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的意義
加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培養新世紀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戰略任務。當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門綜合協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實施的工作格局,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為,我國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尚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法制教育形勢的需要,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陽,是蓬勃挺拔的小樹,是含苞綻放的花蕾。對於他們,祖國和人民寄予了無限的期望和關愛,因為,他們代表著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寄託著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繫到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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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作用
1、法律的最終作用: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群眾的人身安全與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范,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的影響,也就是說,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它涉及的對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為。
3、法的評價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說,法的評價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對他人的行為的評價,這是區別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為)和評價作用(涉他人的行為)的關鍵所在。
4、法的預測作用是指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范的規定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說,預測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這里的人們應作廣義的理解,即包括國家機關的行為。
⑵ 法律知識
1、選舉(selection 中國古代選舉)是由統治者來選擇統治者,或者說是以「賢」選「賢」(「賢」不含褒貶義),即還是通過少數來選擇少數,但它又是被相當強韌地客觀化和制度化了的,不以個人的意志和慾望為轉移。它是一種自上而下的選擇。它從理論上雖說也是幾乎所有人都不被排斥在外,但實際上卻總是只有很少數人參加或被選,甚至只有少數人參加,更少人被選才能順利運作,參與者或被選者不是選他人,而實際是自己被選或自薦,最後或者是通過他人的推薦, 或者是通過客觀的考試而被選中。選中者自然是一批人,而非一個人,他們亦非成為最高決策者,而只是成為君主制下的官員或者獲得任官資格。競選者所依憑的主要是體現在個人自身的德行、才能、名望、族望,或者文化修養,每次的被選中者也不構成一個統一的集團而仍是一些個別的人,每次選舉也不帶來國家政策上的改變,而只是為統治階層輸送新血。所以,它總是精英的,從形式到實質都是少數人的一種活動。它的選擇標準是受到某種先定的實質內容的限制的,它也不涉及到傳統國家和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基礎,但它為社會提供了一種穩定的、可以合理預測的期望,對社會資源的分配、社會分層的確立以及個人地位的變遷意義至關重大。
2、選舉(election 現代選舉 )是一種具有公認規則的程序形式,人們據此而從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選擇幾個人一個人擔任一定職務。《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網路全書》「election」詞條的作者巴特勒(D.E.Butler)指出:該詞源於拉丁語動詞「eligere」(意為「挑選」),雖然起源甚早,但現代含義上的、作為民主前提的自由和普遍的選舉,其歷史實際上只有兩個世紀。按科特雷(J.Cotteret)與 埃梅里(C.Emeri)的意見,現代的「選舉」(election)可以被定義為有種種程序、司法的和具體的行為構成的一個整體,其主要目的是讓被統治者任命統治者。又邁克爾·曼主編的《國際社會學網路全書》的「選舉」詞條說,選舉是較大的群體為自己提供一個較小的領導群體的一種方法。我們或許可以說:現代選舉是以「多」選「少」,以「眾」選「賢」(「賢」不含褒貶義),即通過多數來選擇實施統治的少數。現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執行選舉制度。
⑶ 安全生產法及其相關法律知識 如何著手復習
買本該法的釋義性讀本去復習就可以,先看課本再看法條再看案例再做題目 ,但是認真!
⑷ 保安需要具備哪些基礎的法律常識
保安需要具備常用法律知識:憲法、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消防法、常用行政法規、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⑸ 安全生產主要法律法規知識培訓教材的目錄
第一章 法的基本知識
第二章 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框架
第三章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四章內 刑法簡介
第五章容 安全生產法
第六章 礦山安全法
第七章 勞動法
第八章 職業病防治法
第九章 消防法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章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第十二章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十三章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四章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十五章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⑹ 有關企業職工法律知識培訓
市場經濟,企業同樣需要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企業、職工的法律風險防範能力。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確定相應的培訓內容。比如,職工經常打架,可以有針對性的進行法律培訓,介紹刑法、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內容。
⑺ 學習法律知識
1、要積極主動學法、懂法。認真學習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僅可以提高我們的法律意識、規范我們自身的行為,而且有利於維護我們自身權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學習了該項法規後在以後的日常出行中,就會主動參照該法律規范約束我們的行為,減少出行中出現的意外和傷害。
2、要做到自覺用法。學會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實現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學習一系列法律法規後不僅要「學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學會「用法」。比如面對突發事件時,首先要保持冷靜,再者可參照《突發事件應對法》來處理所遇到的問題。而當前建設生態文明也可學習和運用環境保護法和貴陽市生態文明城市條例來建設和維護我們的家園。
3、要規范自覺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學法懂法是前提,怎樣用法是關鍵,而能夠自覺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實了這一活動。「勿以善小而不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時刻規范自己的行為活動,遵紀守法,嚴於律己,為自己為單位為社會樹立行為規范,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每一次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規的觀念,只要這樣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實處。
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的社會里,只有學好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有效地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也為單位為社會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