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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打招聘幌子

發布時間:2022-09-29 06:30:49

1. 培訓機構以招聘的名義招收學員,並收取了三萬元培訓貸款,是否構成詐騙罪

應聘者簽署貸來款性質的培源訓合同,並在第三方平台貸款費用28647元人民幣,並被要求按期還款。這個問題非常復雜,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立案,因為其性質一時難以判斷。可能讓去法院起訴,如果簽訂合同,應聘者屬於違約,很難作為原告。公司起訴,法院可能被支持。只能聯合其他受騙者一起,到公安機關反映情況,要求立案。

2. 為什麼會有許多公司打著招聘的幌子讓別人去面試原因是什麼呢

公司確實因職位缺口必須盡早招騁,這一點堅信大部分創業型公司剛起步時都是會碰到此狀況,領導幹部給HR下每日任務,要求每日的手機量和招聘面試總數,有些領導幹部乃至還會繼續要求上崗總數,以確保最快速度填補職位工作人員。這種類型的企業以房地產業、保險營銷為意味著,特別是車險公司,常常能在招聘平台上見到車險公司什麼崗位都是在招,後勤管理、在線客服、市場銷售等啥都有。

便會讓一些不靠譜的公司魚目混珠,報紙上的招聘啟示也是掏錢就可發表,並且兩三句的詳細介紹,一個軍用被子尺寸的廣告詞也花不上要多少錢。這種假企業面試時,便會先讓求職者繳納各種各樣花費,例如:培訓費用、置裝費、工費、工牌製作費等五花八門的花費,一般都是金額不多的是錢,有一些稚氣未脫的求職者,為了能找到工作就痛快拿了錢,待過後再去找時,早已空無一人了。

3. 打著招聘的名義培訓犯法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正規公司,利用招聘的名義進行宣傳、培訓(基於公司本身合法的業務或產品),是不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打著招聘信息的培訓機構全是違法么

不一定,部分培訓機構是假借招聘吸引求職者前去上課並誘導培訓和交培訓費,但也有正規培訓機構確實在招聘教師等崗位,需要進行判斷。

5. 會有許多公司打著招聘的幌子讓別人去面試,這是為什麼

現在騙局無處不在,就連面試求職都存在詐騙,有很多公司打著招聘的幌子讓別人去面試,在面試的過程中,讓求職人繳納一定的治療費用,由很多面試者認為繳納的費用不是很高,也有一些人求職心切,於是選擇把這個錢繳了,然而過一段時間,公司卻通知面試者沒有被錄取上,而公司這么做,不是真的為了招聘員工,而是為了收取員工的資料費用。

當我們在面試的時候,一定要去查一下公司的情況,如果公司打著招聘的幌子,那麼在以前就有人上當受騙,所以我們可以把公司的名稱輸入網路去查看一下,如果是正規的公司,我們就可以去面試,如果這個公司沒有任何的記錄,而且網上對其評價非常的差,那麼我建議你這種公司一定要敬而遠之,在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多加小心。

6. 典型的招聘陷阱有哪些

1、警惕中介招工詐騙。一些非法中介,看準求職者快速入職心理,在收到了高額中介費後會不履行合同。又或者與一些騙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夥進行詐騙。然後收取各種報名費、體檢費、服務費、服裝費等,再以各種理由拒絕求職者上崗或中途辭退。

2、警惕網路招聘詐騙。一些騙子會在網上發布待遇條件很誘人的招聘啟事或兼職,然後要求應聘者繳納一定的押金,再進行下一步安排。

3、警惕簡訊招工詐騙。騙子一般通過手機群發簡訊,等到受騙者上鉤,進行電信詐騙。每次得手後,騙子會把手機號和銀行賬號一同注銷。

4、警惕薦工詐騙。詐騙分子吹噓自己「關系硬」、可幫助求職者通過關系找到心儀工作,但需一定的「疏通費」,當事主交錢後,騙子立馬逃之夭夭。

5、警惕外地上崗詐騙。對與一些外地企業或總公司外地分公司、分廠的高薪招聘,不管待遇如何,求職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輕信口頭許諾。有些傳銷公司就是這樣,把你騙去外地。

6、警惕「培訓貸」陷阱。「培訓貸」是指某些培訓機構以高薪就業為誘餌,向求職人員承諾培訓後包就業,但須借貸支付培訓費。

7、警惕兼職刷單詐騙。某些詐騙人員打著高薪兼職、點擊滑鼠就賺錢、刷單返現等幌子進行詐騙。詐騙人員發布「兼職刷單,立馬返現;足不出戶,月薪過萬」的信息,炮製出「兼職刷單」陷阱。

7. 這上面為什麼有太多打著招聘的幌子培訓機構慢慢套路,騙錢培訓。明明大家都是去找工作掙錢的!

給你說一個簡單辨別「招轉訓」騙子公司的方法,只要這個公司各個崗位同時招,而且內有很多實習崗,公容司人數數百人上千人甚至上萬人,那肯定培訓機構沒跑 來自職Q用戶:步先生
哪家公司?曝光出來,好讓大家防著它 來自職Q用戶:匿名用戶

8. 許多公司會打著招聘的幌子讓別人去面試,這是為什麼

第一,假借招聘的名義詐騙錢財。前幾年網路還不發達,招聘廣告都刊登在報紙夾縫中,應聘者只能通過招聘會和報紙上的廣告找工作。

有一些招聘會對參加的企業審核比較松,就會讓一些不正規的企業濫竽充數,報紙上的招聘廣告更是花錢就能刊登,而且幾句話的介紹,一個豆腐塊大小的廣告也花不了多少錢。

9. 一家培訓機構 打著招聘的幌子招學員 可以告他們么

針對您提出的培訓機構打著招聘的幌子招學員的案件,由於您提供的的案情過於簡單內,難以進行容有效的判斷。所以建議您向工商局舉報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由相關部門查明事實依法予以處理, 且有效配合公安部門以及監督部門的處理,提供力所能及的真實有效證據。

10. 招轉培違法嗎

招轉培屬於違法行為。
招轉培是違法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其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具體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履行定金罰則;其它救濟措施。
招轉培,即「招聘轉培訓」。就是指某些培訓機構利用招聘平台,以「面試」為幌子發布虛假招聘信息,實際上是為了誘導求職者參加培訓,屬於一種讓廣大應屆畢業生和轉行人士深惡痛絕的現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八十八條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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