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業暴露的定義及應急預案流程
定義:
職業暴露,是指由於職業關系而暴露在危險因素中,從而有可能損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種情況,稱之謂職業暴露。
應急預案流程:
(1) 制訂、實施醫療實驗室安全操作和普遍性防護措施指南。
(2) 對有關人員(包括醫務人員、警務人員等)加強艾滋病傳播途徑及自我防護的宣傳教育以及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提高他們預防艾滋病的知識水平及自我防護能力,並持正確態度,既不能過度恐懼,也不能無所謂。
(3) 設有專門的組織和管理系統。
(4) 落實好各項防止職業暴露的安全操作和個人防護措施。包括醫療實驗室的布局,安全操作規章,廢棄物的消毒處理,個人防護用品和健康監護等。
出現事故時要及時報告並做好記錄以便及時評估。
(1)醫療機構職業暴露防護培訓課件擴展閱讀:
相關法規:
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
衛醫發〔2004〕108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維護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和控制醫務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職業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行)》(以下簡稱《指導原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重視醫務人員的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問題,切實按照本《指導原則》的規定加強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的防護工作,保障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
二、加強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知識的培訓。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承擔艾滋病病人診療工作的機構,必須認真貫徹和組織醫務人員、其他職工學習本《指導原則》,醫務人員和其他職工應當接受相應培訓,正確掌握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的防護技術。
三、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本《指導原則》制定有關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的工作制度,並為醫務人員提供合格的防護物品。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規劃和設置抗艾滋病病毒葯物儲備庫,保證葯品在規定的時間和可及的距離內提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