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是做什麼就是工作的內容是什麼
1、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特種設備安全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2、對專特種設備設屬計、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使用、維修保養、化學清洗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違反設備安全法律法規行為時,有權通知違規單位予以糾正。
3、對特種設備的製造、安裝、充裝、檢驗、修理、改造、使用、維修保養、化學清洗活動進行檢查,有權制止無資質或違章作業行為,發現安全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相關單位限期解決;逾期不解決,有權通知停止設備製造和使用。
4、監督有關單位對司爐工、焊工、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醫用氧艙維護人員、水處理人員、電梯操作人員、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客運索道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有權制止非持證人員上崗作業。
(1)司爐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為督促相關單位和個人依法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特種設備,實現預防事故、保障安全、促進社會經濟安全發展。
監督檢查的對象主要包括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經營單位、使用單位、檢驗單位、檢測單位;重點檢查以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