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辦學校變更法人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法人變更,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
(二)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書;
(三)經業務主管單位核準的民辦學校章程並附董事會、理事會成員名單;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
(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
(六)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七)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八)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開辦資金需變更的);
(九)民辦學校移交財產協議書復印件;
(十)原《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正、副本;
(十一)登記管理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五十三條 民辦學校的分立、合並,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由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准。
申請分立、合並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其中申請分立、合並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
第五十四條 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變更,須由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准。
② 民辦非企業出資人如何變更
法律分析:攜帶以下資料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即可。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出資方式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③ 民辦學校法人變更提交材料
法律分析:民辦學校法人變更所需要申請的材料
(一)舉辦者提出的變更學校舉辦者的申請。
(二)學校財務清算報告(學校應聘請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對學校辦學期間資產、債權、債務、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全面清算)。
(三)在校學生安置方案(如果有在校學生,應該保證學生妥善安置,繼續學習)。
(四)董事會(理事會)就上述申請的會議紀要。
(五)擬成立新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名單。
(六)新舉辦者的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
(七)新舉辦者承諾書(明確在今後繼續辦學者是否願意接受原舉辦者對學校、教師、學生所承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④ 培訓機構變更法人麻煩嗎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進行法人變更登記,也就是將企業的法人變更進行申請登記,在變更的時候需要提交《企業變更登記注冊書》以及其他相關的文件和證件2、同時還需要向原等級主管機關申請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第七條 企業法人申請辦理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二)新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三)由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⑤ 長春市辦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長春市辦理「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2.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教學場所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產權書復印件與原件保持一致。)
3.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
4.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設備清單(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消防驗收合格證明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2 份;地址要與辦學地址相一致。)
6.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學校變更地址申請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主要包括:
⑴變更原因。
⑵新地址目體位置、面積、樓層、房間數量等。
⑶新地址自有或租賃證明材料,自有的提供產權證明或購房協議書;租賃的提供租賃合同,租用期限不低於3年。
⑷如是轉租,提供原始房主的相關材料。有辦公用房,理論教學場所300平方米以上。)
7.學校變更地址需提供:學校董事會關於變更辦學地址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包括以下內容: ⑴變更原因 ⑵學校辦學情況 ⑶學校董事會成員名單 ⑷時間、地點 ⑸董事會成員簽字"。)
8.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9.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諾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主要內容包括:(1)所提交的內容都是真實的;(2)復印件與原件保持一致;(3)要指出出現後果的責任人(4)法人簽字"。)
10.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法人登記表、身份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社團登記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真實有效。)
11.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經歷要寫到近期時間。)
12.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學校董事會關於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包括以下內容: ⑴變更原因 ⑵原法定代表人自然情況 ⑶擬任新法定代表人自然情況 ⑷學校辦學情況 ⑸新舊法定代表人交接事宜 ⑹學校人財物交接內容 ⑺學校董事會成員名單 ⑻法定代表人的任命,行政校長的任命,財務負責人的任命等。 (9)董事會所有成員簽字。)
13.學校法定代表人變更需提供:職業培訓學校關於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請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經歷要寫到近期時間。)
14.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15.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更改校名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6.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學校董事會關於更改校名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7.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學校更改校名申請報告(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8.學校名稱變更需提供:學校名稱核准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真實有效。)
19.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2 份;收原件進行變更。)
20.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董事會關於增加培訓專業(工種)的決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包括以下內容: ⑴變更原因 ⑵學校辦學情況 ⑶學校董事會成員名單 ⑷時間、地點 ⑸董事會成員簽字"。)
21.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教材目錄(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22.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教學大綱(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每個職業要分別編寫初、中級教學大綱。)
23.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教學計劃(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每個職業要分別編寫初、中級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應相互配套、完整。)
24.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民辦培訓機構教師(兼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附教師的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以及任職資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工作簡歷。)
25.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民辦培訓機構教師(專職)登記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附教師的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以及任職資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工作簡歷。)
26.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申請變更辦學層次、專業報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主要內容包括:
⑴增項目的
⑵可行性分析
⑶培養目標
⑷辦學規模
⑸辦學層次,
⑹辦學形式
⑺辦學條件
⑻內部管理體制
⑼師資隊伍構成
⑽經費籌措與管理。)
27.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學校教學設備明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盡量詳細。)
28.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需提供:增加/減少培訓專業(工種)申請表(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不要有空白項。)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⑥ 教育培訓機構變更法人
法律分析:申請和辦理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的程序:1、民辦學校在提出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前,應當告知債權人、債務人。債權人、債務人對民辦學校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無異議的,民辦學校方可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變更申請。2、民辦學校向我局提交申請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的全部材料。3、我局對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條件的民辦學校,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並在網上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九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⑦ 培訓機構法人變更
法律分析:1、 申請報告、 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九條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施行前,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登記為合夥、個體形式的民辦學校,具備法人條件的應當變更為法人形式,申請辦理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民事主體資格變更,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登記表;(二)民事主體資格變更申請書(格式樣本見附件2);(三)經業務主管單位核準的民辦學校章程並附董事會、理事會成員名單;(四)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六)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七)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八)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開辦資金需變更的);
(九)民辦學校移交財產協議書復印件(格式樣本見附件3);(十)原《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正、副本;(十一)登記管理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⑧ 民辦非企業法人出資人變更
要說民辦非企業法人出資人變更的流程,一般 一、變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 法人變更 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 代理 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 身份證 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務空缺、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章程規定職務空缺,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 法規 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副本。 註: 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可以通過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加蓋公章。 二、變更法人所需證件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簡歷一份、以及新法人簽字; 5、原 公司章程 ; 6、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7、代碼證正副本。 備註: 銀行開戶許可證就不需要了,因為變革銀行必須法人親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銀行這一塊也就不代理了。 編輯提醒您: 公司法人變更 流程: 1、帶齊資料到 公司注冊 地所 管轄 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 法人代表 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