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提高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
(1)提高市縣政府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依法行政的整體水平。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養成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習慣,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市縣政府要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建立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在政府常務會議前組織學習與會議即將審議的重大事項密切相關的法律規定;建立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講座計劃並認真實施;每年集體學法時間不得少於20小時,按照學法的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要求搞好領導幹部集中學習培訓。上級政府應加強對下級政府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2)加強對領導幹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對擬任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任職前考察時,應當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以及依法行政情況,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考查和測試結果應當作為任職的依據。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測試,測試成績應作為考察評價幹部的重要依據。
(3)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在公務員考試內容中,法律知識應當不少於相關考試內容比重的百分之二十。凡新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員,須參加由政府法制部門組織的法律知識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4)強化對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市縣政府及其部門每3年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一次依法行政知識輪訓。適時組織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政府法制部門要加強對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檢查。有關部門應當將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培訓情況作為年終工作目標考核、任職晉升和評比獎勵的依據之一。
❷ 蘭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依法行政考核,是指考核機關對被考核單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的考查、評價和獎懲等活動。第四條市、縣(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設立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第五條市人民政府負責對所屬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況進行考核。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對所屬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情況進行考核。
對實行雙重管理、垂直管理部門的依法行政考核,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考核的,考核結果應當抄報其上級管理部門;由其上級管理部門負責考核的,考核結果應當抄送當地人民政府。第六條依法行政考核應當遵循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眾參與、分級負責的原則。第七條依法行政考核納入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第二章考核內容和基本要求第八條依法行政考核的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三)加強和規范制度建設;
(四)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五)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六)強化行政監督;
(七)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八)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第九條加強組織領導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協調機構,健全領導、監督和協調機制,制定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辦法和配套措施,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予以保障;
(二)落實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制度。健全依法行政監督檢查、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階段性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務,並對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三)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按工作要求獨立設置法制機構,配足專職人員,辦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發揮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四)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第十條依法行政能力建設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局(委、辦)務會議學法制度;
(二)每年應舉辦不少於兩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研討班或法制講座;
(三)建立政府部門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
(四)落實擬任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測試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制度;
(五)依法行政知識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
(六)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
(七)及時開展新頒布的與本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宣傳和專項培訓。第十一條加強和規范制度建設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應當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二)起草地方性法規、制定政府規章,實行立項論證、公眾參與、專家咨詢論證、集體討論決定等制度;
(三)政府應當以法定形式公布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並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期限報送備案;督促下級機關履行規范性文件報備職責,對報備文件全面審查;
(四)完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廢止和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第十二條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健全完善重大決策規則,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
(二)落實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及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部門局(委、辦)務會議制度;
(三)建立重大決策論證聽證制度;
(四)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第十三條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執法評議考核,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
(二)依法履行職責,查處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推進和規范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工作;
(三)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完善相關制度;
(四)實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規范行政執法案卷;
(五)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時應當持有合法有效證件並主動出示;
(六)健全執法經費由財政保障制度,禁止下達罰沒指標,嚴格實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
❸ 為什麼要學習、培訓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❹ 濟南市推進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規定
一、加強法制教育
(一)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按照國務院領導幹部學法「五落實」(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的要求,各級各部門都要制定年度學法計劃,集體學法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次,提倡領導幹部業余時間自學法律法規。
(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逐步提高法律知識在公職人員選用、錄用等考試中的比重;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員,要進行專項法律知識測試。
(三)法制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適時組織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專門法律和新法律法規培訓,更新知識,提高素質。將依法行政知識納入公務員培訓內容,確保必要的課時。二、完善決策機制
(四)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徵求意見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決策,要採取座談會等多形式,通過媒體等多渠道,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要經過聽證程序;徵集意見的採納情況,要以適當形式反饋社會。
(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擬提交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的重大行政決策議題內容,要經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研究。
(六)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事關經濟與社會發展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要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特別要對社會穩定、環境、經濟風險等方面重點評估。經評估存有不可控風險的,不予決策。
(七)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製度。對於事關經濟與社會發展、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重大行政決策,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由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決定。三、改進地方立法
(八)編制立法計劃制度。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和依法行政進程,每年都要編制立法計劃。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階段黨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確定立法重點,由政府法制部門牽頭實施。
(九)立法公開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立法項目都要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媒體公布等形式,公開徵求社會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反饋情況。重大立法項目,要組織專家學者論證。
(十)評估清理制度。探索開展對法規規章施行效果的評估研究,對立法過程成本、執法成本和社會成本進行分析論證。定期清理政府規章,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四、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
(十一)合法性審查制度。各級各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依據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禁止超許可權或違背程序制發。文件制發前要經政府法制部門(機構)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經審查內容不合法的不能發布。
(十二)集體研究制度。制定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要在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基礎上由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決定。
(十三)統一制發制度。各級政府對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十四)備案管理制度。各級政府的規范性文件,要在發布後的15日內報上級政府及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各部門的規范性文件,要在發布後的15日內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
(十五)有效期管理制度。各類規范性文件有效期不得超過5年,有效期屆滿的,其效力自動終止。定期對各類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並及時向社會公布。五、規范行政執法
(十六)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制度。各級政府要對各部門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逐一認定,並編制目錄向社會公開。法律變化引起部門職責變化時,要及時調整執法主體目錄。擬從事行政執法的人員,要經過專門法制培訓考取執法證件,獲得執法資格,由政府法制部門(機構)錄入本級執法人員信息資料庫。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執法。執法資格實行動態管理,依據法律的更新和實際情況的變化,政府法制部門定期測試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達不到新要求的收回執法證件。
(十七)行政執法事項編碼管理制度。對正在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實行編碼管理,向社會公布目錄,未取得編碼的不得實施。法律變化引起行政執法事項增減時,要及時調整編碼目錄。逐步對行政徵收、行政強制等其他執法事項梳理確認後實行編碼管理。
(十八)標准裁量制度。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實際,建立行政裁量基準,對各類行政執法事項的裁量標准予以細化、量化,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完善適用規則,嚴格行使裁量許可權。
(十九)綜合執法制度。根據不同行政管理領域的特點,積極推行綜合執法,有效避免多頭執法、多層執法。推進綜合執法向多領域拓展、向基層延伸,引導有條件的鄉鎮在不同行政管理領域實行綜合執法。
(二十)案卷評查制度。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徵收等行政執法案卷,特別是對行政執法中有關監督檢查紀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要立卷歸檔。各級法制部門(機構)要定期評查各部門的執法案卷,促進執法行為更加規范。
❺ 如何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提高廣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隊伍保證。 一是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律培訓、自學法律、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不斷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帶頭參加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訓,學習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積極參加全市領導幹部依法執政理論研討活動,認真撰寫法制論文,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2007年7月,特邀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在市人民會堂作了《物權法》專題講座, 300餘名領導幹部聆聽了講座。各縣區探索推行了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如淇縣糧食局局長轉任環保局局長時,縣人大常委會對其個人單獨進行了法律知識考試。市委黨校堅持把法制教育納入黨校培訓計劃,在每年舉辦的領導幹部培訓班中均開設了法律課程,切實提高了廣大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 二是強化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一是加強依法行政知識培訓。2004年以來,組織兩級政府法制機構人員和部分市政府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參加了全省政府法制骨幹培訓班、全省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座談會、全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座談會、全省行政復議工作研討會等一系列培訓和交流活動。在組織參加上級培訓的基礎上,我市也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積極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市政府法制辦舉辦了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以及《河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各類培訓班32期,發放法律書籍2萬余本,組織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學習了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20餘部重點法律法規。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也結合各自實際,利用網路、圖書閱覽室、電教室等各種陣地,採取集中學法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撰寫學法論文與開閉卷考試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法制教育,做到了學法有計劃、有內容、有時間、有登記、有檢查。市公安局成功舉辦了全市公安機關「優秀訴訟代理人」選拔賽,並先後組織全市1433名民警在公安幹校進行網上法律知識考試,在公安信息網上開通了「法制在線」欄目,組織業務骨幹通過在線討論解答民警法律咨詢,有效服務了基層執法實踐。衛生、工商、稅務、財政、葯監、國土、勞動、環保等單位,也分別舉辦了各種類型的法律知識和執法培訓班,全面提高了廣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二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授予其行政執法資格、上崗行政執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2008年,對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持證情況進行了全面統計、清理和信息採集;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4000餘名行政執法人員信息錄入上網和公布工作,強化了對執法人員的社會監督。 三是加強市政府法制機構自身建設。一是實行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通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務,互相交流,共同探討,解決問題。二是明確工作流程。無論是行政復議、規范性文件審查,還是行政執法監督、涉法事項的辦理,都結合崗位職責體系明確了工作流程,有效減少了不同環節之間的滯留,保證了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強化學習培訓。堅持周五下午學習制度,組織學習了上級有關文件、重點法律法規,特別是對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做到必學。積極組織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為優質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❻ 行政執法單位如何做好涉企法律知識培訓
摘要 一、培訓目的
❼ 如何加強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
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實施:
一、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1、加強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工作,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學法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 ;
2、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
3、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 ;
4、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二、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措施是:
1、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 ;
2、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 。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要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工作,並完善考核制度。
四、積極營造全社會尊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 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但營造全社會良好的環境,有利於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上。《實施綱要》明確要求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實施綱要》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發展
具體表現在:
1、《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將「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單列一節,體現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在公務員通用能力框架中的地位和對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重視。
2、《實施綱要》總結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見》實施以來的經驗,對擔任領導幹部的公務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實施綱要》在1999年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中提出「要不斷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基礎上,進一步突出了教育和培訓在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的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要求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4、《實施綱要》強調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5、《實施綱要》明確提出,應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並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並要求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❽ 如何堅持科學發展觀,大力提高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提高廣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隊伍保證。
一是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律培訓、自學法律、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不斷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帶頭參加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訓,學習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積極參加全市領導幹部依法執政理論研討活動,認真撰寫法制論文,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2007年7月,特邀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在市人民會堂作了《物權法》專題講座, 300餘名領導幹部聆聽了講座。各縣區探索推行了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如淇縣糧食局局長轉任環保局局長時,縣人大常委會對其個人單獨進行了法律知識考試。市委黨校堅持把法制教育納入黨校培訓計劃,在每年舉辦的領導幹部培訓班中均開設了法律課程,切實提高了廣大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
二是強化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一是加強依法行政知識培訓。2004年以來,組織兩級政府法制機構人員和部分市政府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參加了全省政府法制骨幹培訓班、全省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座談會、全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座談會、全省行政復議工作研討會等一系列培訓和交流活動。在組織參加上級培訓的基礎上,我市也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積極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市政府法制辦舉辦了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以及《河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各類培訓班32期,發放法律書籍2萬余本,組織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學習了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20餘部重點法律法規。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也結合各自實際,利用網路、圖書閱覽室、電教室等各種陣地,採取集中學法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撰寫學法論文與開閉卷考試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法制教育,做到了學法有計劃、有內容、有時間、有登記、有檢查。市公安局成功舉辦了全市公安機關「優秀訴訟代理人」選拔賽,並先後組織全市1433名民警在公安幹校進行網上法律知識考試,在公安信息網上開通了「法制在線」欄目,組織業務骨幹通過在線討論解答民警法律咨詢,有效服務了基層執法實踐。衛生、工商、稅務、財政、葯監、國土、勞動、環保等單位,也分別舉辦了各種類型的法律知識和執法培訓班,全面提高了廣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二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授予其行政執法資格、上崗行政執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2008年,對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持證情況進行了全面統計、清理和信息採集;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4000餘名行政執法人員信息錄入上網和公布工作,強化了對執法人員的社會監督。
三是加強市政府法制機構自身建設。一是實行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通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務,互相交流,共同探討,解決問題。二是明確工作流程。無論是行政復議、規范性文件審查,還是行政執法監督、涉法事項的辦理,都結合崗位職責體系明確了工作流程,有效減少了不同環節之間的滯留,保證了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強化學習培訓。堅持周五下午學習制度,組織學習了上級有關文件、重點法律法規,特別是對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做到必學。積極組織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為優質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