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培訓機構入股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持股人是可以轉讓股份的,如果訴訟的話建議委託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訴訟。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當然,具體情況和最終處理方式,還需要根據案件詳情和證據情況等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第三十四條 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五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六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B. 培訓學校讓老師入股注意什麼
首先,要看培訓機構的前景,其次,要看培訓機構的教育前景,再其次,如果決定持續干,就一定可以入股,如果不行就可以不入股。
C. 在職教師可以入股培訓機構嗎
不可以。教師在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兼職的行為,是違法的。首先違反了《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即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禁止同時建立兩個及以上勞動關系的規定。
D. 入股培訓機構100萬多久回本
具體情況得看個人情況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不是私下約定(不具有法律保護)的契約關系。必須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於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
員工入股綜合上述定義,所謂員工入股,系指企業提供各種有利條件,使員工取得所屬企業的股票而成為企業的股東。由於股權代表著損益的負擔,員工願意承擔企業經營成敗的風險,惟員工入股僅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
E. 男朋友要開培訓機構,我可以入股嗎
要不要入股,要復看你男朋友的意思啊制。如果你們的感情很好好,會走到最後。如果肯定是可以的啦。戀人間為一件事而奮斗。也是一種凝聚力啊。不過創業艱難,千萬要做好各種思想准備,包括虧錢。不要因為這個而跟男朋友起了矛盾。
F. 教師入股培訓學校違法嗎
根據法律及國務院法規規定,在職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和入股等。根據我國《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在職教師是不可以有償補課的: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G. 帶生源怎麼入股培訓機構
方式如下。
1、同行合作的前提條件,合作講究平等互利,培訓機構之間的同行合作,也要符合一定的前提條件。
2、同行合作的渠道和方式,資源互補模式,合作的雙方,在規模方面旗鼓相當,而且沒有直接的競爭關系和利益沖突。
H. 三個合夥開美術培訓班,怎樣分配分紅比較合理
前期可以多給C一些股份,比如AB 70%(具體AB怎麼分這個股份你們自己商議) C 30%,給C制定KPI,完成任務才能達到30%,完不成或者完成率低,制定個階梯式的股份,比如招生的目標只完成是80%股份就變成25%,完成70%股份就變成20%,大概類似這樣的
I. 入股培訓機構要注意什麼
入股培訓機構公司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 這個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的前景,是否是朝陽培訓項目,如果這個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前景存在很大的風險,我認為入股不是明智的選擇。比如培訓可能是夕陽產業,或者競爭對手很多等等。
2.資本結構問題,如果您要入股這家培訓機構,我認為你需要了解入股的人數以及人群。按培訓機構而已,資金需要量並不巨大,所以股東人數最後控制在10人以下。如果您所入股的培訓機構有著很多股東,那麼意味著股權分散,架構鬆散,公司對於股東再次募集資金的能力不足,而且更嚴重的問題是培訓機構入股,一般股東都會參與公司的正常運營,這樣會使得股權對行政權力進行干預。當然了,如果再入股前其他股東能跟機構的運營者達成默契就更好了。
3. 發起人的信譽度,以及公司的潛在運營狀況。在入股前,發起人的背景調查必不可少,我想這個我不用說太多。其次您需要花時間和精力去看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了解企業目前的運營狀況,究竟是為了擴大業務和生產規模才招股的,還是因為資不抵債想拉人下水的,這個一定要弄清。
4.培訓機構的營業手續,擴股所要提供的法律依據等等。這個都是在您決定入股的時候所需要查看的企業資質。以免是皮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