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規范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培訓活動,促進本市民辦教育培訓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舉辦及其教育培訓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不具備學歷教育資格,以文化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第三條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的領導,研究民辦非學歷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本市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統籌管理,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協調處理突發事件。第四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文化教育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職業培訓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民政部門負責非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登記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登記管理。
公安、物價等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收費行為等的監督管理。第五條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遵循屬地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行「誰審批、誰監管,誰舉辦、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第二章設立、變更、終止第六條設立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根據辦學性質、管理方式等的不同,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
非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依法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依法登記為企業法人。
同一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既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又登記為企業法人。第七條設立非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取得辦學許可證後,向民政部門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第八條設立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向設立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登記申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有關申請材料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徵求意見;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反饋書面意見,不同意設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反饋的書面意見後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的,頒發營業執照,並抄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名稱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名稱中應當含有「培訓」字樣,不得出現「學校」「學院」等字樣。第九條市、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審核許可權,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由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審核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報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第十條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申請人是否符合設立條件及設置標准進行審查。第十一條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置標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民政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制定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准應當科學、合理,與不同類別、不同規模教育培訓機構實際需要相適應,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貳』 北京市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一是嚴格審批准入,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
二是嚴格控制學科類培訓時間,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三是規范培訓服務行為,完善學科類培訓管理服務平台動態掌握學科類培訓的培訓內容、培訓材料、教師資質等信息。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四是強化經營活動監管,落實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落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
五是嚴禁資本化運作,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
六是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等。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第四條 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標准必須達到以下基本要求。場所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師資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管理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叄』 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 為加強我區校外託管機構的安全管理,規范校外託管機構經營行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山東省學生營養健康與學校食品安全提升實施意見》等法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對在全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校外託管機構服務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法律依據:《校外託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區校外託管機構的安全管理,規范校外託管機構經營行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山東省學生營養健康與學校食品安全提升實施意見》等法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對在全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校外託管機構服務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肆』 國家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校外託管機構管理實行屬地政府全面負責、職能部門分工協作的管理體制。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校外託管機構管理辦法,引導校外託管機構依法設置、規范管理,確保託管服務質量和學生安全。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的校外託管機構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確定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的設在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六條 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並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國家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以財政性經費、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組織。
『伍』 國家對校外託管的要求
法律分析:關於提供教育服務內容的校外託管機構的管理。對於提供作業輔導、興趣培養等服務內容的校外託管機構,建議統一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調整范圍,由教育部門審批監管。建議將提供作業輔導、興趣培養等校外託管服務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管理及適用范圍。對於不提供作業輔導、興趣培養等服務,僅提供學生接送、午晚餐、午休寄宿等服務的校外託管機構,已取得《民辦非企業登記證》的,無需申領營業執照;非公益性質(以營利為目的)的校外託管機構,需依法辦理營業執照。校外託管服務涉及交通運輸、寄膳、寄宿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有關「接送、寄膳、寄宿」等經營范圍可按批准文件或許可證批準的項目進行表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四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教師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第四十一條 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對民辦學校實行督導,建立民辦學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檔案制度,促進提高辦學質量;組織或者委託社會中介組織評估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三條 民辦學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受教育者及其親屬有權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申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 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中介組織為民辦學校提供服務。
『陸』 託管班如何經營管理
託管班如何經營管理?作為託管班一般都是加盟了品牌,成為連鎖班,加盟託管連鎖品牌能讓經營者更快的適應市場變化,有能力在當地做出成績,不過託管班要想發展的好還是要注重對學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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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驟分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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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管理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想學生便於管理,先要讓小學生有制度意識,小學生來到託管班先教導在相應的制度,告訴他們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有問題找老師等基礎的管理制度,讓學生心裡有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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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獎勵管理
當學生做到了管理制度內的某一項,就可以給予相應的獎勵,通過獎勵管理讓學生對制度有更深入的記憶,經過一段時間的培養大部分的學生可以記清楚託管班的管理制度,並且去遵守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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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情管理
對於調皮類型的學生,獎勵管理只能讓其暫時安靜,所以就要用情感管理,於調皮的學生多溝通,了解學會生性格,找出圖突破點來讓調皮的學生適應制度管理,以情感為紐帶是一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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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重教師教學感受
師資力量是小學生託管班的核心和生存的保障。教師教學過程中感受的好壞,直接決定了教學效果,影響著學校的生存與發展。因此,經營者在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時都要考慮教師的教學感受。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獎勵措施、教學環境、工作氛圍、上級管理等因素都會影響教師的心理和行為,從而影響教學。
調動教師的內在積極性,讓教師產生歸屬感,這將更有利於教師的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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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重員工價值和歸屬感
員工是培訓機構的重要因素之一,經營者要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體現個人價值,創造良好的人文工作環境,這樣員工才能產生歸屬感。每個人都想發揮個人價值,所以價值、認同、安全、激勵、環境是員工價值觀產生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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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重學生學習感受
小學生託管班的學員主要是低齡兒童,對孩子的關注程度和孩子學習感受的好壞,直接會影響到學習周期的長短,後期學習對潛在的生源也會有影響。所以,管理工作的前提要考慮到這個方面。
學生的興趣和學習動力與課程設計、教材選取、作業處理、學習效果、師生關系、激勵措施等方面有關,能否讓學生在託管班感受到良好的心情和完美的學習體驗,是經營者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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