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私合作模式培訓手冊包含哪些內容
一、背景
在2014年3月份舉辦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培訓班上,財政部王保安副部長指出:「要抓緊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培訓。要使財政部門和企業的相關人員熟悉PPP的運作模式與管理要點,更好地在實踐中運用PPP模式。」
但由於我國PPP模式推廣尚處於起步階段,相關資料較少,不成體系,不利於開展系統化的培訓工作。目前有組織編制了《公私合作(PPP)模式培訓手冊》(下稱《手冊》),藉助本《手冊》,可以快速而全面地熟悉PPP模式的基礎知識、政策體系、發展經驗、操作實踐、法律框架、實施流程和相關案例等。
《手冊》分為四篇,每一篇下面分為若干章節,分別闡述相關方面的問題:
第一篇為環境概述篇。主要內容包括PPP模式的基本概念、發展回顧和發展政經環境,建立起PPP模式的基本認識;
第二篇為模式研究篇。主要內容包括PPP模式的分類和選擇、PPP合同的分類和優劣勢、PPP項目的一般實施流程、PPP模式的SWOT分析、潛在風險分析與防範措施、最後介紹PPP模式推廣的動態;
第三篇為典型案例篇。分別選取了軌道交通領域、水務領域和垃圾處理領域的PPP典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
第四篇為項目指引篇。選取了北京市、廣州市和杭州市,對這三個城市的PPP模式推廣實施方案和推廣項目進行闡述,希望對其他城市或者是想進入這些城市進行PPP項目投資的企業起到借鑒和指引的作用。
二、公私合作(PPP)模式培訓手冊目錄
第一篇 環境概述篇
第一章 基本概念
第一節 公私合作(PPP)定義
一、廣義PPP定義
二、狹義PPP定義
第二節 公私合作(PPP)模式特點
一、PPP的三大特徵
(一)夥伴關系
(二)利益共享
(三)風險共擔
二、PPP模式的實質
三、PPP模式優勢
四、PPP模式門檻
五、PPP項目適應性
六、PPP項目收益保障
七、PPP項目風險分擔機制
第二章 PPP發展回顧與環境
第一節 PPP模式發展回顧
一、起源
二、成熟
三、推廣
第二節 發達經濟體PPP開展情況
一、加拿大
二、英國
三、美國
四、法國
五、比荷盧聯盟
六、澳大利亞
第三節 PPP模式發展政經環境
一、PPP模式制度環境
二、地方政府債務分析
(一)債務規模結構
(二)債務主體構成
(三)債務用途結構
第二篇 模式研究篇
第三章 PPP模式選擇方法論
第一節 PPP模式分類
一、融資性質
(一)建造、運營、移交(BOT)
(二)民間主動融資(PFI)
(三)建造、擁有、運營、移交(BOOT)
(四)建造、移交(BT)
(五)建設、移交、運營(BTO)
(六)重構、運營、移交(ROT)
(七)設計建造(DB)
(八)設計、建造、融資及經營(DB-FO)
(九)建造、擁有、運營(BOO)
(十)購買、建造及營運(BBO)
(十一)只投資
二、非融資性質
(一)作業外包
(二)運營與維護合同(O&M)
(三)移交、運營、移交(TOT)
三、股權/產權轉讓
四、合資合作
第二節 PPP應用領域
第三節 PPP運作模式選擇
一、現有基礎設施
二、擴建和改造現有基礎設施
三、新建基礎設施
第四節 不同領域化債模式的選擇
一、市政建設
二、土地收儲
三、交通運輸設施建設
四、保障性住房
五、教科文衛
六、農林水利建設
七、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八、工業和能源
九、其他領域
第五節 PPP模式選擇注意事項
一、選擇直接效益相對好的項目
二、提供靈活的政策和有力度的激勵措施
三、將一部分BT模式的項目轉為BOT
四、積極探索狹義PPP概念下的SPV形式
五、加強PPP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 PPP合同
第一節 PPP合同概述
一、合同基本類型
二、合同選擇原則
第二節 PPP合同優劣勢分析
一、服務合同
(一)基本概念
(二)潛在優勢
(三)潛在劣勢
二、管理合同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結構
(三)潛在優勢
(四)潛在劣勢
三、承租合同或租賃合同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結構
(三)潛在優勢
(四)潛在劣勢
四、特許權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結構
(三)潛在優勢
(四)潛在劣勢
五、BOT和類似安排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結構
(三)潛在優勢
(四)潛在劣勢
六、合資企業
(一)基本概念
(二)合同結構
(三)潛在優勢
(四)潛在劣勢
七、混合安排
第五章 PPP項目實施
第一節 PPP項目實施流程圖示
第二節 PPP項目實施流程剖析
一、收集潛在投標方的意見反饋
(一)競標會議
(二)招標文件協商
二、公告和資格預審
(一)資格預審必要性
(二)資格預審文件
三、定義采購流程
(一)非應標建議書或直接談判
(二)競爭性談判
(三)競爭性投標
四、定義評標流程
(一)初步入圍結果
(二)技術和商務評估
五、一攬子投標
(一)投標邀請
(二)投標者指引
(三)投標數據表
(四)合同草稿
(五)表格和流程樣本
六、合同關鍵要素
七、談判與合同生效
八、主要實施事項
第六章 PPP模式SWOT和風險分析
第一節 企業參與PPP項目的SWOT分析
一、優勢分析(Strengths)
(一)優勢
(二)對應於優勢的措施建議
二、劣勢(Weakness)
(一)劣勢
(二)對應於劣勢的措施建議
三、機會(Opportunity)
(一)機會
(二)對應於機會的措施建議
四、威脅(Threat)
(一)威脅
(二)對應於威脅的措施建議
第二節 PPP模式主要風險分析
一、主要風險
二、風險承擔機制
(一)發揮稟賦優勢
(二)風險收益匹配
(三)做到量力而行
三、風險防範原則
(一)風險分類承擔
(二)做好前期評估調查
(三)談判確定風險分擔比例
(四)多種方式降低融資風險
(五)轉移不可抗力風險
B. PPP咨詢服務機構需要什麼資質
凡新申請工程咨詢資格的單位,一般應從丙級資格做起。
丙級工程咨詢單位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標准: (一)注冊資金不低於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於15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經濟職稱的人員不得少於30%,注冊咨詢工
C. 有沒有關於PPP項目相關的官方機構組織的培訓啊
中國投資協會項目投融資專委會決定舉辦PPP項目系列培訓、研討活動。
嘉賓專及專家
1、中國投資協會相關領屬導
2、中國城鎮化促進會相關領導
3、國家開發銀行研究院相關領導
4、國家發改委及有關部門專家
咨詢電話:010-58423768
報名傳真:010-68349098
E-mail:[email protected]
D. 如何充分發揮財政在PPP工作中的作用
目前隨著國家政策加真金白銀的大力支持,推廣PPP項目可以獲得實際的益處,並能進一步促進地方職能轉變、發展思路轉變。因此如何充分發揮財政部門在PPP工作中積極作用這個問題,已經引起業內人們廣泛關注,圍繞如何充分發揮財政部門在PPP工作中積極作用這個課題?對各級財政部門來說,需要研究問題很多,肩負任務也很重。對此,筆者根據學習體會和工作實踐,就此課題談點個人看法。
一、地方財政為什麼要推廣運用ppp模式?
推進運用PPP模式,不僅能有效緩解政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的資金缺口問題,而且也是一項創新的財政政策工具,是一種新的制度安排。
(一)探索新型融資渠道,緩解財政壓力。過去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都是由財政全部承擔。財政條件好的地方,其保障程度好一些,財政條件差的地方,就要通過政府舉債來保障。相對於過去政府舉債模式來講,PPP模式無疑是一種既能較好地保障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又能讓財政壓力減輕的優化融資模式。一方面是融資期限相對較長,期限錯配風險相對較小。PPP項目中,社會資本是資金的供給方,為項目建設提供初始資金,財政只需在較長的項目經營期內予以特許權或財政補助方式,給予社會資本的回報。另一方面,政府不直接承擔融資風險。與傳統由政府通過銀行或債券等渠道為基礎設施和公共項目融資不同,PPP項目中社會資本是融資主體,在其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其融資規模、方式、渠道均由社會資本自己作主,並承擔相應的融資風險,而政府財政則不再作為融資主體,也就沒有了融資風險。
(二)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提高財政效率。社會資本不同於政府資本,其本身的逐利性決定了它的取向。社會資本投向政府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領域時,它所考慮的如何以較低的成本取得穩定的較高的收益回報。為達到這一目的,社會資本管理者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千方百計優化建設方案,嚴格控制建設和營運成本。社會資本成本的降低,從財政角度來看,也就是提供政府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成本降低,從而達到了提高財政資金的效率。
(三)讓專業人做專業事,分化財政風險。政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投資一般都是投資大、建設期長、資金風險高。傳統的做法是由政府決策,財政出錢,部門去做,由於權利、責任、利益分離,再加上行政命令和長官意志,其投資效果可能會大打折扣,同時償債風險的累積,會造成巨大的財政風險隱患。如果實行PPP,除能提高財政資金效率外,還能有效地分化財政風險。實行PPP,將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交由專業的人去做,將有效地減少失誤,控制風險,提高公共產品供給效率。同時PPP重中之重是風險控制,即在社會資本與政府資本合作時,就明確了雙方的權利、責任、利益及風險分擔機制。一般而言,政治風險由政府承擔,商業風險由社會資本承擔。風險分擔機制會使風險承擔方願意接受較低的風險貼水,形成風險轉移價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債務風險的發生。
二、地方財政在推進PPP中做什麼?
既然PPP是一種創新的財政政策工具,財政部門必須承擔起應承擔的職責。筆者認為,無論是PPP項目發起、項目准備、采購、監管和移交等環節,財政部門不僅應該全程參與,還要履行政府授權的組織協調、項目篩選、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等項工作。財政應在政府領導下負有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財政部印發的《操作指南》中明確規定:「財政部門應本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原則,以制度創新、合作契約精神,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積極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全面統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
(一)組織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應該設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積極組織協調政府各部門及社會資本開展PPP工作。在組織協調工作中,一是做好宣傳發動。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PPP;發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PPP。二是搞好業務培訓。組織相關部門及財政部門內部人員開展PPP業務培訓,使其盡快掌握其業務內涵及流程,提高人員素質。三是拿出實施方案。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和財政承受能力,擬定PPP實施方案,報政府及人大批准後執行。四是做好規劃指導。通過與發改、住建、規劃、交通、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合作,按照實施方案,分不同類別做好項目的規劃指導工作,確保項目的推進。
(二)項目篩選。PPP項目,由政府和社會資本發起,以政府發起為主。對潛在的PPP項目,財政部門應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評估篩選,根據篩選結果確保備選項目,並制定項目年度計劃和中期開發計劃。
(三)物有所值評價。篩選確定的項目,財政部門應會同主管部門,立即啟動物有所值評價。評價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開展。定性評價重點關注項目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與採用政府傳統采購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給、優化風險分配、提高運營效率、促進創新和公平競爭等。定量評價主要通過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政府支出成本現值與公共部門比較值進行比較,計算項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為確保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財政部門應根據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財政支出、政府債務等因素,對部分政府付費或政府補貼的項目,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以明確每年政府付費或政府補貼等財政支出不得超出當年財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五)監督管理。財政的監督管理應融於PPP項目的全過程。重點包括:(1)加強對PPP項目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理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2)會同項目實施機構做好監督管理工作,防止企業債務向政府轉移。(3)會同項目實施機構建立PPP項目政府支付台賬,嚴格控制政府財政風險。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政府支付義務納入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六)績效評價。PPP項目建設完工後,必須由財政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產出、成本效益、監管成效、可持續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應用等方面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政府開展PPP管理工作的決策參考依據。
三、地方財政在PPP中的如何做?
PPP是一種全新的理念,政府從過去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了與社會資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項目的監管者。政府角色的轉變也帶來了財政角色的轉變。
(一)當好「宣傳員」。做好PPP政策的宣傳工作,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大力宣傳PPP模式和重要意義和實質內涵,提高公眾對PPP模式的了解和認識,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到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領域。加大培訓力度,通過各種培訓組織講座、研討班等多種形式,培訓出一批懂政策、擅管理、業務素質強的PPP專業人才。
(二)當好「協調員」。加快建立和完善PPP管理和協調機制,出台和完善PPP管理模式制度,規范PPP項目規劃和設計,為政府運用PPP模式提供政策和專業技術指導。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好各職能部門做好PPP各環節的工作,形成合力,有序推進。
(三)當好「測算員」。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財政推進PPP工作的兩項最重要的職能,是確保政府利益,明確政府責任,完善財政預算管理,確定風險分攤比例,防範和控制財政風險,使運用的可利用資源獲得長期最大利益,實現ppp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履行好這兩大職能,財政部門必須做好相關測算工作。一是做好中長期財政收入測算,以確保有預期財力保障的前提下開展合作。財政部近期出台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中的核心就是要地方政府突出量力而行的理念,不能盲目擴大PPP項目投資並放大財政風險。財政收入測算要綜合考慮經濟新常態的中、長、短期影響以及均勢變化。二是做好中長期支出測算,以確保支出水平與收入水平的基本匹配。測算支出水平時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需求,以及政府對PPP項目的可承受能力。三是做好財政資金效益評估和測算,以確保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在PPP項目開發階段,應本著「花錢值得」的原則,對「股權投資、運營補貼、承擔風險、配套投入」等方面進行科學的評估與測算。
(四)當好「監管員」。完善監管機制,加強對PPP項目建設、運營、移交等全過程的監管。在項目的實施階段,加強對單個項目和全部項目進行不同層面的監管,通過履約管理、行政監管、公眾監督等方式進行監督。建立事前設定績效目標、事中進行績效跟蹤、事後進行效益評價的全生命政府付費、使用周期績效管理機制。建立項目信息報告和披露制度,提高項目經營管理的合規性、透明性。
(五)當好「服務員」。在項目推動和運營過程中,落實好政府支持公共服務事業的稅收優惠,
將項目涉及的運營補貼、經營收費權和其他支付對價等,
按照約定保質保量的提供服務。做好資產評估、財務核算等服務工作。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契約意識和信用意識,嚴格按合同履約,維護政府信譽,保障社會資本權益。
總之,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PPP模式,是目前財政部門的一項重要新任務。各級財政部門要有責任有擔當,不辱使命、不負重託,勇挑重擔、唱好主角,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推動PPP工作實現新發展、新突破,為財政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E. PPP咨詢服務機構需要什麼資質
目前國內PPP項目並不會對咨詢機構提出具備工程咨詢資質的要求。如財政部PPP中心、河南省PPP中心,吉林省PPP中心,福建省PPP中心等,都沒有對咨詢機構設置資質要求,而是更加註重咨詢機構在商務、財務、法律、風險控制方面的專業能力和同類項目的咨詢業績。
顯而易見,作為全國在PPP領域探索的典型,江蘇在PPP項目第二批專業咨詢服務機構庫名單的選擇上的「方法論」已有了根本性變化。
根據《江蘇省關於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蘇財金〔2014〕85號)、《江蘇省PPP項目首批專業咨詢服務機構庫名單公布》(蘇財金〔2014〕77號)等相關規定,均沒有對PPP咨詢服務明確規定資質要求。
多位從事PPP研究的人士建議,江蘇在第一批咨詢機構評選中也沒有這個資格條件,應保持要求的一致性,因為相關法律政策是嚴禁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投標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因此,在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要求的情況下,不設置資質要求是合法合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