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看完24個學時後該怎麼辦
已經學習完成,學習進度100%,什麼時候才能才能確認學時列印憑條?
學習完成後,當地運專管部門屬會通過網路給您做學時確認,通過後會有手機簡訊提醒下發到您的預留手機號碼,具體時間具體要視監管部門工作進度而定,請您耐心等待。
B. 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需培訓多少學時
接受繼續教育是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義務。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規定接受相應的繼續教育。客貨兩年一次,每次24個學時,計程車3年一次,每次54學時。
C. 客運業資格證繼續教育
根據交通部《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可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不斷提高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素質,促進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繼續教育,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的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
本辦法所稱的繼續教育,是指為不斷提高道路運輸駕駛員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使其知識和技能得到更新的多種形式的教育。
第三條接受繼續教育是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義務。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規定接受相應的繼續教育。
第四條繼續教育堅持以具有一定規模的道路運輸企業實施為主的原則。
第五條交通運輸部負責指導全國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二章 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統一制定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大綱並向社會公布。
繼續教育大綱內容包括道路運輸相關政策法規、職業道德、運輸安全和節能減排等。
第七條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機構根據繼續教育大綱,組織編寫繼續教育教材。各地可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組織編寫補充教材。
第八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周期為2年。道路運輸駕駛員在每個周期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應不少於24學時。
第九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以接受道路運輸企業組織並經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的培訓為主。不具備條件的運輸企業和個體運輸駕駛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由其他繼續教育機構承擔。繼續教育還包括以下形式:
(一)經許可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組織的繼續教育;
(二)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的網路遠程繼續教育;
(三)經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
第三章 繼續教育的組織和實施
第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制定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向社會公布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和安排,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合理、有序地組織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一條道路運輸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單位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並保證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繼續教育機構的信用管理資料庫,對參與繼續教育的教職人員建立信用檔案,規范繼續教育機構的教學行為,完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繼續教育機構應當根據繼續教育大綱要求,按照確定的科目和課程編制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加強教學管理,保證教學質量。
第十四條從事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的師資,應當參加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的師資培訓。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完成繼續教育並經相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確認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在其從業資格證件和從業資格管理檔案予以記載。
繼續教育的確認可採取考核或學時認定等方式,具體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確定。
第四章 繼續教育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情況的檢查,並將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納入誠信考核的內容。
道路運輸企業及個體運輸經營者應當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七條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將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繼續教育師資情況、參培學員登記表等納入檔案管理,並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繼續教育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確認其所開展的繼續教育:
(一)未經備案擅自從事繼續教育或者提供虛假繼續教育資料的;
(二)未按照繼續教育大綱要求組織相應繼續教育的;
(三)發布繼續教育虛假信息的。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在其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內,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補充完成繼續教育後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在誠信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應接受誠信考核教育的,按照《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D. 道路運輸駕駛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哪些
這個是按扣分制的,扣到20分需要補考 考核主要內容包括,駕駛員安全生產情況、違反道路運輸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情況;服務質量事件和有責投訴的有關情況。誠信考核等級評定標准為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
E. 道路運輸初次領證,這兩年內需要繼續教育嗎
道路運輸初次領證,這兩年內需要繼續教育。
凡持有2008年1月以來,由市運管處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屆滿的經營性道路客運駕駛員、貨運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需從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底之前,按規定到有資質的駕校報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並換取新的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培訓收費為每人280元,由於今年是換證第一年,培訓費用可優惠至每人258元,除此費用之外,駕校將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據了解,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周期為兩年,本次繼續教育考核結束時間是第二年度繼續教育周期的開始。道路運輸駕駛員取得從業資格證滿兩年後,以從業資格證初次領證時間開始計算,於誠信考核簽注期滿前到有資質的駕校辦理繼續教育報名手續。道路運輸駕駛員在誠信考核一個周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應接受繼續教育培訓的,按照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參加了違章繼續教育培訓的道路運輸駕駛員仍須參加規定的繼續教育培訓,其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時間仍按繼續教育培訓時間執行。
道路運輸駕駛員須由本人攜帶第二代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手續,到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報名,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於24學時。培訓機構對完成課時且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學員登記(確認)表》,並建立檔案,保存期限為3年。
對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會將其列入黑名單,鎖檔,不予辦理轉籍過戶手續,並向社會公告。在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內未完成繼續教育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運管處將不予辦理誠信考核和換證手續。
F.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第四章 繼續教育
第二十三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注冊期內應當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四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繼續教育周期為3年。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每個連續計算的繼續教育周期內,應當接受不少於54學時的繼續教育。出租汽車駕駛員累計注冊時間滿3年的,也應當接受不少於54學時的繼續教育。
取得從業資格證超過3年未申請注冊的,注冊後應當在1年內完成不少於27學時的繼續教育。
第二十五條 交通運輸部統一制定出租汽車駕駛員繼續教育大綱並向社會公布。繼續教育大綱內容包括出租汽車相關政策法規、社會責任和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和節能減排知識等。
第二十六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繼續教育以出租汽車企業為主組織實施。
具備條件的出租汽車企業經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後,組織開展出租汽車駕駛員繼續教育工作。不具備條件的出租汽車企業和個體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由其他繼續教育機構承擔,具體包括以下形式:
(一)交通運輸部或者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的網路遠程繼續教育;
(二)在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
第二十七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完成繼續教育後,應當由出租汽車經營者向所在地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中予以記錄。
第二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出租汽車企業和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 出租汽車企業和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將繼續教育計劃、繼續教育師資情況、參培學員登記表等納入檔案管理,並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出租汽車企業和繼續教育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
(一)未經備案擅自從事繼續教育或者提供虛假繼續教育資料的;
(二)未按照繼續教育大綱要求組織相應繼續教育的;
(三)發布繼續教育虛假信息的。
G. 機動車客運資格證繼續教育
根據交通部《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可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不斷提高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素質,促進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繼續教育,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的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
本辦法所稱的繼續教育,是指為不斷提高道路運輸駕駛員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使其知識和技能得到更新的多種形式的教育。
第三條接受繼續教育是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義務。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規定接受相應的繼續教育。
第四條繼續教育堅持以具有一定規模的道路運輸企業實施為主的原則。
第五條交通運輸部負責指導全國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工作。
第二章 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統一制定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大綱並向社會公布。
繼續教育大綱內容包括道路運輸相關政策法規、職業道德、運輸安全和節能減排等。
第七條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機構根據繼續教育大綱,組織編寫繼續教育教材。各地可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組織編寫補充教材。
第八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周期為2年。道路運輸駕駛員在每個周期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應不少於24學時。
第九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以接受道路運輸企業組織並經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的培訓為主。不具備條件的運輸企業和個體運輸駕駛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由其他繼續教育機構承擔。繼續教育還包括以下形式:
(一)經許可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組織的繼續教育;
(二)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的網路遠程繼續教育;
(三)經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
第三章 繼續教育的組織和實施
第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制定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向社會公布繼續教育培訓計劃和安排,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合理、有序地組織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一條道路運輸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單位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並保證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繼續教育機構的信用管理資料庫,對參與繼續教育的教職人員建立信用檔案,規范繼續教育機構的教學行為,完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繼續教育機構應當根據繼續教育大綱要求,按照確定的科目和課程編制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加強教學管理,保證教學質量。
第十四條從事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的師資,應當參加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的師資培訓。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完成繼續教育並經相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確認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在其從業資格證件和從業資格管理檔案予以記載。
繼續教育的確認可採取考核或學時認定等方式,具體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確定。
第四章 繼續教育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情況的檢查,並將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納入誠信考核的內容。
道路運輸企業及個體運輸經營者應當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七條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將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繼續教育師資情況、參培學員登記表等納入檔案管理,並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繼續教育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確認其所開展的繼續教育:
(一)未經備案擅自從事繼續教育或者提供虛假繼續教育資料的;
(二)未按照繼續教育大綱要求組織相應繼續教育的;
(三)發布繼續教育虛假信息的。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在其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內,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補充完成繼續教育後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在誠信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應接受誠信考核教育的,按照《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H. 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需培訓多少學時
你好,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每兩年學習一次,每次不少於24個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