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露天礦山安全應該注意哪些
小型露天採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預防和減少小型露天採石場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點與最低點的垂直距離(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的山坡型露天採石作業單位(以下統稱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
開采型材的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小型露天採石場(以下統稱採石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所轄區域內有採石場的鄉(鎮)應有與採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作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第五條作業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作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應當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作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考核合格。
第七條作業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作業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九條作業單位在採石場開采前,應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者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資質的采礦工程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開采方案,並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審查。採石場的布置和開采方式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重新編制開采方案並審查。
第十條作業單位每年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一次有關採石場開采進度、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等情況的資料。
第十一條相鄰採石場之間應當設置大於30米的隔離帶;隔離帶礦體只能由一方開采並應予以確定。相鄰採石場進行爆破作業,應當約定實施爆破的時間。
對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雙方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十二條作業單位應當採用台階式開采,淘汰落後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嚴禁採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
不能採用台階式開採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實施淺眼爆破時,分層高度不得超過6米;實施中深孔爆破時,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分層鑿岩平台寬度不得小於4米;最終邊坡角根據岩體的穩定性確定,但最大不得超過60度。
在岩體破碎、穩定性較差的條件下,採石場最大開采高度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勘查、設計或者礦山安全檢測單位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後確定,並根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
第十三條採石場上部需要剝離的,剝離工作面應當超前於開采工作面4米以上。
第十四條作業單位在作業前和作業中以及每次爆破後,應當對坡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傘檐體可能塌落時,相關人員應當立即撤離至安全地點,並採取可靠、安全的預防措施。
危險區域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嚴禁在危險區域內從事任何作業,嚴禁任何人員在邊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第十五條進入採石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過2米或者坡度超過30度的坡面上作業時,應當使用安全繩或者安全帶。安全繩應當拴在牢固地點,嚴禁多人同時使用一條安全繩。
第十六條作業單位應當修建安全的行人上山道路,作業人員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懸空作業;在人工裝運作業時,應當有專人監視,防止坡面落石。
嚴禁在同一坡面上下雙層或者多層同時作業。
第十七條作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業的安全規定,由專職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設置爆破警戒范圍,實行定時爆破制度。禁止在雷雨天、夜間和霧天進行爆破作業。
第十八條作業人員在鏟裝、運輸作業時,應當嚴格遵守裝載、運輸安全規程的規定。同一工作面有兩台鏟裝機械作業時,最小間距應當大於鏟裝機械最大回轉半徑的2倍。
嚴禁自卸汽車運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超載運輸;嚴禁在駕駛室外側、車斗內站人;嚴禁人機帶病作業。
第十九條廢石、廢碴應當排放到廢石場。廢石場的設置應當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安全規定。順山或順溝排放廢石、廢碴的,應當有防止泥石流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條電氣設備應當有接地、過流、漏電保護裝置。變電所應當有獨立的避雷系統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動物竄入帶電部位的措施。
第二十一條作業單位應當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對開采境界上方匯水影響安全的,應當設置截水溝;有可能滑坡的,應當採取防洪排水措施。
第二十二條作業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的職責,並與就近的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作業單位應當加強粉塵檢測和防治工作,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指導和監督其正確使用。
第二十四條作業單位違反本規定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印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Ⅱ 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有哪些規定
要根據企業具體情形,以及培訓問題確定培訓內容。
Ⅲ 煤礦安全生產具體涉及什麼
安全生產條件
1、 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礦務局、煤礦)應當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煤礦企業應當制定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井工煤礦入井檢身制度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操作規程。
2、 煤礦企業的安全投入應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經費。
3、 煤礦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經考核合格。
5、 煤礦企業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6、 煤礦企業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7、煤礦企業應當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配備救護裝備。
不具備單獨設立礦山救護隊條件的,應當與鄰近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
8、煤礦企業應當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從業人員培訓計劃、職業危害防治計劃。
9、煤礦企業的所屬煤礦(井工礦或井、露天礦)除應符合本實施辦法第五條至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二)從業人員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經考試合格;
(三)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綜合防塵措施,建立粉塵檢測制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五)制定符合實際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六)井工煤礦的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夠行人並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井下每一個水平、每一個采區至少有兩個便於行人的安全出口,並與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接;採煤工作面有兩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另一個通到進風巷;
2.在用巷道凈斷面必須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置安全生產設施的需要,其中:礦井主要運輸巷、主要風巷的凈高自軌面起不得低於2米,采區上、下山和平巷的凈高不得低於1.8米,回採工作面出口20米內巷道的凈高不得低於1.6米;
3.每年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有各煤層的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性鑒定結果;
4.礦井具備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礦井、采區和採掘工作面的供風能力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礦井使用安裝在地面的礦用主要通風機進行通風,並有同等能力的備用主要通風機,生產水平和采區實行分區通風,掘進工作面使用專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礦井有反風設施;
5.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按規定裝備瓦斯抽放系統和安全監控系統,低瓦斯礦井裝備瓦斯斷電儀、風電瓦斯閉鎖裝置,開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的有預測預報、防治措施、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的綜合防突措施,實行瓦斯檢查制度和礦長、技術負責人瓦斯日報審查簽字制度,配備足夠的專職瓦斯檢查員和瓦斯檢測儀器,瓦斯檢測儀器定期校驗並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鑒定;
6.有防塵供水系統,地面和井下有排水系統,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有防滅火系統,採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燃發火的措施,井上下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水害威脅的礦井有探放水設備;
7.礦井由雙迴路電源線路供電,嚴禁由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向井下直接供電,年產6萬噸以下的礦井採用單迴路供電時有備用電源且其容量滿足通風、排水和提升的要求,井下電氣設備的選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過流、漏電保護裝置,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採用專用變壓器、專用電纜、專用開關,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
8.礦井提升使用礦用提升絞車,且保險裝置和深度指示器裝設齊全;立井升降人員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並裝設防墜裝置,斜井機械升降人員使用專用人車或架空乘人裝置,專用人車裝設防跑車裝置,使用檢測合格的鋼絲繩,帶式輸送機使用礦用阻燃膠帶,設置安全保護裝置;
9.有通達礦內外、井上下和重要場所、主要作業地點的通信系統;
10.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葯和雷管,爆破工作由專職爆破工擔任;
11.使用安全標志管理目錄內的礦用產品應有安全標志;
12.礦井配備足夠數量的自救器;
13.有反映實際情況的圖紙: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巷道布置圖,採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安全監控裝備布置圖,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井下通信系統圖,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井下避災路線圖,採掘工作面有符合實際情況的作業規程。
(七)露天煤礦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采場主要區段的上下平盤之間設置人行通路或梯子,並按有關規定在梯子兩側設置安全護欄;
2.按規定設置柵欄、安全擋牆、警示標志;
3.實行分台階開采,台階高度符合有關規定,最終邊坡的台階坡面角和邊坡角符合最終邊坡設計要求;
4.電氣設備有過流、過壓、漏電、接地等保護裝置;
5.爆炸材料的管理、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6.有工程、水文地質勘查、測繪工作和邊坡穩定性評價資料並制定邊坡穩定措施;
7.有防排水設施和措施;
8.地面和采場內的防火措施符合有關規定,開采有自燃傾向的煤層有防滅火系統;
9.有反映實際情況的圖紙:地形地質圖,工程地質平面圖、斷面圖、綜合水文地質平面圖,采剝工程平面圖、斷面圖,排土工程平面圖,運輸系統圖,輸配電系統圖,通信系統圖,防排水系統及排水設備布置圖,邊坡監測系統平面圖、斷面圖,井工老空與露天礦平面對照圖。
Ⅳ 求露天礦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只供部分參考,詳細鏈接參考資料,很希望能幫到您。
露天礦安全管理制度
運輸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定期教育、工作例會制度
1、公司每月對運輸車輛管理員及駕駛員定期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並在每個工程開工前實行現場例會制度。
2、嚴禁酒後開車。
3、行駛中,必須貫徹「一安、三嚴、四慢、五掌握、六不開」的原則:
一安是: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嚴是:出車前、途中、回場後對車輛做到嚴格檢查,嚴格保養;
四慢是:情況不明時慢;視線不清時慢,起步、會車、停車時慢;
通過交叉路口、廠區彎道、險路車站及繁華區時慢。吸取「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教訓,堅持「寧停三分,不搶一秒」,轉變做到「減速靠右行」;
五掌握是:掌握車輛技術情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氣候變化,掌握場地特點,掌握行人動態;
六不開是: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冒險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與證不符車,不開超載車。
自卸汽車安全管理制度
1、汽車駕駛員應遵守載重汽車安全技術規程。
2、汽車發動前,應將傾卸液壓機構調整好,嚴禁帶病出車,起動後不應猛轟油門,重車和冷車應一檔起步。
3、向自卸汽車裝料時,汽車就位後應停穩剎位,駕駛室內禁止停留任何人員,以防挖斗內的土、石等物料突然落下而傷人。
4、卸料時,應檢視上空和附近有無電線、障礙物或行人走近車旁。卸料後車廂必須及時復位,不得邊走邊落。
5、向坑窪地區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塌方而翻車。
6、傾卸完畢後,應用保險銓鎖牢傾卸門,並將操縱桿放在空檔。
7、禁止將自卸汽車的車廂停留於傾卸狀態行車。修理傾卸裝置時應撐牢車廂,以防突然下落。
8、自卸汽車應保持液壓缸和油路系統等完好,工作平穩,操縱自如,不得有卡阻現象。
挖掘機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管理,充分發揮機械的生產能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規定。
1、挖掘機是經濟投入大的固定資產,為提高其使用年限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設備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明確職責。必須調崗時,應進行設備交底。
2、挖掘機進入施工現場後,駕駛員應先觀察工作面地質及四周環境情況,挖掘機旋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以免對車輛造成劃傷或損壞。
3、機械發動後,禁止任何人員站在鏟斗內,鏟臂上及履帶上,確保安全生產。
4、挖掘機在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員在回轉半徑范圍內或鏟斗下面工作停留或行走,非駕駛人員不得進入駕駛室亂摸亂動,不得帶培訓駕駛員,以免造成電器設備的損壞。
5、挖掘機在挪位時,駕駛員應先觀察並鳴笛,後挪位,避免機械邊有人造成安全事故,挪位後的位置要確保挖掘機旋轉半徑的空間無任何障礙,嚴禁違章操作。
6、工作結束後,應將挖掘機挪離低窪處或地槽(溝)邊緣,停放在平地上,關閉門窗並鎖住。
7、駕駛員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檢修、維護工作,做好設備使用中的每日記錄,發現車輛有問題,不能帶病作業,並及時匯報修理。
8、必須做到駕駛室內干凈、整潔,保持車身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油污;工作結束後養成擦車的習慣。
9、駕駛員要及時做好日台班記錄,對當日的工作內容做好統計,對工程外零工或零項及時辦好手續,並做好記錄,以備結帳使用。
10、駕駛人員在工作期間嚴禁中午喝酒和酒後駕車工作,如發現,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11、對人為造成車輛損壞,要分析原因,查找問題,分清職責,按責任輕重進行經濟處罰。
12、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確保安全生產,認真做好與建方溝通和服務工作,搞好雙邊關系,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為企業的發展和效益盡心盡責,努力工作。
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
(1) 裝載機宜在1~2級土壤的場地作業,不宜在乾燥粉塵大以及潮濕黏土地帶進行作業。
(2) 作業前應對裝載機進行檢查,輪胎氣壓、各液壓管接頭液壓控制閥是否正常,各潤滑部位是否缺機油等,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
(3) 作業時應時刻注意周圍人的情況,尤其是在倒車時,更應注意身後有無行人,作業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遞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或機架上坐立。
(4) 在不平的場地上行駛及轉彎時,嚴禁將鏟運斗提升到最高位置。
(5) 在坡道上不得進行保修作業,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後,再行啟動。
(6) 夜間工作時,現場照明應齊全完好。
(7) 作業完畢後將裝載機停放在平坦地面上,並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進行清潔,潤滑後關好門窗。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批復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施工安全。
2、安全員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並取得安全員上崗資格證,施工過程中安全員必須在現場堅守工作崗位。
3、裝機、挖機司機培訓並取得上崗證,方可允許上車進入施工區作業。
4、放炮員進行施工作業,而且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並取得放炮員上崗資格證。
5、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6、工作面上方無浮石及傘檐,施工過程中工作面邊坡必須保持穩定,無下落浮石,且派專人觀察情況。
7、爆破材料的領用、管理、入庫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且有專人負責。
8、凡需要峒室爆破的邊坡,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並經相關單位審批後方可施工。
9、高溫峒室爆破,峒室溫度必須降至規定溫度之內,且炸葯必須用防熱材料進行包裹。
10、爆破程序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的要求;爆破時必須有專人通知相鄰工地、布置警戒線、發出起爆命令。
11、必須制定和執行機械檢修及保養規定。
12、電工必須嚴格按規定操作,嚴禁違章作業。
施工單位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保證本施工單位具備開工條件,在施工中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如下單位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開工前,施工單位法人要對現場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本施工單位從業人員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相關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建立健全本施工單位各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各種規程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
3、保證本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的投入方面資金到位,並組織實施。
4、督促檢查本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時監督和上報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6、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拉運、儲存和使用制度。
7、嚴格執行《滅火工程事故匯報程序及管理辦法》。若出現重大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法人必須親臨現場處理善後工作,嚴禁隱瞞不報。
安全員生產責任制
1、安全員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各種爆破器材的性能,自覺遵守爆破物品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受相關單位的監督檢查。
2、掌握熟悉本單位的關鍵部位,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以便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各類不安全隱患。
3、安全員要經常按《滅火工程火工品管理使用規定》對火工品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爆炸物品被盜、丟失等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和報告。
4、進行爆破作業時,安全員要協助爆破員工作,作好安全防範,嚴格檢查落實爆破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5、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區,對進入施工區的從業人員,要求其必須戴安全帽。
6、安全員要嚴把爆破安全關,必須設置警戒線距離,並發出放炮命令,通知相鄰工地。
7、對檢查中發現「三違」現象,應當場給予糾正和制止。
8、時刻注意觀察邊坡落石,以及排渣機械的安全生產情況。
9、發生險情或傷亡情況要及時通知現場管理人員並組織搶救。
放炮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放炮員必須經過當地公安機關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後取得放炮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參與爆破作業。
2、遵紀守法,服從管理,接受相關單位的監督和檢查。
3、努力學習業務技術和法律法規,掌握各種爆破器材的性能。
4、嚴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進行爆破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5、領取爆炸物品必須經現場負責人批准,辦理領取手續,對剩餘爆炸物品要及時清退,不得過夜存放爆炸物品。
6、放炮員必須堅守崗位,爆破前發出信號,待人員、車輛撤出至安全地點後方可起爆,爆炸後要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險情後,方可准許其他人員及車輛進入現場。
7、發現私藏、私自轉借、買賣爆炸物品或發生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要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和公安機關匯報,嚴禁知情不報,隱瞞真相。
8、合理布置炮眼及裝葯量,在有明火的煤或岩壁上打眼放炮時,必須測試孔內溫度,溫度超過規定40度時,必須採取滅火、降溫措施,嚴禁在高溫區裝葯放炮。
9、裝葯時每個炮孔同時操作的人員不應超過2人,嚴禁向炮孔內投擲起爆具和受沖擊易爆的炸葯,嚴禁使用金屬棒向里送葯。
10、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放炮。
Ⅳ 煤礦基本知識
煤礦是指富含煤炭資源的地方,通常也指採用地下採掘或露天採掘方式生產煤炭的工廠。你還知道哪些關於煤礦知識呢?以下是由我整理關於煤礦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煤礦的簡介
煤礦是人類在開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質層時所挖掘的合理空間,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採掘面等等。煤是最主要的固體燃料,是可燃性有機岩的一種。它是由一定地質年代生長的繁茂植物,在適宜的地質環境中,逐漸堆積成厚層,並埋沒在水底或泥沙中,經過漫長地質年代的天然煤化作用而形成的。在世界上各地質時期中,以石炭紀、二疊紀、侏羅紀和第三紀的地層中產煤最多,是重要的成煤時代。煤的含碳量一般為46~97%,呈褐色至黑色,具有暗淡至金屬光澤。根據煤化程度的不同,煤可分為泥炭、褐煤、煙煤和無煙煤四類。
在中國煤炭開采必須依法開采,證照齊全有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 安全生產 方針。
煤礦開產歷史
早在新石器時代,人類便有使用煤的記錄。煤礦的主要用途是作為燃料。
美國最早的商業煤礦位於維吉尼亞州的,1748年開始開采。
煤炭成為18世紀工業革命中的主要能量來源,蒸汽火車、蒸汽船等開始成為工業國家中的主要交通運輸工具。同時煉鋼業也需要大量的煤礦。城市的照明、暖氣和烹調等也需要使用煤氣。英國在18世紀末發明了許多地下採煤的科技,從此採煤進入了大規模商業開採的時代。挖煤的機器約在1880年代左右發明;在那之前,采礦需要以人工用鏟子或十字鎬挖掘。到了1912年,蒸汽挖土機科技方面的進步使得露天開采變得可能。
煤炭在18世紀至1950年代是西方國家的主要工業和運輸能量來源。另一方面,石油的開采技術在20世紀初得到很大的發展,在美國、中東和印尼發現了大規模油田。石油作為燃料的優點多於煤炭。石油及其附屬品在1950年代以後開始成為主要的燃料,很快的蒸汽機被內燃機所取代。至20世紀末,煤炭在家庭、工業和運輸上很大的一部分被石油、天然氣、核能或可再生能源等所取代。
自1890年開始,採煤也開始成為政治和社會上的爭議來源。使用童工、剝削礦工、惡劣的工作環境等使得工會開始形成,社會主義思想開始興起。另外,機器的大量使用也造成許多礦工失業,造成許多社會問題。環境標準的限制、西部大規模露天礦場的開采等,使得美國的地下採煤業在1970年代後急劇衰退。1914年最盛期時,美國有18萬名無煙煤礦工,到1970年只剩6千名。瀝青的工作從1923年70.5萬人的顛峰,下降到1970年的14萬人及2003年的7萬人。礦工聯合會(UMW)的活躍會員也由1980年的16萬人減少到2005年的1.6萬人。1973年與1979年的兩次石油危機使得各國政府開始尋找替代能源。在開發核能、風力、太陽能等新能源的同時,煤炭的重要性也再度受到重視。
不過,自1970年代開始,環保意識抬頭,人們開始注意包括景觀破壞、空氣污染與其他燃燒煤炭所可能產生的問題等。和其他化石燃料比較,燃燒煤炭比石油或天然氣產生更多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並可能是造成全球暖化及酸雨等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
煤炭在今日仍是重要的能源,因為其經濟的價格和豐富的儲藏量,特別是用於發電。煤炭在中國是最重要的能源,2005年中國約有80%的能源來自於燃煤。2007年中國首度成為了煤炭進口國。
煤礦的類型
露天開采
當礦層接近地表時,使用露天開採的方式較為經濟。礦層上方的土稱為表土。在尚未開發的表土帶中埋設炸葯,接著使用挖泥機、挖土機、卡車等設備移除表土。這些表土則被填入之前已開採的礦坑中。表土移除後,礦層將會暴露出來;這時將礦塊鑽碎或炸碎,使用卡車將礦砂運往選煤廠做進一步處理。當礦石開采完畢,在隔壁重復同樣的步驟。露天開採的方式可比地下開採的方式獲得較大比率的煤礦,因為較多的礦層被利用。露天開採煤礦可以覆蓋數平方公里的面積。世界約40%的煤礦生產使用露天開采方式。
地下開采
大部分礦層均遠離地表,因此無法使用露天開採的方式。地下開采佔世界煤礦生產的60%。在礦坑,通常使用房柱法在礦層中推進,樑柱用來支持礦坑。共有四種主要的地下開采法:
長壁開采–長約300米以上的採掘面。一台精密的采礦機在礦層隧道中前後移動。松動的礦石掉入輸送帶中,並移到工作區域。
連續開采–利用一台有碳化鎢鑽頭的機器從礦層中刮下煤礦。在“房柱法"系統中操作–在一系列約10米的房間區域中工作。
爆破開采–傳統的開采方式。使用炸葯打碎礦層,將礦石收集放在礦車或運輸帶中。
短壁開采–使用連續開採的機器。類似長壁開采有著可移動的坑頂支撐。
煤炭生產
煤礦在超過50個國家中商業開采。世界一年(2006年估計)約生產53億7000萬公噸的硬煤。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有煤礦儲藏。以生產量與消費量比值,已探明的煤礦儲藏量估計可再使用147年。
煤礦採煤 方法
採煤方法種類很多,世界主要產煤國家使用的採煤方法,總的劃分為壁式和柱式兩大類。這兩種不同類型的採煤方法,無論從採煤系統,還是回採工藝都有很大的區別。
根據不同的礦山地質及技術條件,可有不同的採煤系統與採煤工藝相配合,從而構成多種多樣的採煤方法。如在不同的地質及技術條件下,可以採用長壁採煤法、柱式採煤法或其他採煤法,而長壁與柱式採煤法在採煤系統與採煤工藝方面差別很大。由此可以認為:採煤方法就是採煤工藝和回採巷道布置兩部分走成。
壁式採煤
壁式採煤法的特點是煤壁較長、工作面的兩端巷道分別做為入風和回風、運煤和運料用,采出的煤炭平行於煤壁方向運出工作面,我國多採用壁式採煤法開採煤層。
柱式採煤
柱式採煤法的特點是煤壁短呈方柱形,同時開採的工作面數較多,采出的煤炭垂直於工作面方向運出。
其他采法
1、走向長壁採煤法,長壁工作面沿走向推進的採煤方法。
2、傾斜長壁採煤法,長壁工作面沿傾斜推進的採煤方法。
3、傾斜分層採煤法,厚煤層沿傾斜面劃分分層的採煤方法。
4、長壁放頂煤採煤法,開采6米以上緩斜後緩斜厚煤層時,先採出煤層底部長壁工作面的煤,隨即放采上部頂煤的採煤方法。
5、掩護支架採煤法。在急斜煤層,沿走向布置採煤工作面,用掩護支架將采空區和工作空間隔開,向俯斜推進的採煤方法。
6、偽傾斜柔性掩護支架採煤法。在急斜煤層中,偽傾斜布置採煤工作面,用柔性掩護支架將采空區和工作空間隔開沿走向推進的採煤方法。
7、倒台階採煤方法。在急斜煤層的階段或區段內,布置下部超前的台階形工作面,並沿走向推進的採煤方法。
8、正台階採煤法。在急斜煤層的階段或區段內,沿偽斜方向布置成上部超前的台階形工作面,並沿走向推進的採煤方法。
9、水平分層採煤法。急斜厚煤層沿水平面劃分分層的採煤方法。
10、斜切分層採煤法。急斜厚煤層中沿與水平面成25度至30度的斜面劃分分層的採煤方法。
11、房柱式採煤法沿巷道每隔一定距離先採煤房直至邊界,再後退采出煤房之間煤柱的採煤方法。
12、房式採煤法。沿巷道每隔一定距離開採煤房,在煤房之間保留煤柱以支撐頂板的採煤方法。
Ⅵ 露天煤礦安全員的職責有哪些
1、 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職安全知識,2、 協助礦領導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3、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勸阻、糾正違章作業。4、正確行使有關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和建議權提出提出合理化建議。5、做好管轄范圍內的防盜、防火安全工作。6、加強煤場的裝卸及運輸安全管理,7.遇緊急事件有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避險措施的權利。
Ⅶ 礦石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題主應該是礦山的安全培訓,一般包括有:
安全知識培訓
礦山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注意事項的安全講解,員工生產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知識講解;
安全技能培訓
員工技能的規范化,員工安全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員工正確的生產操作以及生產加工期間的安全操作和注意事項。
安全應急培訓
員工安全應急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實現突發事件中員工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安全意識提高
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樹立正確的安全態度,轉變員工思維;
安全職責認識
促使員工認識到自我的安全職責,嚴格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優化安全制度。
Ⅷ 煤礦安全生產的內容是什麼
(一)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基本要求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貯存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所有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 (3)重大事故防範、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4)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對培訓時間的要求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貯存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二)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要求 1.基本要求 (2)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貯存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所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 2.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准;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 (3)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 (4)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5)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6)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 (7)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對培訓時間的要求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貯存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4.再培訓的主要內容 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本領,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准和政策; (2)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 (3)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4)典型事故案例。
Ⅸ 誰了解露天礦山安全注意事項有那些
露天礦山安全注意事項
一、爆破作業安全問題爆破作業中有較多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爆破准備、葯包加工、裝葯、起姆、爆後檢查等。爆破地展波、沖擊波、飛石可對人及建築物產生危害,早爆和盲炮處理可引起大的安全事故。
二、機械運行的安全問題在穿孔機、潛孔鑽、牙輪鑽行走作業時,由於露天作業條件惡劣可引發各種安全事故。電鏟作業時機械室內、電鏟作業范圍內、電鏟向汽車裝載時,以及電鏟作業台階岩塊懸浮倒掛、盲炮等都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交通運輸的安全問題露天礦鐵路運輸中撞車、脫軌、道口肇事、線路彎曲、下沉,行使過程的制動、調車時的摘掛車可引發事故。礦用汽車運輸作業時的制動失靈、夜間照明不良、路況不好、行駛過程中翻斗自起等均可導致事故。露天礦帶式運輸作業中,由於保護罩安裝不當,人員靠近膠帶行走引起傷人等。
四、露天礦山用電安全問題露天礦使用的三相交流電、采場移動設備的高壓膠纜,各種接地保護失靈、各類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都存在不安全因素。
五、邊坡穩定及防排水的安全問題露天礦邊坡的滾石、塌方、滑坡等事故對礦山生產及機械設備、人身安全危害極大,凹陷露天礦由於暴雨等災害性氣候可引起采場淹沒。
六、階段構成的安全問題由於露天礦階段構成要素在設計和生產中選擇不當,邊坡存在安全隱患和引發事故。因此,露天礦階段高度、工作階段坡面角、非工作階段的最終坡面角和最小工作平台寬度等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設計的要求執行
Ⅹ 煤礦安全知識概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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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哪些人下井必須便攜攜帶型甲烷檢測報警儀或攜帶型光學甲烷檢測儀?
答: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採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攜帶型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攜帶型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攜帶型甲烷檢測報警儀或攜帶型光學甲烷檢測儀。
2、什麼是煤(岩)與瓦斯突出?
答:煤(岩)與瓦斯突出:在地應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體岩體內突然向採掘空間拋出的異常的動力現象。
3、入井人員要做到什麼?
答: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4、職工在作業時有哪三大權力?
答: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
5、對事故處理要做到哪「四不放過」?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什麼是局部瓦斯積聚?採煤工作面哪些地點容易出現瓦斯積聚?
答:在巷道頂部空間、盲巷、獨頭巷道以及風流達不到的其他地點,出現瓦斯濃度在2%以上,體積在0.5M3以上的現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附近、頂板冒落空洞內和採煤機附近。
7、礦井採取的綜合防塵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2)進行煤層注水;(3)噴霧灑水(4)風流凈化;(5)放炮用水炮泥;(6)沖洗巷幫;(7)濕式打眼;(8)采空區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個人防護。
8、煤礦安全檢查員有哪些權利?應履行哪些義務?
答:權力:1)實地檢查權。2)詢問權。3)查閱資料權。4)處置權。5)上告權。
義務:1)開展安全檢查活動時出示證件,向被檢查者證實自己的身份。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公執法,不循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業有關保密資料。
4)為檢舉和舉報人員保密。對檢舉、舉報人員以及反映了不宜公開情況的被詢問人的姓名等有關情況,要嚴守秘密。
5)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要公正廉潔,克已奉公。
9、爆破工在什麼情況下不準裝葯、放炮?
答: (1)掘進工作面的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堆積規定,沒有前探支架,空頂作業時。
(2)距離工作面10m以內的巷道中,有崩倒、崩壞的支架且尚未修復、未加固時。
(3)裝葯前、放炮前,未檢查瓦斯,放炮地點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4)在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面達1/3以上時。
(5)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低、炮眼出水、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等情況時。
(6)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線不符合規定時。
(7)聯線人未回到安全地點、警戒人沒設好、放炮母線長度不夠時。
(8)透老空、過斷層冒頂、貫通掘進無安全措施時。
10、什麼是「三人連鎖放炮製」?
答:三人連鎖放炮製是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後起先放炮。放炮後三牌各歸原主。
11、《煤礦安全規程》對掘進工作面回風流的瓦斯濃度是怎樣規定的?
答:采區回風巷、採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12、煤礦井下對局部通風機有哪些要求?
答:《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掘進巷道應採用礦井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不得採用擴散通風。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器設備,必須有風電閉鎖裝置。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行時,應立即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可採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採用與採煤工作面分開供電。
13、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什麼?
答:(一)瓦斯濃度在5%~16%;(二)引火溫度為650~750℃;(三)有足夠的氧氣,空氣中的含氧量在12%以上。
14、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的內容是什麼?
答: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兩齊:電纜吊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風電和瓦斯電閉鎖。
15、什麼叫電氣設備隔爆?什麼叫電氣設備失爆?
答:隔爆:當電氣設備外殼內導電部件產生的電火花使外殼內可燃性氣體發生爆炸時,決不能引起設備外殼外部周圍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和燃燒,這種性能稱為隔爆。
失爆:隔爆電氣設備外殼失去隔爆性和耐爆性。
16、什麼叫「三專兩閉鎖」?
答: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專用開關。
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17、一般入井人員必須戴的三件物品?入井人員三個嚴禁?
答: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18、什麼是專用回風巷?
答: 在采區巷道中,專門用於回風,不得用於運料、安設電氣設備的巷道。在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區,專用回風巷內還不得行人。
19、什麼是串聯通風?
答:井下用風地點的回風再次進入其他用風地點的通風方式。
20、什麼是瓦斯湧出?
答:瓦斯湧出指由受采動影響的煤層、岩層,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間均勻地放出瓦斯的現象。
21、「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是什麼?
答:開采突出煤層時,必須採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22、炮采工作面防塵措施有哪些?
答:炮采工作面應採取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後應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
23、瓦斯治理應堅持的「十二字」方針是什麼?
答: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24、《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設備的調試、校正有何規定?
答: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感測器、攜帶型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採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25、《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設備的檢查有何規定?
答: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攜帶型甲烷檢測報警儀或攜帶型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感測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採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h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26、簡述「一炮三檢」 內容和「三人聯鎖」放炮中的三個人?
答:「一炮三檢」是裝葯前、放炮前和放炮後的瓦斯檢查;「三人聯鎖」放炮中的三個人是指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
27、 礦井綜合防塵措施有哪些?
答:定期巷道灑水、布置隔爆水槽、水打眼、煤體注水、放炮採用水炮泥、放炮前後灑水,掘進扒裝前後灑水、濕式噴漿及個人防護等等。
28、頂板發生冒頂前有哪些預兆?
答:頂板來勁,沙沙掉碴,易片幫,支柱受力明顯,出現歪斜、鑽底等現象。
29、「三不傷害」活動的內容是什麼?
答:「三不傷害」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30、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1)積極搶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初期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2)安全撤離。當無法避免事故時,井下礦工應高潮安全撤離;
(3)妥善避難。當無法撤離時,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努力改善生存條件,等待救援。
31、採煤工作面兩道安全出口有哪些要求?
答:兩道出口超前20米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綜采(放)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於1.8m, 其它工作面不得低於1.6m。
32、為什麼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制」?
答:「一炮三檢制」就是在採掘工作面裝葯前、放炮前和放炮後,爆破工、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都必須在現場,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的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不準裝葯、爆破;放炮後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立即處理,否則不準繼續爆破或電鑽打眼等工作。這項制度恰如三者在現場「辦公:」,熟悉和掌握現場情況,相互制約,共同協作實現安全爆破。「一炮三檢制」正是加強放炮前防止瓦斯漏檢,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條件下放炮的主要措施。
33、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迴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34、井下供電必須做到的「十不準」的內容是什麼?
答:(1)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器、過電流保護裝置;(3)不準甩掉漏電繼電順、煤電鑽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5)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保險絲;(6)停風、停電的採掘工作面,未經瓦斯檢查,不準送電;(7)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準強行送電;(8)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失靈後,不準送電;(9)失爆設備、失爆電器,不準使用;(10)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
35、井下平巷人行車乘車人員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聽從司機及乘務人員的指揮,開車前必須關上車門或掛上防護鏈;(2)人體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3)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4)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箱之間搭乘;(5)嚴禁超員乘坐;(六)車輛掉道時,必須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36、瓦斯有哪四大危害?
答:瓦斯是煤礦開采過程中釋放出來的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燒,引起礦井火災;二是會爆炸,導致礦毀人亡;三是濃度過高時會導致人員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會發生煤(岩)與瓦斯突出,摧毀、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員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37、煤與瓦斯突出的徵兆有哪些?
答:出現以下一種或多種徵兆時,就可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因此在觀察到以下徵兆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從作業地點撤出,並報告部門。
(1)無聲徵兆:工作面頂板壓力增大,煤壁被擠出、片幫掉渣、頂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層層理紊亂、煤暗淡無光澤,工作面風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鑽時有頂鑽卡鑽、噴瓦斯等現象。
(2)有聲徵兆:煤層發出劈裂聲、悶雷聲、機槍聲、聲音由遠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暫的、有連續的間隔時間長短不一,煤壁發生震動或沖擊,頂板來壓、支架發出折裂聲。
38、井下遇到災害時,應如何進行有效避災?
答:(1)遇到瓦斯、煤層爆炸事故時,要迅速背向空氣震動的方向、臉向下卧倒,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氣體;與此同時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選擇頂板堅固、有水或離水較近的地方躲避。
(2)遇到火災事故時,要首先判明災情和自己的實際處境,能滅(火)則滅,不能滅(火)則迅速撤離或躲避、開展自救或等待救援。
(3)遇到水災事故時,要盡量避開突水水頭,難以避開時,要緊抓身邊的牢固物體並深吸一口氣,待水頭過去後開展自救或互救。
(4)遇到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要迅速戴好隔離式自救器或進入壓風自救裝置或進入避難硐室。
39、《煤礦瓦斯治理經驗五十條》中對全員培訓教育是如何要求的?
答:全員培訓教育實行「五個一」(一日一專題、一周一案例、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評比、一月一獎罰)和「三同時」(工人幹部同時參加培訓、同時考試、同時接受獎懲),做到班前培訓全員學,夜校培訓重點學,脫產培訓系統學。
40、瓦斯綜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什麼?
答:瓦斯綜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的工作方針,樹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意識,實施「可保盡保、應抽盡抽」的瓦斯綜合治理戰略,堅持「高投入、高素質、嚴管理、強技術、重責任」,變「抽放」為「抽采」,以完善通風系統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為重點,以監測監控為保障,區域治理與局部治理並重,以抽定產,以風定產,地質保障,掘進先行,技術突破,裝備升級,管理創新,落實責任,實現媒與瓦斯共采,建設安全、高效、環保礦區。
41、煤礦的「一通三防」是什麼?
答:一通指礦井通風;三防指瓦斯防治、礦塵防治、礦井火災防治。
4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迴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43、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是如何規定的?
答: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壓,不超過10000V。
(2)低壓,不超過1140V。
(3)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提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
(4)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采區電氣設備使用3300V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44、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是如何規定的?
答:(1)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的採掘工作面,有瓦斯噴出危險的採掘工作面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採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並安設甲烷斷電儀。
45、安全生產的「三並重」原則是什麼?
答: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
46、工人的安全職責及安全生產保障是什麼?
答:(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5)加強設備保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
47、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是什麼?
答: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概括地說,就是企業各級生產領導,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負起的責任;各級工程技術人員、職能科室和生產工人,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應對安全工作負起的責任。
48、局部瓦斯排放的三個原則是什麼?
答:斷電、撤人、限量,即排放瓦斯期流經區域必須停電撤人,嚴格控制排放瓦斯濃度,嚴禁一風吹,並明確具體的執行措施。
49、排放瓦斯的順序有哪些規定?
答:(1)排放瓦斯時要由外向里,先進風後回風,依次進行,一個采區內嚴禁2台局扇同時排放。(2)排除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首先應從第一台局扇開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供風巷道瓦斯排放結束後,且串聯風流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下一台局扇方准送電排放。
50、什麼是敲幫問頂?
答:敲幫問頂概括講就是手持工具站在安全地點進行「一觀察、二問頂、三處理」。是檢查頂板和兩幫最簡單而又可靠的方法。
51、電氣設備的防爆途徑有幾種?各是什麼?
答:三種。(1)採用隔爆外殼。(2)採用安全火花電路。(3)採用超前切斷故障電源。
52、煤礦三大規程是什麼?
答:《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
53、採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分別通到什麼地方?
答: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
54、採煤工作面防止煤壁片幫有哪些安全技術措施?
答:(1)工作面煤壁應采直、采齊,及時打好貼幫支柱,減少頂板對煤壁的壓力;(2)采高大、煤質松軟時,除打好貼幫柱外,還應進行背幫;(3)合理進行放炮,必要時以鎬助炮,(4)要及時進行支護;(5)煤壁不得留有傘檐;(6)採用煤壁固化技術。
55、串聯通風有哪些危害?
答:(1)被串聯的採掘工作面空氣質量不能保證;(2)風阻大。影響工作面供風量;(3)一旦發生通防事故,容易使災情范圍擴大;(4)風量不易調節。
56、提升機在運轉中發現哪些情況時要用保險閘緊急制動停機?
答:(1)工作閘操作失靈;(2)接到緊急停車信號;(3)接近正常停車位置,不能正常減速;(4)出現其它必須緊急停車的故障。
57、提升機司機應遵守的操作紀律有哪些?
答:(一)司機操作時手不準離開手把,嚴禁與他人閑談,開車後不得再打電話;(二)在操作期間禁止吸煙,並不得離開操作台及做其它與操作無關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與操作無關的異物;(三)司機接班後嚴禁睡覺、打鬧;(四)司機應輪換操作,每人連續操作時間一般不越過1小時,在操作運行中禁止換人,因身體突感不適,不能堅持操作時,可中途停車,並與井口信號工聯系,由另一司機代替;(五)對監護司機的警示性喊話,禁止對答。
58、提升機司機「三不開」、「五注意」的內容是什麼?
答:三不開:信號不明不開、沒看清上下信號不開、啟動狀態不正常不開。
五注意:注意電壓、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注意制動閘是否可靠,注意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確,注意鋼絲繩排列是否整齊(纏繞式),注意潤滑系統是否正常。
59、提升機司機「三知」、「四會」、「五嚴」的內容是什麼?
答:三知:知設備結構、知設備性能、知安全設施的作用原理。
四會:會操作、會維修、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五嚴: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嚴格執行崗位練兵。
60、礦井風量測定的次數和測定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至少每有三天進行一次全面的風量測定,同時測量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的溫度,同一礦井中同一主扇負擔的范圍必須同一天測定其風量和溫度;多台主扇負擔的同一礦井應盡量在同一天測定風量和溫度,每十天進行局扇風量測定,每月要全面檢查一次漏風。
61、井下作業地點對瓦斯濃度是如何規定的?
答:採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電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