娛樂場所應當舉行聽證。有關聽證的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申請人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和有關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的批准文件後,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
娛樂場所取得營業執照後,應當在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娛樂場所改建、擴建營業場所或者變更場地、主要設施設備、投資人員,或者變更娛樂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事項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並向公安部門備案;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章經營
第十三條國家倡導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禁止娛樂場所內的娛樂活動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傷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第十五條歌舞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並應當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
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將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歌舞娛樂場所的包廂、包間內不得設置隔斷,並應當安裝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透明門窗。包廂、包間的門不得有內鎖裝置。
第十七條營業期間,歌舞娛樂場所內亮度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標准。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使用的音像製品或者電子游戲應當是依法出版、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
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畫面以及游藝娛樂場所的電子游戲機內的游戲項目,不得含有本條例第十三條禁止的內容;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不得與境外的曲庫聯接。
第十九條游藝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不得以現金或者有價證券作為獎品,不得回購獎品。
第二十條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對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負責。
娛樂場所應當確保其建築、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准和消防技術規范,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狀況,並及時維護、更新。
娛樂場所應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二十一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封堵、鎖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娛樂場所應當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明顯指示標志,不得遮擋、覆蓋指示標志。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或者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病病原體進入娛樂場所。
迪斯科舞廳應當配備安全檢查設備,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三條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條娛樂場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國人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娛樂場所應當與從業人員簽訂文明服務責任書,並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從業人員名簿應當包括從業人員的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等內容。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營業日誌,記載營業期間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營業日誌不得刪改,並應當留存60日備查。
第二十六條娛樂場所應當與保安服務企業簽訂保安服務合同,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得聘用其他人員從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條營業期間,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應當統一著工作服,佩帶工作標志並攜帶居民身份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衛生規范,誠實守信,禮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權利。
第二十八條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第二十九條娛樂場所提供娛樂服務項目和出售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並向消費者出示價目表;不得強迫、欺騙消費者接受服務、購買商品。
第三十條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懸掛含有禁毒、禁賭、禁止賣淫嫖娼等內容的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標志應當註明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
第三十一條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巡查制度,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娛樂場所。娛樂場所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需要查閱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誌等資料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提供。
第三十三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歸檔。公眾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娛樂場所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對列入警示記錄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第三十五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相互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反本條例行為的,有權向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部門舉報。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等有關部門接到舉報,應當記錄,並及時依法調查、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第三十七條上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在必要時,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調查、處理由下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的案件。
下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認為案件重大、復雜的,可以請求移送上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九條娛樂場所行業協會應當依照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加強對會員經營活動的指導、監督。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文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取締;公安部門在查處治安、刑事案件時,發現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予以取締。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二條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照明設施、包廂、包間的設置以及門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
(四)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未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保安人員的。
第四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設置具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機機型、機種、電路板等游戲設施設備的;
(二)以現金、有價證券作為獎品,或者回購獎品的。
第四十五條娛樂場所指使、縱容從業人員侵害消費者人身權利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並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娛樂場所取得營業執照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向公安部門備案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6個月:
(一)歌舞娛樂場所的歌曲點播系統與境外的曲庫聯接的;
(二)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畫面或者游藝娛樂場所電子游戲機內的游戲項目含有本條例第十三條禁止內容的;
(三)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的;
(四)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娛樂場所容納的消費者超過核定人數的。
第四十八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變更有關事項,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申請重新核發娛樂經營許可證的;
(二)在本條例規定的禁止營業時間內營業的;
(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未統一著裝並佩帶工作標志的。
第四十九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誌,或者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第五十條娛樂場所未按照本條例規定懸掛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一條娛樂場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准給予處罰。
第五十二條因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被依法取締的,其投資人員和負責人終身不得投資開辦娛樂場所或者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娛樂場所因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或者撤銷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娛樂場所因違反本條例規定,2年內被處以3次警告或者罰款又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縣級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2年內被2次責令停業整頓又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三條娛樂場所違反有關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娛樂場所違反有關衛生、環境保護、價格、勞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的,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解決;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娛樂場所依法予以賠償。
第五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吊銷或者撤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的,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開辦娛樂場所,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明知其親屬開辦娛樂場所或者發現其親屬參與、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單位頒發許可證、批准文件、營業執照的;
(二)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不依法取締,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的;
(三)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通報後不依法查處的;
(四)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職務之便,參與、包庇違法行為,或者向有關單位、個人通風報信的;
(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所稱從業人員,包括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服務人員、保安人員和在娛樂場所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國務院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4. 足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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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療
浴足
足浴
足道
中醫推拿
保健
修腳
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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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天沐足/足療/足道/足浴/浴足店內部標准化、流程化管理培訓教材
我們深刻地了解到行業內各位老闆和職業經理人的迫切需求,同時在本行業十餘年的工作的經歷也給了我們深深地震撼,正是在這樣的經歷和背景之下,凝聚鼎天團隊近十年的經驗,費時近3年時間,嘔血編寫完成中國第一套沐足\足療\足浴\桑拿休閑健康場館的內部管理培訓專著。在這3年期間,鼎天人歷經了多少個不眠之夜,留下了多少汗水,草稿可堆滿整整一個小房間,列印機用壞了數台,有時為某一章節的一個小細節可以爭論到凌晨,大家每天都是眼睛布滿了血絲,埋頭苦寫,江濤老師也因此得了「滑鼠手」,哪時鼎天根基未穩,大家只能領到微薄的生活費,基本上都是吃住在公司,當整套教材終稿之日,大家看著嘔血編著的「孩子」,無不激動落淚。
本套針對沐足\足療\足浴\桑拿休閑健康場館的內部管理培訓專著共分十六冊,三十多萬字,近1000頁(A4頁面),按各部門、班組各自成冊,無需修改可直接作為各部門的管理、培訓手冊使用,輕松、迅速、全面提升場館的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無懼任何競爭。
《鼎天管理執行(培訓)手冊系列》
《第一冊:服務人員應具有的素質、要求、技能》
《第二冊:管理人員(經理、部長)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三冊:咨客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四冊:服務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五冊:前台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六冊:技師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七冊:保安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八冊:吧台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九冊:清潔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十冊:工程班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十一冊:財務部管理(培訓)執行手冊》
《第十二冊:客人投訴突發事件的應變與處理》
《第十三冊:各種表格(單據)運作介紹》
14冊:《鼎天員工手冊》
15冊:《鼎天禮儀教材》
16冊:《鼎天禮儀、禮節問答手冊》
5. 足療店衛生管理制度
培養目標:培養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懂得馬列主義基本原理,了解衛生事業發展基本趨勢和醫學科學基本規律,具有較廣泛的醫學社會學知識,掌握現代管理科學及衛生管理理論、方法和技能,並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實際問題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衛生事業的高級人才。修滿規定學分者,畢業時授予醫學士學位。
主要課程:英語、醫用數學、計算機、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管理學、管理心理學、衛生經濟學、衛生統計學、流行病學、
醫院管理學、衛生事業管理學、運籌學和醫學社會學等課程。
畢業去向:推薦部分優秀學生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衛生防疫、衛生監督、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從事預防監督保健和管理工作;醫學 院校科研所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各級醫院從事疾病防治和臨床醫療工作。
6. 足浴行業到底要不要衛生許可證
足浴行業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還需要辦理其他證件:健康證、上崗證、工商證、稅務證等,如下:
1、申辦人帶著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健康證、衛生許可證;
2、帶著3張一寸相片、健康證、衛生許可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合同租賃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到當當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3、帶著身份證、營業執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到當地稅務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稅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