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如何開辦幼兒早教中心園
江蘇開辦幼兒早教中心園步驟:
一、工商局
1、早教行業尚缺管理部門,目前全國超過90%的早教中心在工商注冊;
2、注冊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3、注冊資本:建議50萬元;
4、注冊名稱:某某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5、審批周期預計:一周到一個月,具體以當地實際審批為准。
二、民政注冊
1、與幼兒園與培訓學校注冊類似,向教委與民政部門申請辦學,目前全國少數早教中心在民政注冊;
2、注冊類型:民辦非盈利性辦學機構;
3、注冊資本:各地要求不一樣,有些地區無限制;
4、注冊名稱:某某早期教育中心;
5、審批周期預計:3-6個月。具體以實際周期為准。
B. 培訓通知範本
培訓通知(通用12篇)C. 非學歷教育培訓公司注冊需要哪些條件啊
非學歷教育培訓公司注冊需要的條件:D. 南京書人教育培訓中心怎麼樣
開門見山很好新華社南京5月17日電 針對新華社「新華視點」反映的江蘇書人教育培訓中心從事奧數培訓、加劇「擇校熱」的情況,江蘇省教育廳17日緊急出台舉措,迅速組織教育培訓機構專項督查,重點嚴查與升學掛鉤的各類競賽培訓評比以及在職教師參與兼職等問題。
新華社15日播發的「新華視點」《書人:「樹人」還是「坑人」?——揭秘「南京最牛培訓機構」》,反映江蘇書人教育培訓中心從事中小學課外輔導、加劇「擇校熱」情況,經多家媒體轉載,引發社會強烈反響。據了解,江蘇書人教育培訓中心於2003年經江蘇省教育廳批准成立並核發辦學許可證,同時在省民政廳辦理了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書,辦學范圍為中小學生文化輔導、計算機、外語、思維訓練。
16日下午,江蘇省教育廳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專門會議,部署貫徹落實素質教育政策規定,加強社會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管理工作。針對新華社報道中提到的有關問題,省教育廳將迅速組織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全省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是否舉辦與小升初、中考掛鉤的各類競賽培訓和評比活動,是否存在義務教育學校將非學歷教育機構培訓情況作為升學的依據。督促全省各地各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不得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作為錄取依據」的規定。
江蘇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深入調查了解在職中小學教師特別是義務教育學校在職教師是否存在在非學歷教育機構兼職情況,責成各有關市教育局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教師到社會培訓機構兼職任教,凡是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獎、晉升、職稱評選等資格,並嚴肅追究責任。同時,進一步完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制度,切實貫徹素質教育各項規定,進一步明確加強中小學課外輔導機構管理,促進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發展。
關於江蘇教育主管部門對書人等教育培訓機構涉嫌違規行為的查處
E. 江蘇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中等職業技術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提高勞動者素質,改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結構,促進我省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指的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包括就業前的中等專業學校(普通中專和職業中專)、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等學校教肓,以及其他形式的高中階段的職業技術培訓。第三條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要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把學生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中初級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技術工人和其他具有一定專業知識與勞動技能的勞動者。第四條實行「先培訓、後就業」的原則。各單位招工用人,應首先從對口或相近專業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中擇優錄用或聘用。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領導,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做好人才和勞動力需求預測,編制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要充分發揮業務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等社會各方面的辦學積極性,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發展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第二章辦學的主要途徑第六條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要辦好現有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努力改善辦學條件,適當擴大招生規模,並根據需要有計劃地增辦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第七條企業事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單獨舉辦或聯合舉辦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班),或按「誰用人、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委託培養或培訓。第八條就業前其他形式的高中階段的職業技術培訓,在城市主要由勞動部門組織舉辦的培訓中心或培訓指導站承擔;在農村應充分利用現有的各種教育機構和設施進行培訓。第九條鼓勵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個人興辦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政府有關部門應予積極支持。第三章學校的開辦和審批第十條開辦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必須基本具備與辦學規模和專業(工種)設置相適應的辦學條件。審批時,有關部門應進行可行性論證。第十一條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設置、調整或停辦,須由辦學單位提出申請,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由省人民政府審批,職業高中由市人民政府審批,普通中學附設職業班由市教育部門審批。舉辦職業技術培訓班,由市、縣(區)勞動部門審批。
經批準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分別向所在市的教育或勞動部門登記備案。
凡不按規定手續審批和備案的學校,不予承認。第十二條新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自批准之日起,經三年不能招生的,即予注銷。第四章學制和教學第十三條中等專業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三年或四年。少數專業經省教育部門批准,可招收高中畢業生,學制二年。
技工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三年。少數工種(專業)經省勞動部門會省教育部門批准,可招收高中畢業生,學制二年。
職業高中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三年。
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招收初中畢業生,培訓時間可根據專業、工種的需要,由當地勞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商定。第十四條各種形式的中等職業技術教育,都必須加強對學生的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學,重視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並進行就業指導,增強學生就業的適應能力。第十五條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要結合教學,加強實習和生產勞動,有關企業事業單位應負責接納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進行生產實習。聯辦單位應提供實習場所,並在設備、技術力量、資金和物資等方面給予支持。
農村職業中學實習所需土地和水面,由縣、鄉(鎮)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負責安排。第十六條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修業期滿,由學校組織考試和考核,合格者發給經有關部門驗印的畢業證書。其他職業技術培訓的學員,培訓期滿,經勞動部門會同主辦單位考核,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第十七條省、市、縣(區)教育、勞動和其他業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所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辦學方向、教學質量進行評估,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檢查、監督專業技術的考核和證書頒發工作。第十八條省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制訂或審定實施性教學計劃和大綱。
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組織學校進行教育改革,搞好教學研究和教材建設,提高教學質量。
F. 江蘇省鹽城市課外培訓機構有那些救助政策
雙減政策。
提升教育質量,減輕學生負擔,規范校外培訓。
(一)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收效顯著,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大幅提升。
(二)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全面推行課後服務,全面禁止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學科類校外培訓。年底前完成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重新登記,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重新審批。
(三)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推行「5+2」課後服務,同時探索實行「5+2+1」模式,即學校每周5天都要開展課後服務,每天至少提供2小時的課後服務,雙休日可根據學校實際和年級學生特點安排1天開展課後服務。確保100%學校開展課後服務,100%名師主動參與課後服務,100%滿足有需求的學生參加課後服務。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校外培訓負擔有效減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數量明顯減少。
(四)3年內教育生態顯著優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充分顯現,課堂教學質效明顯提升;學生作業設計科學,批改規范,負擔合理;課後服務覆蓋面廣,吸引力強,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校外培訓規范有序,邊界清晰,監管有力,社會教育焦慮明顯減輕。
G. 無錫市要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條件
到教育行政部門注冊
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國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2.要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於6人,其中專職教師不少於2人。所聘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其中開展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標准和周邊環境符合辦學要求的校舍。教學及辦公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租賃校舍辦學的,租期不少於3年。
4.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二、申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申辦報告。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
(3)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籌設培訓機構在籌設期間不準招生。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到教育行政部門可領取)
(2)籌設情況報告。寫明籌建基本情況,投資數額及目前達到的基本辦學條件。
(3)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章程事項:①學校的名稱、地址;
②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③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④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⑤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擬任負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的證明
(5)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聘任教師和職員應有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擬聘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土地使用權、校舍產權及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9)辦學場地證明。
(10)教學儀器、設備清單。舉辦者自有的並作為辦學投入的,應辦理好產權變更手續。
具備辦學條件的可不經籌設,直接申請正式成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具體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見上)。
2、審批機關驗證。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見上)。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
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具體看教育部門的辦事效率,如果你打好關系,很快就能拿到。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稅收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以上資料很全了,還有一些需要知道你是哪裡的。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H. 2022江蘇已有藝術類辦學許可證還需要從新注冊嗎
不用。
雙減之後,全國7地(北京、鄭州、金華、天津等)已經明確規定教育部門負責中小學學科類培訓機構和各類外語培訓機構的管理,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的管理,體育部門負責體育培訓機構的管理;科技部門負責科普知識培訓機構的管理,托育歸衛健委管理,監管部門的變更,意味著藝術類培訓政策的變更。
首先,文化和旅遊部門不具備有頒發辦學許可證,但是可以發布規范藝術類培訓機構的政策,一樣具有類似於辦學許可證的效力,其次不頒發辦學許可證,不是意味著藝術類機構不正規,藝術類培訓機構依然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依然需要按規范經營接受監管。
仔細翻看,《重慶南岸區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指引》、《天津市非學科類(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准(試行)》、《威海市中小學生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准入指引(試行)》等地藝術類監管政策就會發現,這些文件幾乎都是對藝術類機構設置、運營做到標准性規范,而且所有政策發布部門都是當地的文旅局,但是文件中幾乎沒有提到藝術類機構需要辦理辦學許可證,也沒有相關字樣作明確規定,很好地印證了藝術類機構不用辦辦學許可證。
I. 江蘇省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第二批清理方案
一、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195項)
(一)取消省級設定行政審批事項51項
1.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認定
2.技術貿易機構資格審批
3.職業介紹機構舉辦勞動力交流洽談會審批
4.體育場所安全合格證明發放、注銷、變更
5.體育場所超時或通宵營業審批
6.星級、涉外賓館飯店附屬娛樂服務場所超時或通宵營業核准
7.機動車、助力車、殘疾人專用車開發生產安全技術鑒定
8.外地機動車、駕駛員登記
9.省外、國(境)外承包人進入江蘇承包工程項目核准
10.建設工程項目報建登記
11.建設工程類別核定
12.停車場(庫)設計方案審核
13.新建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備案
14.城市基礎設施和重點環境工程竣工驗收
15.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名單備案
16.外地施工企業進江蘇准予單項工程投標許可證審批
17.用水單位(戶)轉供水審批
18.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公約變更,業主委員會章程登記、確認、注銷
19.生產、引進工業新化學品毒性登記
20.旅遊定點標志牌核發
21.消防產品維修備案證書核發
22.市區星級、涉外賓館飯店附屬娛樂服務場所安全合格證明的發放、注銷、變更
23.液化氣工程立項前審核
24.省級歷史文化名鎮、村認定
25.省外文物收藏單位和收購單位在江蘇收購文物審批
26.省外文物收藏單位來江蘇陳列展覽館藏文物審批
27.農業重點開發建設資金減免審批
28.超出免徵范圍的單位防洪保安資金的減免審批
29.國有資產投資主體審批
30.省級外貿發展基金超出使用范圍項目審批
31.省級工程研究中心設定審批
32.省級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裝備創新研製項目、重點新產品試產計劃審批
33.普通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生產證審核
34.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用費的減免核准
35.糧食風險基金減免審批
36.圍墾造地專項資金減免審批
37.地方性標准地名出版物審批
38.太湖流域外建設項目立項前環保預審
39.碘鹽分裝企業衛生許可證審批
40.醫療機構護士執業注冊
41.公路養路費繳納的變動手續核准
42.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
43.大型文化、娛樂、體育、表演、展覽、展銷等活動超時或通宵營業審批
44.省屬高校、中專校基本建設規劃審批
45.機關事業單位緩繳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事項核准
46.市區亮化、美化工程建設、改造審批
47.儲備糧承儲企業資格審定
48.設立水產種苗監測機構審核
49.水產種苗質量檢驗員核准
50.省級黨政機關超標車輛審批
51.省級機關車輛維修定點企業資格認定
(二)國務院取消我省對應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144項
1.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項目年度計劃審批
2.省許可權內不需要中央、省投資和平衡的基建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
4.設立地方性舊貨市場審批
5.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審批
6.本地區現場混裝炸葯車對外有償服務事項審批
7.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試點院校資格審批
8.普通高校、中小學接收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學生資格審批
9.高等學校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和外籍教師資格審批
10.公費培養的大專以上在校生、未達服務期的畢業生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審核
11.科技查新機構業務資質認定
12.防盜安全門、防盜保險櫃(箱)生產登記
13.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特種行業許可
14.設立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企業特種行業許可
15.經濟民警隊伍組建、撤銷審批
16.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人員崗位證書核發
17.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和維修保養資質許可證
18.多色復印業務經營審批
19.金融單位運鈔車、運送增值稅專用發票車輛101免檢通行證核發
20.消防產品備案
21.進口、外省消防產品進入江蘇銷售登記備案
22.多色復印機進口審批
23.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式樣、銀行帳號備案
24.社會團體印章式樣、銀行帳號備案
25.社會團體設立企業法人備案
26.設立婚姻介紹機構審批
27.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律師資格確認
28.公證員資格撤銷
29.事業單位工資基金使用計劃審批
30.全省出國(境)培訓項目審核
31.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審批
32.使用農村勞動力審批
33.用人單位招工(招聘)廣告核准
34.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立項審批
35.中央財政資金扶持的農業綜合開發土地復墾項目審核
36.B級土地估價機構資質認證
37.地質勘查單位資格核准
38.探礦權轉讓評估結果確認
39.探礦權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減免審批
40.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申請代理機構資格核准
41.采礦權使用費和采礦權價款減免審批
42.礦產勘探報告核准
43.礦床工業指標核准
44.天然礦泉水技術評審鑒定
45.城市燃氣企業資質審核
46.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審核
47.城市供水企業資質審核
48.外省、外國及港澳台地區建築隔震減震、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產品進省審批
49.建設類培訓機構、高級工及以上等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資質審核
50.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
51.在江蘇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審核
52.工程建設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審核(註:由注冊建築師代替並設過渡期)
53.二級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師資格證書核准
54.燃氣工程建設項目及經營網點布局審批
55.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設立審核
56.公有住房出售核准
57.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註:改為備案)
58.燃氣供應企業及分銷點的變更、停歇業、分立或合並審批
59.城市燃氣器具准銷證核發
60.車輛清洗站設立審批及車輛清洗運營證核發
61.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批
62.單位投資建設城市道路、各種地下管線建設審批
63.工程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竣工驗收
64.省管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結果核准
65.二級公路以下或小型水運基本建設項目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核准
66.船員培訓機構資質核准
67.三級道路客運企業資質審批
68.省際、市際零擔貨物運輸、貨運配載線路審批
69.一、二級道路客運企業經營資質等級評審
70.重大項目以外的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
71.外派勞務培訓中心資格審核
72.外派勞務(研修生)培訓合格證審核發放
73.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主辦單位資格審核
74.板栗、葦簾、紅小豆、蜂蜜、松香、維生素C出口配額,大蒜出口配額(韓國以外市場),對日本桐木、板材、磷片石墨出口配額,對港澳雞肉、豬肉、牛肉出口配額許可證核准
75.托運、郵寄大宗音像製品核准
76.舉辦地方性的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展覽、展銷和美術品拍賣活動審批
77.設立美術品拍賣單位審批
78.個人通過因私渠道出國進行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活動審批
79.文物經營單位經營文物收購、銷售業務核准
80.舉辦音像製品訂貨會或者展銷會備案
81.營業性演出廣告的內容核准
82.非國家機關設立的文藝表演團體跨省演出審批
83.未取得演出證的農村業余文藝表演團體在江蘇的演出活動審批
84.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審核(部管部分)
85.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審批(省管部分)
86.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備案(市管部分)
87.10KGy以下輻照食品新品種審核
88.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許可批件核准
89.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備案
90.醫療機構購置醫用氧艙項目審批
91.有線電視工程設計、施工、安裝單位資質認可
92.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
93.設置廣告顯示屏核准
94.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定點銷售審核
95.書刊印刷國家級定點企業審核
96.書刊印刷省級定點企業審批
97.Ⅲ類《葯包材注冊證》核發
98.現有葯品生產企業新建、改建、擴建車間立項審批
99.全省軍糧供應差價審核
100.全省軍糧專供站資格審核
101.漁船修造企業資質等級認可
102.魚粉生產許可證審核
103.大中型人防工程及指揮所工程項目開工報告、竣工驗收審批
104.小型、零星人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審批
105.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竣工驗收審批
106.介紹外國文教專家在華工作的境內中介機構資格認可
107.旅居香港、澳門特區居民申請回內地定居審批
108.集郵票品展銷活動審批
109.國內集郵票品郵購業務審批
110.測繪項目立項審批
111.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與成套裝備研製開發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核
112.紡織自營出口生產企業紡織品被動配額分配審核
113.商品流通一級代理商資格認證
114.申報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審核
115.銷售多色復印設備審批
116.交通建設工程試驗室甲級資質審核
117.船舶電焊工焊工合格證書核發
118.船舶油污應急計劃備案
119.輸歐蘑菇罐頭原產地證簽發
120.國家級重點中等藝術學校評估定級審核
121.數字電視試驗技術方案審核
122.網上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許可證核發
123.漁業船員服務簿核准
124.漁船設計圖紙核准
125.漁船修造企業特殊工種資格核准
126.漁船設計單位資質審核
127.漁業船舶公證檢驗證書核准
128.各種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核准
129.船用產品檢驗證明書核准
130.船用產品證書核准
131.船用產品生產企業資格審核
132.船用產品設計圖紙核准
133.大中型人防工程及指揮所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決算審批
134.小型、零星人防工程項目審批
135.變更人防工程和設施使用權備案
136.人防國有資產轉讓、變更、報損、報廢等審批
137.申辦外國入境簽證
138.出具出國(境)證明核准
139.簽發途經香港、澳門證明核准
140.罪犯因故解回重新審理審批
141.監獄系統對外宣傳工作審批
142.監獄系統建立互聯網網站審核
143.利用互聯網發布有關監獄工作信息審批
144.監獄系統發生案件報道審批
J. 鄭州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申辦程序
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206255/n206269/n206277/17547.html 一、申辦范圍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包括工會、科協、共青團、婦聯及其他社會團體和學術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學校(以下統稱為單位)和個人,均可申辦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培訓機構。二、申辦條件1、單位申辦必須具有青島市嶗山區注冊的法人資格;個人申辦必須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有經濟擔保單位。2、職業培訓機構法人必須具有本區戶口,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無違法記錄。3、辦學規模在年培訓150人以上,並有相適應的教學場所和與專業(工種)設置相適應的實習場地、設備、設施。辦學場地要有有效的房產證明或租用協議。安全衛生標准符合有關規定,招收住宿生應具備必要的住宿和衛生條件;4、職業培訓機構教師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術培訓教師上崗證書》(暫沒有證書者申辦時可書面申請參加培訓),所開設的每個專業(工種)至少有1名大專以上學歷的理論課教師,1名持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實習指導教師。學校要與聘任教師簽定聘任協議;5、有獨立的帳戶和具備上崗證的財務人員,開戶銀行中的注冊資金不得少於5萬元;6、有規范的辦學章程,明確的培養目標、培訓對象,有健全的學校、教學、財務、學員管理等制度;7、有完善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經市勞動部門確認的規范教材。三、辦理程序社會辦學單位實行分級審批管理,統一注冊制度。市內四區的單位或個人申辦社會培訓機構以及各市、區所轄單位、個人舉辦高級職業技能培訓的社會培訓機構,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注冊、向社會公告並進行日常管理;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及五市的單位或個人申辦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的社會培訓機構,由各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進行日常管理並將《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培訓機構備案表》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和所在地教育局備案,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注冊並向社會公告。具體辦理程序如下:1、申辦人在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領取審批表及申請報告樣式、章程文本;2、申辦人向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⑴ 開辦書面申請; ⑵ 《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一式三份); ⑶ 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 ⑷ 擬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以及擬聘的主要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⑸ 教學及實習場地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應出具產權證明,屬租賃場地的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或合同); ⑹ 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注冊資金證明; ⑺ 擔保單位出具的擔保證明及擔保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 ⑻ 擬辦培訓機構的章程、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⑼ 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擬使用的教材。3、受理審查⑴ 受理申請。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收到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資料的完整性、准確性進行審查。完備的,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為申請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及《接收資料清單》,並開出《現場勘驗建議書》,由分管局長審批;對資料不全的,訓練中心決定不予受理,並為申請人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⑵ 勘驗決定。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勘驗,勘驗結束後,出具《現場勘驗結論報告》。 ⑶ 制發證書。勘驗符合標準的,由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將該申請單位所有相關材料以及《現場勘驗結論報告》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製作《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正、副本。申請人憑辦學資料、公告費發票和與審批部門簽定的《規范辦學責任狀》到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領取辦學許可證。經勘驗不符合標準的,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為申請人出具《不予核准決定書》,駁回其申請。⑷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辦結。4、申請人領取《辦學許可證》的同時,領取《收費許可證申請表》,填制後報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審核,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5、憑《辦學許可證》到民間組織管理局進行法定代表人登記,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6、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 7、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購買發票。8、申請單位應該在自領取《辦學許可證》之日起15日內,將《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報送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存檔備案。四、有關要求1、職業培訓機構名稱,應按其所在行政區域冠名,培訓層次和類別依次確切表示,凡獨立設置的職業培訓機構,其名稱應使用「青島市嶗山區XXX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或中心)」;不獨立設置機構的,其名稱應使用「青島市嶗山區XXX職業技能培訓班」。2、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設立分校或分支機構,不得將《辦學許可證》及所承擔的培訓教學任務委託或承包給其它組織或個人。3、每期學員開學前要與其簽定市勞動保障部門統一印製的《培訓協議》,開學半月內,要將學員花名冊備案表報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一份備案。4、職業培訓機構更名、變更法人或地址、增加專業,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報《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變更申請》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新增專業申請表》;5、培訓單位向社會發布招生信息,需持《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副本,到嶗山區勞動就業訓練中心領取廣告審核表,經審核同意後向社會發布。6、勞動保障部門每年春季對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年檢。凡年檢不合格的予以撤消,未參加年檢的限期整改,仍不參加年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辦學資格並予以注銷。7、學員結業學校要發放市勞動保障局統一印製的《結業證書》。屬國家准入控制工種的應參加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