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學點備案憑證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一、增設教學點的基本要求
B. 營轉非營利培訓機構還要驗資嗎
摘要 現有登記為營利法人的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下稱「現有機構」),且符合「雙減」政策要求、辦學規范的,可以申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C. 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是什麼意思
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指經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已換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
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招收的學生,只有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專業規定的全部課程,方可取得加蓋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學考試辦公室印章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學校自行頒發的證書不具有學歷證書性質。
(3)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面向學校所在地區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活動為教學內容,也可開展文化教育培訓、職業培訓。
學校制定的收退費辦法不應與教育行政部門或物價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相抵觸。招收自考助學學生和其他形式的非學歷學生時,在入學前必須向學生或家長公示收費項目、標准和退費辦法,並與學生簽署退費協議。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不得委託、承包給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
北京市民辦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分為兩類:一類是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按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考生參加當年高考,達到錄取分數線後,由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由學校寄發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學歷教育錄取通知書;另一類是由民辦高校自行組織生源,招收的非學歷高等教育學生,由學校自行寄發的錄取通知書。
凡未達到規定錄取分數線,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均不能注冊為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請廣大考生和家長注意識別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非學歷高等教育的界限,明確就讀學籍身份。
D. 教育機構營轉非是什麼意思
教育機構營轉非是把營利屬性改成非營利屬性,使培訓機構真正成為教育生態的有益補充。
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進行「營轉非」資格認定的六個標准,具體如下:
1、在「營轉非」前不再售課,不再招生,不產生新收費;
2、必須向教體局提交「消課計劃」,要求應提盡提並保證數據精準,由教育部門對「消課計劃」進行動態監管;
3、在消課過程中,有家長要求退費要無條件退費,不能產生退費糾紛,不能存在糾紛記錄;
4、要嚴格遵守「雙減」政策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消課(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進行學科類教學,周一至周五,自行安排,時間不得晚於20:30);
5、存量課程預收款存入銀行託管賬戶,要應納盡納,存款金額與「消課計劃」基本匹配;
6、承諾「營轉非」後使用託管銀行下發的二維碼進行收費,費用直接進入託管賬戶進行動態監管。
營轉非主要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申請新辦學許可。即日起,現有機構可向區教育部門申請新辦學許可,同時交還原辦學許可證,區教育部門按照《北京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標准(暫行)》《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審批,審批通過後頒發新的辦學許可證;
2、申請設立新非營利法人。現有機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向區民政部門申請設立新非營利法人,區民政部門依法審批登記。新非營利法人依法設立後,按照審批辦學范圍開展學科培訓,同時應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履行用人單位法定義務;
3、注銷原辦學許可。區教育部門及時注銷現有機構原辦學許可,並向市場監管部門反饋注銷情況。已注銷辦學許可的營利性機構的法人名稱、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培訓」或「學校」等表示培訓業務特徵字樣(繼續依法從事培訓業務的除外)。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 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E. 為什麼教育機構招生不給教育機構地址
不給教育機構地址的教育機構是不正規機構。
教育培訓機構,這種機構一般屬於民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全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都有制定相應的《民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
該規定對於民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手續和資質都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咨詢。一個正規的教育機構會公布自己的地址。如果沒有到話可能是不正規機構或是沒有營業執照的機構。
F. 我想辦一個教育培訓機構,不知需要哪些手續和資質
有辦學硬體(空間和燈光均達標的校舍、課桌凳、黑板等基本設施。向當地區縣級版教育行政部門權(教育局)成教科申請領申請表,填好所有項目,上交到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局)成教科初審,通過後上報市教育局審批。需要提供(辦學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校負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上人員學歷及證明,)為中小學學生作輔導課程只能申請中等教育,培訓機構。以上辦好,只等教育局為你頒發「社會力量辦學證書」就可以開學了。
不需要注冊資金,只要把辦學硬體做好了,拿到「社會力量辦學證書」就可以招生了,如果對招生沒信心,就需要准備所聘老師的一個月工資和所租校舍的房租、水電費用。如果能盡快招到學生,用輔導費就可以解決了。
暑假就要到了,現在正是招生的最佳時機,你可以一邊招生,一邊等待教育局的批復,因為這樣的培訓學校是季節性很強的。
G.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是什麼意思
民辦非學歷教育就是個人或者單位開設的類似於職業技能培訓或者短期技專能培訓的未被國家教育部屬審批的教育機構。這種教育機構就是為滿足廣大農民工或者低學歷的人群開設的非規范類的機構。比如各種語言培訓,公務員培訓 資格證培訓 專升本 考研培訓等。
H. 開辦教育培訓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教育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規范的名稱,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以下統稱理(董)事會]的設立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有合法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4: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配備滿足教育教學活動需要的設施設備以及必要的生活與安全保障設施;
5:有符合條件的專職負責人(以下統稱校長),有符合條件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專職教師;
6: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教學計劃以及有關管理制度。
設立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應當達到下列標准
1:開辦資金不少於100萬元;
2:辦學場所的建築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面積不少於辦學場所建築總面積的三分之二,租賃辦學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3年;
01:辦學場所應當符合規劃、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3:校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
4:有2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3名以上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職教師;
5:國家和省對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標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開辦資金不少於60萬元;
2:辦公用房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理論課集中教學場所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租賃辦學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3年;
01:辦學場所應當符合規劃、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3:校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以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且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4:有5名以上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教育教學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以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且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5:有1名以上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培訓的職業指導人員,有2名以上具有財會人員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6: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兼職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數量不少於教師總數的二分之一,專職教師數量不少於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
01:承擔高級職業技能培訓的理論教師,應當具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3年以上本專業教學經歷,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具有二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和3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指導實習教學經歷;
02:承擔中級以下職業技能培訓的理論教師,應當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2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教學經歷,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具有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和2年以上本職業(工種)教學經歷。
7:開設的培訓職業(工種)應當符合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准;
8:國家和省對技能類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標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教育培訓機構的部門審批:
1:設立文化類民辦培訓學校的,由設立地的區或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2:設立技能類民辦培訓學校的,由市或設立地的區或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國家和省對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審批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I. 開辦一個少兒培訓機構需要准備什麼
一、舉辦條件:
1、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學校,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以個人名義舉辦學校,舉辦者擬定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辦學經費財務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不少於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請示》一份;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法定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和證明一份;
5、辦學場所所有權證 書復印件(屬租賃的,應出具出租主所有權證書,並提供租賃合同),職業培訓場所面積應達到300㎡以上 ;
6、提供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相應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7、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8、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剛和教材;
9、校長、教學管理人員、職業指導人員;提供職稱(資格)證、學歷證復印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聘用協議書。
10、教學人員名冊;提供身份證、職稱(資格)證、學歷證、教師上崗資格證復印件,聘用協議。
(9)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以《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管理規定》為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
(二)擬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三)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四)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校舍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於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於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五)舉辦計算機專業培訓應具有不少於40台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