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
應該能, 具體不清楚, 你可以查一下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招生的要求和標准嘛, 實戰不行,你你們導員去, 導員對這個事是最了解了,相信我找導員省時省事, 導員會告訴你的, 而且還可以告訴你需要准備什麼, 應該怎麼備考呢
⑵ 請問「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報考的要求是什麼
考生確認要報考的招生單位是否招收少民骨幹計劃→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辦理《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電子郵件(郵箱;
[email protected])提交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加蓋印章的《報考202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等材料的電子版,郵件標題命名格式;
「報考單位+身份證號碼+姓名+2021年少民骨幹計劃校驗碼」→從北京教育考試院回復的郵件中獲得校驗碼→在研招網網上報名平台選擇少民骨幹專項,輸入校驗碼進行報名。
⑶ 電子科技大學里的少數民族骨幹培訓計劃具體指什麼
很多學校都有啊,支持少數民族學生發展的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簡稱少版數民族骨幹計劃,是五部權委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以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大舉措。計劃從2006年起用五年時間為西部培養一批少數民族高學歷專業人才,培養學校為211以上重點大學,生源為西部省市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統一考試、適當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畢業生一律按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到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碩士服務期限為5年,博士8年。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碩士生考生採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報名方式。
⑷ 什麼是考研的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啊,必須是少數民族才行嗎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是指國家實施的針對少數民族地區的一個人才培養計劃。
不是一定是少數民族才可以報考。漢族也可報考。但有名額限制。
各招生單位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不得超比例錄取。
少數數民族骨幹計劃簡介
少數數民族骨幹計劃全稱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又稱「民族骨幹」「少骨計劃」「骨幹計劃」等,是一項由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聯合實施的人才培養計劃。
主要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和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的精神,為西部地區及少數民族地區培養高層次骨幹人才。
報考就讀該計劃的研究生畢業之後必須回到原籍省份服務滿規定年限,報考前為在職人員的研究生,原則上畢業後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報考前為應屆生的研究生,畢業後回原籍省份工作。研究生就讀期間由財政部提供全額獎學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補貼保證其順利完成學業。
招錄方式與規定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外單列。2012年計劃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碩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錄取。
各招生單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要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調整結構對人才的實際需求,重點向理工類及應用型專業傾斜,招生比例不低於招生總數的50%。同時,為落實中央關於推進西藏等五個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有關要求,招生計劃對五個自治區予以適當傾斜。
(4)人才骨幹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少數數民族骨幹計劃報考方式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碩士生考生採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報名方式。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統一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和其他相關政策,對符合國家確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推免生見相關政策。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各招生單位要按照德智體要求全面衡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努力完成招生任務。
⑸ 少數民族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畢業後一定要回生源地嗎
原則上,少數民族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畢業後是要回生源地的,但可以違約。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錄取類別為定向,人事檔案和戶口由定向單位或教育行政部門保管;黨團組織關系需轉至培養單位,考核合格轉至招生單位。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也就是說可以去別的地方,但是要交違約金,大概是學費+學費*50%+上學期間的獎學金+獎學金的50%。
⑹ 關於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我現在很為難啊!!!
是這樣的,我是貴州籍的考生,考的是06年的上海財經的法律碩士,但是現在我在河北省讀大四,我想和貴州省簽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的定向協議,我於是趕回了貴州准備牽協議和到民教處做資格審查並按規定領取由貴州省給的網上報名的密碼,可是我的現場確認的地方應該在什麼地方呢?特別是我的考試地方應該到什麼地方考呢?我很急啊
⑺ 考研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是什麼意思
是我們國家的一項政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簡稱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是五部委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以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大舉措。
計劃從2006年起用五年時間為西部培養一批少數民族高學歷專業人才,培養學校為211以上重點大學,生源為西部省市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統一考試、適當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
錄取
1、根據初試、復試成績,並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本招生計劃與其它招生計劃之間不得相互調劑錄取。
3、對西藏、新疆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雲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不得錄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已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4、被錄取的考生直接進入招生單位進行培養,各招生單位按照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入學手續並注冊學籍,修業年限和學習年限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考生保持一致。
5、協議簽訂。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均不遷轉戶口。
其中,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在職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非在職協議書。畢業後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考生須在擬錄取階段提交簽字蓋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養協議書》且協議書的類型(在職、非在職)、協議單位信息必須與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記表》的類型、登記表的簽字蓋章單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不予錄取。
⑻ 如何做好骨幹員工的儲備培養
為加強公司各部門骨幹員工的培養及儲備,激勵員工持續提升個人管理素質與工作技能,有效推動人才梯隊建設,營造公司人才發展的良性競爭氛圍,特製訂本方案。
一、培養原則
骨幹員工培養計劃遵循 「統一規劃」、「分級培養」、「動態管理」的原則,實行公司統一編制指導文件、明確各級職責、優化人才梯隊動態管理等,建立長效的激勵機制及培養制度,為員工提供職業發展規劃及能力開發機會。
二、培養目標
針對目前公司目前的發展情況,綜合考慮員工將來的職業發展規劃,促進個人能力的提升,開發、留住人才,促進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公司將通過培養計劃對新老員工展開有計劃、有目的的培養,快速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增強員工崗位實際操作技能,最終達成培養目標。
三、培養對象
公司骨幹員工的評定主要是針對公司內各崗位表現優秀、有培養潛力及富有上進心的員工,具體分為以下三類:
1、第一梯隊:部門經理等中層管理人員;
2、第二梯隊:部門主管及技術骨幹;
3、第三梯隊:部門班組長及優秀員工。
四、申請流程
1、部門考核推薦
部門根據部門員工的表現,綜合考評,推薦符合培養梯隊范圍的員工。部門確定人員之後,填寫《骨幹培養申請書》,並讓被推薦員工填寫《個人發展計劃書》,經中心總監批准後,一起交予人力資源部審核。
2、公司審核
人力資源部對被推薦的員工進行初步審核,看是否符合骨幹員工培養的條件。人力資源部初步審核之後,再由公司高層開會審核評選。
3、確定公示
通過公司高層開會審核評選之後,確定為公司的骨幹員工,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後的各梯隊骨幹員工正式進入公司骨幹人才庫。
五、培養方式
公司骨幹員工的培養主要採取以下四種方式:
1、導師輔導。每位骨幹員工均由公司指定總監、經理或主管等作為骨幹員工一對一的指導老師,指導其職業發展、工作晉升以及個人工作技能等;
2、輪崗學習。根據骨幹員工的發展需要,安排骨幹員工到相關崗位進行輪崗學習,提升綜合工作業務能力;
3、內外培訓。公司每個季度定期組織管理層給予全體骨幹員工進行管理及技能等的培訓;公司每年為骨幹員工針對性地提供至少一次外部培訓的機會,旨在提升骨幹員工的專業技能與管理能力;
4、個人提高。通過參加相關職稱/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相應資格認證;通過閱讀各類對崗位有幫助的優秀書籍,獲取各方面知識、技能及素養的提升;根據崗位或公司實際情況,進行調研和創新,編寫工作提案報告交公司管理層。
六、考核管理
公司對骨幹員工會定期進行考核,旨在了解員工的學習成長情況,從而及時地調整合適的培養方案。
1、每個季度骨幹員工需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一份工作學習報告,讓公司了解每一個骨幹員工的情況,也作為骨幹員工的考核依據;
2、每個季度骨幹員工的指導老師對骨幹員工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3、人力資源部根據骨幹員工的報告和指導老師的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年底根據綜合考評的結果評選出年度優秀骨幹員工。
七、附件
1、《骨幹培養申請書》
2、《個人發展計劃書》
3、《骨幹員工考核表》
⑼ 關於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一些問題
首先關於少干計劃,你必須符合下述條件才可以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少干計劃),錄取的分數較低,一般比國家線A線要低30~40分以上。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是五部委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以及科教興國戰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大舉措。計劃從2006年起,用五年時間為西部培養一批少數民族高學歷專業人才,培養學校為「211」以上重點大學,生源為西部省市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統一考試、適當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畢業生一律按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到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碩士服務期限為5年,博士8年。
生源地:生源為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重慶、四川、陝西、內蒙、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該計劃也招收少量的漢族考生,一般不會超過10%。非指定區域的少數民族考生也是無法報考的。漢族考生報考手續很繁雜,對居住地也有更嚴格的要求,不是一般人能報考的。
需要說明的是,確定身份是通過你原有的戶口所在地決定的,例如,你是湖北恩施州土家族的學生,但是目前在北京上學,戶口已轉到北京,你仍然有資格報考此項計劃,此計劃的招生單位都是很好的學校,具體報考哪一所可根據你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所以說你的條件是符合的。
⑽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國家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有關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國發〔2002〕14號),現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重要決策
(一)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我國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面積685萬平方公里,佔全國總面積的71.4%;2001年人口3.64億人,佔28.6%;國內生產總值18245億元,佔17.1%。西部地區與周邊14個國家接壤,陸地邊境線佔全國的85%左右。我國55個少數民族中,有50個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區,佔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75%左右;全國5個民族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的80%都在西部地區。西部地區戰略位置重要,資源豐富,發展潛力大。同時由於地域遼闊,自然環境惡劣,基礎建設薄弱,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各民族群眾的生活還比較困難,地區之間、民族之間存在著較大差距,僅僅依靠西部地區的力量和積極性難以實現「建設一個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生活安定、民族團結、山河秀麗的西部地區」的戰略目標。上個世紀90年代,黨和國家為加快西部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根據鄧小平同志關於我國現代化建設「兩個大局」的戰略構想,確定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強調指出:「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與社會全面發展,重點支持……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實踐中努力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的決策,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順利實施,從根本上說取決於西部地區教育和科技的發展,歸根結蒂是各類專門人才的培養。加快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不僅是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也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民族工作上的具體體現和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具體舉措。
(二)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是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增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現實需要。我國是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是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工作的主題,是我們黨正確處理民族問題,大力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行動指南。冷戰結束以後,世界上不少國家由於陷入民族紛爭,最終導致國家分裂,人民蒙受苦難,這一慘痛的教訓,我們應深深思考,引以為鑒。當前,國際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問題、宗教問題,利用境內外民族分裂勢力,對我國進行滲透顛覆,妄圖實現其「西化」、「分化」我國的政治圖謀;同時,他們又處心積慮,在境外大肆招攬國內各少數民族青年學生,進行高學歷培養,以培植分裂勢力,妄圖與我爭奪下一代,少數民族人才培養問題已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一個復雜而敏感的政治問題。我們不僅要從教育的角度,更重要的是要從堅持黨的領導、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
(三)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是國家以科教興國戰略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大舉措,是內地高校責無旁貸的政治任務。大力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是當前和今後相當一個時期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重點。黨的十六大根據新形勢對加快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提出了新的要求。國家和內地用於支持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資金和重大建設項目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要使西部大開發戰略得到順利實施,達到預期目標,除了財力、物力的投入外,關鍵在於人才和智力的支撐。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整個民族教育事業和西部地區的教育得到了較快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奠定了進一步發展的良好基礎。但是,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少數民族和西部地區教育質量較低,現有人才的層次、結構不合理,特別是高層次人才的培養能力十分有限;而且在市場經濟以及利益機制的影響下,民族地區素質較高的優秀人才不斷向沿海和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內地流失,處於優秀人才入不敷出,培養難以為繼的狀況。總體上說,少數民族和西部地區教育發展程度和人才存量狀況,很不適應西部大開發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因此,根據黨的十六大和黨中央關於加快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精神,以及《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要求,結合少數民族和西部地區人才現狀和人才需求的實際,通盤規劃民族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要大力加快「兩基」步伐,積極推進「三教統籌」和「農(牧)科教」結合,不斷增強教育為「三農」服務的功能,改革和發展少數民族地區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力培養適應當地需要的各類建設人才。同時迫切需要依託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碩士、博士點等優質教育資源培養一大批少數民族的高層次骨幹人才。
二、指導思想、發展規模以及相關政策措施
(一)指導思想和培養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十六大精神、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和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高度重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工作在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增強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中的重要戰略作用。大力培養造就一大批堅定地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於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重點加強教育、科技和經濟等領域高層次骨幹人才的培養,保證我國民族工作的重點地區,以及國家重點建設和重點工程對高層次少數民族骨幹人才的需要。
(二)發展規模。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先試點總結經驗,再逐步擴大的要求,從2005年開始選擇部分中央部委所屬院校試點招生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碩士生2000人),經過總結實踐經驗,至2007年達到年招生5000人的規模,其中博士生1000人 (按國家統一學制執行),碩士生4000人(學習時間四年,其中一年為基礎強化培訓時間);在校生總規模為1.5萬人(不含碩士基礎強化培訓階段人數)。通過相當一個時期的努力,逐步緩解和根本扭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匱乏狀況,改善人才層次結構,逐步形成一支涵蓋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重點領域,以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為主體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隊伍。
(三)招生和培養措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納入年度中央級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單獨下達管理。培養任務主要由中央部委所屬高等學校和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農業科學院承擔及組織實施,重點面向西藏、新疆、內蒙古、寧夏、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等西部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別支持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以及內地西藏班、新疆班,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統一考試、適當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招生對象以少數民族考生為主,同時安排一定比例招收長期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考生。對享受上述政策的擬錄取考生,在錄取之前均簽定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
充分利用現有師資和教學條件,選擇若干所內地中央級高校作為碩士生基礎強化培訓基地。對降分錄取的少數民族碩士生考生進行一年的強化基礎培訓,重點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學習,以及補修英語、大學語文(漢語文)等基礎知識和其它相關專業知識,切實提高生源質量。
(四)就業。畢業生一律按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到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碩士服務期限為5年,博士8年。畢業生不能按約就業者,要向培養單位和定向地區、單位支付違約金。西部和各民族地區黨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人才培養工作和十分珍惜人力資源,牢固樹立「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和「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按學以致用的要求,為這批高層次骨幹人才在當地充分發揮作用創造必要的生活、工作條件,力求避免人才浪費和閑置。對違約拒絕接受和安排畢業生就業的地區和單位要相應核減招生計劃。
(五)經費。通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含基礎培訓),享受中央級高校研究生的撥款政策。其中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中國農業科學院所需經費按標准從現行財政渠道解決。生源地區和定向單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適當的學習和生活費補助。
三、加強管理、明確責任,確保培養任務的完成
(一)制定計劃,加強管理。生源地區要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2005-201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需求的第一期規劃和年度培養計劃,需求規劃和年度培養計劃要與本地區的人才需求以及用人單位掛鉤。每年8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議計劃、專業安排等報教育部。由教育部牽頭商有關培養單位落實招生任務,編制招生計劃建議方案,商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納入年度中央級高校研究生招生計劃,單獨下達管理。各有關學校和單位應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於每年6月將招生計劃的落實和招生錄取情況報教育部。
(二)明確責任,履行職責。教育部和國家民委負責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的宏觀政策的制訂協調。教育部負責培養計劃的協調和制定招生、教學、管理以及有關政策措施,並檢查督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辦學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組織評估辦學情況,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先進等。
國家民委負責提出有關政策性建議;督促檢查黨的民族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和協助解決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問題。
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人才需求規劃和提出年度培養需求計劃;加強與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用人單位以及教育部的聯系與協調等有關工作;協調學校和有關單位做好本地區生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工作;落實按規定由生源地區財政對學生的資助經費;負責組織和協調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等工作;配合中央部委所屬院校做好招生、錄取等工作;對招生、培養工作提出建議。
人事部負責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的政策制定和計劃協調工作。
承擔培養任務的中央部委所屬院校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負責考生報名、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博士、碩士階段的常規管理、教學和畢業生派遣工作;對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教學、管理等提出建議。基礎強化培訓基地負責基礎強化培訓階段的管理、教學和結業考核等項工作。
其他有關事宜,將在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
為西部和少數民族地區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是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各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培養少數民族人才工作,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按培養目標的要求,嚴格落實教育教學計劃,對學生加強政治思想和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理論以及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確保教育質量,培養合格的各民族人才。基礎強化培訓基地和有關高校要按國家民族政策,根據少數民族學生的生活習慣,提供相應的飲食條件。主管部門和生源地區對有關高校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工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從人、財、物等方面大力支持辦學工作,並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條件,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全面振興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